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府州实征夏税秋粮总数”,一为“万历六年十三布政司并直隶府州实征 夏税秋粮总数”。既有全国总数,又有分征数额,其夏税又分大小米麦丝绢 麻苎棉钞等项,秋粮分为米棉苎麻布绵丝钞桐油红花马匹等项。《明史·食 货志·赋役》系本于此。其所列两税各项之外,如称:“时苏州一府,秋粮 二百七十四万六千余石,自民粮十五万石外,皆官田粮。官粮岁额与浙江通 省埒,其重犹如此。”秋粮二百七十四万六千余石,除去十五万石民粮, 官粮当为二百五十九万六千余石。同年浙江通省秋粮二百六十六万七千二百 零七石,故称“官粮岁额与浙江通省埒”。 《明史·食货志·赋役》有述及匠户之制,文称:“匠户二等:曰住坐 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 原文中有轮班误作输班之失,中华书局点校本已作校正,姑不论。而其所 谓“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盖指轮班工匠,而非住坐工匠。《明会 典》记:嘉靖二十七年(1548)议准,工役囚人“如果贫病不堪,照例每月 出办工价银一钱,委官雇人上工,不许额外多取”。此系住坐工匠。轮班工 匠则“有愿出银价者,每名每月,南匠出银九钱,免赴京 北匠出银六 钱”③。此为轮班工匠输罚班银之例。《明史》中所述不清,且将二者混淆, 须以会典为据,以正其误。 漕运之数,《明史》记成化八年(1472)后始定四百万石之常额,下有 北粮南粮之数及兑运、改兑、折色,又有加耗米入京,通两仓之数,凡五百 十八万九千七百石。此段文字亦见于《明会典》,而会典中又有各布政司、 府兑运、改兑及加耗等详明数字,不仅可补《明史》记述,且可知四百万石 之数,其中兑运三百三十万石,改兑七十万石,并非大概之数,而是以此数 字为根本,分派于诸布政司及诸府,务求合乎此数。盖漕运之数定自总额, 再行分派。《明史》中不列各布政司及各府数额,读之往往误以为漕运四百 万石乃一大概之数 述及改兑之议,《明史》记:“至成化七年,乃有改兑之议。时应天巡 抚滕昭令运军赴江南水次交兑。”《明会典》则于成化七年(1471)前记: 凡水次交兑,宣德七年,令官军运粮,各于附近府州县水次,江南民运粮 于瓜洲、淮安二处交兑。河南所属民运粮至大名府小滩,兑与遮洋船官军领 运。山东粮于济宁交兑。”又记:“正统九年,令江南漕粮,于九江水次交 兑。”是改兑之议,始自宣德七年(1432),非成化七年。至于《明史·食 货志》中其他失误,李洵教授《明史食货志校注》中多有精辟之论,于此不 ①《明史》卷七八《食货志 ②《明史》卷七八《食货志》校勘记十七 3《明会典》卷一八八《工匠一》、卷一八九《工匠二》 《明史》卷七九《食货志》 2《明会典》卷二七《漕运、漕规》
直隶府州实征夏税秋粮总数”,一为“万历六年十三布政司并直隶府州实征 夏税秋粮总数”。既有全国总数,又有分征数额,其夏税又分大小米麦丝绢 麻苎棉钞等项,秋粮分为米棉苎麻布绵丝钞桐油红花马匹等项。《明史·食 货志·赋役》系本于此。其所列两税各项之外,如称:“时苏州一府,秋粮 二百七十四万六千余石,自民粮十五万石外,皆官田粮。官粮岁额与浙江通 省埒,其重犹如此。”①秋粮二百七十四万六千余石,除去十五万石民粮, 官粮当为二百五十九万六千余石。同年浙江通省秋粮二百六十六万七千二百 零七石,故称“官粮岁额与浙江通省埒”。 《明史·食货志·赋役》有述及匠户之制,文称:“匠户二等:曰住坐, 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 ②原文中有轮班误作输班之失,中华书局点校本已作校正,姑不论。而其所 谓“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盖指轮班工匠,而非住坐工匠。《明会 典》记:嘉靖二十七年(1548)议准,工役囚人“如果贫病不堪,照例每月 出办工价银一钱,委官雇人上工,不许额外多取”。此系住坐工匠。轮班工 匠则“有愿出银价者,每名每月,南匠出银九钱,免赴京”,“北匠出银六 钱”③。此为轮班工匠输罚班银之例。《明史》中所述不清,且将二者混淆, 须以会典为据,以正其误。 