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 质量督查,积极开展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工作。鼓励小班(50人以下)教学,严格控制大班(100人 以上)教学。 10.2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排课与调课、教材选用、成绩考核、试卷与论文等教 学管理及文档管理的各项制度。 建立和完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与奖惩制度,明确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并将其作为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为教师水平提高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保障;建立和完善课 程教学质量评价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学生评教、同行互评和社会评学等多元评价体系。 建立和完善学生守则、课堂规范、课外实践等学生管理制度。 10.3质量监控 学校应建立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专业建设实时的教学质量状态信息库,定期 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建立健全毕业论文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人才培 养质量。应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纳入衡量办学水平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对教 学质量形成全过程有效监控。 11名词释义 (1)通识课程 在高等教育阶段,大学生均应学习的共同课程,一般包括大学语文与写作、外语、数学、计算机操作 与数据库应用、创新创业教育、体育,以及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开设的人文学科、管理、法律、自然科学和 工程技术等方面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 为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基础,一般为专业课程的先修课程。 (3)专业必修课 旨在传授所学专业的核心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是所学专业的核心课程。 (4)专业选修课 旨在厚实学生专业基础、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引导学生专业方向、提高学生专业能力的课程。 (5)任意选修课 为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拓展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而在专业课 程之外设立的课程。 (6)实践教学 与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验、专业实训和专业实习等。专业实验是指在专 业课程教学过程中,需借助实验手段完成的部分教学环节;专业实训是指依托实务部门开展的实践教学活 动,是校内实验课程教学的延伸;专业实习是指学生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务部门从事的短期或长期工 作,以增进对课堂讲授的专业知识的认识。 (7)专任教师 学校在编在岗、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并承担本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8)生师比 本科学生总数/专任教师总数。 (9)资源建设费 包括课程建设费、教材建设费、教学大纲编写费、专业实习基地建设费、专业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 购置费等。 (10)教学运行费 包括课时费、命题费、阅卷费、监考费、课堂教学资料复印费、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费、实习指导 —12—
经济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费、学生实习补助、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等。 附录经济学类专业课程设置建议 附表1经济学类本科专业理论教学课程设置 课程性质 学分要求 指定课程(必修课程) 备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思想政治 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可增 理论课程 16学分左右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开其他课程(可必修或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修) 形势与政策 大学语文与写作 外语 数学分析(或微积分) 30学分左右 高等代数(或线性代数) 通识课程 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可增 (其中外语类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开其他课程(可必修或选 8,数学类9) 计算机操作与数据库应用 修) 创新创业教育 体育 国防教育(军事训练) 政治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其中,政治经济学不低 专业基础课程 计量经济学 于4学分。 25学分左右 金融学 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可增 开其他课程(可必修或选 财政学 修) 统计学 会计学 专业必修课程 21学分左右 21学分不含附表2所列 “4+4+X”模式(详见附表2) 既是专业基础课又是专业 必修课的学分数 专业选修课程 18学分左右 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自行安排备选课程 任意选修课程 15学分左右 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自行安排备选课程,鼓励学生跨学科选修课程 一1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 附表2专业必修课“4+4+X”模式 “4”(既是专业基础课 专业必修课程(21学分左右) 程又是专业必修课程) “4”(指定专业必修课程)》 “X”(学校选开专业必修课程) (1)参考选开课程(排序不分先后):产业经 当代中国经济(或社会主 政治经济学 济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义市场经济理论) 微观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西方马克恩主义经济学、国民经济 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 宏观经济学 核算、经济学方法论、管理学原理等 经济史 计量经济学 (2)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的专业必修 《资本论》选读 课程 (1)参考选开课程(排序不分先后):应用多 统计学 国民经济统计学 元统计、应用随机过程、经济统计分析、指数理 微观经济学 企业经营统计学 论与方法、统计综合评价、非参数统计、人口统 经济统计学 宏观经济学 时间序列分析 计、金融统计、国际经济统计等 计量经济学 市场调查与预测 (2)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的专业必修 课程 (1)参考选开课程(排序不分先后):当代中 政治经济学 国民经济管理 国经济(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经济思想 国民经济 宏观经济学 国民经济核算 史、劳动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时 管理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间序列分析、经济学方法论、管理学原理等 财政学 区域经济学 (2)学校根锯培养目标自主确定的专业必修 课程 (1)参考选开课程(排序不分先后):人口经 微观经济学 资源经济学 济学、产业经济学、技术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资源与环境 宏观经济学 环境经济学 农业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生态经 经济学 计量经济学 环境经济与政策 济学、规制经济学等 财政学 人类资源环境问题 (2)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的专业必修 课程 (1)参考选开课程(排序不分先后):商务统 微观经济学 流通经济学 计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谈判、电子商务、 宏观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金融与贸易统计、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产业经济 商务经济学 计量经济学 国际商务 学、商业伦理学等 金融学 消费经济学 (2)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的专业必修 课程 (1)参考选开课程(排序不分先后):能源投 微观经济学 能源经济学 资项目、新能源、能源战略与安全、能源企业管 宏观经济学 环境经济学 理、能源金融、能源技术概论、公共经济学、产 能源经济学 计量经济学 时间序列分析 业经济学、技术经济学、规制经济学等 金融学 能源市场与价格 (2)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的专业必修 课程 特别说明:既是专业基础课程又是专业必修课程的课程,可适当增加学时、学分,学分统计在专业基 础课程或专业必修课程中,但不重复统计。 -14
