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理想装备 电子图书·学校专集 园网上的最佳资源 中国通 第九卷 中古时代·呗时期 (上册) OB++K 内部语料非云品
题记 本卷论述中国封建社会的衰老时期明代的历史 明代,起于洪武元年(1368),亡于崇祯十七年(1644)。它是继秦汉 隋唐、宋元之后又一个统一的皇朝。明代有许多新的东西是以前所没有的 这表明了它在历史上的进步 封建的土地关系是封建制度的基础。它的变化尽管很小,但触及到社会 组织的根本。明代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不是很显著,但动摇已经开始了。 封建依附关系是封建化在人身上的直接反映,明代的人身依附关系是逐 渐向松弛方面发展的。 农民的反封建斗争历代不绝,但像明末农民大起义那样规模之大、范围 之广、时间之长,是前所未有的。这也透露了历史上的新消息。 明代,兄弟民族之间的关系和中外关系,其密切程度都超过以往。在科 学技术发展上,也不同于以往。我们对明代历史的研究,必须放宽视野,加 深力度。尽管一时尚不能有太大的成果,但前途是光明的。我们应当寄予极 大的期望。 本卷主编王毓铨同志是明史的专家,1910年生于山东莱芜。他于1936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1946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1947年 曾任美国古钱学会博物馆远东部主任。1950年回国后,任中国历史博物馆陈 列部主任,1955年任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1978年任中国社会科 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主任兼研究生院博士、硕士生导师。1989年以 后,任中国明史学会会长、顾问。他在明史研究上有丰厚的成果,主要著作 有:《 Ear ly chinese Coinage》(《中国古货币》)、《我国古代货币的 起源和发展》、《明代的军屯》、《莱芜集》。近年的主要论文有:《明朝 徭役审编与土地》、《籍、贯、籍贯》、《历史研究必须实事求是》、《封 建社会的土地具有主人的身份》、《纳粮也是当差》、《中国古代经济史研 究议》、《明朝的配户当差制》、《户役田述略》、《明朝田地赤契与赋役 黄册》等。半个多世纪的学术研究,使他形成了关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史比 较有系统而完整的观点。他对本卷的撰写有具体的考虑。 八十年代初,多卷本《中国通史》各卷编写组陆续成立。明史卷的编写 小组也于1984年应运而生。当时的编写组成员有商传、毛佩琦、张显清 王天有、廖心一、任道斌等同志。1987年冬,王毓铨同志和我一起在北京师 范大学主持召开了编写工作会议,确定了本卷的编写大纲和编写宗旨,明史 工作正式展开。 商传同志,1945年生于北京。196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今首都师 范大学)历史系,1978年至1981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谢国桢 同志攻读明史。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社会史研究室主任、副研究 员,中国明史学会副秘书长。著有《永乐皇帝》、《明代文化志》,参加主
题 记 本卷论述中国封建社会的衰老时期明代的历史。 明代,起于洪武元年(1368),亡于崇祯十七年(1644)。它是继秦汉、 隋唐、宋元之后又一个统一的皇朝。明代有许多新的东西是以前所没有的, 这表明了它在历史上的进步。 封建的土地关系是封建制度的基础。它的变化尽管很小,但触及到社会 组织的根本。明代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不是很显著,但动摇已经开始了。 封建依附关系是封建化在人身上的直接反映,明代的人身依附关系是逐 渐向松弛方面发展的。 农民的反封建斗争历代不绝,但像明末农民大起义那样规模之大、范围 之广、时间之长,是前所未有的。这也透露了历史上的新消息。 明代,兄弟民族之间的关系和中外关系,其密切程度都超过以往。在科 学技术发展上,也不同于以往。我们对明代历史的研究,必须放宽视野,加 深力度。尽管一时尚不能有太大的成果,但前途是光明的。我们应当寄予极 大的期望。 本卷主编王毓铨同志是明史的专家,1910 年生于山东莱芜。他于 1936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1946 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1947 年 曾任美国古钱学会博物馆远东部主任。1950 年回国后,任中国历史博物馆陈 列部主任,1955 年任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1978 年任中国社会科 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主任兼研究生院博士、硕士生导师。1989 年以 后,任中国明史学会会长、顾问。他在明史研究上有丰厚的成果,主要著作 有:《Early Chinese Coinage》(《中国古货币》)、《我国古代货币的 起源和发展》、《明代的军屯》、《莱芜集》。近年的主要论文有:《明朝 徭役审编与土地》、《籍、贯、籍贯》、《历史研究必须实事求是》、《封 建社会的土地具有主人的身份》、《纳粮也是当差》、《中国古代经济史研 究议》、《明朝的配户当差制》、《户役田述略》、《明朝田地赤契与赋役 黄册》等。半个多世纪的学术研究,使他形成了关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史比 较有系统而完整的观点。他对本卷的撰写有具体的考虑。 八十年代初,多卷本《中国通史》各卷编写组陆续成立。明史卷的编写 小组也于 1984 年应运而生。当时的编写组成员有商传、毛佩琦、张显清、 王天有、廖心一、任道斌等同志。1987 年冬,王毓铨同志和我一起在北京师 范大学主持召开了编写工作会议,确定了本卷的编写大纲和编写宗旨,明史 工作正式展开。 商传同志,1945 年生于北京。1968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今首都师 范大学)历史系,1978 年至 1981 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谢国桢 同志攻读明史。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社会史研究室主任、副研究 员,中国明史学会副秘书长。著有《永乐皇帝》、《明代文化志》,参加主
编《中国历史大辞典·明史卷》,并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序 说部分第一章的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综述部分的第十二章 典志部分的第七章,第九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十章的第一节、第 二节、第三节、第五节;传记部分的第五章第二节,第八章,第九章,第十 章,第十一章,第十三章第三节,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四十章和第五十 毛佩琦同志,196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1978至1981年在中 国人民大学师从尚钺同志攻读明清史研究生。现任国家文物局对外交流博物 馆馆长兼党委书记,教授,主编《岁月河山》、《中国社会通史》(明代卷) 并撰有论文多篇。他为本卷综述部分做了组稿、审稿工作,并撰写了传记部 分的第四章和第四十八章。 张显清同志,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1962至1965年在中国 科学院师从吴晗同志攻读明史研究生。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办公室主 任、研究员。著有《严嵩传》,并撰有论文多篇。 王天有同志,196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1978至1981年在北京大 学师从商鸿逵、许大龄同志攻读明清史研究生。现任北京大学历史系主任 教授。著有《〈明史职官志〉校注》、《东林党与晩明政治》,并撰写论文 多篇。 任道斌同志,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谢国桢同志 攻读明史研究生。现任中国美术学院教授,著有《方以智年谱》、《赵孟頫 系年》,主编《中国少数民族美术史》,发表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传 记部分的第三十八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三十九章第二节,第四十章第二节, 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第四十三章,第五十三章第二节。 廖心一同志,1977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1979年考入中国社会 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王毓铨同志攻读明史研究生。著有《明朝小通史》 并撰有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四章、第六章;传记部分的 第十七章第二节、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四章第一节、 第二十七章、第三十一章 除上述几位同志外,参加本卷编写工作的同志依次如下 阿风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序 说部分的第一章第四节。 林金树同志,1964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历史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著有《天启皇帝大传》,并发表 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序说部分的第二章;典志部分的第二章、第三章 传记部分的第十四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六章、第三十章、第 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第五十二章。 尹选波同志,人民出版社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一章。 张美娣同志,上海人民出版社副编审。她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二