漕运之数,《明史》记成化八年(1472)后始定四百万石之常额,下有 北粮南粮之数及兑运、改兑、折色,又有加耗米入京,通两仓之数,凡五百 十八万九千七百石。此段文字亦见于《明会典》,而会典中又有各布政司、 府兑运、改兑及加耗等详明数字,不仅可补《明史》记述,且可知四百万石 之数,其中兑运三百三十万石,改兑七十万石,并非大概之数,而是以此数 字为根本,分派于诸布政司及诸府,务求合乎此数。盖漕运之数定自总额, 再行分派。《明史》中不列各布政司及各府数额,读之往往误以为漕运四百 万石乃一大概之数。 述及改兑之议,《明史》记:“至成化七年,乃有改兑之议。时应天巡 抚滕昭令运军赴江南水次交兑。”①《明会典》则于成化七年(1471)前记: “凡水次交兑,宣德七年,令官军运粮,各于附近府州县水次,江南民运粮 于瓜洲、淮安二处交兑。河南所属民运粮至大名府小滩,兑与遮洋船官军领 运。山东粮于济宁交兑。”又记:“正统九年,令江南漕粮,于九江水次交 兑。”②是改兑之议,始自宣德七年(1432),非成化七年。至于《明史·食 货志》中其他失误,李洵教授《明史食货志校注》中多有精辟之论,于此不 ① 《明史》卷七八《食货志》。 ② 《明史》卷七八《食货志》校勘记十七。 ③ 《明会典》卷一八八《工匠一》、卷一八九《工匠二》。 ① 《明史》卷七九《食货志》。 ② 《明会典》卷二七《漕运、漕规》
复赘述。 《明会典》于礼部记述独详,达七十五卷之多。明人重礼典,《明史》 称:“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 ③撰成《存心录》、《大明集礼》。洪武三十一年间,所著可考见者还有《孝 慈录》、《洪武礼制》、《礼伩定式》、《诸司职掌》、《稽古定制》、《国 朝制作》、《大礼要议》、《皇朝礼制》、《大明礼制》、《洪武礼法》、 《礼制集要》、《礼制节文》、《太常集礼》、《礼书》等。 自洪武以后,礼制渐增。“永乐中,颁《文公家礼》于天下,又定巡狩、 监国及经筵日讲之制。后宫罢殉,始于英宗。陵庙嫡庶之分,正于孝宗。暨 乎世宗,以制礼作乐自任。其更定之大者,如分祀天地,复朝日夕月于东西 郊,罢二祖并配,以及祈谷大雩,享先蚕,祭圣师,易至圣先师号,皆能折 衷于古。独其排众议,祢睿宗太庙跻武宗上,徇本生而违大统,以明察始而 以丰昵终矣。……今其存者,若《明伦大典》,则御制序文以行之;《祀仪 成典》,则李时等奉敕而修;《郊祀考议》,则张孚敬所进者也。至《大明 会典》,自孝宗朝集纂,其于礼制尤详。世宗、神宗时,数有增益,一代成 宪略具是焉。 观有明一代礼制之形成,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为洪武之初创,而总 结于弘治间;一为嘉靖之更定,而总结于万历之世。留为成宪者,则万历会 典礼部之记述 今查会典礼部所述,更定者不论,创于嘉靖间者,有“冬至大祀庆成仪” “皇嫔册立仪”、“皇子、皇女诞生命名仪”、“亲蚕仪”、“皇嫔冠服”、 “分祀”、“祈谷”、“大享”、“雩祀”、“节拜”、“帝社稷”、“太 岁月将”、“大福”、“先圣先师”等二十余种,其中有些后罢。 《明会典》虽详于礼典,明人仍有批评:“仪制莫重于登极,当以为首 乃居朝仪之后;宴莫大于庆成,宜详,止书大略;至封爵,是国家重典,并 未一及。朝贺仪以皇上冠于太皇太后之前,是矣。中宫虽配帝之尊,而正外 正内,原自有别,亦冠于太皇太后之前。均内也,以妇先姑,可乎?丧礼以 皇太后居先,是矣。然列孝慈皇后于章圣皇太后之后,不已太甚乎?开天圣 后乃不得居第七代藩国尊崇之后之前。虽仪注非实事,宁不触目动心?”0 此论不为无理,然均属编纂体例不当,非记述之误,考读有明一代礼制,仍 当首举会典。 会典于吏、户、礼三部之外,尚有六部中之兵、刑、工及其他诸司衙门, 事例亦称详尽。如其中兵部所述,自中叶以后,兵事日繁,京营制度及变更 之驿递、马政诸项,内容十分丰富。万历会典较之正德会典陡增二十卷,盖 3《明史》卷四七《礼志序》。 《明史》卷四七《礼志序》 朱国桢:《涌幢小品》一《大明会典》
