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迹。”则又将出亡事作传闻而记。然记建文逊国事,非止此而已。《明 史》卷三○四《郑和传》记:“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卷一六九 《胡传》:“传言建文蹈海去,帝分遣内臣郑和数辈,浮海下西洋。”又 遣胡 遍行天下州郡乡邑,隐察建文帝安在”。而卷一一八《谷王朱橞 传》记谷王言:“往年我开金川门出建文君,今在邸中。我将为申大义,事 发有日矣。”谷王虽欲以此言欺蔽众人,但其身为金川门之变当事人,更造 此言,足见建文帝并非焚死宫中。 在建文逊国一事上,《明史》的记述亦有其变化的。近代史学家孟森(心 史〕先生作有《万季野明史稿辨诬》,其中谈到《明史》旧本与今所见通行 本的不同记述。旧本作建文焚死说,并传此说之定于万斯同。民初修《清史》, 其《万斯同传》稿中专记此事一则。孟森先生在驳斥此说定于万氏的同时, 指出关于建文自焚的断论取决于清初政治之需,“朱三太子之案,至康熙四 十八年乃结。明崇祯帝之子,坐以诈冒而戮之。馆臣定稿,正在天下汹汹, 传有朱三太子之日。清廷必以朱三太子为妄传,以安人心,且便于弋获之后, 可以假冒定谳,以除所忌。其用意与明成祖之对建文同。故于修《明史》而 及建文,亦必主张建文为焚死,以见失国之君主或其子孙,断无能隐遁在野 之理。馆臣可有此希旨之举,季野先生必无此媚世之心也”。但是,到乾隆 四十二年(1777),诏改《明史》本纪时,“去朱三太子事已远,既不虑天 下复有思明之人,亦不虑明复有系天下之望的裔”,于是将文字改为存疑之 说。由此亦可知一代修史之艰难 再如记于谦之死,系因石亨、曹吉祥诬以谋立襄王世子定罪。但《于谦 传》中仅记遭石、曹之诬陷,未提谋立之事。因此事为定罪之因,谈及则须 辨诬,传文必繁,且与襄王传重复,因此记述于《襄王瞻墡传》中。英宗复 辟后,于皇太后阁中见襄王金符。乃因“土木之变”后,欲召襄王而未果 其符遂留阁中。顿知并非于谦等人于景帝病危时私取符相召,于谦所蒙之冤 也就不辩自白。 《明史》之所以有其较高的史料价值,不仅因其记史求真得体,还因其 重于考订。至今能见史馆诸人文集之中尚存考辨文字。 以明太祖朱元璋死后燕王奔丧与否为例,则朱彝尊时有专文辨证,见《曝 书亭集·史馆上总裁第四书》:“伏承阁下委撰明文皇帝纪。彝尊本之实录, 参之野纪,削繁证谬,屏诬善之辞,拟稿三卷,业上之史馆矣。昨睹同馆所 纂《建文帝纪》,具书燕王来朝一事,合之鄙稿,书法相违。彝尊愚暗,非 敢露才扬己,暴人之短,惟是史当取信百世,讵可以无为有?故敢述其所闻 复上书于阁下。”下有五段考辨文字,一为建文初燕王入朝之不可信,今所 见《恭闵帝纪》已删去此说。二为成祖备礼葬建文之说不可信,今亦不见于 本纪。三为天下大师墓之不可信,四为《从亡随笔》之不可信,五为《致身 录》之不可信,均辨建文岀亡之传闻。朱彝尊的论证,均为修史所采纳。 袁崇焕之被杀,如今人所共知为一大冤案。但在明末清初之际,世人并
