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教师 教学目标: 1、学生了解教师的劳动特点和劳动价值 2、使学生理解并掌握教师的基本素养 3、使学生明白教师专业化的条件 教学重点:教师劳动的特点:价值 教学难点:理解教师在新时期应具备的素养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进程: 教育活动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其根本目的就在于通过培养人来为社 会服务。这一活动中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内容三大基本要素,这三 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的。在三者的关系中,形成了教师与学生、 教师与教育内容、学生与教育内容的各种矛盾,教师与学生的矛盾是诸种矛盾 中的一对主要矛盾。因而正确认识教师和学生的特点以及二者在教育活动中的 相互作用,明确教育工作对教师的要求,对于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地 进行素质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章阐述了教师的含义、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教师的角色、教师劳动的特 点及教师的素养、教师个体专业化,旨在形成对教师职业的一个明确认识。同 时探讨了学生的本质属性、地位与作用等,以期使每一个从事教育事业的人一 个正确的学生观。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师生关系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构建新型师 生关系的策略。 第一节、教师概述 一、教师与教师职业 “教师”具有双重的含义,既是指一种社会职业角色,又是指这一角色的 承担者。教师职业就是由社会劳动分工关系所造成的社会职业,它的一个最鲜 明的特征就是它所被赋予的社会劳动任务:教育学生。一般认为,凡是受社会 的委托,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建设者、提高国民素质 的专业人员都可称之为教师。从广义上看,教师与教育者是同一语:从狭义上 1
来看,教师专指学校的专职教师,属于教育者当中的一部分,而并非全体。本 章中,我们对教师的探讨是在狭义的层面上进行的。 教师职业作为社会分工的一个方面,是否属于专业,教师是否属于专业人 员,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目前,较为一致的看法是教师职业是一个专门职 业,教师是专业人员。这是因为职业是以人们参加社会劳动的性质、内容、形 式等标准划分的社会劳动集团。社会学家将其划分为专门职业与普通职业两 类。作为专门职业,国外有学者提出十项标准:(1)专业一般是一项必须的社 会服务:(2)这种服务不能靠常规的操作,而必须有专业人员按情况做出判断 和提出措施:(3)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某方面的系统知识:(4)这类系统知识一 般要通过高等教育才能获得:(5)专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具有足够的自主权: (6)专业人员往往有自己的专业组织:(7)专业人员必须经过长期的专业训 练:(8)专业价值观的核心是以服务对象的利益为上:(9)专业人员通常应该 对有关的政策有足够的影响力:(10)专业人员通常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且 获得较高的社会报酬。①另外,利伯曼(M.Lieberman)也对专门职业做出了定 义,他认为专门职业具有以下特征:(1)范围明确、垄断的从事于社会不可缺 少的工作:(2)运用高度的理智性技术:(3)需要长期的专业教育:(4)从事 者无论个人、集体,均具有广泛的自律性:(5)在专业的自律性范围内,直接 富有做出判断、采取行为的责任:(6)非营利,以服务为动机:(7)形成了综 合性的自治组织:(8)拥有应用方式具体化了的伦理纲领。②无独有偶,口本 学者石村善助对专门职业所下的定义与利伯曼的有共同之处,他认为专门职业 是“通过特殊的教育和训练,掌握了业已经过证实的认识(科学或高深的知识), 具有一定的基础理论的特殊技能,从而按照来自非特定的大多数公民自发表达 出来的每个委托者的具体要求,从事具体的服务工作,借以为社会利益效力的 职业”③。通过对以上的有关专业的规定列举可知,作为专门职业至少应包括 以下内容:一是需要完善的专门技术和特殊的智力,在进入该行业前要经过较 为长期的专门教育和训练:二是提供专门的社会服务,具有不可或缺的社会功 能:三是拥有高度的专业自主权或控制权,具有不受它专业支配的特权。 从以上对专门职业的标准来衡量教师职业,应当看到,教师的工作从多方 面可称得上是专门职业。例如:作为一名教师要经过一定的培训,并获得相应 ⊙申继亮:《教师职业及其发展》,《巾小学教师培训》2000年第3期。 M.Lieberman:Education as profession,prentiee---Hall,1956.pp2-6. 日本筑波大学教育学会研究会编:钟启泉译,《现代教育学基础》,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 年版,第44页
的教师资格证后才能任职:从服务对象上来说,教师具有其特定的对象一一学 生,因此一切都要以学生的最大利益为重:教师在执行教学任务时具有较大的 自主权:教师具有其不同于其他职业的道德和专业精神:等等。正因为如此, 20世纪中叶以来,教师职业的专业性才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1966年10月, 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LO)和联合国教科义组织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 过的《关于教员地位的建议》中提出:应该把教师工作视为专门职业。这种职 业是一种要求教师具备经过严格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 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事务:它还要求教师对所管理学生的教育和福利具有个人的 及共同的责任感。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45届国际教育大 会以“加强变化世界中教师的作用(Strengthening the Role of Teachers in a Changing World)”为主题,再次突出了教师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并再次明确 提出,应当把教师的工作看作一项专门职业,它需要教师的专门知识和特别才 能,并且要经过长期的努力与研究才能得以维持。 教师职业是专门职业,教师就是专业人员,正因为如此,在国际劳工组织 制定的《国际标准职业分类》中,教师被列入了“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工作 者”类别内。1986年6月21口,我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中,教师被列入“专业技术人员”一类。 1993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 责的专业人员”,随后又分别于1995年12月和2000年9月相即颁布了《教师 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通过资格认定来体现教师专业的 从业要求。