现在分别以Sg和S记级数aun与8yn的部分和. 由(1)式可得,对一切正整数n,都有 Se£Se (2) 若8y,收敛,即imS存在,则由(2)式对一切n有 Sg£limS9,即正项级散8山n的部分和散列{S}有 界,由定理12.5级数8un收做,返就证明了(①) )为(①的逆否命题,自然成立. 前项
前页 后页 返回 由(1)式可得,对一切正整数 n, 都有 则由(2)式对一切 n 有 , 即正项级数 的部分和数列 有 界, 由定理12.5级数 收敛, 这就证明了(i). (ii)为(i)的逆否命题,自然成立
1 例1考察a .n+1 的收敛性, 解由于当n32时,有 1 £1 n2-n+1n2-n n(n-1) ¥ 因为正项级散且 1 2n(n-1) 收数(S1例5的注),故由 玉数屋时知定理123,级散日1号 也收敛 前过
前页 后页 返回 例1 解 因为正项级数 收敛 (§1例5的注), 故由 比较原则和定理12.3, 级数 也收敛
例2若级数84,a收敛,则级数8u,yn收敛, 证因为uv+y品,币级数a,8v听收敛, 根据比数原则,得到级散8unyn收敛. wYi 1 例3证明级数 证明 1 √n(n+1) n+1 而级数81 发散, n=1n+1 1级数a 发散 n=1 n(n+1)
前页 后页 返回 例2 若级数 证 因为 , 而级数 收敛, 根据比较原则, 得到级数 收敛. 证明
注:应用比较审敛法须有参考级数,作为比较标准 重要参考级数:几何级数,P-级数,调和级数 在实际使用上,比较原则的极限形式通常更方便. 推纶(比数原则的极限形式)设un,8'n是两个 正项级数,若 lim (3) n®¥Vn 则 (i)当0<1<+Y时,级数8wn,ay,同敛散; ()当1=0且级数v,收敛时,级数w也收敛; ()当1=+¥且级数8y发散时,级数?w也发散
前页 后页 返回 注:应用比较审敛法须有参考级数,作为比较标准. 重要参考级数: 几何级数, P-级数, 调和级数. 在实际使用上,比较原则的极限形式通常更方便. 推论 (比较原则的极限形式) 设 是两个 正项级数,若 则
证明()由im-1对于e={>0,$N,当n>N时, n®¥Vn 2 2 Vn 由比较原则,得证 ()由im4=0 n®¥Vn 对于e=1>0,$N2,当n>N时, 1<<1即-y,<4,<y,n>N) ¥ 由8yn<¥ba4n<¥ 得证 n=1 n=1 前顶
前页 后页 返回 证明 由比较原则, 得证. 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