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随机寡件与概率 【授课对象】理工类本科二年级 【授课时数】8学时 【授课方法】课堂讲授与提问相结合 【基本要求】1、理解随机事件和样本空间的概念,熟练掌握事件之间的关系与基本 运算 2、理解事件频率的概念,了解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性: 3、理解古典概率的定义,了解概率的统计定义、几何概率的定义,知 道概率的公理化定义; 4、掌握概率的基本性质,会应用这些性质进行概率计算; 5、理解条件概率的概念,掌握乘法公式、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 并会应用这些公式进行概率计算 理解事件独立性的概念,会应用事件的独立性进行概率计算 本章重点】理解概率的定义、性质;掌握概率的计算及事件的独立性 【本章难点】判别事件概率的类型;注意‘有放回抽样’与‘无放回抽样’的区别 条件概率、全概率公式及贝叶斯公式的应用 【授课内容及学时分配】 §1.1隨机事件及其坛算 引言 1.确定性现象与不确定性现象(随机现象): 在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两类截然不同的现象:一类是确定性现象。 例如:早晨太阳必然从东方升起;在标准大气压下,纯水加热到100摄氏度必然沸腾 边长为a,b的矩形,其面积必为ab等。对于这类现象,其特点是:在试验之前就能 断定它有一个确定的结果,即在一定条件下,重复进行试验,其结果必然出现且唯一 另一类是随机现象。例如:某地区的年降雨量;打靶射击时,弹着点离靶心的距离; 投掷一枚均匀的硬币,可能出现“正面”,也可能出现“反面”,事先不能作出确定的 判断。因此,对于这类现象,其特点是可能的结果不止一个,即在相同条件下进行重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案 第一章随机事件与概率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案 第一章 随机事件与概率 1 第一章 随机事件与概率 【授课对象】理工类本科二年级 【授课时数】8 学时 【授课方法】课堂讲授与提问相结合 【基本要求】1、理解随机事件和样本空间的概念,熟练掌握事件之间的关系与基本 运算; 2、理解事件频率的概念,了解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性; 3、理解古典概率的定义,了解概率的统计定义、几何概率的定义,知 道概率的公理化定义; 4、掌握概率的基本性质,会应用这些性质进行概率计算; 5、理解条件概率的概念,掌握乘法公式、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 并会应用这些公式进行概率计算; 6、理解事件独立性的概念,会应用事件的独立性进行概率计算。 【本章重点】理解概率的定义、性质;掌握概率的计算及事件的独立性 【本章难点】判别事件概率的类型;注意‘有放回抽样’与‘无放回抽样’的区别; 条件概率、全概率公式及贝叶斯公式的应用 【授课内容及学时分配】 §1.1 随机事件及其运算 一、引言 1.确定性现象与不确定性现象(随机现象): 在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两类截然不同的现象:一类是确定性现象。 例如:早晨太阳必然从东方升起;在标准大气压下,纯水加热到 100 摄氏度必然沸腾; 边长为 a,b 的矩形,其面积必为 ab 等。对于这类现象,其特点是:在试验之前就能 断定它有一个确定的结果,即在一定条件下,重复进行试验,其结果必然出现且唯一。 另一类是随机现象。例如:某地区的年降雨量;打靶射击时,弹着点离靶心的距离; 投掷一枚均匀的硬币,可能出现“正面”,也可能出现“反面”,事先不能作出确定的 判断。因此,对于这类现象,其特点是可能的结果不止一个,即在相同条件下进行重
复试验,试验的结果事先不能唯一确定。就一次试验而言,时而出现这个结果,时而 出现那个结果,呈现出一种偶然性, 概率论就是研究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性的一门数学分支。 其研究对象为:随机现象 研究内容为: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性 2.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性 以前,由于随机现象事先无法判定将会出现那种结果,人们就以为随机现象是不 可捉摸的,但是后来人们通过大量的实践发现:在相同条件下,虽然个别试验结果在 某次试验或观察中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但在大量试验中却呈现出某种规律性,这 种规律性称为统计规律性。