往来迹。”则又将出亡事作传闻而记。然记建文逊国事,非止此而已。《明 史》卷三○四《郑和传》记:“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卷一六九 《胡 传》:“传言建文蹈海去,帝分遣内臣郑和数辈,浮海下西洋。”又 遣胡 ,“遍行天下州郡乡邑,隐察建文帝安在”。而卷一一八《谷王朱橞 传》记谷王言:“往年我开金川门出建文君,今在邸中。我将为申大义,事 发有日矣。”谷王虽欲以此言欺蔽众人,但其身为金川门之变当事人,更造 此言,足见建文帝并非焚死宫中。 在建文逊国一事上,《明史》的记述亦有其变化的。近代史学家孟森(心 史)先生作有《万季野明史稿辨诬》,其中谈到《明史》旧本与今所见通行 本的不同记述。旧本作建文焚死说,并传此说之定于万斯同。民初修《清史》, 其《万斯同传》稿中专记此事一则。孟森先生在驳斥此说定于万氏的同时, 指出关于建文自焚的断论取决于清初政治之需,“朱三太子之案,至康熙四 十八年乃结。明崇祯帝之子,坐以诈冒而戮之。馆臣定稿,正在天下汹汹, 传有朱三太子之日。清廷必以朱三太子为妄传,以安人心,且便于弋获之后, 可以假冒定谳,以除所忌。其用意与明成祖之对建文同。故于修《明史》而 及建文,亦必主张建文为焚死,以见失国之君主或其子孙,断无能隐遁在野 之理。馆臣可有此希旨之举,季野先生必无此媚世之心也”。但是,到乾隆 四十二年(1777),诏改《明史》本纪时,“去朱三太子事已远,既不虑天 下复有思明之人,亦不虑明复有系天下之望的裔”,于是将文字改为存疑之 说。由此亦可知一代修史之艰难。 再如记于谦之死,系因石亨、曹吉祥诬以谋立襄王世子定罪。但《于谦 传》中仅记遭石、曹之诬陷,未提谋立之事。因此事为定罪之因,谈及则须 辨诬,传文必繁,且与襄王传重复,因此记述于《襄王瞻墡传》中。英宗复 辟后,于皇太后阁中见襄王金符。乃因“土木之变”后,欲召襄王而未果, 其符遂留阁中。顿知并非于谦等人于景帝病危时私取符相召,于谦所蒙之冤 也就不辩自白。 《明史》之所以有其较高的史料价值,不仅因其记史求真得体,还因其 重于考订。至今能见史馆诸人文集之中尚存考辨文字。 以明太祖朱元璋死后燕王奔丧与否为例,则朱彝尊时有专文辨证,见《曝 书亭集·史馆上总裁第四书》:“伏承阁下委撰明文皇帝纪。彝尊本之实录, 参之野纪,削繁证谬,屏诬善之辞,拟稿三卷,业上之史馆矣。昨睹同馆所 纂《建文帝纪》,具书燕王来朝一事,合之鄙稿,书法相违。彝尊愚暗,非 敢露才扬己,暴人之短,惟是史当取信百世,讵可以无为有?故敢述其所闻, 复上书于阁下。”下有五段考辨文字,一为建文初燕王入朝之不可信,今所 见《恭闵帝纪》已删去此说。二为成祖备礼葬建文之说不可信,今亦不见于 本纪。三为天下大师墓之不可信,四为《从亡随笔》之不可信,五为《致身 录》之不可信,均辨建文出亡之传闻。朱彝尊的论证,均为修史所采纳。 袁崇焕之被杀,如今人所共知为一大冤案。但在明末清初之际,世人并
不知其实情。赵翼《廿二史札记》有《袁崇焕之死》:“袁崇焕之死,今日 固共知其冤。而在当时,不惟崇祯帝恨其引我朝兵胁和(时帝怒甚,欲族诛 崇焕,以何如宠申救,免死者三百余口。见《如宠传》),即举朝之臣,及 京城内外,无不訾其卖国者。杨士聪平心而论,亦但言其罪不至此,而不知 其所以得祸之由。其所撰《玉堂荟记》云:己巳之变,当时士马物力足以相 当,袁崇焕初至一战,人心甫定。而袁于大珰少所结好,毁言日至,竟罹极 刑。乃京师小民亦群以为奸臣卖国,至有啖其肉者,其蜚语皆出自内阉云。 可见是时引敌胁和之说已万口一词。士聪虽略知谤言之出自中涓,然究未知 中涓何以有此说也。