复赘述。 《明会典》于礼部记述独详,达七十五卷之多。明人重礼典,《明史》 称:“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 ③撰成《存心录》、《大明集礼》。洪武三十一年间,所著可考见者还有《孝 慈录》、《洪武礼制》、《礼仪定式》、《诸司职掌》、《稽古定制》、《国 朝制作》、《大礼要议》、《皇朝礼制》、《大明礼制》、《洪武礼法》、 《礼制集要》、《礼制节文》、《太常集礼》、《礼书》等。 自洪武以后,礼制渐增。“永乐中,颁《文公家礼》于天下,又定巡狩、 监国及经筵日讲之制。后宫罢殉,始于英宗。陵庙嫡庶之分,正于孝宗。暨 乎世宗,以制礼作乐自任。其更定之大者,如分祀天地,复朝日夕月于东西 郊,罢二祖并配,以及祈谷大雩,享先蚕,祭圣师,易至圣先师号,皆能折 衷于古。独其排众议,祔睿宗太庙跻武宗上,徇本生而违大统,以明察始而 以丰昵终矣。……今其存者,若《明伦大典》,则御制序文以行之;《祀仪 成典》,则李时等奉敕而修;《郊祀考议》,则张孚敬所进者也。至《大明 会典》,自孝宗朝集纂,其于礼制尤详。世宗、神宗时,数有增益,一代成 宪略具是焉。”① 观有明一代礼制之形成,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为洪武之初创,而总 结于弘治间;一为嘉靖之更定,而总结于万历之世。留为成宪者,则万历会 典礼部之记述。 今查会典礼部所述,更定者不论,创于嘉靖间者,有“冬至大祀庆成仪”、 “皇嫔册立仪”、“皇子、皇女诞生命名仪”、“亲蚕仪”、“皇嫔冠服”、 “分祀”、“祈谷”、“大享”、“雩祀”、“节拜”、“帝社稷”、“太 岁月将”、“大禘”、“先圣先师”等二十余种,其中有些后罢。 《明会典》虽详于礼典,明人仍有批评:“仪制莫重于登极,当以为首, 乃居朝仪之后;宴莫大于庆成,宜详,止书大略;至封爵,是国家重典,并 未一及。朝贺仪以皇上冠于太皇太后之前,是矣。中宫虽配帝之尊,而正外 正内,原自有别,亦冠于太皇太后之前。均内也,以妇先姑,可乎?丧礼以 皇太后居先,是矣。然列孝慈皇后于章圣皇太后之后,不已太甚乎?开天圣 后乃不得居第七代藩国尊崇之后之前。虽仪注非实事,宁不触目动心?”① 此论不为无理,然均属编纂体例不当,非记述之误,考读有明一代礼制,仍 当首举会典。 会典于吏、户、礼三部之外,尚有六部中之兵、刑、工及其他诸司衙门, 事例亦称详尽。如其中兵部所述,自中叶以后,兵事日繁,京营制度及变更 之驿递、马政诸项,内容十分丰富。万历会典较之正德会典陡增二十卷,盖 ③ 《明史》卷四七《礼志序》。 ① 《明史》卷四七《礼志序》。 ① 朱国桢:《涌幢小品》一《大明会典》
亦由此。因篇幅所限,不可备述。 以上所列,多为会典之可取处,至于其缺失之处,自然在所难免。体例 所限,姑且不论,即其记述事例,亦间有断章取义,述事不明者。如记永乐 初设北京行部之事,与其后设置行在六部相混淆,使人误以行部职权同于行 在六部,则将管理北京地方行政之行部,与设于北京之临时朝廷机构混谈。 再如述及明初垦荒,则与移民屯种混同记述,易使人将民屯与移民垦荒误为 谈。此均属弘治后修史者于明初史事不甚明了,又未加仔细考订之结果, 今之治史者不可不再考而明之。 《明史》 《明史》三百三十二卷,目录四卷,共三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四 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传二百二十卷。《明史》的卷数在二十四史 中仅少于《宋史》,居第二位。 《明史》为清代官修的前朝正史,大学士张廷玉总裁成书。这部正史自 清顺治二年(1645)下诏修纂,到乾隆四年(1739)刊行问世,前后长达九 十五年,为二十四史中修纂时间最长的一部 《明史》卷帙多,修纂时间长,使其具有许多与诸史不同的特点。 《明史》的成书及其背景《明史》自开修到刊行,历时将近百年, 百年修一史,这实在是罕见之事。那么《明史》的修纂为什么会历时这样长 久呢?这主要是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纵观《明史》的修纂过程, 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无绩可言的初修阶段。 《明史》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年5月26日)。 