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支出=产品成本十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已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视同销售已交纳 的增值税 例1:某企业以银行借款进行固定资产建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批用于工程,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00万元,其中原材料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13.6万元,该批产品的计税价格为16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构成产品成本的原 材料价款和増值税进项税额均已支付,视同销售应交纳的増值税也已交纳。计算资产支出数 查看答案 资产支出=100+1360+(160×17%-13.60)=127.20(万元 如果本事项中,工程耗用产品视同销售应交纳的增值税尚未交纳,则这部分增值税就不 应包括在资产支出之内:如果材料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尚未支付,同样也不能包括在资产 支出之内。 例2:某企业4月15日将企业的产品用于建造固定资产,该产品的成本为60万元,其 中材料成本为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0万元,该产品计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 销项税额为17万元,为生产这些产品所耗用的材料价款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已支付:5月10 日,为4月15日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本企业产品,交纳增值税850万元。该企业按月计算 利息,计算4月份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 查看答案 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属于视同销售,在会计处理上借记“在建工程”科目77万元, 贷记“库存商品”科目60万元,“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但是, 4月15日资产支出数并不是“60+17=77”万元,而应是“60+850=6850”万元。4月 5日,在会计处理中计算的销项税额17万元,并没有全额支付现金,只是其中包含的材料 进项税额850万元在以前购进材料时已支付现金,所以4月15日增值税计入资产支出数只 能是8.50万元。5月10日交税要支付现金,所以5月10日计入资产支出数应为85万元。 由此来看,在整个过程中计入资产支出数的结果就是会计账务处理上计提的销项税额17万 元,但由于进项税额和交税款在支付现金的时间上是不同的,涵盖的会计期间也不同,在确 定资产支出数时应该分开计算。 4月份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68.50×15÷30=3425(万元) 3.承担带息债务:是指以承担带息应付款项(如带息应付票据)的方式购买工程用材 料。例如,企业以赊购方式向供货单位购买工程用物资,如果由赊购产生的债务为带息债务, 则应当作为资产的支出,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如果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建造固定 资产,则企业向被委托单位支付第一笔预付款或第一笔进度款时,即认为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例3:2003年2月20日,某企业为固定资产建造工程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1000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元。企业开出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为117000元,期
资产支出=产品成本+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已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视同销售已交纳 的增值税 例 1:某企业以银行借款进行固定资产建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 批用于工程,该批产品的成本为 100 万元,其中原材料成本为 80 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13.6 万元,该批产品的计税价格为 160 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17%,构成产品成本的原 材料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已支付,视同销售应交纳的增值税也已交纳。计算资产支出数。 查看答案 资产支出=100+13.60+(160×17%―13.60)=127.20(万元) 如果本事项中,工程耗用产品视同销售应交纳的增值税尚未交纳,则这部分增值税就不 应包括在资产支出之内;如果材料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尚未支付,同样也不能包括在资产 支出之内。 例 2:某企业 4 月 15 日将企业的产品用于建造固定资产,该产品的成本为 60 万元,其 中材料成本为 50 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8.50 万元,该产品计税价格为 100 万元,增值税 销项税额为 17 万元,为生产这些产品所耗用的材料价款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已支付;5 月 10 日,为 4 月 15 日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本企业产品,交纳增值税 8.50 万元。该企业按月计算 利息,计算 4 月份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 查看答案 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属于视同销售,在会计处理上借记“在建工程”科目 77 万元, 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60 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万元。但是, 4 月 15 日资产支出数并不是“60+17=77”万元,而应是“60+8.50=68.50”万元。4 月 15 日,在会计处理中计算的销项税额 17 万元,并没有全额支付现金,只是其中包含的材料 进项税额 8.50 万元在以前购进材料时已支付现金,所以 4 月 15 日增值税计入资产支出数只 能是 8.50 万元。5 月 10 日交税要支付现金,所以 5 月 10 日计入资产支出数应为 8.5 万元。 由此来看,在整个过程中计入资产支出数的结果就是会计账务处理上计提的销项税额 17 万 元,但由于进项税额和交税款在支付现金的时间上是不同的,涵盖的会计期间也不同,在确 定资产支出数时应该分开计算。 