财政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 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 进一步深化财政学类本科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 本标准。 财政学类专业隶属于经济学学科门类,以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学科知识为基 础,以关注政府分配行为及其经济社会影响为视角,以传授公共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 与方法为重点,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应用性。 本标准是全国财政学类本科专业设置、专业建设指导和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遵循标准。各高校可根据 自身定位和办学特色,依据本标准制定财政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对本标准中的条目进行细化规 定,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相关要求。鼓励各高校高于本标准办学。 本标准行文中黑体字的内容为专业准入标准,凡举办财政学类专业者必须达到。 2适用专业范围 2.1专业类代码 财政学类(0202) 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财政学(020201K) 税收学(020202) 教育部认定的其他专业 3培养目标 财政学类本科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掌握经济 学和财政税收基本理论与方法,熟悉我国财税政策法规,了解我国财经运行状况,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 分析和解决公共经济问题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创业型人才。本专业类毕业生适合在财政、税务、 公共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等公共经济管理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从事相关工作, 以及在市场上自主创业。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目标定位选定人才培养类型。 4培养规格 4,1学制与学位 财政学类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可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 新创业。 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达到规定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4.2知识要求 财政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应具备基础性知识、专业性知识和工具性知识。基础性知识包括经济学、管理 1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 学、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学等社会科学知识,以及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文、艺术和自然科学知 识。专业性知识包括财政与税收的理论、制度和管理等相关知识。工具性知识包括数学、外语、计算机及 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论文写作等知识。 4.3能力要求 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专业理论知识融会贯通、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方 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4.4素质要求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敬业精神和创业意识;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文化品 位和人文素养;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5课程体系 5.1总体框架 财政学类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课程和 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控制在 1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教学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5%。鼓励精简课程、压缩学分、提高质量。各高 校应该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专业培养方案。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制定并实施国内(外)学生交换、学分互换的办法。 5.2理论教学 5.2.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至少应开设以下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 5.2.2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包括数学、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体育等必修课程,以及根据学校特色和条件设置 的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类选修课程。社会科学类选修课程应包括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相关 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通识课程学分应占总学分的40%左右。 5.2.3专业课程 (1)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应包括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学和国 际经济学等相关课程。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管理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等课程。 (2)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 不同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条件设定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所设课程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财政学 专业必修的核心课程包括中国税制(税收学)、政府预算、财政管理等。税收学专业必修的核心课程包括 税收学(中国税制)、国际税收、税务管理等。各专业核心课程应不少于5门。专业选修课程应当与专业 必修课形成逻辑上的拓展和延续关系,并形成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性修读。各专业可以自主 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双语或全英文专业课程、财税史学类课程。 提倡高校间课程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课程与便利条件,探索建立在 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证制度。鼓励开发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积极吸取社会资源和国 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5.3实践教学 5.3.1实验(实训) 各专业应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或环节,利用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开 展教学活动。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