据清顺治朝实录记载,当日以修《明史》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 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请,正式设置副总裁官,以学士、侍读 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并且选定纂修、收掌、誊录官。 此时正值清军入关之初,立足未稳便急于诏修《明史》,其目的是显而 易见的。一是以此宣告明朝已亡,而当时南京的弘光朝廷正与清朝隔江对 抗,修《明史》便是不再承认弘光的南明政权存在。二是以此笼络明朝遗臣, 通过纂修《明史》,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汉族官员有一种情感上的寄托 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开馆修史的条件是根本不具备的。虽然到五月十五 日(6月8日)清军攻入南京,南明弘光朝廷灭亡,五月二十八日(6月21 日)清廷宣布“平定江南捷音”,但是实际上清军在江南遭到了军民的坚决 抵抗,尤其是清廷公布“剃发令”后,更激起江南百姓的抵制。其中著名的 战斗有阎应元领导的江阴保卫战,固守孤城达两月之久。 南明弘光政权覆灭后,明臣黄道周、郑芝龙等奉唐王朱聿键于福州建立 了隆武政权;与此同时,张国维、张煌言等奉鲁王朱以海于绍兴监国;李自
亦由此。因篇幅所限,不可备述。 以上所列,多为会典之可取处,至于其缺失之处,自然在所难免。体例 所限,姑且不论,即其记述事例,亦间有断章取义,述事不明者。如记永乐 初设北京行部之事,与其后设置行在六部相混淆,使人误以行部职权同于行 在六部,则将管理北京地方行政之行部,与设于北京之临时朝廷机构混谈。 再如述及明初垦荒,则与移民屯种混同记述,易使人将民屯与移民垦荒误为 一谈。此均属弘治后修史者于明初史事不甚明了,又未加仔细考订之结果, 今之治史者不可不再考而明之。 《明史》 《明史》三百三十二卷,目录四卷,共三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四 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传二百二十卷。《明史》的卷数在二十四史 中仅少于《宋史》,居第二位。 《明史》为清代官修的前朝正史,大学士张廷玉总裁成书。这部正史自 清顺治二年(1645)下诏修纂,到乾隆四年(1739)刊行问世,前后长达九 十五年,为二十四史中修纂时间最长的一部。 《明史》卷帙多,修纂时间长,使其具有许多与诸史不同的特点。 《明史》的成书及其背景 《明史》自开修到刊行,历时将近百年, 百年修一史,这实在是罕见之事。那么《明史》的修纂为什么会历时这样长 久呢?这主要是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纵观《明史》的修纂过程, 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无绩可言的初修阶段。 《明史》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 年 5 月 26 日)。 据清顺治朝实录记载,当日以修《明史》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 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请,正式设置副总裁官,以学士、侍读 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并且选定纂修、收掌、誊录官。 此时正值清军入关之初,立足未稳便急于诏修《明史》,其目的是显而 易见的。一是以此宣告明朝已亡,而当时南京的弘光朝廷正与清朝隔江对 抗,修《明史》便是不再承认弘光的南明政权存在。二是以此笼络明朝遗臣, 通过纂修《明史》,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汉族官员有一种情感上的寄托。 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开馆修史的条件是根本不具备的。虽然到五月十五 日(6 月 8 日)清军攻入南京,南明弘光朝廷灭亡,五月二十八日(6 月 21 日)清廷宣布“平定江南捷音”,但是实际上清军在江南遭到了军民的坚决 抵抗,尤其是清廷公布“剃发令”后,更激起江南百姓的抵制。其中著名的 战斗有阎应元领导的江阴保卫战,固守孤城达两月之久。 南明弘光政权覆灭后,明臣黄道周、郑芝龙等奉唐王朱聿键于福州建立 了隆武政权;与此同时,张国维、张煌言等奉鲁王朱以海于绍兴监国;李自