编《中国历史大辞典·明史卷》,并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序 说部分第一章的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综述部分的第十二章; 典志部分的第七章,第九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十章的第一节、第 二节、第三节、第五节;传记部分的第五章第二节,第八章,第九章,第十 章,第十一章,第十三章第三节,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四十章和第五十 一章。 毛佩琦同志,196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1978 至 1981 年在中 国人民大学师从尚钺同志攻读明清史研究生。现任国家文物局对外交流博物 馆馆长兼党委书记,教授,主编《岁月河山》、《中国社会通史》(明代卷), 并撰有论文多篇。他为本卷综述部分做了组稿、审稿工作,并撰写了传记部 分的第四章和第四十八章。 张显清同志,1962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 1962 至 1965 年在中国 科学院师从吴晗同志攻读明史研究生。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办公室主 任、研究员。著有《严嵩传》,并撰有论文多篇。 王天有同志,1968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1978 至 1981 年在北京大 学师从商鸿逵、许大龄同志攻读明清史研究生。现任北京大学历史系主任、 教授。著有《〈明史职官志〉校注》、《东林党与晚明政治》,并撰写论文 多篇。 任道斌同志,1981 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谢国桢同志 攻读明史研究生。现任中国美术学院教授,著有《方以智年谱》、《赵孟頫 系年》,主编《中国少数民族美术史》,发表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传 记部分的第三十八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三十九章第二节,第四十章第二节, 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第四十三章,第五十三章第二节。 廖心一同志,1977 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1979 年考入中国社会 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王毓铨同志攻读明史研究生。著有《明朝小通史》, 并撰有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四章、第六章;传记部分的 第十七章第二节、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四章第一节、 第二十七章、第三十一章。 除上述几位同志外,参加本卷编写工作的同志依次如下: 阿风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序 说部分的第一章第四节。 林金树同志,1964 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历史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著有《天启皇帝大传》,并发表 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序说部分的第二章;典志部分的第二章、第三章; 传记部分的第十四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六章、第三十章、第 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第五十二章。 尹选波同志,人民出版社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一章。 张美娣同志,上海人民出版社副编审。她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二
章、第三章。 张英聘同志,中国地方志办公室助理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 的第五章,第七章,第九章(与王熹同志合作);典志部分的第九章第三节 第四节;传记部分的第一章。 高寿仙同志,北京行政学院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八 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 王熹同志,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 部分的第九章(与张英聘同志合作)、第十章、第十一章。 范楚玉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典 志部分的第一章;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六章第一节。 梁勇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 志部分的第四章。 张兆裕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 典志部分的第五章。 华觉明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周卫荣同志,中国 钱币博物馆副研究员。他们为本卷共同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一节、第 三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 杨文衡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硏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 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二节、第四节;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六章第二节,第四十七 章第一节,第五十九章。 何绍庚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 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九节、第十节、第十一节、第十二节;传记部分的第五十 五章,并负责科技部分的通稿工作。 张清建同志,四川师范学院化学系讲师。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 六章第十一节;传记部分的第五十八章 李进尧同志,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 十三节。 凌光、朱大为同志,石油部石油勘探开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他们为本 卷共同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十四节 许敏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典志 部分的第八章;传记部分的第二十四章第二节、第三节。 李松茂同志,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伊斯兰研究中心 学术委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十章第四节;传记部分的第三章第 节 邓建军同志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一节、第二节。 张德信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 记部分的第二章第三节、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章第二节。 张宪博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
