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开发支出 本期下降42%,原因为两缸发动机研发系列平台本期完成验收,累计开发支出 526437万元转入无形资产2)计提减值4504万元 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账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账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资2)因斯太尔中金产业基金持股比例上升,重分类至长期投权投资 减少309%,原因为2019年7月4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执行裁 定书》[2019)苏04执203号将常州斯太尔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溧阳支行开设的 账户0130101211000067中的4700万元和账户013010120100008569中 的242万元强制划扣偿还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后因中关村科技公司提出异议, 货币资金 常州中院于2019年11月26日出具的新的《执行裁定书》(2019苏04执异76 号撤销上述将常州斯太尔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溧阳支行开设的账户 0130101211000067和账户01301012010000069中款项强制划扣偿还江 南农村商业银行借款的决定,但江南银行至今尚未转回该两笔款项。 其他应收款 本期增加192%,原因同上‘货币资金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报告期,在奥地利斯太尔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情况下,公司积极调整发展策略,一方面以无锡增程公司为平台,不断 提升增程器系列产品技术性能,另一方面积极需求合作伙伴,打通军方快速批量的市场销售渠道,并通过差异化竟争战略和 产品结构调整,深化细分市场领域,进一步保持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如下 1、独特的技术优势 基于 Monoblock技术基础上,已形成了现有四大核心技术,包括独有的发动机缸体、缸盖连体结构、标准气缸模块化组合技 术、独立的电控系统。高海拔适应性,发动机适应6000m高原的动力需求。超低温起动技术,确保发动机能在零下30℃迅速 启动,增加锅炉加热装置,确保发动机能在零下43℃迅速启动 2、新能源领域的资源储备 斯太尔柴油发动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可靠性高、生命周期长的特点,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增程器、UPS、船舶辅助动力 高铁机车辅助动力、军用车辆辅助动力等领域。在拥有四大核心技术的同时,能够提供丰富的柴电混合动力、增程器技术解 决方案,以满足未来排放标准升级及新能源大规模市场化应用需求。 3、广泛的应用领域 斯太尔动力产品已延伸至车用、船用、发电机组等领域,产品及贮备种类丰富,包括小径多缸柴油发动机、高性能发电机组 混合动力增程器等,现已成为集动力系统研发、装配和销售一体化的动力系统供应商。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开发支出 本期下降 42%,原因为两缸发动机研发系列平台本期完成验收,累计开发支出 5264.37 万元转入无形资产 2)计提减值 4504 万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账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账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2)因斯太尔中金产业基金持股比例上升,重分类至长期投权投资 货币资金 减少 30%,原因为 2019 年 7 月 4 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根据《执行裁 定书》[(2019)苏 04 执 203 号]将常州斯太尔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溧阳 支行开设的 账户 01301012110000002967 中的 4700 万元和账户 01301012010000008369 中 的 2.42 万元强制划扣偿还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后因中关村科技公司提出异议, 常州中院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新的《执行裁定书》[(2019)苏 04 执异 76 号],撤销上述将常州斯太尔在江南农 村商业银行溧阳支行开设的账户 01301012110000002967 和账户 01301012010000008369 中 款项强制划扣偿还江 南农村商业银行借款的决定,但江南银行至今尚未转回该两笔款项。 其他应收款 本期增加 192%,原因同上‘货币资金’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报告期,在奥地利斯太尔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情况下,公司积极调整发展策略,一方面以无锡增程公司为平台,不断 提升增程器系列产品技术性能,另一方面积极需求合作伙伴,打通军方快速批量的市场销售渠道,并通过差异化竞争战略和 产品结构调整,深化细分市场领域,进一步保持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如下: 1、独特的技术优势 基于Monoblock技术基础上,已形成了现有四大核心技术,包括独有的发动机缸体、缸盖连体结构、标准气缸模块化组合技 术、独立的电控系统。高海拔适应性,发动机适应6000m高原的动力需求。超低温起动技术,确保发动机能在零下30℃迅速 启动,增加锅炉加热装置,确保发动机能在零下43℃迅速启动; 2、新能源领域的资源储备 斯太尔柴油发动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可靠性高、生命周期长的特点,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增程器、UPS、船舶辅助动力、 高铁机车辅助动力、军用车辆辅助动力等领域。在拥有四大核心技术的同时,能够提供丰富的柴电混合动力、增程器技术解 决方案,以满足未来排放标准升级及新能源大规模市场化应用需求。 3、广泛的应用领域 斯太尔动力产品已延伸至车用、船用、发电机组等领域,产品及贮备种类丰富,包括小径多缸柴油发动机、高性能发电机组、 混合动力增程器等,现已成为集动力系统研发、装配和销售一体化的动力系统供应商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概述 2019年全国内燃机销量呈前低后高、降幅逐月收窄走势,销量(按可比口径)为4712.3万台,自2013年以来首次跌入5000 万台之内。全年销量同比下降8%,但降幅已从跌幅最深的-20%明显收窄:因大环境逐渐回暖,9月之后内燃机行业也发生明 显变化,出现了连续几个月回升走势。柴油机全年销量53578万台,同比增长0.35%。 而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紧张局面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为缓慢,企业可持续经营风险不断加大。面对 较为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严格围绕2019年度经营计划,坚定聚焦主业,并有效进行资源整合,努力实现开 源节流,不断解决经营难题。 本报告期,受奧地利斯太尔破产清算影响,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9728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55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8,172.7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6.11%。