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知识点:行政法概念、行政法的分类、行政法律关系及其特点、行政机关、公务员。第二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主要知识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司法与行政复议制度。【细化教学目标与要求】(1)使学生掌握行政法的概念及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了解行政机关的涵义和我国公务员制度。(2)使学生了解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司法、行政复议制度等内容。【重点难点】重点:行政法律关系及其特点。难点: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行政复议制度。第四章民法(4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民法概述主要知识点: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渊源、我国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第二节物权、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主要知识点:物权及其分类、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物权的民法保护、财产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关系、相邻关系、用益物权、地役权、债权、债的种类、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第三节婚姻家庭主要知识点:婚姻法概念、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结婚、离婚、家庭关系。第四节财产继承主要知识点:财产继承权的概念、继承的种类、继承的程序。【细化教学目标与要求】
主要知识点:行政法概念、行政法的分类、行政法律关系及其特点、行政机关、公务员。 第二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 主要知识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司法与行政复议制度。 【细化教学目标与要求】 (1)使学生掌握行政法的概念及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了解行政机关的涵义和我国公务员制度。 (2)使学生了解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司法、行政复议制度等内容。 【重点难点】重点:行政法律关系及其特点。难点: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行政复议制度。 第四章民法(4 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主要知识点: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渊源、我国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民事法 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 第二节物权、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主要知识点:物权及其分类、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物权的民法保护、财产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关系、相邻关系、用益物权、地 役权、债权、债的种类、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第三节婚姻家庭 主要知识点:婚姻法概念、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结婚、离婚、家庭关系。 第四节财产继承 主要知识点:财产继承权的概念、继承的种类、继承的程序。 【细化教学目标与要求】
(1)使学生掌握民法的概念和我国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使学生厂解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系,正确区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使学生深入理解物权、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了解我国婚姻家庭和财产维继承的法律规定,进一步深入理解家庭关系和财产继承法律关系。(3)使学生在掌握民法理论基础上,学会运用民法基本原理进行案例分析的能力。【重点难点】重点: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物权的特点及其分类、债的特点及其种类、知识产权特点及其分类。难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用益物权、人身权。第五章商法(4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商法概述主要知识点: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存在形式。第二节公司法主要知识点:公司与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第三节破产法、保险法主要知识点:破产的概念及其特征、破产申请、破产案件的受理、破产财产的构成与破产清算。保险的概念与特征、保险合同与保险合同法的原则、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细化教学目标与要求】(1)使学生了解公司法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区别联系。(2)使学生了解破产法和保险法,掌握破产的概念及其特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3)使学生深入理解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学会运用商法基本原理进行案例分析的能力。【重点难点】重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难点:破产取回权、破产抵销权、破产别除权和破产撤销权:保险法上的最大诚信原则
(1)使学生掌握民法的概念和我国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使学生了解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正确区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使学生深入理解物权、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了解我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进一步深入理解家庭关 系和财产继承法律关系。 (3) 使学生在掌握民法理论基础上,学会运用民法基本原理进行案例分析的能力。 【重点难点】重点: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物权的特点及其分类、债的特点及其种类、知识产权特点及其分类。 难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用益物权、人身权。 第五章商法(4 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商法概述 主要知识点: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存在形式。 第二节公司法 主要知识点:公司与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结构。 第三节破产法、保险法 主要知识点:破产的概念及其特征、破产申请、破产案件的受理、破产财产的构成与破产清算。保险的概念与特征、保险合同与保险合同法的原则、 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细化教学目标与要求】 (1)使学生了解公司法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区别联系。 (2)使学生了解破产法和保险法,掌握破产的概念及其特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3)使学生深入理解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学会运用商法基本原理进行案例分析的能力。 【重点难点】重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难点:破产取回权、破产抵销权、破产别除权和破产撤销权;保险法上的最大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