直至我朝修史时,参校《(清)太宗实录》,始知此事 乃我朝设间,谓崇焕密有成约,令所获宦官杨姓者知之,阴纵使去。杨监奔 还大内,告于帝,帝深信不疑,遂磔崇焕于市。于是《崇焕传》内有所据依, 直书其事,而崇焕之冤始白。使修史时不加详考,则卖国之说久已并为一谈, 谁复能辨其诬者。于此可见《明史》立传之详慎。是非功罪,铢黍不淆,真 可传信千古也。” 这确实是修史者勤于考订的结果。 2.《明史》的缺点。 《明史》尽管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又称“最为完善”之作。但它作为 部官修的正史,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赵翼作《廿二史札记》,已对《明史》中的缺失有所评论,只是出于对 官修正史的顾忌,未敢加贬斥之辞。近世史学家柴德赓教授曾经指出:“如 周延儒之入奸臣传’一题下,应加不当二字,才与内容符合,但却从 略。‘刘基廖永忠等传’条,下未接‘疏舛’二字,‘乔允升刘之凤二传 下未接“重复’二字,此正所谓其不敢贬斥者也。”赵翼原文虽然委婉, 《周延儒之入奸臣传》中亦云:“周延儒不过一庸相耳,以之入《奸臣传》 未免稍过。……此非以甚延儒之恶,转为延儒增其身份也。”《刘基廖永忠 等传》一篇,则论其述史之不确。以朱元璋征陈友谅一役,《太祖纪》记: 戊戌,克安庆。壬寅,次湖口,败友谅于九江,克其城,友谅奔武昌。” 《陈友谅传》所记略同。《廖永忠传》加至安庆,破其水寨,遂克安庆。总 之皆称先克安庆,后克九江。而《刘基传》中却记,师攻安庆,自旦及暮不 下,刘基请径趋江州,捣其巢穴。按此说则江州之陷前,安庆未克。所记不 合。与此相类,《张玉传》记东昌之役,成祖被盛庸军包围,力战而出。张 玉不知,突出阵中欲救成祖,力战而死。而《朱能传》却称,成祖被围,张 玉力战而死,朱能率周长等力战,救成祖出。张玉究竞死于成祖突围前还是 突围后,二传所记不合。事虽并非关键,但确为述史不严谨之失漏。 《明史·卓敬传》记卓敬之被杀,称成祖欲活之,但功臣姚广孝与卓敬 有隙,从旁进言劝杀。此乃据明人野史杂传,考其史实,广孝实未从成祖之 ①柴德赓:《史籍举要》
不知其实情。赵翼《廿二史札记》有《袁崇焕之死》:“袁崇焕之死,今日 固共知其冤。而在当时,不惟崇祯帝恨其引我朝兵胁和(时帝怒甚,欲族诛 崇焕,以何如宠申救,免死者三百余口。见《如宠传》),即举朝之臣,及 京城内外,无不訾其卖国者。杨士聪平心而论,亦但言其罪不至此,而不知 其所以得祸之由。其所撰《玉堂荟记》云:己巳之变,当时士马物力足以相 当,袁崇焕初至一战,人心甫定。而袁于大珰少所结好,毁言日至,竟罹极 刑。乃京师小民亦群以为奸臣卖国,至有啖其肉者,其蜚语皆出自内阉云。 可见是时引敌胁和之说已万口一词。士聪虽略知谤言之出自中涓,然究未知 中涓何以有此说也。直至我朝修史时,参校《(清)太宗实录》,始知此事 乃我朝设间,谓崇焕密有成约,令所获宦官杨姓者知之,阴纵使去。杨监奔 还大内,告于帝,帝深信不疑,遂磔崇焕于市。于是《崇焕传》内有所据依, 直书其事,而崇焕之冤始白。使修史时不加详考,则卖国之说久已并为一谈, 谁复能辨其诬者。于此可见《明史》立传之详慎。是非功罪,铢黍不淆,真 可传信千古也。” 这确实是修史者勤于考订的结果。 2.《明史》的缺点。 