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第十四章 韩非和法家

西周封建社会根据两条原则办事:一条是“礼”,一条是“刑”。礼是不成文 法典,以褒贬来控制“君子”即贵族的行为。刑则不然、它只适用于“庶人”或 小人”即平民。这就是《礼记》中说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曲礼 》上) 法家的社会背景 这样做,是可能的,因为小国封建社会的结构比较简单。天子、诸侯和大夫都 是以血亲或姻亲互相联系着。在理论上,各国诸侯都是天子的臣,各国内的大夫又 是各国诸侯的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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