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的条件: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 关规定
预审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的条件;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 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 关规定;
■ (4)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 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5)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 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 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 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5)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 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 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申请 经过预审的建设项目用地,建设单位应当 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用地申请。 ■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填写《建 设用地申请表》
二、申请 经过预审的建设项目用地,建设单位应当 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用地申请。 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填写《建 设用地申请表》
三、审查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 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 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供地方案,编 制建设项目用地申报说明书。 ■同时要求用地单位或组织有关单位形成、 出具下列材料
三、审查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 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 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供地方案,编 制建设项目用地申报说明书。 同时要求用地单位或组织有关单位形成、 出具下列材料
四、上报批准 ◆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申请,经市、县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审查同意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 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或批准。 其中须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经同级人民政府 审核同意后,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逐级上 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材料及时 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 到上报的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和供地方案后7个工 作日内审查完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上报批准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申请,经市、县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审查同意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 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或批准。 其中须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经同级人民政府 审核同意后,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逐级上 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材料及时 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 到上报的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和供地方案后7个工 作日内审查完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