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以入中国。佛教之高深精密,其过天师道,本不可以数记。且孙恩之乱,假天师道 以惑众。其后士夫,多不喜言天师道。于是佛教之力,由江北以达江南。久之,与古之 巫风合而为一。而儒家不过为学术之一家,士大夫用之,非民所能与也。此二者之变幻 自魏晋以后,五代以前,大率如此。 夏曾佑认为,民族问题既于政权兴替密切相关,又于宗教信仰类型密切相关, 他把民族史在通史中的地位看得如此重要,还是前所未有的。这显然是跟作 者所处的时代有关。这是当时国内外的民族矛盾在作者史学思想上的反映。 在五四运动前后十余年间,王国维对北方民族的历史做了大量而细致的 考订工作,对于蒙古史用力尤勤。他根据古籍所记,结合古器物、古文字, 参考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作出一些精辟的论断。他是用近代的科学方法进 行研究工作的。他的名著《鬼方昆夷撮狁考》、《西胡考》、《西胡续考》、 《黑车子室韦考》、《西辽都城虎思斡耳朵考》、《鞑靼考》、《萌古考》 《月氏未西徙大夏时故地考》,一直在学术界有很大影响,特别是这些作品 引起了人们对民族史在中国古史中的地位的重视。 第四,本世纪二十年代,开始有近代形式的中国民族史出现。所谓近代 形式,主要是指它基本上脱离了政治史的附属地位,而向一个有丰富内容 有自己体系的独立学科发展。梁启超倡之于前,王桐龄、吕思勉、林惠祥、 吕振羽等相继编写于后。 梁启超著《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这是一篇对中国民族发展相当概 括的论述。梁启超在书中解释了“民族”一词的函义,把“民族”跟“宗族”、 “国民”区别开来。他论述了中国民族的起源,指出了外国学者的中国民族 西来说、中国民族南来说没有根据,并以《诗经》中的记载来反证《史记》 中关于夏商周始祖之不可信。他认为,中国境内有六个民族,中国古代民族 可分为八个组。而汉族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跟各族融合而成的混合体。他这 篇文章,有些话说得很有见识,概括能力也很强,但在对各个民族的分别论 述和古今民族的演变上错误很多。从民族史研究的发展上看,这是一篇很有 影响的文章。 王桐龄、吕思勉、林惠祥的书都称作《中国民族史》。吕振羽的书称作 《中国民族简史》。四书对于民族的分类,主要是按照辛亥革命以来的“五 族共和”的提法,列出汉、满、蒙、回、藏,加上了苗,还略有其他民族的 增益。在取材上,这四种书基本上根据旧史。吕振羽重视调查材料,而调查 到的材料也不多。王桐龄书,实际上只是汉族形成发展史,对于其他民族, 也只是就其与汉族有关系的史事说了一些。这书的特点是附表多,关于不同 民族间杂居、通婚、仕宦,文化上的学习等,这些表可供参考。其它三书, 都是就不同民族分别陈述,不能对国内各民族作综合的说明。作为书中主要 内容的五族历史,因研究得不够,说法上也有很大的分歧。吕振羽试图从马 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上解释一些问题,并探索各民族的历史前途。尽管他在具 体的史实方面有不少误解,但从书的总体上看,代表一个新的研究方向 从鸦片战争以来,民族史撰述是沿着近代化的倾向蹒跚前进的。因历史 条件的局限,这种状况很难改变。一直到了新中国的建立,中国各民族得到 了解放,为民族史的调查、研究和撰述提供了便利条件,因而民族史的研究 工作才能面目一新。 第五,民族思想的多样化和民族平等思想的出现。鸦片战争发生后的第 年,即南京条约签订的那一年,魏源的《圣武记》成书。魏源特别在序文
人,以入中国。佛教之高深精密,其过天师道,本不可以数记。且孙恩之乱,假天师道 以惑众。其后士夫,多不喜言天师道。于是佛教之力,由江北以达江南。久之,与古之 巫风合而为一。而儒家不过为学术之一家,士大夫用之,非民所能与也。此二者之变幻, 自魏晋以后,五代以前,大率如此。 夏曾佑认为,民族问题既于政权兴替密切相关,又于宗教信仰类型密切相关, 他把民族史在通史中的地位看得如此重要,还是前所未有的。这显然是跟作 者所处的时代有关。这是当时国内外的民族矛盾在作者史学思想上的反映。 在五四运动前后十余年间,王国维对北方民族的历史做了 大量而细致的 考订工作,对于蒙古史用力尤勤。他根据古籍所记,结合古器物、古文字, 参考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作出一些精辟的论断。他是用近代的科学方法进 行研究工作的。他的名著《鬼方昆夷玁狁考》、《西胡考》、《西胡续考》、 《黑车子室韦考》、《西辽都城虎思斡耳朵考》、《鞑靼考》、《萌古考》、 《月氏未西徙大夏时故地考》,一直在学术界有很大影响,特别是这些作品 引起了人们对民族史在中国古史中的地位的重视。 第四,本世纪二十年代,开始有近代形式的中国民族史出现。所谓近代 形式,主要是指它基本上脱离了政治史的附属地位,而向一个有丰富内容、 有自己体系的独立学科发展。梁启超倡之于前,王桐龄、吕思勉、林惠祥、 吕振羽等相继编写于后。 梁启超著《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这是一篇对中国民族发展相当概 括的论述。梁启超在书中解释了“民族”一词的函义,把“民族”跟“宗族”、 “国民”区别开来。他论述了中国民族的起源,指出了外国学者的中国民族 西来说、中国民族南来说没有根据,并以《诗经》中的记载来反证《史记》 中关于夏商周始祖之不可信。他认为,中国境内有六个民族,中国古代民族 可分为八个组。而汉族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跟各族融合而成的混合体。他这 篇文章,有些话说得很有见识,概括能力也很强,但在对各个民族的分别论 述和古今民族的演变上错误很多。从民族史研究的发展上看,这是一篇很有 影响的文章。 王桐龄、吕思勉、林惠祥的书都称作《中国民族史》。吕振羽的书称作 《中国民族简史》。四书对于民族的分类,主要是按照辛亥革命以来的“五 族共和”的提法,列出汉、满、蒙、回、藏,加上了苗,还略有其他民族的 增益。在取材上,这四种书基本上根据旧史。吕振羽重视调查材料,而调查 到的材料也不多。王桐龄书,实际上只是汉族形成发展史,对于其他民族, 也只是就其与汉族有关系的史事说了一些。这书的特点是附表多,关于不同 民族间杂居、通婚、仕宦,文化上的学习等,这些表可供参考。其它三书, 都是就不同民族分别陈述,不能对国内各民族作综合的说明。作为书中主要 内容的五族历史,因研究得不够,说法上也有很大的分歧。吕振羽试图从马 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上解释一些问题,并探索各民族的历史前途。尽管他在具 体的史实方面有不少误解,但从书的总体上看,代表一个新的研究方向。 从鸦片战争以来,民族史撰述是沿着近代化的倾向蹒跚前进的。因历史 条件的局限,这种状况很难改变。一直到了新中国的建立,中国各民族得到 了解放,为民族史的调查、研究和撰述提供了便利条件,因而民族史的研究 工作才能面目一新。 第五,民族思想的多样化和民族平等思想的出现。鸦片战争发生后的第 三年,即南京条约签订的那一年,魏源的《圣武记》成书。魏源特别在序文