4 月份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68.50×15÷30=34.25(万元) 3.承担带息债务:是指以承担带息应付款项(如带息应付票据)的方式购买工程用材 料。例如,企业以赊购方式向供货单位购买工程用物资,如果由赊购产生的债务为带息债务, 则应当作为资产的支出,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如果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建造固定 资产,则企业向被委托单位支付第一笔预付款或第一笔进度款时,即认为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例 3:2003 年 2 月 20 日,某企业为固定资产建造工程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 1000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元。企业开出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为 117000 元,期
限为6个月,工程物资当即投入固定资产建造工程。该企业在2003年第一季度确认和计量 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时,确定是否应将117000元计入资产支出数。 查看答案 企业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物资交付工程 耗用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但却不能将此笔款项作为资产支 出数而进行相关的资本化处理。因为,该笔债务不需要承担利息,也未占用借款资金,企业 没有任何借款费用归属于这部分未偿债务。类似地,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应付工资、 提取的应付福利费等,尽管都构成在建工程成本,但在未支付之前,也没有占用借款资金 同样不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支出 例4:某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于2002年3月15日开出不带息商业汇票一张,用于购 入一批工程物资。2002年4月1日,固定资产建造开始动工,4月15日,领用了购入的工 程物资。8月15日,票据到期,企业无法偿付货款,银行将此笔票据转为贷款。该企业按 季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确定该企业是否应进行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处理 查看答案 企业购入该批工程物资时,开出的是不带息商业汇票,在偿付前不需要承担利息,因此 4月15日领用工程物资时,不能计入第二季度的资产支出:8月15日,票据到期转为贷款, 占用了借款资金并需要承担利息,所以应作为第三季度的资产支出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这一条件是指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或溢价的摊 销、辅助费用或汇兑差额。 例5:2003年3月1日,某企业以银行存款117000元购入固定资产建造工程所用的材 料物资:3月15日,固定资产建造工程开工,领用了所购工程物资:3月31日,分配工资 应付工程人员工资20000元,提取应付福利费2800元:4月1日,为该固定资产建造工程 从银行取得专门借款30000元并于当日购入工程物资5000元。确定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时点 查看答案 3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了工程物资,资产支出已经发生:3月15日投入工程,固定资 产购建活动也已经开始:但由于专门借款资金尚未到位,借款费用尚未发生,所以都不能开 始资本化。4月1日,取得了专门借款并开始计息,借款费用己经发生,开始资本化的三个 条件都已满足,此时应为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这里所指的“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主要是指资产的实体建
限为 6 个月,工程物资当即投入固定资产建造工程。该企业在 2003 年第一季度确认和计量 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时,确定是否应将 117000 元计入资产支出数。 查看答案 企业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物资交付工程 耗用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但却不能将此笔款项作为资产支 出数而进行相关的资本化处理。因为,该笔债务不需要承担利息,也未占用借款资金,企业 没有任何借款费用归属于这部分未偿债务。类似地,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应付工资、 提取的应付福利费等,尽管都构成在建工程成本,但在未支付之前,也没有占用借款资金, 同样不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支出。 例 4:某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于 2002 年 3 月 15 日开出不带息商业汇票一张,用于购 入一批工程物资。2002 年 4 月 1 日,固定资产建造开始动工,4 月 15 日,领用了购入的工 程物资。8 月 15 日,票据到期,企业无法偿付货款,银行将此笔票据转为贷款。该企业按 季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确定该企业是否应进行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处理。 查看答案 企业购入该批工程物资时,开出的是不带息商业汇票,在偿付前不需要承担利息,因此, 4 月 15 日领用工程物资时,不能计入第二季度的资产支出;8 月 15 日,票据到期转为贷款, 占用了借款资金并需要承担利息,所以应作为第三季度的资产支出。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这一条件是指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或溢价的摊 销、辅助费用或汇兑差额。 例 5:2003 年 3 月 1 日,某企业以银行存款 117000 元购入固定资产建造工程所用的材 料物资;3 月 15 日,固定资产建造工程开工,领用了所购工程物资;3 月 31 日,分配工资, 应付工程人员工资 20000 元,提取应付福利费 2800 元;4 月 1 日,为该固定资产建造工程 从银行取得专门借款 300000 元并于当日购入工程物资 50000 元。确定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时点。 查看答案 3 月 1 日以银行存款购入了工程物资,资产支出已经发生;3 月 15 日投入工程,固定资 产购建活动也已经开始;但由于专门借款资金尚未到位,借款费用尚未发生,所以都不能开 始资本化。4 月 1 日,取得了专门借款并开始计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开始资本化的三个 条件都已满足,此时应为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这里所指的“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主要是指资产的实体建