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一)主营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及债务逾期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公司流动性依然趋紧,虽然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取得了 定成绩,但尚未实现批量化生产及销售 1、市场销售方面: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不断完善销售队伍建设,通过深挖新能源细分领域,在增程器市场及移动式发电 机组市场取得一定进展,实现小批量销售,另一方面通过合作方泰豪军工的市场资源,聚焦多个实物竞标项目,有助于公司 在军方市场快速形成批量订单。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力度,充分利用斯太尔技术优势,有效借助一带一路发展 契机,努力拓展东南亚新能源增程市场。同时,搭载公司军用2缸柴油发动机的特殊车辆已成功中标进入型号硏制申报阶段 公司将争取实现进入实物竟标项目 2、技术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产品升级与改造,一是搭载公司2缸柴油机的无人车性能已满足整车搭载要求, 被多家重点客户选定为动力源。二是搭载我司2缸柴油机的某辅机电站成功中标第一名,2020年进入第一批正式样机供货阶 段,同时,公司努力加大重点技术攻坚,进一步完善增程产品性能指标,与工程机械某老牌企业建立合作,打造特殊用途的 工程机械,有效减少搭载客户的问题反馈比例,确保产品市场竞争力。 3、生产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利用现有高配置发动机装配线,努力实现M2CR柴油机正常生产,并通过不断优化装配 线产能设置,努力恢复生产能力。同时,公司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将部分闲置测试台架对外承接发动工程服务,以进一步增 加企业盈利能力。 4、内控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组织架构及管理流程优化工作,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降本工作,持续加强成本管控,并不断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控,防范财务风险和内 控风险。 (二)资本运作方面 1、奥地利斯太尔虽已正式进入破产程序,正进行清算。公司根据前期相关借款协议及技术开发协议等积极申报相关债权, 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2、为有效盘活资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子公司常州斯太尔以实物出资方式与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三位自 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利用斯太尔发动机技术优势,重点拓展公司柴油发动机在军品领域的布局,进一步改善企业盈 利能力。 (三)重大诉讼方面 1、委托理财诉讼事项: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就1.3亿元委托理财诉讼事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已判决。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 2、技术授权许可诉讼事项:2018年5月,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与公司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 限公司的技术授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事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苏斯太尔返还技术许可费贰亿元,并冻结 子公司位于江苏溧阳的银行账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事项尚未判决,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9年全国内燃机销量呈前低后高、降幅逐月收窄走势,销量(按可比口径)为4712.3万台,自2013年以来首次跌入5000 万台之内。全年销量同比下降8%,但降幅已从跌幅最深的-20%明显收窄;因大环境逐渐回暖,9月之后内燃机行业也发生明 显变化,出现了连续几个月回升走势。柴油机全年销量535.78万台,同比增长0.35%。 而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紧张局面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为缓慢,企业可持续经营风险不断加大。面对 较为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严格围绕2019年度经营计划,坚定聚焦主业,并有效进行资源整合,努力实现开 源节流,不断解决经营难题。 本报告期,受奥地利斯太尔破产清算影响,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972.8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5.5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8,172.79万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86.11%。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一)主营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及债务逾期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公司流动性依然趋紧,虽然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取得了一 定成绩,但尚未实现批量化生产及销售。 1、市场销售方面: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不断完善销售队伍建设,通过深挖新能源细分领域,在增程器市场及移动式发电 机组市场取得一定进展,实现小批量销售,另一方面通过合作方泰豪军工的市场资源,聚焦多个实物竞标项目,有助于公司 在军方市场快速形成批量订单。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力度,充分利用斯太尔技术优势,有效借助一带一路发展 契机,努力拓展东南亚新能源增程市场。同时,搭载公司军用2缸柴油发动机的特殊车辆已成功中标进入型号研制申报阶段, 公司将争取实现进入实物竞标项目。 2、技术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产品升级与改造,一是搭载公司2缸柴油机的无人车性能已满足整车搭载要求, 被多家重点客户选定为动力源。二是搭载我司2缸柴油机的某辅机电站成功中标第一名,2020年进入第一批正式样机供货阶 段,同时,公司努力加大重点技术攻坚,进一步完善增程产品性能指标,与工程机械某老牌企业建立合作,打造特殊用途的 工程机械,有效减少搭载客户的问题反馈比例,确保产品市场竞争力。 3、生产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利用现有高配置发动机装配线,努力实现M12CR柴油机正常生产,并通过不断优化装配 线产能设置,努力恢复生产能力。同时,公司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将部分闲置测试台架对外承接发动工程服务,以进一步增 加企业盈利能力。 4、内控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组织架构及管理流程优化工作,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降本工作,持续加强成本管控,并不断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控,防范财务风险和内 控风险。 (二)资本运作方面 1、奥地利斯太尔虽已正式进入破产程序,正进行清算。