中提到,本书“告成于海夷就歎江宁之日。”作者备陈清自开国以来军事上 的得失,申述自己对当前军备的见解。这是一部有爱国思想的书,就针对外 国入侵的局势立论的。这是魏源民族思想的主要方面。但《圣武记》中大量 地颂扬了镇压少数民族的胜利,这又反映了满汉统治阶层的大民族主义的立 场 在辛亥革命前后,章炳麟是一位资产阶级革命家,同时也是一个大民族 主义者。他所著《中夏亡国二百四十年纪念会书》和《讨满洲檄》。,比较集 中地反映了他的这种思想。当时的革命党人具有类似思想的,颇不乏人。 孙中山主张民族平等。他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明确地 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 满、蒙、回、藏为一人。是汉民族之统一。”后来他提倡三民主义,民族主 义即其中之一。他主张对外要联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对内要国内 民族一律平等。但他把蒙古人和满人都看作是历史上的外国人或被汉人同化 了的外国人,认为元、清两朝的统治是中国亡了两次国。这些显然还是大民 族主义的论点。 九四一年,李维汉同志主编的《回回民族问题》出版。这是我国运用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第一部专书。书中讲到回族的来源、回 族长期被压迫和斗争的历史,分析了回族跟伊斯兰教的关系,分析了西北伊 斯兰各个教派的经济基础,批判了各种有关回族问题的谬论。这是一部富有 创见的书,也是为适应当时革命斗争需要的书。这书的名称虽叫《回回民族 问题》,实际上,它对开展民族问题的科学研究,包含民族史研究在内,有 广泛的指导意义。 《回回民族问题》出版后八年,吕振羽同志在他的《中国民族简史》中 提出:“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阶段中,要解决的国内问题,主要有两个: 是土地问题,一是民族问题。土地问题,由于二十年来革命实践的体现,天 才领袖的创造,已成了中国最先进人士熟知的科学;民族问题,我们也有着 正确的原则、方针,并早已正式提到行动日程上,不过在全国人民,以至最 先进人士里面,大多还不如对于土地问题那样熟悉。现抗战胜利结束,进到 和平民主事业的斗争,国内民族问题,立即就要全面地提到行动日程上,我 们应同时展开这个问题的研究工作。 中国民族问题,从来还没有系统地研究过,‘中华民族’或‘中国民 族’的用语,是从马克思、列宁的著作中译来的,马列这个用语的本来意义 是‘中华诸民族’或‘中国的民族’。但中国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者, 却从大汉族主义的立场来窃用这个神圣的用语。他们颠倒黑白,歪曲历史事 实,无耻地只承认汉族是一个民族,说国内其他民族如满、蒙、回、藏、苗 等等,都只是所谓‘宗支’或‘宗族’。这不啻是对国内其他民族任意「侮 辱’,并证明了他们毫无科学常识。中国境内究竟有多少民族,他们的起源、 历史过程以及现状怎样,法西斯大汉族主义者是完全无知的。他们敢于那样 大胆的武断,不仅在企图避免国内民族问题的正确解决,且正是臭名万代的 希特勒、荒木贞夫的民族优越论的翻版。这和马列主义的民族问题的科学, 自然正相反对,而与孙中山民族主义的基本精神,也是不相容的;其对今后 ①见《章氏从书》,《文录》卷二,浙江图书馆本 《孙中山选集》,第90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中提到,本书“告成于海夷就欵江宁之日。”作者备陈清自开国以来军事上 的得失,申述自己对当前军备的见解。这是一部有爱国思想的书,就针对外 国入侵的局势立论的。这是魏源民族思想的主要方面。但《圣武记》中大量 地颂扬了镇压少数民族的胜利,这又反映了满汉统治阶层的大民族主义的立 场。 在辛亥革命前后,章炳麟是一位资产阶级革命家,同时也是一个大民族 主义者。他所著《中夏亡国二百四十年纪念会书》和《讨满洲檄》①,比较集 中地反映了他的这种思想。当时的革命党人具有类似思想的,颇不乏人。 孙中山主张民族平等。他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明确地 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 满、蒙、回、藏为一人。是汉民族之统一。”②后来他提倡三民主义,民族主 义即其中之一。他主张对外要联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对内要国内 民族一律平等。但他把蒙古人和满人都看作是历史上的外国人或被汉人同化 了的外国人,认为元、清两朝的统治是中国亡了两次国。这些显然还是大民 族主义的论点。 一九四一年,李维汉同志主编的《回回民族问题》出版。这是我国运用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第一部专书。书中讲到回族的来源、回 族长期被压迫和斗争的历史,分析了回族跟伊斯兰教的关系,分析了西北伊 斯兰各个教派的经济基础,批判了各种有关回族问题的谬论。这是一部富有 创见的书,也是为适应当时革命斗争需要的书。这书的名称虽叫《回回民族 问题》,实际上,它对开展民族问题的科学研究,包含民族史研究在内,有 广泛的指导意义。 《回回民族问题》出版后八年,吕振羽同志在他的《中国民族简史》中 提出:“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阶段中,要解决的国内问题,主要有两个:一 是土地问题,一是民族问题。土地问题,由于二十年来革命实践的体现,天 才领袖的创造,已成了中国最先进人士熟知的科学;民族问题,我们也有着 正确的原则、方针,并早已正式提到行动日程上,不过在全国人民,以至最 先进人士里面,大多还不如对于土地问题那样熟悉。现抗战胜利结束,进到 和平民主事业的斗争,国内民族问题,立即就要全面地提到行动日程上,我 们应同时展开这个问题的研究工作。 “中国民族问题,从来还没有系统地研究过,‘中华民族’或‘中国民 族’的用语,是从马克思、列宁的著作中译来的,马列这个用语的本来意义 是‘中华诸民族’或‘中国的民族’。但中国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者, 却从大汉族主义的立场来窃用这个神圣的用语。他们颠倒黑白,歪曲历史事 实,无耻地只承认汉族是一个民族,说国内其他民族如满、蒙、回、藏、苗 等等,都只是所谓‘宗支’或‘宗族’。这不啻是对国内其他民族任意‘侮 辱’,并证明了他们毫无科学常识。中国境内究竟有多少民族,他们的起源、 历史过程以及现状怎样,法西斯大汉族主义者是完全无知的。他们敢于那样 大胆的武断,不仅在企图避免国内民族问题的正确解决,且正是臭名万代的 希特勒、荒木贞夫的民族优越论的翻版。这和马列主义的民族问题的科学, 自然正相反对,而与孙中山民族主义的基本精神,也是不相容的;其对今后 ① 见《章氏丛书》,《文录》卷二,浙江图书馆本。 ② 《孙中山选集》,第 90 页,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