例如:在投掷一枚硬币时,既可能出现正面,也可能出现 反面,预先作出确定的判断是不可能的,但是假如硬币均匀,直观上出现正面与出现 反面的机会应该相等,即在大量的试验中出现正面的频率应接近50%,这正如恩格斯 所指出的:“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藏着 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因此,人们买彩票经常不能中奖, 总是抱怨运气不好,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进行大量的重复试验,从而也就不能发 现其内部隐藏着的规律 基本概念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基本的概念 1.随机试验 个试验如果满足:①可以在相同的条件下重复进行;②其结果具有多种可能性 ③在每次试验前,不能预言将出现哪一个结果,但知道其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则称 这样的试验为随机试验。简而言之,就是对随机现象的一次观察或试验。通常用大写 的字母‘E’表示 2.样本空间与样本点 由随机试验的一切可能结果组成的一个集合,称为样本空间,用‘g表示;其 每个元素称为样本点,用‘o’表示。 例如:E,:掷骰子一次,观察出现的点数,则91={O1,O2,…6 E2:投一枚均匀硬币两次,观察出现正反面情况,记Z为正面,F为反面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案 第一章随机事件与概率
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案 第一章 随机事件与概率 复试验,试验的结果事先不能唯一确定。就一次试验而言,时而出现这个结果,时而 出现那个结果,呈现出一种偶然性。 概率论就是研究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性的一门数学分支。 其研究对象为:随机现象 研究内容为: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性。 2.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性: 以前,由于随机现象事先无法判定将会出现那种结果,人们就以为随机现象是不 可捉摸的,但是后来人们通过大量的实践发现:在相同条件下,虽然个别试验结果在 某次试验或观察中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但在大量试验中却呈现出某种规律性,这 种规律性称为统计规律性。例如:在投掷一枚硬币时,既可能出现正面,也可能出现 反面,预先作出确定的判断是不可能的,但是假如硬币均匀,直观上出现正面与出现 反面的机会应该相等,即在大量的试验中出现正面的频率应接近 50%,这正如恩格斯 所指出的:“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藏着 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因此,人们买彩票经常不能中奖, 总是抱怨运气不好,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进行大量的重复试验,从而也就不能发 现其内部隐藏着的规律。 二、基本概念 本节需要掌握以下基本的概念: 1.随机试验: 一个试验如果满足:①可以在相同的条件下重复进行;②其结果具有多种可能性; ③在每次试验前,不能预言将出现哪一个结果,但知道其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则称 这样的试验为随机试验。简而言之,就是对随机现象的一次观察或试验。通常用大写 的字母‘E’表示。 2.样本空间与样本点: 由随机试验的一切可能结果组成的一个集合..,称为样本空间,用‘ ’表示;其 每个元素称为样本点,用‘ ’表示。 例如:E 1 :掷骰子一次,观察出现的点数,则Ω 1 ={ 1 ,2 ,…6 }; E 2 :投一枚均匀硬币两次,观察出现正反面情况,记 Z 为正面,F 为反面