教师职业作为一种专门的职业,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 同。 教师职业是以教书育人为职责的专业。“培养人的活动”是教育区别于以 它社会活动的本质特征。培养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教师是通过教书来育人的。 教师通过承担的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引导 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指导学生进行积极主动的学习,营造良好 的教学风气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教书与育人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尽管 它可能会因为时代、社会、个体等差异而存在差别,但“教书育人”作为教师 职业的特殊性质区别于其他职业则是不变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教师的专业地位远不如其他专业那样得到 社会的重视,尤其是广大的中小学教师,远没有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声誉。 3
一 部分人认为教师职业是一种“准专门职业”,如果硬要以专业的眼光来评价 教师工作,至少应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1)要求教师多才多艺,具备教 育机智,能够当机立断。肤浅的百科全书式的知识、技术、缺乏作为一种专门 职业的那种独特性,是不能维持有别于其他专业的严密性的:(2)工作的内容 与展开程序事先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自由时间和工作的独立性要比其它专 门职业少:(3)教师的修业年限远比其它专门职业短:(4)许可资格容易获得: (5)出身阶层多是中流下层或下流上层者:(6)经济待遇底下。因此他们认 为“教师仅在非营利服务这一点上,符合专门职业的标准,在专业技术和长期 训练、特别的才能与素质这一点上,还逊于其他专门职业。”①应当说,这种 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我们承认教师职业是一个专门职业,但并非意味 着我们否认教师专业的继续发展。按照唯物主义的发展观,万事万物都是处在 发展中的,教师职业也同样是这样的,这就是我们这章中所要提到的教师专业 发展。但不能够因为教师专业需要继续发展完善而否认教师职业是一个专业。 二、教师的地位与作用 1、教师的社会地位 不同的职业由于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拥有不等量的社会地位资源以及对 社会的实际贡献不同,从而使不同职业之间产生了社会地位的高低差异。教师 职业的社会地位通常指的是教师职业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和所占有的地位资 源,主要包括:教师职业的社会功能,教师职业的经济待遇,教师职业的社会 权利以及教师职业的从业标准。除受以上制约所有职业发展的因素影响外,教 师职业的社会地位还与人们对教育地位的认识以及社会对教育的需要和期望 有关。在古代社会,教育作为政治经济的附属,教师的社会地位不稳定,而现 代教育的独立性增强,并占据社会的主体地位,教师的社会地位也相应提高。 (1)教师职业的社会功能 教师职业的社会功能是指教师专业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是教师社会地位 的客观基础。通常认为,职业的社会地位与职业的社会作用的大小呈正相关, 职业的社会作用越大,其社会地位也就越高。教师职业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是 巨大的。教师职业是人类文化的传递者,保证人类的文化遗产能够传到下一代。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培养一代新人的社会重任,在学生的发展中 起着引导作用,延续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教师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传 递者和创造者,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教师的作用如此显 市川昭午:《作为专门职业的教师》,明治图书,1969年,第79页。 4
著,贡献如此巨大,以至于教师职业被称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 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与承认,教师职业的社会作用永远不会被取代。 (2)教师职业的经济待遇 教师职业的经济待遇是指社会给予教师职业的从业者的物质报酬,包括工 资、奖金及医疗、保险、退休金等社会福利,经济待遇是社会对教师劳动价值 认可的一个重要方面。一种职业的经济待遇水平是由这种职业的劳动性质和劳 动形式决定的。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的劳动属于一种复杂的具有创 造性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 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 动力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 多的价值。”①因此,教师职业的从业者在社会总体劳动中的经济待遇水平应当 与其劳动的性质相符合,也就是说教师的经济待遇应相当于社会复杂劳动者的 经济待遇水平,虽然待遇不高并不是影响教师社会地位的唯一因素,但经济收 入低是影响教师社会地位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教师的经济待遇水平一直处 在一个低水平的盘旋状态,直到今天,随着人们对教育、对知识的不断重视, 教师的经济待遇也随之得到提高。一方面,教师的经济待遇已经成为体现教师 社会地位的直接表现,另一方面,它也成为影响教师个体的生存与发展及教师 队伍稳定性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影响教师地位的诸要素中,应当格外重视 工资,确定教师工资要考虑两点:第一,应反映教师对社会的重要性,从而反 映教师的重要性以及从就位教职之口起肩负起来的一切责任:其次,应比支付 给需要类似的或同等资格的其它职业的工资更为有力。”② (3)教师职业的社会权利 教师职业的社会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教师职业的从业者在履行职业时所拥 有的权利。某一职业的社会地位的高低与从业者所享有的社会权利的范围成正 相关。教师职业的从业者所享有的权利,除一般的公民权以外,还享有职业本 身所赋予的专业方面的自主权,例如:教育的权利,即教师依法享有对学生实 施教育的权利:专业发展权,也即教师依法享有发展自己的专业文化水平的权 利:教师还具有参加学校管理和建设的权利,等等。 (4)教师职业的从业标准 教师职业的从业标准是对教师职业的从业者所提出的资格要求,它是在与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23业 2金鸣主编:《教育社会学》,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2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