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尊重他国的权利一国际法 .一--97 军在古希腊各城邦间的协约中,就已有了类 似今天国际法的内容。罗马入曾为了那时的国际 法而战。荷兰和法国的律师使国际法有了更严格 的意义:在拿破仑战争之后的那个世紀,国际法 得到了迅猛发展:日内瓦仲栽庭对三搜巡洋舰 的裁决标志着因际法和国际仲裁法庭的成熟,国 际法的核心是:国家之间也必须坚持公正,尊重 下义,像人应该坚持公三,尊重正义…样。 第升章: 结语-一简短的法律故事 420 法律的演变和改革是循序渐进的,个人的 愿望和理论对法律只能产生很少的影响,甚至 不会泣生什么影响,因为法律必须代表广大民 众的理想和愿望保图几百年前的某华标准,遵 循锐先的某些习俗和传统是明智的,地.是必须 的,更重要的:是改造这个世彩,使其更好地造福 于子后代
第1章】法律的由来 装 如果人仍然是凭本能行事的生物,那么整个地球早已 充斥着人类:他们的集体早已发展得高度秩序化,服从于 绝对的法律,永无违法的个人;他们早已享有机制的稳定 性,因此也不会有进步了。但是人发展了更高毁的大脑, 可以无限制地驰骋,可以战胜自然环境,并可以通过有目 的的努力而不断地向更高级的王国攀登。 “法律”这个词几乎对所有具有普通常识的人来说都不陌 生,可是尚若要给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那即便是最博学的法 理学家也会感到困难重重。迄今为止,法理学要在为“法律”下 定义时常常不得不使用暗含或直接表达的法律的概念作为定 义的一部分。人们公认这个词暗含一整套总的原贝则和一整套 特定规则。我们所说的“正确”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的,根据 法律,“错误”是被禁止的。然而要是我们问一问“正确”和“错 误”这两个术语的含义,得到的回答往往是:“正确”是在法律上 得到承认的正确,“错误”是法律定义的错误,如此一一来我们只 不过是在绕圈子。最后我们又回到了原来的起始点。 一位著名的美国法官是这样定义法律的,“法庭上运用公 共力量这种情形卜的声明”,这个定义将定义的实质理解为非 物质的东西,并且忽视了法律是一种规则的事实。法律即使在 公共力量未得到运用的情祝下也是依然存在的,因为远在法庭 产生之前就存在着一套普遍得到人们的遵守且不得违反的法 The Story of Law 法律的由来
律,事实上人们也只能这样说,法律是指导人们在其所属的社 会组织中处理相互关系及行为的正被执行的一整套规则当中 的一部分,也仅仅是一部分而已。必须明白这样一点,应当把 指导人们与其所属的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规则包括在内,而且 文明人都认为,法律也指导着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我们把后 -一种法律称为“国际法”,任何-~个法庭都不能实施国际法。以 往每一个时期的法律规则较之其他较晚时期都包含了更多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常,法律的进步和发展体现了各时期生 活中规则的不同,当其中一部分一日发展强大到对社会组织形 成足够重要的影响力之时,便被人们看作法律,而另一部分便 慢慢演变为社会习俗。 在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个重要事实,即人类是一直生活在 社会组织中的。可以想像,倘若人类也有可能成为独居的动 物,果真如此就不会产生法律了。人类生活在社会环境中,这 是法律存在的先决条件。作为一门科学-一如果存在这样- 种科学的话一法律只不过是与人类生活的社会状态有关的 科学之一。由于有着共同的基础,都与社会科学,或者说都与 社会科学的几个方面有关,因此,不管是社会学、伦理学、政治 学、政治经济学,还是历史、生物和心理学,都息息相关,而且每 一门科学都是正确理解其他科学的必要基础。在为诗人阿基 亚斯辩护时,西塞罗一这位古罗马最伟大的辩护者在辩护辞 中曾偷快地阐述了这-~真理,这篇辩护词达到了一位律师在法 庭辩论中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他说:“所有关于人类行为的 科学都有一种共同的纽带,并存在彼此相连的血缘关系。” 必须尊重人类生活在社会状态下这-一事实,这是法律的历 The Story of Law 法律的做事