则Ω2={(Z,Z,(Z,F,(F,F,(F,Z) E3:电话总机在单位时间内接到的呼唤次数,则Ω3={0,1,2,…}; E4:任取一人量其身高,则24={h:3>h>0 E3:任取一人,以身高决定他买票的类型,则该试验的样本空间应以票的 类型来刻画,而不是以身高来刻画的,所以5={免,半,全}。 注:①样本空间是一个集合,它是由样本点构成。其表示方法,可以用列举法,也 可以用描述法。 ②在样本空间中,样本点可以是一维的,也可以是多维的;可以是有限个,也 可以是无限个。 ③对于一个随机试验而言,样本空间并不唯一。在同一试验中,当试验的目的 不同时,样本空间往往是不同的,但通常只有一个会提供最多的信息。例如 在运动员投篮的试验中,若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命中率,则样本空间为 g1={中,不中;若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得分情况,则样本空间为 g21={0分,分,2分,3分}。 3.随机事件: 样本空间Ω的某个子集称为随机事件,简称事件。用字母A,B,C等表示。显然 它是由部分样本点构成的。 随机事件包括基本事件和复合事件。由一个样本点构成的集合称为基本事件;由 多个样本点构成的集合称为复合事件 例如,在投骰子的试验中,事件A:‘掷出偶数点’,用o)2表示“出现i点”,则A 包含a2、4、O6这三个样本点,所以它是复合事件。 4随机事件的发生: 某个事件A发生当且仅当A所包含的一个样本点O出现,记为∈A。 例如:在投骰子的试验中,设A‘出现偶数点’,则‘出现2点’就意味着A发 生,并不要求A的每一个样本点都出现,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案 第一章随机事件与概率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案 第一章 随机事件与概率 3 则 2 ={(Z,Z),(Z,F),(F,F),(F,Z)}; E 3:电话总机在单位时间内接到的呼唤次数,则 3 ={0,1,2,…}; E 4 :任取-人量其身高,则 4 ={ h : 3 h 0 }; E 5 :任取一人,以身高决定他买票的类型,则该试验的样本空间应以票的 类型来刻画,而不是以身高来刻画的,所以 5 ={免,半,全}。 注:①样本空间是一个集合,它是由样本点构成。其表示方法,可以用列举法,也 可以用描述法。 ②在样本空间中,样本点可以是一维的,也可以是多维的;可以是有限个,也 可以是无限个。 ③对于一个随机试验而言,样本空间并不唯一。在同一试验中,当试验的目的 不同时,样本空间往往是不同的,但通常只有一个会提供最多的信息。例如 在运动员投篮的试验中,若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命中率,则样本空间为 { } 1 = 中,不中 ; 若 试 验 的 目 的 是 考 察 得 分 情 况 , 则 样 本 空 间 为 {0 1 2 3 } 1 = 分,分,分,分 。 3.随机事件: 样本空间Ω的某个子集称为随机事件,简称事件。用字母 A,B,C 等表示。显然 它是由部分样本点构成的。 随机事件包括基本事件和复合事件。由一个样本点构成的集合称为基本事件;由 多个样本点构成的集合称为复合事件。 例如,在投骰子的试验中,事件 A:‘掷出偶数点’,用 i 表示“出现 i 点”,则 A 包含 2、4、6 这三个样本点,所以它是复合事件。 4.随机事件的发生: 某个事件 A 发生当且仅当 A 所包含的一个样本点 出现,记为 A。 例如:在投骰子的试验中,设 A‘出现偶数点’,则‘出现 2 点’就意味着 A 发 生,并不要求 A 的每一个样本点都出现,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
5.必然事件与不可能事件: 必然事件:在随机试验中,每次试验都必然发生的事件。用Ω表示 不可能事件:在随机试验中,每次试验都必然不会发生的事件。用Φ表示 例如,在上述掷骰子的试验中,“点数小于7”是必然事件,“点数大于6”是不 可能事件 注:严格来讲,必然事件与不可能事件反映了确定性现象,可以说它们并不是随机事 件,但为了研究问题的方便,我们把它们作为特殊的随机事件 有了上述讨论,可见事件与集合之间建立了一定的对应关系,从而可用集合的一些术 语、符号去描述事件之间的关系与运算 三、事件间的关系 1.事件的包含 当事件A发生时必然导致事件B发生,则称A包含于B或B包含A 记为AcB或B2A。 即AcB台{若O∈A则O∈B},用文(ven)图表示为: 反之,BA分若B不发生,则必然A也不会发生 显然,对任意事件A有:(1)AcA;(2)ΦcAcΩ;(3)若AcB,BcC,则AcC。 2.事件的相等: 若事件A的发生能导致B的发生,且B的发生也能导致A的发生,则称A与B 相等。记为A=B, 即A与B有相同的样本点。 显然有A=B分AcB且BcA 3.事件的互斥(互不相容):若事件A与B不能同时发生,则称A与B互斥 记为AB=Φ 显然有:(1)基本事件是互斥的;(2)Φ与任意事件互斥。 四、事件的运算(和、差、积、逆运算) 1.事件的和(并): 两个事件A、B中至少有一个发生的事件,称为事件A与 事件B的并(或和),记为A∪B(或A+B)。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案 第一章随机事件与概率