公司根据前期相关借款协议及技术开发协议等积极申报相关债权, 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2、为有效盘活资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子公司常州斯太尔以实物出资方式与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三位自 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利用斯太尔发动机技术优势,重点拓展公司柴油发动机在军品领域的布局,进一步改善企业盈 利能力。 (三)重大诉讼方面 1、委托理财诉讼事项: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就1.3亿元委托理财诉讼事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已判决。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 2、技术授权许可诉讼事项:2018年5月,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与公司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 限公司的技术授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事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苏斯太尔返还技术许可费贰亿元,并冻结 子公司位于江苏溧阳的银行账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事项尚未判决,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3、业绩补偿诉讼事项: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2017)鲁民 初130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法院查实,英达钢构及冯文杰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山东高院依法轮候查封了英达钢构 名下房产和土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英达钢构仅向公司支付500万元补偿款,其他剩余部分及违约金、诉讼费等均未支付, 且未提出后续履约计划,该诉讼可收回金额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贷款逾期诉讼事项:2018年度,因子公司多项贷款逾期,相关债权方均已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导致公司及子公 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房产被查封。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寻求债务解决方案,但尚未取得显著成效,公司生产经营已受到 较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债务豁免事项:公司收到和合资产及金色木棉分别于2019年12月27日、12月31日出具的债务豁免告知函,上述两债权方 同意减免部分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复利、罚息和相关诉讼费用等,其中和合资产同意减免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4,37506828 元,金色木棉同意减免债务金额为人民币85,616,840.76元,共计人民币99,991,90904元。公司在收到告知函后和金色木棉及 和合资产签署了该告知函的延续协议《豁免协议》,明确接受豁免协议中所列相关债务豁免条件,即豁免后共同确认和合资 产剩余债权金额为本金人民币8,30000元,金色木棉剩余债权金额为本金人民币50,00000元,公司已于2020年3月31日偿付 了上述两家机构豁免后的债权本金5,830万元,公司与两家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终结 6、武进管委会诉公司退还相关奖励款事项:2020年1月13日,公司获悉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武进管委会诉公司退还相 关奖励款一案。武进管委会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2014年3月26日,武进管委会与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斯太尔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斯太尔在武进国家高新区投资设立企业,武进管委会对此给予 支持和配合。后武进管委会与斯太尔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斯太尔在武进国家高新区投资建立柴油发动机生产基地 总投资预计将达人民币70亿元,斯太尔应根据协议约定在园区内设立企业;在工业用地安排方面,武进管委会按约定条件 向斯太尔支付总额8050万元的项目奖励基金:在专项财政支持方面,武进管委会按约定条件向斯太尔分批支付财政奖励共计 亿元:在税收奖励方面,武进管委会按约定条件向斯太尔支付相关税款奖励。该补充协议第八条第1款特别约定:若斯太 尔未能按照投资协议在2018年底累计投资30亿,累计销售50亿,则武进管委会有权要求斯太尔退还相关奖励的一半。武进管 委会在仲裁申请书中还提出,上述协议签订后,武进管委会按照协议约定,自2014年6月27日起陆续向斯太尔支付各项奖励 款,总计人民币189,110,10000元。但经武进管委会查询,截至2018年底,斯太尔在武进高新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 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总计284685,141.52元、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总计44,754,3194 元,远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在2018年底累计销售50亿”的目标。武进管委会根据其提交上海仲裁委的《战略合作协议》和《补 充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斯太尔退还奖励款总金额的一半,即人民币94,55505000元。2020 年1月13日,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此案,2020年4月22日,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开庭审理,裁庭给予双方一周时间补充 提交证据,并要求双方在5月22日前达成调解,否则将依法进行裁决。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延长审理 期限通知》,现仲裁庭报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将本案的审理期限延长至2020年7月30日。 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原控股股东英达钢构股票质押诉讼事项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18)浙执20号之二],裁定 解除对英达钢构持有的本公司8,959万股限售股股票的冻结,将标的股份作价14,243.17万元(扣除诉讼费及执行费)抵债, 交付给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管”,代表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用于抵偿相应金 额的债务。2019年8月,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四川信托-泓玺一号债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成都国兴昌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四川信托将其享有的“四 川信托-锦宏一号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作价56,50000万元转让给成都国兴昌。根据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约定,成都国 兴昌作为四川信托-锦宏一号单一资金信托的受益人,通过信托计划再通过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8,95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61%。