史的基本事实。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必然包含着法律的发 展,这种发展一如人类无法挣脱其物质躯壳的束缚一样,它是 无法避免的,法律的发展是完全自然的社会进步及其结果。人 类生活一直是以社会的形式存在,这一真理也包含在亚里士多 德的著名论断中:“人是社会动物”。 从古今一切与人类有关的科学中我们得知,人一直生活在 社会中。这是指某种范围已远远大于由男性、女性或女性和子 女组成的家庭的社会群体,并不仅仅意味着家庭。人们通常认 为,人类社会中的原始单位是家庭。然而,相反的定论也有其 确凿的证据来支持,人类在由动物转变为真正的人类之初,与 文明人相比,智力水平还是相当低下的,而他们是在相当长一 段时间之后才开始过家庭生活的。人类这种动物是从一些以 群居方式生存的低级动物群中演化而来的。如果人类不是社 会动物,其大脑就有可能不同于现在的大脑。我们必须接受另 一种基本观念,即人类的头脑既是社会智力也是社会产物,它 是在社会生活状态下而不是其他状态下形成并由社会生活形 态决定的。当然,法律是人类在社会状态下形成的智力的结 果。这一结果是通过人类在调整自身以适应其物质环境并力 争战胜物质环境的过程中实现的。 在无知、偏见和极度愚昧基础上建立观念的时代早已成为 过去。“地球是圆的”这一基本地理知识在几个世纪以前还被 认为是亵渎神灵的谬论。坚持真理和正义的先贤曾为此被烧 死在火刑柱上。而今天,如果要写一部关于地理的书,再在开 篇对此进行详细阐述,就大可不必了。同样,一本关于法律的 书,若旨在解释人类生活,则必须假定人类的智力以及作为这 The Story of Law 法律的由来
种智力的产物的法律是漫长的演化发展的结果,尽管很多正 直、严肃的人认为持这种观点是犯罪,尽管这种教义在美国的 有些地区被认为是一种罪行。看起来够奇怪的,早在公元636 年就已去世的圣·艾西多曾说,“最早的人类祖先是赤身裸体 的,他赤手空拳,无法与野兽抗击,无法御寒,无法保存热量”, 他认为这是勿庸置疑的真理:阿尔奎(公元735~804年)是位 伟大的宗教人士,他说,“曾几何时,人像野兽一样在地球上四 处游荡,没有任何理性的力量”。 因此,在距今十分久远的岁月里,人最初的头脑心智和躯 体就注定了会成为《法律的故事》的开篇。事实上那些代代相 传的原始心智和体态特征在今天仍以一种潜意识的本能的方 式控制着人。在漫长的岁月中,人的物质躯壳依旧保持最初的 形态,但其脑力的发展堪称有机生命中最超乎寻常的奇迹。一 句最初以拉丁文阐述的格言讲道:“世界上最伟大的是人,而人 最伟大的是头脑。”然而人发展出如此超强的智力经历了漫长 的岁月,这种人类智力的进步仍在继续向前。 一如人类起始之初,人的物质躯体未发生多大变化。那些 至今仍控制着我们躯体的自然法则,如:世代交替、出生、营养、 生长、衰老和死亡都是无法逃避的,就像我们称之为自然规律 的其他规则一样亘古不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违反了 这些自然规律将会产生严重的实际后果。但是这种自然规律 的不可避免性,人类的法律是不具备的。违法行为本身可能不 会对违犯者带来实际的影响,因为法律规定的就是人类相互间 的行为标淮。人类法律的认识和学说被冠以科学的名称- 法理学。在这个意义上,法律被普遍当作人类推理和有意识的 The Story of Law 法律的成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