全国和平民主事业,更十分有害。 自然,谁也不容否认,汉族是全世界第一位人口众多的民族,是中华 民族的主要部分。中华民族四千年光荣的文明历史,过去辉煌灿烂的封建文 化,是东方文化的主流,对全人类的文明,也有着伟大贡献,而其主要创造 者也是汉族。这回决定全民族命运的伟大抗战事业,主要也由汉族在担当。 但同样不容否认,中国境内其他兄弟民族,对过去中国文化的创造也都直接 或多或少有其不朽的贡献;对这回的民族抗战也都有相当的功绩。” 吕振羽同志的话,说出了民族史的真实情况,也说出了我们历史工作者 在民族问题上应持的正确态度 以上,我们简单而扼要地回顾了新中国创立前,我国多民族历史撰述的 些情况。它们已形成了悠久的历史传统,留下了相当多的历史资料,运用 了各种不同的撰述体裁,表达了不同的民族思想,反映了各个时期的历史特 点。这些宝贵的遗产为我们研究民族史,提供了大量资料和编写上的借鉴 那些认为中国史书只记载汉族不记载少数民族的历史的看法,是没有根据 的。 汉族史家生活在中原,在两三千年的漫长时期里,他们接触各地区少数 民族的机会比较多,因而汉文在民族史方面的记载比较多,也相当重要。少 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写下的历史,在不同民族中有根不相同的情况。挖掘 研究民族文字的历史记载,还处在初步阶段。我们急须加紧努力,使汉文及 少数民族文字的记载得以互相补充、互相印证,使我们多民族祖国历史的研 究和撰述得到不断的充实和提高。 第二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分布现状 党的民族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使 国内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使国内的民族关系 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在建国前夕,即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 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章“总纲”第九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条是对各民族的一般性规定,实际上说的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少 数民族的条文,《共同纲领》设有“民族政策”专章,即第五十条至第五十 三条。条文如下: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 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 </PGN0033.TXT/PGN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 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 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 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有按照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参
全国和平民主事业,更十分有害。 “自然,谁也不容否认,汉族是全世界第一位人口众多的民族,是中华 民族的主要部分。中华民族四千年光荣的文明历史,过去辉煌灿烂的封建文 化,是东方文化的主流,对全人类的文明,也有着伟大贡献,而其主要创造 者也是汉族。这回决定全民族命运的伟大抗战事业,主要也由汉族在担当。 但同样不容否认,中国境内其他兄弟民族,对过去中国文化的创造也都直接 或多或少有其不朽的贡献;对这回的民族抗战也都有相当的功绩。” 吕振羽同志的话,说出了民族史的真实情况,也说出了我们历史工作者 在民族问题上应持的正确态度。 以上,我们简单而扼要地回顾了新中国创立前,我国多民族历史撰述的 一些情况。它们已形成了悠久的历史传统,留下了相当多的历史资料,运用 了各种不同的撰述体裁,表达了不同的民族思想,反映了各个时期的历史特 点。这些宝贵的遗产为我们研究民族史,提供了大量资料和编写上的借鉴。 那些认为中国史书只记载汉族不记载少数民族的历史的看法,是没有根据 的。 汉族史家生活在中原,在两三千年的漫长时期里,他们接触各地区少数 民族的机会比较多,因而汉文在民族史方面的记载比较多,也相当重要。少 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写下的历史,在不同民族中有根不相同的情况。挖掘、 研究民族文字的历史记载,还处在初步阶段。我们急须加紧努力,使汉文及 少数民族文字的记载得以互相补充、互相印证,使我们多民族祖国历史的研 究和撰述得到不断的充实和提高。 第二节 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分布现状 党的民族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使 国内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使国内的民族关系 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在建国前夕,即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 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章“总纲”第九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条是对各民族的一般性规定,实际上说的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少 数民族的条文,《共同纲领》设有“民族政策”专章,即第五十条至第五十 三条。条文如下: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 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 </PGN0033.TXT/PGN>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 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 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 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有按照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参