成农民起义军余部也与明总督何腾蛟结合抗清。到顺治三年(1646),明臣 苏观生等奉唐王朱聿■在广州建立了绍武政权,丁魁楚、瞿式耜等又拥立桂 王朱由榔建立了永历政权。顺治六年(1649),张献忠农民军余部在孙可望、 李定国率领下,与南明永历政权结合,成为抗清主力之一。 在清军占据的北方各地,与南方抗清形势呼应,山东、山西、陕西、甘 肃义师纷起,一些降清明朝将领也先后举旗抗清,在全国范围内,几次掀起 抗清高潮。例如顺治九年(1652)李定国率军收复宝庆、全州、桂林的战役, 迫使清定南王孔有德自杀。顺治十年至十一年,明鲁王部下张名振、张煌言 等率舟师攻入长江,直抵南京近郊;郑成功亦率水军攻克舟山。这样的抗清 争,直到清康熙初年,南明永历帝被吴三桂所杀,郑成功、李定国先后去 世,始告一段落。 在这样战火纷飞、政局未定的情况之下,要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开馆修 史,是根本不可能的。 清康熙八年(1669),康熙皇帝拘禁权臣鳌拜,开始亲政。然而此时政 局又有新的变化。康熙十二年(1673),由于平南王尚可喜、平西王吴三桂 和靖南王耿精忠撤藩而引发了“三藩之乱”,从此,又开始了长达八年之久 的战乱。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十月,吴三桂之孙吴世璠自杀。“三藩之 乱”期间,清廷集中全力平叛,仍然无暇顾及《明史》的修纂,因此,顺治 年(1645)所下修纂《明史》的诏令,实际只是一纸空文,它的政策作用 远远超出了它修史的作用。 《明史》修纂第一阶段无绩可言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史料的缺乏和人力 的不足。当时不仅没有力量整理明朝的邸抄和档案,而且在征求图书时,献 书者也极少,就连最基本的史料明代历朝实录也不完整,天启朝实录缺少七 年以后部分,崇祯朝因亡国而无实录。如此种种,也限制了《明史》修纂工 作的进展。所以,直到“三藩之乱”基本平定之后,清廷才有力量集中人力 物力正式动手修纂《明史》,其间已历时三十五年之久。 2.卓有成效的五十年。 三藩之乱”虽然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始告结束,但是《明史》的 修纂工作却并未等到此时,而要略早几年。康熙十七年(1678)诏征博学鸿 儒,次年三月,试博学鸿儒一百四十三人于体仁阁,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 十二人,命纂修《明史》,从这时候起,正式动手修纂《明史》的第二阶段 即告开始。 这时“三藩之乱”虽未平定,但朝廷胜利之大局已定。康熙十七年(1678) 八月,吴三桂死后,清廷便由以军事为主转向了追求进一步的政局稳定。康 煕皇帝诏开博学鸿儒科和开修《明史》,正是他炫耀文治、稳定人心之举。 修纂《明史》是康煕皇帝用来笼络知名人士,尤其是那些坚持明朝遗民立场, 不肯做清朝官吏的著名文人的一种手段。此时明亡已久,决无复兴之可能, 这些遗民之情,也只能寄托于修纂《明史》之中了