《明史》尽管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又称“最为完善”之作。但它作为一 部官修的正史,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赵翼作《廿二史札记》,已对《明史》中的缺失有所评论,只是出于对 官修正史的顾忌,未敢加贬斥之辞。近世史学家柴德赓教授曾经指出:“如 ‘周延儒之入奸臣传’一题下,应加‘不当’二字,才与内容符合,但却从 略。‘刘基廖永忠等传’条,下未接‘疏舛’二字,‘乔允升刘之凤二传’ 下未接‘重复’二字,此正所谓其不敢贬斥者也。”①赵翼原文虽然委婉, 《周延儒之入奸臣传》中亦云:“周延儒不过一庸相耳,以之入《奸臣传》, 未免稍过。……此非以甚延儒之恶,转为延儒增其身份也。”《刘基廖永忠 等传》一篇,则论其述史之不确。以朱元璋征陈友谅一役,《太祖纪》记: “戊戌,克安庆。壬寅,次湖口,败友谅于九江,克其城,友谅奔武昌。” 《陈友谅传》所记略同。《廖永忠传》加至安庆,破其水寨,遂克安庆。总 之皆称先克安庆,后克九江。而《刘基传》中却记,师攻安庆,自旦及暮不 下,刘基请径趋江州,捣其巢穴。按此说则江州之陷前,安庆未克。所记不 合。与此相类,《张玉传》记东昌之役,成祖被盛庸军包围,力战而出。张 玉不知,突出阵中欲救成祖,力战而死。而《朱能传》却称,成祖被围,张 玉力战而死,朱能率周长等力战,救成祖出。张玉究竟死于成祖突围前还是 突围后,二传所记不合。事虽并非关键,但确为述史不严谨之失漏。 《明史·卓敬传》记卓敬之被杀,称成祖欲活之,但功臣姚广孝与卓敬 有隙,从旁进言劝杀。此乃据明人野史杂传,考其史实,广孝实未从成祖之 ① 柴德赓:《史籍举要》
师入南京,亦无从谗杀卓敬。《明史》记建文遗臣之事,为表彰忠义,较多 搜罗,野史传闻亦有所采用,难免有误。 四川廖麻子、曹甫起义,曹甫之被杀所记亦有抵牾之处。《洪钟传》记 其为廖麻子所杀,《林俊传》则记曹为指挥李荫所擒杀。 《乔允升传》记崇祯皇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书十七人,并一一列举 易人之事。《刘凤之传》中亦有此段文字,并且一字不改照录于传中。此二 传一在卷二五四,一在卷二五六,相隔只两卷,不及订正。“盖卷帙繁多 纂修诸臣不暇彼此参订也。” 至于书中此类错误不足之处更多不胜举,故史家多作考证文字。如地理 设置,记兰州于成化十三年九月复为州,而实录则记在成化十四年四月复县 为州。成都府南江,《明史》作正德十一年置,《大明会典》卷十六记为九 年添设。如太仆寺之设置,《兵志》中记为设四十牧监。《职官志》、《大 明会典》均作“十四牧监”。《兵志》中之“四十牧监”,系承袭《明史稿》 中之误。北畿计丁养马,始行于永乐十三年十二月,实录中有记。《明史·兵 志》记作十二年,恐为误以月作年,未经核订之故。 《明史·艺文志》史论颇为推崇,然其中失误之处亦不少,前举所录邓 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四十卷,乃宋人之作,误入志中。再如所著录陈仁 锡《周礼句解》六卷,据考体例文字多剽窃猥杂,系坊贾托名,而非出陈仁 锡之手。修志人似未睹原书而录。