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 事业 《共同纲领》在宪怯产生前有代替宪法的作用。这四条规定,是党的民族政 策的具体表述,是关于民族问题的根本大法。 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序言》里有这 样的规定 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发扬各民族间的友爱互 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基 础上,我国的民族团结将继续加强。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 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 第一章《总纲》第三条有这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 的自由。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 离的部分。 这些规定,基本上概括了《共同纲领》中有关民族政策的规定而有所发展。 《共同纲领》不把这些规定写入《序说》和《总纲》里,《宪法》却写在《序 说》和《总纲》里,这表明民族政策在《宪法》中的地位比起在《共同纲领》 中的地位有显著的提高。“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提法,在这里是第一次 以法典的形式提出来的。这辩证地规定了多民族和统一国家的关系,是马克 思主义国家学说里的一个重要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在《宪法》里有了比较详 细的规定,共有六条之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创造。 它根本不同于历史上的羁縻州、土司制度,不同于一般的行省制度,也不同 于苏联式的加盟共和国和美国式的联邦。 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宪法》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更为完善。《序言》 的开端说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 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用法典的形式肯定中国各族人民,包含汉族人 民和各兄弟民族人民,共同创造历史的功绩。《序言》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 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 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 族的共同繁荣 这里又肯定了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功绩,提出了平等、团 结、互助和共同繁荣作为民族政策的高度概括,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关 系是不断发展的进程。 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
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 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 事业。 《共同纲领》在宪怯产生前有代替宪法的作用。这四条规定,是党的民族政 策的具体表述,是关于民族问题的根本大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序言》里有这 样的规定: 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发扬各民族间的友爱互 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基 础上,我国的民族团结将继续加强。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 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 第一章《总纲》第三条有这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 的自由。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 离的部分。 这些规定,基本上概括了《共同纲领》中有关民族政策的规定而有所发展。 《共同纲领》不把这些规定写入《序说》和《总纲》里,《宪法》却写在《序 说》和《总纲》里,这表明民族政策在《宪法》中的地位比起在《共同纲领》 中的地位有显著的提高。“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提法,在这里是第一次 以法典的形式提出来的。这辩证地规定了多民族和统一国家的关系,是马克 思主义国家学说里的一个重要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在《宪法》里有了比较详 细的规定,共有六条之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创造。 它根本不同于历史上的羁縻州、土司制度,不同于一般的行省制度,也不同 于苏联式的加盟共和国和美国式的联邦。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宪法》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更为完善。《序言》 的开端说: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 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用法典的形式肯定中国各族人民,包含汉族人 民和各兄弟民族人民,共同创造历史的功绩。《序言》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 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 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 族的共同繁荣。 