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3.2.专业实习 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应至少包含1次专业实习,专业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周。 5.3.3社会实践 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组织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勤工助学、公益活动和创业实践等。 社会实践累计时间应不少于4周。高校应该积极开展创业实践,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 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5.3.4毕业论文 学生应根据自身兴趣,结合专业特点,在教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写作应综合运用所学专 业知识,并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必要时可 聘请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指导。毕业论文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创业方案设计等多种 形式。 6教学规范 6.1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 据,应保持相对稳定,并适时修订。执行过程中如需变动,应有规范的论证和审批手续。 6.2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实施教学和考核的依据。列人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应在开课前制定科学 合理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内容视课程性质而定,一般应包括课程性质、先修课程、课时数、各章节知识 要点、教材及参考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等。 6.3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授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主要途径。提倡教学方法多样化,鼓励启发式、互 动式、讨论式和案例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 性思维。鼓励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教师在课前须认真备课,编制教学进度表,明确并公布课外辅导和答疑时间。教师应布置适量课后作 业,并认真批改。 6.4课外实践 课外实践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专业应利用专业实习基地,有组织地开 展实践教学活动,巩固课堂教学效果,强化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及相关课题调研。 各专业应制订课外实践计划,建立课外实践教学档案。教师须参与并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6.5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应根据课程特点选择恰当方式考查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和运用能 力。成绩考核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组成,平时考核形式包括出勤、课堂讨论、作业、测验和期中考 试等。 7师资队伍 7.1教师规模与结构 专业教师队伍应满足教学需要。各专业应至少配备8名及以上专任教师。原则上,每门专业核心课程 应至少配备1~2名专任教师,每名专任教师每年指导本科毕业论文一般不超过10篇。 专业教师队伍应保持合理结构。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业教师 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0%,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专业教师队 伍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应均衡合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 7.2专业背景与水平 专业教师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本学科专业教育或研究背景,实践性强的课程的专业教师应具有实务工 作背景或实务经验。鼓励聘请具有实务工作经验的专家授课。有条件的高校,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具 有海外留学或进修经历的专业教师。 专业教师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了解教育心理学基本知识,掌握教学基 本方法;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与知识更新能力,并能将科研成果和更新的知识转化为教学内容。 8教学条件 8.1教学设施 学校应为专业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必要的设施与设备,包括教室、讨论室、实验室和实践基地 等。各专业实践基地应不少于3个。 8.2图书资料 学校应提供与专业有关的图书、刊物、音像资料和数字化资源,以满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需要。 8.3教学经费 学校应切实保障专业教学经费投人。专业教学经费是指在专业教学各环节所需的资源建设费用、教学 运行费用与教学评估费用。教学经费的使用应向教学一线倾斜和支持创新创业教育,不得用于非教学教育 用途。教学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及增长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质量保障 9.1组织保障 完善课程组、教研室、系等基层教学组织,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鼓励集体备课。学校应成立 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指导专业建设和督查教学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 心,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学咨询等活动。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制度。 9.2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与教学进度表等基本教学文档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排课与调(停) 课、教材选用、成绩考核、试卷与论文等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毕业 论文质量。 建立和完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与奖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助教制度;建立和 完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学生评教、同行互评和社会评学等多元评价体系。 建立和完善学生守则、课堂规范、课外活动规则等学生管理制度。 9.3质量监控 学校应建立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专业建设实时的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库。各高 校应围绕质量保障目标要求,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确保对教学质量形成全过程有效监控,保 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学校应定期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鼓励发布专 业教学质量报告。 10培养效果 各专业应做到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相吻合,与培养规格中对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相一致,社会评 价良好。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较高。 11名词释义 (1)专业基础课程 也称为学科平台课程,是指财政学类专业学生的共同必修课程。 -18
财政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专业课程 各专业独立设置的、反映本专业核心知识点的课程。考虑到专业课程的具体名称在高校间存在差异, 本标准列示的课程主要是指该课程应该涉及的知识领域,不完全是课程的具体名称,各高校可自定课程 名称。 (3)专任教师 学校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4)资源建设费用 包括课程建设费、教材建设费、教学大纲编写费、专业实习基地建设费、专业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 购置费等。 (5)教学运行费用 包括课时费、命题费、阅卷费、监考费、课堂教学资料复印费、论文指导与答辩费、实习指导费、学 生实习补助、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等。 (6)教学评估费用 包括教学质量评价、督导专家费用等。 -19-
金融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 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 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 深化金融学类本科专业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使金融学类专业高等教育适应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金融学类专业属于经济学学科门类,以市场经济中的各类金融活动为研究对象,这些金融活动主要包 括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金融市场运行与投融资决策、金融产品定价及风险管理、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金 融宏观调控等,专业知识涉及数学、心理学、法学、管理学、信息技术等领域。 本标准是金融学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在全国范围内作为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 规范专业发展、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在满足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之外,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定位和办 学特色,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教学质量标准,并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我国金融学科建设与 发展的整体水平。 2适用专业范围 2.1专业类代码 金融学类(0203) 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1)基本专业 金融学(020301K) 金融工程(020302) 保险学(020303) 投资学(020304) (2)特设专业 金融数学(020305T) 信用管理(020306T) 经济与金融(020307T) 3培养目标 金融学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为:热爱祖国,维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健全的人 格、良好的心理素质与合作精神;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系统掌握金融专业知识和相 关技能;能够满足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用人的一般要求,或者具备在国内外教育科研机构继 续攻读更高等级学位(或从事学术研究)的资格条件。 在满足基本培养目标的同时,各高校还应结合学校特色和社会需求,在培养研究型、应用型或技能型 人才上各有侧重,对实际开设专业制定相应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需要,定 期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 20
金融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培养规格 4.1学制与学位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可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允许保留学籍休学 创新创业。 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学位条件的,授予经 济学学士学位(或相应专业所要求的学士学位)。 4.2知识要求 4.2.1工具性知识 熟练掌握1门外语,具备较强的外语阅读、听、说、写、译的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熟练运用现代 信息管理技术进行专业文献检索、数据处理、模型设计等;熟练使用专业数据库进行专业论文以及研究报 告撰写等。 4.2.2专业知识 牢固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既应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原理,也应充分了 解金融理论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熟悉金融活动的基本流程。 4.2.3其他相关领域知识 金融学类本科专业人才应当了解其他相关领域知识,形成兼具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 科学的均衡知识结构。 4.3素质要求 4.3.1思想道德素质 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繁荣昌盛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诚信意识,履约践诺,知行合一。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具备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意识。 4.3.2专业素质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金融发展动态。 4.3.3科学文化素质 具有一定的科学知识与科学素养。具备一定的文学、艺术索养和鉴赏能力。对中国传统文化与历史有 一定了解。 4.3.4身心素质 具有健康的体魄,体育达标。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能力。 4.4能力要求 4.4.1获取知识的能力 能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主动接受终身教育。能够应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自主学习。适应金融理论 和实践快速发展的客观情况,与时俱进。 4.4.2实践应用能力 能够在金融实践活动中灵活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能够对各种国内外的金融信息加以甄别、整理和 加工,从而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对策建议。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经 济学研究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4.4.3创新创业能力 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够把握金融发展的趋势,学以致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