顾起元《说略》亦同此,《艺文志》作六 十卷,而顾起元自序记,全书只三十卷,志中误记六十。再如《艺文志》中 著录杨慎《墨池琐录》1卷、《书品》1卷、《断碑集》4卷,而遗漏《画品》 1卷,估计也是成篇时未及仔细订正之故。 其述史不一之处,尚有表、传之不合。如吴悼王允熥之死,卷-○三《诸 王世表》作永乐十三年卒。卷一一八《吴王允熥传》则作“永乐十五年卒” 《宰辅年表》汪广洋,洪武三年左丞。而《汪广洋传》则误记为右丞。李贤 天顺元年为吏部右侍郎,则当依《李贤传》为左侍郎。又有志、传不合之处 如《徐光启传》记所进《日躔历指》一卷,《艺文志》作四卷;《通率表》 卷,《艺文志》作二卷。均不合。 此类小疵,不胜枚举。以《明史》三百卷之多,虽经修纂日久,难免有 失误之处,众人成书,或有顾及不到,在所难免。而《明史》中真正失漏之 处不仅在此,而在其有意隐蔽史实。 清初修《明史》,所以有须隐没之事实,即在于清与明本身之关系。其 所隐没者有二:一是隐没清末建国前曾臣于明;二是隐没清入关后南明诸朝 廷存在之事实。 清朝的发祥,大概与明朝的建立同时。清以肇祖为追尊入太庙之始。肇 祖即童猛哥帖木儿。先袭职为元朝万户,后归明朝,授建州左卫指挥,升至 ①赵翼:《廿二史札记》
师入南京,亦无从谗杀卓敬。《明史》记建文遗臣之事,为表彰忠义,较多 搜罗,野史传闻亦有所采用,难免有误。 四川廖麻子、曹甫起义,曹甫之被杀所记亦有抵牾之处。《洪钟传》记 其为廖麻子所杀,《林俊传》则记曹为指挥李荫所擒杀。 《乔允升传》记崇祯皇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书十七人,并一一列举 易人之事。《刘凤之传》中亦有此段文字,并且一字不改照录于传中。此二 传一在卷二五四,一在卷二五六,相隔只两卷,不及订正。“盖卷帙繁多, 纂修诸臣不暇彼此参订也。”① 至于书中此类错误不足之处更多不胜举,故史家多作考证文字。如地理 设置,记兰州于成化十三年九月复为州,而实录则记在成化十四年四月复县 为州。成都府南江,《明史》作正德十一年置,《大明会典》卷十六记为九 年添设。如太仆寺之设置,《兵志》中记为设四十牧监。《职官志》、《大 明会典》均作“十四牧监”。《兵志》中之“四十牧监”,系承袭《明史稿》 中之误。北畿计丁养马,始行于永乐十三年十二月,实录中有记。《明史·兵 志》记作十二年,恐为误以月作年,未经核订之故。 《明史·艺文志》史论颇为推崇,然其中失误之处亦不少,前举所录邓 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四十卷,乃宋人之作,误入志中。再如所著录陈仁 锡《周礼句解》六卷,据考体例文字多剽窃猥杂,系坊贾托名,而非出陈仁 锡之手。修志人似未睹原书而录。顾起元《说略》亦同此,《艺文志》作六 十卷,而顾起元自序记,全书只三十卷,志中误记六十。再如《艺文志》中 著录杨慎《墨池琐录》1 卷、《书品》1 卷、《断碑集》4 卷,而遗漏《画品》 1 卷,估计也是成篇时未及仔细订正之故。 其述史不一之处,尚有表、传之不合。如吴悼王允熥之死,卷一○三《诸 王世表》作永乐十三年卒。卷一一八《吴王允熥传》则作“永乐十五年卒”。 《宰辅年表》汪广洋,洪武三年左丞。而《汪广洋传》则误记为右丞。李贤 天顺元年为吏部右侍郎,则当依《李贤传》为左侍郎。