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案 第一章 随机事件与概率 5.必然事件与不可能事件: 必然事件:在随机试验中,每次试验都必然发生的事件。用 表示; 不可能事件:在随机试验中,每次试验都必然不会发生的事件。用 表示。 例如,在上述掷骰子的试验中,“点数小于 7”是必然事件,“点数大于 6”是不 可能事件。 注:严格来讲,必然事件与不可能事件反映了确定性现象,可以说它们并不是随机事 件,但为了研究问题的方便,我们把它们作为特殊的随机事件。 有了上述讨论,可见事件与集合之间建立了一定的对应关系,从而可用集合的一些术 语、符号去描述事件之间的关系与运算。 三、事件间的关系 1.事件的包含: 当事件 A 发生时必然导致事件 B 发生,则称 A 包含于 B 或 B 包含 A, 记为 A B 或 B A。 即 A B {若 A,则B},用文(Venn)图表示为: 反之,B A 若 B 不发生,则必然 A 也不会发生。 显然,对任意事件 A 有:⑴A A ;⑵ A ;⑶若 A B,B C ,则 A C 。 2.事件的相等: 若事件 A 的发生能导致 B 的发生,且 B 的发生也能导致 A 的发生,则称 A 与 B 相等。记为 A=B, 即 A 与 B 有相同的样本点。 显然有 A=B A B 且 B A 3.事件的互斥(互不相容):若事件 A 与 B 不能同时发生,则称 A 与 B 互斥, 记为 AB=。 显然有:⑴基本事件是互斥的;⑵ 与任意事件互斥。 四、事件的运算(和、差、积、逆运算) 1.事件的和(并): 两个事件 A、B 中至少有一个发生的事件,称为事件 A 与 事件 B 的并(或和),记为 A B (或 A+B)
即A∪B={o/o∈A或∈B} 显然有:(1)A∪A=A;(2)AcA∪B,BcA∪B; (3)若AcB,则A∪B=B。特别地,A∪Ω=g,A∪d=A 2.事件的积(交): 两个事件A与B同时发生的事件,称为事件A与事件B的积(或交) 记为A∩B(或AB) 即A⌒B={/o∈A且o∈B} 显然有:(1)A⌒BcA,ABcB (2)若AcB,则A∩B=A,特别地Ag=A; (3)若A与B互斥,则AB=Φ,特别地ΦA=Φ。 注:事件之间的和、积运算可以推广到有限个和可列无穷多个事件的情形 UA, A={o/o∈A1或o∈A2或…或o∈A} UA1=A∪A2U…A∪…={o/o∈A1或o∈A2或…或∈A} ∩A4=AnA2∩…∩A=@o/o∈A且o∈A2且.且o∈An} ∩4=A∩A1⌒…∩An…=o/o∈A且o∈A2且…且o∈A 3.事件的差 事件A发生而事件B不发生的事件,称为事件A与事件B的差,记为A-B 即A-B{∈A而ogB}。 显然有:(1)不要求A=B,才有A-B,若AcB,则A-B=Φ; (2)若A与B互斥,则A-B=A,B-A=B 3)A-B=A_AB(证明:利用A-BcA-AB且A一ABcA-B) (4)A-(B-C)≠A-B+C(左边为A的子事件,而右边不是)。 4.事件的逆(对立事件) 若事件A与事件B满足A∪B=且AB=Φ,则称B为A的逆,记为B=A。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案 第一章随机事件与概率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案 第一章 随机事件与概率 5 即 A B ={ω/ω A 或ω B } 显然有:⑴ A A = A ;⑵ A A B, B A B ; ⑶若 A B ,则 A B = B 。特别地, A = , A = A。 2.事件的积(交): 两个事件 A 与 B 同时发生的事件,称为事件 A 与事件 B 的积(或交)。 记为 A B (或 AB ) 即 AB = / A且 B 。 显然有:⑴ A B A ,A B B ; ⑵若 A B,则A B=A ,特别地 A=A ; ⑶若 A与B互斥,则AB=,特别地A= 。 注:事件之间的和、积运算可以推广到有限个和可列无穷多个事件的情形。 / A A } 1 2 1 2 1 n n n k Ak = A A A = A = 或 或或 n n k Ak A1 A2 A / A1 A2 A 1 = = = 或 或 或 / A ... A } 1 2 1 2 1 n n n k Ak = A A A = A = 且 且 且 n n k Ak A1 A2 A / A1 A2 A 1 = = = 且 且 且 3.事件的差: 事件 A 发生而事件 B 不发生的事件,称为事件 A 与事件 B 的差,记为 A-B。 即 A− B { A而 B}。 显然有:⑴不要求 A B ,才有 A − B ,若 A B,则A - B = ; ⑵若 A与B互斥,则A-B=A,B-A=B ; ⑶ A-B=A-AB(证明:利用A-B A-AB且A-AB A-B) ; ⑷ A − (B − C) A − B + C (左边为 A 的子事件,而右边不是)。 4.事件的逆(对立事件): 若事件 A 与事件 B 满足 A B=且AB=,则称B为A的逆,记为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