这里又肯定了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功绩,提出了平等、团 结、互助和共同繁荣作为民族政策的高度概括,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关 系是不断发展的进程。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区域自治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这 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 从《共同纲领》到一九八二年新宪法、一九八四年《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都集中地反映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根本性的变化,这 是跟各族人民的长期斗争、社会性质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相连的。 毛泽东同志曾有多次关于民族政策的讲话。一九五五年三月,他在《在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 要反对大汉族主义。不要以为只是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也很大地帮助 了汉族。有些同志总是在那里吹,我们可帮助了你们,就没有看到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 的。我国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什么人住的?是汉族住的,还是什么人住 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少数民族居住的。那里物产丰富,有很多宝贝 现在,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很少,有些地方还没有帮助,而少数<PGN0036.TXT/PGN民族 倒是帮助了汉族。有些少数民族,需要我们先去帮助他们,然后他们才能帮助我们。少 数民族在政治上很大地帮助了汉族,他们加入了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就是在政治上帮 助了汉族。少数民族和汉族团结在一起了,全国人民都高兴。所以,少数民族在政治上、 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那种以为只有汉族帮助 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没有帮助汉族,以及那种帮助了一点少数民族,就自以为了不起 的观点,是错误的 九五六年在《论十大关系》中说: 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 的。我们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 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论人口,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是压倒优势。 如果汉人搞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那就很不好。而土地谁多呢?土地是少数民族 多,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 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 各个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作过贡献。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民族混血 形成的。历史上的反动统治者,主要是汉族的反动统治者,曾经在我们各民族中间制造 种种隔阂,欺负少数民族。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影响,就在劳动人民中间也不容易很快消 除。所以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 并且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早两年已经</PGN7.TXT/PGN作过 次检查,现在应当再来一次。如果关系不正常,就必须认真处理,不要只口里讲 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究竟怎样才适合,要好好研究一下 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在苏联,俄罗斯民 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很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 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 才能加以开发利用。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 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 九五七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 我国少数民族有三千多万人,虽然只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六,但是居住地区广大 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所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 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 地方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 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一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在大多数少数 