章、第三章。 张英聘同志,中国地方志办公室助理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 的第五章,第七章,第九章(与王熹同志合作);典志部分的第九章第三节、 第四节;传记部分的第一章。 高寿仙同志,北京行政学院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八 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 王熹同志,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 部分的第九章(与张英聘同志合作)、第十章、第十一章。 范楚玉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典 志部分的第一章;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六章第一节。 梁勇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 志部分的第四章。 张兆裕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 典志部分的第五章。 华觉明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周卫荣同志,中国 钱币博物馆副研究员。他们为本卷共同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一节、第 三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 杨文衡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 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二节、第四节;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六章第二节,第四十七 章第一节,第五十九章。 何绍庚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 志部分的第六章第九节、第十节、第十一节、第十二节;传记部分的第五十 五章,并负责科技部分的通稿工作。 张清建同志,四川师范学院化学系讲师。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 六章第十一节;传记部分的第五十八章。 李进尧同志,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 十三节。 凌光、朱大为同志,石油部石油勘探开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他们为本 卷共同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第十四节。 许敏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典志 部分的第八章;传记部分的第二十四章第二节、第三节。 李松茂同志,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伊斯兰研究中心 学术委员。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十章第四节;传记部分的第三章第 三节。 邓建军同志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一节、第二节。 张德信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 记部分的第二章第三节、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章第二节。 张宪博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
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四节 马寿千同志,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三章 第二节(与韩新光同志合撰)、第五十四章第三节。 韩新光同志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五章第一节(与马寿千同志合 撰)。 孙湘云同志,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她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 五章第一节。 江心力同志,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 传记部分的第六章第二节,第十三章第一节、第二节 杨怀中同志,宁夏社会科学院名誉院长、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 部分的第七章。 吕景琳同志,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 十二章第一节 李雪慧同志,《中国检察报》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十 八章、第三十二章第二节。 徐凯同志,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十 九章。 张自成同志,《中国文物报》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三十 六章、第三十七章、第五十一章第二节 白崇人同志,《民族文学》杂志副主编、编审,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 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四章。 蔡景峰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医史文献硏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 传记部分的第四十五章。 潘吉星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 记部分的第四十七章第二节 谭天星同志,国务院华侨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 的第四十九章 范中义同志,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 分的第五十一章第三节。 林永匡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 部分的第五十二章 杨志清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 记部分的第五十四章第一节、第二节 杜昇云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和科学史中心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 传记部分的第五十六章。 王冰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 记部分的第五十七章。 刘昌芝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
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四节。 马寿千同志,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三章 第二节(与韩新光同志合撰)、第五十四章第三节。 韩新光同志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五章第一节(与马寿千同志合 撰)。 孙湘云同志,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她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 五章第一节。 江心力同志,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 传记部分的第六章第二节,第十三章第一节、第二节。 杨怀中同志,宁夏社会科学院名誉院长、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 部分的第七章。 吕景琳同志,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 十二章第一节。 李雪慧同志,《中国检察报》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十 八章、第三十二章第二节。 徐凯同志,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十 九章。 张自成同志,《中国文物报》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三十 六章、第三十七章、第五十一章第二节。 白崇人同志,《民族文学》杂志副主编、编审,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 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四十四章。 蔡景峰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 传记部分的第四十五章。 潘吉星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 记部分的第四十七章第二节。 谭天星同志,国务院华侨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 的第四十九章。 范中义同志,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 分的第五十一章第三节。 林永匡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 部分的第五十二章。 杨志清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 记部分的第五十四章第一节、第二节。 杜昇云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和科学史中心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 传记部分的第五十六章。 王冰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传 记部分的第五十七章。 刘昌芝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