成农民起义军余部也与明总督何腾蛟结合抗清。到顺治三年(1646),明臣 苏观生等奉唐王朱聿■在广州建立了绍武政权,丁魁楚、瞿式耜等又拥立桂 王朱由榔建立了永历政权。顺治六年(1649),张献忠农民军余部在孙可望、 李定国率领下,与南明永历政权结合,成为抗清主力之一。 在清军占据的北方各地,与南方抗清形势呼应,山东、山西、陕西、甘 肃义师纷起,一些降清明朝将领也先后举旗抗清,在全国范围内,几次掀起 抗清高潮。例如顺治九年(1652)李定国率军收复宝庆、全州、桂林的战役, 迫使清定南王孔有德自杀。顺治十年至十一年,明鲁王部下张名振、张煌言 等率舟师攻入长江,直抵南京近郊;郑成功亦率水军攻克舟山。这样的抗清 斗争,直到清康熙初年,南明永历帝被吴三桂所杀,郑成功、李定国先后去 世,始告一段落。 在这样战火纷飞、政局未定的情况之下,要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开馆修 史,是根本不可能的。 清康熙八年(1669),康熙皇帝拘禁权臣鳌拜,开始亲政。然而此时政 局又有新的变化。康熙十二年(1673),由于平南王尚可喜、平西王吴三桂 和靖南王耿精忠撤藩而引发了“三藩之乱”,从此,又开始了长达八年之久 的战乱。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十月,吴三桂之孙吴世璠自杀。“三藩之 乱”期间,清廷集中全力平叛,仍然无暇顾及《明史》的修纂,因此,顺治 二年(1645)所下修纂《明史》的诏令,实际只是一纸空文,它的政策作用 远远超出了它修史的作用。 《明史》修纂第一阶段无绩可言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史料的缺乏和人力 的不足。当时不仅没有力量整理明朝的邸抄和档案,而且在征求图书时,献 书者也极少,就连最基本的史料明代历朝实录也不完整,天启朝实录缺少七 年以后部分,崇祯朝因亡国而无实录。如此种种,也限制了《明史》修纂工 作的进展。所以,直到“三藩之乱”基本平定之后,清廷才有力量集中人力 物力正式动手修纂《明史》,其间已历时三十五年之久。 2.卓有成效的五十年。 “三藩之乱”虽然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始告结束,但是《明史》的 修纂工作却并未等到此时,而要略早几年。康熙十七年(1678)诏征博学鸿 儒,次年三月,试博学鸿儒一百四十三人于体仁阁,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 十二人,命纂修《明史》,从这时候起,正式动手修纂《明史》的第二阶段 即告开始。 这时“三藩之乱”虽未平定,但朝廷胜利之大局已定。康熙十七年(1678) 八月,吴三桂死后,清廷便由以军事为主转向了追求进一步的政局稳定。康 熙皇帝诏开博学鸿儒科和开修《明史》,正是他炫耀文治、稳定人心之举。 修纂《明史》是康熙皇帝用来笼络知名人士,尤其是那些坚持明朝遗民立场, 不肯做清朝官吏的著名文人的一种手段。此时明亡已久,决无复兴之可能, 这些遗民之情,也只能寄托于修纂《明史》之中了
康煕皇帝虽然表现出对修纂《明史》的重视,但是他深知,国家稳定之 基础并非修书,而在于经济。早在他亲政之初,便“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 大事,夙夜廑念。曾书而悬之宫中柱上”。待到三藩、台湾及准噶尔先 后平定,他更感到天下无事,而以治理黄河为最重要 正因为康熙十八年(1679)博学鸿儒科及其修纂《明史》只是康熙皇帝 的一种政治手段,所以其结果也必然会时重时轻,迁延时日,前后用了将近 五十年时间,直到康熙皇帝病逝,雍正元年(1723)仍然未能完成这部官修 的前朝史。 但是,这时的情况与顺治二年(1645)下诏初修时已经大不相同。除了 政局稳定,经济也逐渐恢复,到康熙后期更岀现了繁荣盛世,这些都为《明 史》的修纂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无论从人力物力还是资料的征集方面,都 是前所未有的。因此,这近五十年时间,虽然未能完成《明史》的修纂,但 却是《明史》成书的关键阶段。我们今天所见《明史》之雏形便是在此时形 成的。 到雍正元年(1723)为止,先后完成了四部《明史》的稿本。一种是万 斯同审定的三百十三卷本,另一种是他审定的四百十六卷本,这两种稿本都 被称作万氏《明史稿》。此外还有王鸿绪于康煕五十三年(1714)进呈的《明 史(列传部分)》二百零五卷本,这实际上是在万氏《明史稿》基础上删削 而成的。