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于2019年11月6日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公司 第一大股东已由英达钢构变更为成都国兴昌,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13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3、业绩补偿诉讼事项: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2017)鲁民 初130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法院查实,英达钢构及冯文杰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山东高院依法轮候查封了英达钢构 名下房产和土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英达钢构仅向公司支付500万元补偿款,其他剩余部分及违约金、诉讼费等均未支付, 且未提出后续履约计划,该诉讼可收回金额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贷款逾期诉讼事项:2018年度,因子公司多项贷款逾期,相关债权方均已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导致公司及子公 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房产被查封。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寻求债务解决方案,但尚未取得显著成效,公司生产经营已受到 较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债务豁免事项:公司收到和合资产及金色木棉分别于2019年12月27日、12月31日出具的债务豁免告知函,上述两债权方 同意减免部分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复利、罚息和相关诉讼费用等,其中和合资产同意减免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4,375,068.28 元,金色木棉同意减免债务金额为人民币85,616,840.76元,共计人民币99,991,909.04元。公司在收到告知函后和金色木棉及 和合资产签署了该告知函的延续协议《豁免协议》,明确接受豁免协议中所列相关债务豁免条件,即豁免后共同确认和合资 产剩余债权金额为本金人民币8,300,000元,金色木棉剩余债权金额为本金人民币50,000,000元,公司已于2020年3月31日偿付 了上述两家机构豁免后的债权本金5,830万元,公司与两家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终结; 6、武进管委会诉公司退还相关奖励款事项: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获悉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武进管委会诉公司退还相 关奖励款一案。武进管委会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2014 年3 月26 日,武进管委会与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斯太尔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斯太尔在武进国家高新区投资设立企业,武进管委会对此给予 支持和配合。后武进管委会与斯太尔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斯太尔在武进国家高新区投资建立柴油发动机生产基地, 总投资预计将达人民币70 亿元,斯太尔应根据协议约定在园区内设立企业;在工业用地安排方面,武进管委会按约定条件 向斯太尔支付总额8050万元的项目奖励基金;在专项财政支持方面,武进管委会按约定条件向斯太尔分批支付财政奖励共计 一亿元;在税收奖励方面,武进管委会按约定条件向斯太尔支付相关税款奖励。该补充协议第八条第1款特别约定:若斯太 尔未能按照投资协议在2018年底累计投资30亿,累计销售50亿,则武进管委会有权要求斯太尔退还相关奖励的一半。武进管 委会在仲裁申请书中还提出,上述协议签订后,武进管委会按照协议约定,自2014年6月27日起陆续向斯太尔支付各项奖励 款,总计人民币189,110,100.00元。但经武进管委会查询,截至2018年底,斯太尔在武进高新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 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总计284,685,141.52元、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总计44,754,319.48 元,远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在2018年底累计销售50亿”的目标。 武进管委会根据其提交上海仲裁委的《战略合作协议》和《补 充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斯太尔退还奖励款总金额的一半,即人民币94,555,050.00元。2020 年1 月13 日,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此案,2020年4月22日,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开庭审理,裁庭给予双方一周时间补充 提交证据,并要求双方在5月22日前达成调解,否则将依法进行裁决。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延长审理 期限通知》,现仲裁庭报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将本案的审理期限延长至2020年7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原控股股东英达钢构股票质押诉讼事项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18)浙执20号之二],裁定 解除对英达钢构持有的本公司8,959万股限售股股票的冻结,将标的股份作价14,243.17万元(扣除诉讼费及执行费)抵债, 交付给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管”,代表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用于抵偿相应金 额的债务。2019年8月,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四川信托-泓玺一号债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成都国兴昌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四川信托将其享有的“四 川信托-锦宏一号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作价56,500.00万元转让给成都国兴昌。根据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约定,成都国 兴昌作为四川信托-锦宏一号单一资金信托的受益人,通过信托计划再通过财通证券资管财富十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8,959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61%。