民族地区民族关系比较从前大有改进,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在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区域自治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这 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 从《共同纲领》到一九八二年新宪法、一九八四年《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都集中地反映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根本性的变化,这 是跟各族人民的长期斗争、社会性质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相连的。 毛泽东同志曾有多次关于民族政策的讲话。一九五五年三月,他在《在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 要反对大汉族主义。不要以为只是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也很大地帮助 了汉族。有些同志总是在那里吹,我们可帮助了你们,就没有看到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 的。我国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什么人住的?是汉族住的,还是什么人住 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少数民族居住的。那里物产丰富,有很多宝贝。 现在,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很少,有些地方还没有帮助,而少数</PGN0036.TXT/PGN>民族 倒是帮助了汉族。有些少数民族,需要我们先去帮助他们,然后他们才能帮助我们。少 数民族在政治上很大地帮助了汉族,他们加入了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就是在政治上帮 助了汉族。少数民族和汉族团结在一起了,全国人民都高兴。所以,少数民族在政治上、 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那种以为只有汉族帮助 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没有帮助汉族,以及那种帮助了一点少数民族,就自以为了不起 的观点,是错误的。 一九五六年在《论十大关系》中说: 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 的。我们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 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论人口,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是压倒优势。 如果汉人搞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那就很不好。而土地谁多呢?土地是少数民族 多,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 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 各个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作过贡献。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民族混血 形成的。历史上的反动统治者,主要是汉族的反动统治者,曾经在我们各民族中间制造 种种隔阂,欺负少数民族。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影响,就在劳动人民中间也不容易很快消 除。所以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 并且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早两年已经</PGN0037.TXT/PGN>作过一 次检查,现在应当再来一次。如果关系不正常,就必须认真处理,不要只口里讲。 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究竟怎样才适合,要好好研究一下。 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在苏联,俄罗斯民 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很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 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 才能加以开发利用。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 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 一九五七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 我国少数民族有三千多万人,虽然只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六,但是居住地区广大, 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所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 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 地方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 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一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在大多数少数 民族地区民族关系比较从前大有改进,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在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