到雍正元年(1723)六月,王鸿绪又一次进呈《明史稿》,包括纪、 志、表、传,共计三百十卷,这便是王氏《明史稿》,即后来刊刻的所谓《横 云山人明史稿》。 3最后成书阶段。 经历将近五十年断断续续地修纂,《明史》成书的基本工作业已完成 雍正元年(1723),王鸿绪进呈《明史稿》,清廷重开史局,以隆科多、王 顼龄为监修,张廷玉等为总裁,在王氏《明史稿》基础之上,增损成书。 这次开局修《明史》,虽有康熙年间众史家之努力及万氏、王氏《明史 稿》为本,但仍集中了数十人之力,前后用了十三年时间方始告竣。 雍正皇帝的即位,一向有“夺嫡”之说,成为清初的一大疑案。尽管对 此众说不一,但康熙末年立储之争与雍正皇帝的即位,则是历史事实。雍正 皇帝是一位强权的专制皇帝。他登极后,着手削弱诸王旗主势力,打击“朋 党”,以至到骨肉相残。雍正皇帝也是一位追求功利的有为之君,在文治和 武功方面都要求有建树。因此,在他即位之初便诏令开修《明史》,也就不 足为奇了。康熙晚年,诸子为以自身的表现去求得继承皇位的机会,便曾有 过修书之举,即陈梦雷侍读诚郡王允祉之邸所纂《古今图书集成》。陈梦雷 后因雍正皇帝与兄弟相残,受牵罹祸,下场颇为不幸,然而《古今图书集成》 则于雍正年间继续编成刊行,反而成为雍正皇帝彰文之举。 ①《清圣祖实录》卷一五六,康熙三十一年二月辛巳
康熙皇帝虽然表现出对修纂《明史》的重视,但是他深知,国家稳定之 基础并非修书,而在于经济。早在他亲政之初,便“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 三大事,夙夜廑念。曾书而悬之宫中柱上”①。待到三藩、台湾及准噶尔先 后平定,他更感到天下无事,而以治理黄河为最重要。 正因为康熙十八年(1679)博学鸿儒科及其修纂《明史》只是康熙皇帝 的一种政治手段,所以其结果也必然会时重时轻,迁延时日,前后用了将近 五十年时间,直到康熙皇帝病逝,雍正元年(1723)仍然未能完成这部官修 的前朝史。 但是,这时的情况与顺治二年(1645)下诏初修时已经大不相同。除了 政局稳定,经济也逐渐恢复,到康熙后期更出现了繁荣盛世,这些都为《明 史》的修纂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无论从人力物力还是资料的征集方面,都 是前所未有的。因此,这近五十年时间,虽然未能完成《明史》的修纂,但 却是《明史》成书的关键阶段。我们今天所见《明史》之雏形便是在此时形 成的。 到雍正元年(1723)为止,先后完成了四部《明史》的稿本。一种是万 斯同审定的三百十三卷本,另一种是他审定的四百十六卷本,这两种稿本都 被称作万氏《明史稿》。此外还有王鸿绪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进呈的《明 史(列传部分)》二百零五卷本,这实际上是在万氏《明史稿》基础上删削 而成的。到雍正元年(1723)六月,王鸿绪又一次进呈《明史稿》,包括纪、 志、表、传,共计三百十卷,这便是王氏《明史稿》,即后来刊刻的所谓《横 云山人明史稿》。 3.最后成书阶段。 经历将近五十年断断续续地修纂,《明史》成书的基本工作业已完成。 雍正元年(1723),王鸿绪进呈《明史稿》,清廷重开史局,以隆科多、王 顼龄为监修,张廷玉等为总裁,在王氏《明史稿》基础之上,增损成书。 这次开局修《明史》,虽有康熙年间众史家之努力及万氏、王氏《明史 稿》为本,但仍集中了数十人之力,前后用了十三年时间方始告竣。 雍正皇帝的即位,一向有“夺嫡”之说,成为清初的一大疑案。尽管对 此众说不一,但康熙末年立储之争与雍正皇帝的即位,则是历史事实。雍正 皇帝是一位强权的专制皇帝。他登极后,着手削弱诸王旗主势力,打击“朋 党”,以至到骨肉相残。雍正皇帝也是一位追求功利的有为之君,在文治和 武功方面都要求有建树。因此,在他即位之初便诏令开修《明史》,也就不 足为奇了。康熙晚年,诸子为以自身的表现去求得继承皇位的机会,便曾有 过修书之举,即陈梦雷侍读诚郡王允祉之邸所纂《古今图书集成》。陈梦雷 后因雍正皇帝与兄弟相残,受牵罹祸,下场颇为不幸,然而《古今图书集成》 则于雍正年间继续编成刊行,反而成为雍正皇帝彰文之举。 ① 《清圣祖实录》卷一五六,康熙三十一年二月辛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