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于2019年11月6日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公司 第一大股东已由英达钢构变更为成都国兴昌,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 2019年 2018年 比增减 占营业收入比重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9,728,889.06 100%217,533,31242 95.53% 分行业 柴油发动机 9,728,889 217,533,3124 100.009 -95.53% 分产品 发动机及配件 9,728,889.06 217,533,3124 100.009 -95.53% 中国境内 9.020.351.23 13,359,140.12 6.4% -3248% 中国境外 708,53783 204,174,172.30 93.86% -99.65%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 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柴油发动机 9,728,889 7,391,538.54 2402% 95.53 -96.51% 784.83% 分产品 发动机及配件 9,728889067,391,53854 2402% 95.53 -96.51% 784.83% 分地区 中国境内 020, 中国境外 708,537.83 15.19 68275%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口适用√不适用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9 年 2018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9,728,889.06 100% 217,533,312.42 100% -95.53% 分行业 柴油发动机 9,728,889.06 100.00% 217,533,312.42 100.00% -95.53% 分产品 发动机及配件 9,728,889.06 100.00% 217,533,312.42 100.00% -95.53% 分地区 中国境内 9,020,351.23 92.72% 13,359,140.12 6.14% -32.48% 中国境外 708,537.83 7.28% 204,174,172.30 93.86% -99.65%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柴油发动机 9,728,889.06 7,391,538.54 24.02% -95.53% -96.51% 784.83% 分产品 发动机及配件 9,728,889.06 7,391,538.54 24.02% -95.53% -96.51% 784.83% 分地区 中国境内 9,020,351.23 6,790,595.33 24.72% -32.48% -35.21% 69.30% 中国境外 708,537.83 600,943.21 15.19% -99.65% -99.70% 682.75%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口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2019年 018年 行业分类 项目 ,三 同比增减 营业成本比重 占营业成本比重 柴油发动机 材料成本 2,454,29493 3320%122,890.,727.00 58.07% 柴油发动机 人工成本 1,087,2494 14.71%61,659,441.09 29.14% 柴油发动机制造费用 3849,99421 5209%27076,70567 12.79 85.78% 说明 2018年奥地利斯太尔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9435%,2019年由于奥地利斯太尔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并且主要收入来自对外提供发动机台架测试服务收入,因此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2018年下降幅度较大,而人工成本和 制造费用合计占营业成本比重有较大上升。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口否 为有效盘活资产,拓展柴油发动机军品领域市场,增强企业盈利点,常州斯太尔以实物出资方式与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 司自然人何佳鑫、刘丽娟、张付军共同投资合作成立长沙泰豪斯太尔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7月9日签订了《出资合 作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1,100万元,其中常州斯太尔以实物出资认缴出资5106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 总股本的46%。目前,合资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设董 事会,董事会5成员,其中3名由第一大股东委派,2名由第二大股东委派,董事会决议需经占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通过方为有效。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董事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所以本期将新设公司纳 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2018年奥地利斯太尔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94.35%,2019年由于奥地利斯太尔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并且主要收入来自对外提供发动机台架测试服务收入。 15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柴油发动机 材料成本 2,454,294.93 33.20% 122,890,727.00 58.07% -98.00% 柴油发动机 人工成本 1,087,249.40 14.71% 61,659,441.09 29.14% -98.23% 柴油发动机 制造费用 3,849,994.21 52.09% 27,076,705.67 12.79% -85.78% 说明 2018年奥地利斯太尔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94.35%,2019年由于奥地利斯太尔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并且主要收入来自对外提供发动机台架测试服务收入,因此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较2018年下降幅度较大,而人工成本和 制造费用合计占营业成本比重有较大上升。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为有效盘活资产,拓展柴油发动机军品领域市场,增强企业盈利点,常州斯太尔以实物出资方式与江西泰豪军工集团有限公 司自然人何佳鑫、刘丽娟、张付军共同投资合作成立长沙泰豪斯太尔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7月9日签订了《出资合 作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1,100万元,其中常州斯太尔以实物出资认缴出资5106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 总股本的46%。目前,合资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设董 事会,董事会5成员,其中3名由第一大股东委派,2名由第二大股东委派,董事会决议需经占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通过方为有效。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能够控制董事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所以本期将新设公司纳 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奥地利斯太尔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94.35%,2019年由于奥地利斯太尔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并且主要收入来自对外提供发动机台架测试服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