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说的主要不是国家与种族,阶级,性别和世代的 分裂,而是我们的理性思维与心灵感受之间的分 裂,是我们对事物的客观观装和对事物的主观体 验之间的分裂。迄今为止,我们一直把客观观察 到的东西与主观体验到的东西当作是截然分裂的 东西,但现在我]必须把它们看作是同一个历史 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不同维度,不同方 面。 .一34—
1法律中的宗教 西方人正经历着一场整体性(integrity)危机 一一种许多男男女女在他们年满五十时便会 经验到的那种危机。其时,他们极为严肃,并且经 常是不安地自问,生活的意义何在,他们被引向何 处去。现在,我们不仅作为个人,而且以民族和以 民族中各种群体的名义提出同样的问题。我们的 全部文化似乎正面临一种彻底崩䙌的可能①。 这种业已临近之崩溃的一个主要征兆,乃是 对于法律信任的严重丧失一不仅遵守法律的民 众如此,立法者和司法者亦如此。第二个主要征 兆.是宗教信仰的丧失殆尽一简样,不但在州 人教堂和犹太会堂(至少在葬礼和婚礼上)的民众 方面是这样,教土们也是这样。 防史学家会告诉我」,斑一代人中间都会有 —35
这样的抱怨,说人们正在失去他们的宗数信仰和 对于法律的尊重。而且,今天虔信和守法的欧洲 人和美国人也可能的确多于我历史上的其他时 期。不过,一场整体性危机的征兆却是确凿无疑 的。最初,是第-~次世界大战之后的那些艺术家、 诗人和小说家(如毕加索和乔伊斯等)发出了信 号,他们的作品表明,传统的空间概念、时间概念 乃至语言本身都在解体、衰亡。后米便是出现于 三十年代的思想大变革,当时,社会科学家告诉我 们,传统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已不气奏效。欧 洲被新的革命神话弄得四分五裂,美国则举行狂 立主义政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倒是第一“次世 界大战使西方各国摆脱了这种混乱状态,使它门 得有短暂的复兴。我们发现,我们毕竞还能团结 ·一致,为…·个传统的共同目标而献身。这种精神 在战后还人为地维持了一阵,尤其是因为有与共 产主义的对立。然而,自五十年代后期始,我们渐 渐产生了一种视一切努力皆为徒劳的意识,一种 厄运将至的预感。这里面,最明显的征兆就是,都 市里世风日下,优秀青年极度失望,以及,在致力 于国内外和平的事业中,各国都不能够做出果敢 的带动。 一36
造成这一整体性危机,并使之不同于其他危 机的,显然与宗教信仰和法律信仰的丧失有关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几个世纪里,宗教与法 律(尤其是在美国)乃是我们共同生活的遗产。它 蕴含了我们对共同目的的意识和我们关于社会秩 序和社会正义的观念一“一种由我们的小… 文明促成的整体感”®〔史利克森语)。因此,我们 对于传统宗教和法律的幻灭乃是一种征兆,它们 意味着我们已从根本上丧失了对于基本的宗教价 值和法律价值的信任,意味着对使生活变得有意 义的超验实体的信仰和委身意识正逐渐消失,以 及,对于带来社会秩序与社会正义的任何一种组 织和程序的信赖和归属感的式微。对于过去维系 着我们的那些价值实体的杯疑,弄得我们无所适 从,我们开始面对毁灭的景象。 如何解释我们对于法律和宗教之信仰的幻 灭?自然,其间有许多种原因。而其中之一,我相 信,便是法律与宗教的哉然对立。这又部分是因 为,·方面,我们未能恰如其分地认识传统法律体 系与宗教体系之间的关联、另一方面,我们也不管 提供我已经提到过的基本的法律价值与宗教价 值。我们关于这些问题的想法狭做而且僵化,对 37…
此,法学院和神学院都有责任 如果我门依据辞典,把法仅仅看成是由政治 当局制定的各种规则的体系或“实体”,同样,把宗 教仅仅视为一种关于超自然的信仰和实践的制 度,那么,法律与宗教就好象无甚相干,或者,只在 少数极有限和具体方面有关联。但是实际上,傍 形远非如此。法律不只是一整套规则,它是在进 行立法、判决、执法和立约的活生生的人。它是分 配权利与义务,并据以解决纷争,创造合作关系的 活生生的程序。宗教也不只是一套信条和仪式; 它是对人生的终极意义和目标表现出共同关切的 活生生的人。它是对各种超验价值之共有的直觉 与献身。法律能够为社会提供一种结构、一种完 型,它需要维持内部的聚合,它一贯与无政府状志 为敌。宗教能够为社会提供它需要以面对未来的 信仰;它总是向頹废开战⑤, 这是社会关系的一也是人性的 一一两个 方面,它们彼此处于对立之中:法律以其稳定性制 约着未来;宗教则以它的神圣观念向所有既存社 会结构挑战。然而,它们司时又互相渗透。-一个 社会对于终极之超验日的的信仰,当然会在的 社会秩序化过程中显现出来,而这种社会秩序化 —38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