造工作,例如厂房开始建造等。如果仅仅购入了工程物资,但工程的实体建造还没有开始, 则不能认为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I.知识点练习 13.1.5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上一知识点下一知识点 I.历年考题 (无) I.知识点讲解 (一)暂停资本化的条件 如果固定资产的购置或建造由于某些不可预见或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原因发生非正常中 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应暂停资本化,将其计入当期费用, 直至购置或建造活动重新开始。这里所指的“非正常中断”包括由于劳动纠纷、质量纠纷、 发生安全事故、改变设计图纸、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而导致的工程中断,不包括为使所购置 或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而发生的中断,或由于可预见的不可抗 力因素导致的中断。“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是指从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中断开始到恢 复购建活动为止的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含3个月),即应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如果中 断的过程时断时续,即使中断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但每一次中断时间没有连续超过3个月 也不能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如果购建活动中断属于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则所发 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二)暂停资本化期间借款费用的处理 1.企业应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发生非正常中断时,即应合理预计中断期间是否能够 连续超过3个月,进而对非正常中断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作出判断和选 择,而不能先进行资本化处理,待非正常中断连续超过3个月后,再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比如,固定资产工程从2003年5月1日开始施工,该工程在2003年12月1日质量纠纷被 迫停工。此时,不应当仅仅从2003年第四季度来看,停工期为1个月,将2003年12月份 的借款费用继续进行资本化处理,而应当在2003年末预计期后是否仍然会停工,预计停工 期间是否会超过3个月,如果预计停工将超过3个月或者期后事项表明实质上停工将超过3 个月的,则在计算2003年第四季度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12月份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可 资本化。 2.非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应暂停资本化,指的是中断期间
造工作,例如厂房开始建造等。如果仅仅购入了工程物资,但工程的实体建造还没有开始, 则不能认为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III.知识点练习 13.1.5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上一知识点 下一知识点 I.历年考题 (无) II.知识点讲解 (一)暂停资本化的条件 如果固定资产的购置或建造由于某些不可预见或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原因发生非正常中 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应暂停资本化,将其计入当期费用, 直至购置或建造活动重新开始。这里所指的“非正常中断”包括由于劳动纠纷、质量纠纷、 发生安全事故、改变设计图纸、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而导致的工程中断,不包括为使所购置 或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而发生的中断,或由于可预见的不可抗 力因素导致的中断。“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是指从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中断开始到恢 复购建活动为止的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含 3 个月),即应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如果中 断的过程时断时续,即使中断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但每一次中断时间没有连续超过 3 个月, 也不能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如果购建活动中断属于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则所发 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二)暂停资本化期间借款费用的处理 1.企业应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发生非正常中断时,即应合理预计中断期间是否能够 连续超过 3 个月,进而对非正常中断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作出判断和选 择,而不能先进行资本化处理,待非正常中断连续超过 3 个月后,再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比如,固定资产工程从 2003 年 5 月 1 日开始施工,该工程在 2003 年 12 月 1 日质量纠纷被 迫停工。此时,不应当仅仅从 2003 年第四季度来看,停工期为 1 个月,将 2003 年 12 月份 的借款费用继续进行资本化处理,而应当在 2003 年末预计期后是否仍然会停工,预计停工 期间是否会超过 3 个月,如果预计停工将超过 3 个月或者期后事项表明实质上停工将超过 3 个月的,则在计算 2003 年第四季度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12 月份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不可 资本化。 2.非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应暂停资本化,指的是中断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