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中华帝制的落 征是易于识破的伪装。贪婪与剥削的阶级本性使他们一直在公共事 业费中牟利。 也许这是热心公益的儒家理想与绅士利己的现实之间的区别。 理想上,每位绅士都浸淫于儒家伦理,增进社会道德是君子的责任。 熟记于心的《论语》将君子之德比作风,民之德比做草,风行草偃。但 是帝国晚期,绅士不只是充当道德典范。绅士需做与身份相符之 事一调节地方争端、照顾穷人、炫耀性善举,所有这些都为他在地 方志或族谱中赢得褒杨。 绅士在地方政府的角色 这些活动部分地被推崇,因为帝国政府意识到没有绅士的非官 方的协助,很难统治帝国1500个行政区。到1800年,一般地区的知 县要负责法律控制、税收,管辖20万人。为了避免官员在本省培植势 力或任人唯亲,清朝实行“回避”政策。因此,有时由于不同方言,知 县甚至不能与当地人交流。每位知县之下有主簿或典史协助,他也 聘请笔帖式四、衙役、税史。早期,管理一般的地区,这可能足够了。 但是帝国晚期人口增长,超过一般地区的行政能力范围。政府只能 聘请更多的“佐杂官”来协助烦恼的知县,早在明代就已经实行这一 政策来降低地方政府的开支,即给知县属下适度的非官方酬劳,以 徭役税作为职位的报酬。后继的清朝基本上没有改变这一政策, 这导致两个重要结果。首先,知县的笔帖式与下属为了维持生计,被 迫依靠非官方的费用,强取豪夺、行贿受贿。第二,由于知县主要关 心厘清诉论、准时缴纳税额,保持自己人事记录清白,“为民父母”的 [23】办理文件、文书的人。一—译注 [24】18世纪20年代,雍正帝为了减轻地方攻府的职责,而划分更多的区县, 但这并不足以减轻人口增长所带来的压力
第二章帅士{031 责任越来越多地转移给绅士。 绅士的实践恰好符合社会自律的儒家理想,这伴随着正统思想 对法家的厌恶。西至少从宋代开始,大多数儒学政论家更喜欢自由 “无为”,而不是官僚管理。他们担心物价控制与社会福利制度将打 开中央集权这一危险形式的缺口,因为中央集权最终将扼杀个人, 加强君主专制,使政府非人性化。法家在实际的行政实践中扮演重 要角色。例如,保甲制度本来是以百户为单位登记户口,保证户口登 记,使乡里彼此负责以产生善行。但是儒家指出,保甲是一种自我监 管,它促进社会稳固,而不是无处不在的公共安全制度:它只是让人 民彼此牵制,而不是创造一个压抑的秘密警察机构。地方政府的许 多基本职能,官员置身事外,把它们分派给老百姓。早在宋代,农民 就被选出来,出任地方服务的“吏”,负责日常警察职责、收税和土地 登记等。14世纪,明政府指派富人担任粮长,掌听讼理狱之权,解运 粮税入都城南京。这一制度降低了政府的预算,使税收免于“贪婪成 性”的衙门笔帖式的垄断。不久,粮长的职位成为不幸的收税人的 一个沉重负担,因为逃税使他们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到17世纪,明 代税收制度混乱不清,后继者清朝采取更直接的收税法。但是,它继 续允许非正式官员负责其他行政职责,部分是由于每个乡村社会都 有大量可用的绅土管理人才储备。1400年以后,初级考试的录取名 额扩大。在这三个世纪里,生员的数量从40万增加到60万。不断增长 的下层绅士无法获得数额更小的上层地位与官衔,他们只能在地方 政府担任非官方的角色。 到19世纪早期,地方绅士在地方政府的5个不同项目中起重要 作用,其中每一项都是绅士收入的重要来源: [25】法家治国方略在秦朝占优势,它要求以严剂法来统治社会。 〔26】新门是地方官官署所在
032|中华帝制的落 1.调节农民之间的法律纠纷。反过来,农民要付费给绅士代言人 2.监管地方学校与书院。捐款被用来支付山长与教师的工资。 3.监管水利工程。有时繁荣的乡约组织支付管理者一笔可观的 酬劳。 4,招募与训练地方民兵。它依靠公众捐款来支付一般绅土,以 及士大夫的年薪。 5.包揽税收。绅士在每个地区收取达百万两甚至千万两的规费。 1700年以后,所有这些新的管理收入开始取代土地成为绅士阶 层的基本经济来源。清建立之际,绅士的阶级特性主要被地主所有 制所定义。到王朝衰落,它已由管理经验来决定。 绅士收人与腐败 然而,中华帝国晚期的绅士从来不是一个整体:俸禄可观的上 层绅士与依靠非官方收入的下层绅士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上层官 僚绅士所得俸禄足够负担庞大的家族开支与购买私人土地。与投资 市镇不动产或典当相比,农业投资更少受社会无序与货币波动的影 响,但是利息太低。然而.上层绅士的固定收人入多。为了稳定和安全, 他们宁愿牺性资产流动和利润。拥有土地也符合上层绅士告老归乡 的想象一忠诚的佃农耐性地耕种远野的土地,仁慈的乡绅在宅第 的窗边做诗。官方收人支持他们认同土地显贵的身份,也允许他们 保持土地所有制的理想。否则在经济上,这是不可能的。 下层绅士通常不能支撑这样的生活方式。显然,从事商业不符 〔27)当然,他们的训练培养的是古典学者,而非法律或时玫专家,但是他们都 做好为公共事业服务的准备。识制的是,参加公共事业的人是文化上的 通才,而没通过会试的人才是实际上掌操管理方法、作为笔枯式或幕停 提供服务的人
第二章钟士|033 合他们的身份,从事体力劳动又会降低他们的尊严。他们没有获 得正式官职,因此他们不得不设法获得更多直接来自于农民的管理 收入。以上层绅士为标准,这一收入远远不够。总督的收人也主要来 自于非宫方,但是他可以得到相当高的税款回扣。另一方面,生员似 乎更具剩削性,因为某种程度上,他的收人来源于老百姓,这取决于 他的影响力与对乡村的剥削力。下层绅士人数的增加与管理收入的 竞争之间的紧张加剧,生员为了生存不得不滥用非官方职务之便, 合法调解变成包揽诉讼,挪用教育、水利和民兵的捐献。尤其是绅士 作为“中间人”的费用越来越高,农民交给绅士的税额超过实际的2 到3倍。 这些顾规相当于直接的被诈。许多当时的观察家确信,生员正 在背叛儒家“绅士家长制”的理想。有证据表明,晚明至清有大量个 人和官方言论,接二连三地抨击绅士的道德节操。这些警告的确有 助于约束生员的贪污,但是事实依旧:在中国许多地区,“无业"阶级 是农村的祸根。当然,政府能够通过调整取士的数额来缩小绅士的 规模,但这将打破无数“有志者”的希望,帝国也会失去支持者。政治 家们只能继续谴责政治原则的破坏,吁求绅士道德的重生:或严格 将上层绅土道德理想与生员的贪赃枉法行为区分开来。 顾炎武(1613一1682)主要发展了后者。顾是一位博学的经世作 家,对19世纪的改良派有深远影响。明亡以后,顾才开始写作。然而, 他解决地方政府问题的方案显然自相矛盾。一方面,他确信,如果地 方政府由地方绅士来管理,整个帝国将会更有秩序。但另一方面,他 愤怒地谴贵生员干预衙门事务,为了欺骗农民的钱财而滥用自己的 〔28]事实上,许多商人捐纳功名。甚至,上层绅士也经常介入商业活动。见 Maurice Freedman,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d New York:Humanities Press,1971,p.70
034|中华帝制的衰落 社会地位。在他看来,如果帝国政府能够约束生员,地方行政的许多 问题将会迅速解决。 这的确存在一个明显的矛盾。顾炎武为绅士地方自治所开的 药方,意味着政府是由上层绅士来管理。下层绅士被谴责,是因为 他们缺乏上层士大夫的道德自律。上层士大夫之所以更道德,是因 为他们攀登上科举的最高阶梯。也就是说,在士大夫阶层,地位高 低反映教育水平。也因为儒家教有被认为是一种道德自我修养的 过程,学衔越高,道德也越高。这一被公开质疑的假设,是顾炎武欲 改变绅士阶级特性的前提。他写作的时代,正是大量土地迅速成为 做高宫的回报,下层绅士管理地产的经济基础却悄然消退。实际 上,顾炎武自己在长江下游的家族财产,已因一个不忠诚的农奴而 丧失。因此,他似乎对消逝的乡村社会抱以怀旧之情。在乡村社会, 绅士地主像家长一样处理地方事务,以“封建精神”影响地方政府。 为了保存这一假设的仁慈,他继续将上层绅士的责任与道德理 想化:他们将自己已献给荣誉。因为与地主相比,他们更关心祖先。 另一方面,乡村的管理者一生员却无土地可依靠,只好“鱼肉 百姓”。 清政府肯定跟顾炎武一样,对生员充满愤怒。强势的统治者如 雍正帝(1723一1735年在位)限制下层绅士请愿的特权,并禁止他们 参与收税。经过短暂的挫折,乡绅继续占据地方事务的要职,尽管不 是首要职务。也许能够保持中央控制与绅士地方自治之间平衡的一 件事就是上层绅士不再纵容、维护与促进生员的利益。拥有政治影 响力的上层绅士限制下层绅士的过分行为,因为这些行为容易损害 他们的特权。进一步说,如果增加小自耕农的经济负担,可能迫使逃 税的农民发生叛乱。由于更少利害关系,下层绅士并没有太多可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