又有志、传不合之处, 如《徐光启传》记所进《日躔历指》一卷,《艺文志》作四卷;《通率表》 一卷,《艺文志》作二卷。均不合。 此类小疵,不胜枚举。以《明史》三百卷之多,虽经修纂日久,难免有 失误之处,众人成书,或有顾及不到,在所难免。而《明史》中真正失漏之 处不仅在此,而在其有意隐蔽史实。 清初修《明史》,所以有须隐没之事实,即在于清与明本身之关系。其 所隐没者有二:一是隐没清末建国前曾臣于明;二是隐没清入关后南明诸朝 廷存在之事实。 清朝的发祥,大概与明朝的建立同时。清以肇祖为追尊入太庙之始。肇 祖即童猛哥帖木儿。先袭职为元朝万户,后归明朝,授建州左卫指挥,升至 ① 赵翼:《廿二史札记》
都督。清称都督孟特穆,追尊肇祖。据《明太宗实录》所记,明永乐间即有 关猛哥帖木儿之记录。近代清史专家孟森(心史)先生曾对清之世系作有考 订:“清之初系,为明之建州左卫。始授左卫职之猛哥帖木儿,又因其姑姊 妹中,有入明宫为妃嫔者,因内宠之故,至升都督职衔,清实录谓之都督孟 特穆。”① 建州女真于明代入朝进见、上贡、袭替、改授及与周边之关系活动甚多, 但此均清朝发祥后为明朝之臣的明证,为清廷所讳,因此在《明史》中不但 不许见建州女真,而且凡是“女真”皆在所讳,“于是女真之服而抚字,叛 而征讨,累朝之恩威,诸臣之功过,所系于女真者,一切削除之”。 自古以来,凡于易代之际,以后代修前代之史,关系到新朝与旧朝之处, 难免没有曲笔。但是一般来说,大都相涉年代不多,其掩饰之处,读史者也 能意会其中缘故,从未有如明朝与清朝这样关系始终,“一隐没而遂及一代 史之全部”者 凡明朝文武诸臣,曾为督抚镇巡等官者,皆削其在辽之事迹。如王翱、 李秉、赵辅、彭谊、程信等人,《明史》中均各有传,但其于建州有抚治或 征讨之绩处,《明史》中均略去不述,间有一二语涉及,则不指明为何部落, 以何原因启衅,其史实真相,无从观看。再如马文升,以抚安东夷,自著专 书记其事,名《抚安东夷记》,书中主要记述成化时女真状况及其与明朝之 关系,尤对海西女真多有记述。《明史》卷一八二《马文升传》亦记其“凡 三至辽”之事迹,然读之却并不知其为建州女真之事,文词隐晦,只略述其 曾于辽事有功而已。宦官汪直,与马文升不合,欲建功辽事,但其传中亦不 作明述。据诸史家考证,《明史》中讳记女真之事,亦有疏忽之处,如《宪 宗纪》及《汪直传》中,有伏当伽一名。伏当伽为其时建州女真一首领名, 史官不知伏当伽为何部酋领,漏出其名,反彰其曲笔掩饰之实。 凡是明朝人中所长而必书之事在于建州者,则《明史》中削其人而不为 立传。如顾养谦、宦官亦失哈等,因生平活动不可离辽东及建州之事,《明 史》中遂无传。此外亦有明显删掉者。如卷二五七《王洽传》记:“宣大总 督王象乾与大同巡抚张宗衡争插汉款战事,……洽及诸执政并主象乾策,定 款议。详见《象乾、宗衡传》。”然《明史》无《象乾传》、《宗衡传》。 《王象乾传》,万斯同所订《明史》列传中原有传,在卷三四八,王鸿绪《明 史稿》亦有,在卷二二八。《张宗衡传》则分见两书卷三六四及卷二四一。 显然为《明史》定稿时所删。 明初于黑龙江下游设奴儿干都司之事,《明史·地理志》中漏而不述, 只见于《兵志》,称:“洪武、永乐间边外归附者,官其长,为都督、都指 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赐以敕书印记,设都司卫所。”下列:“都 司一(奴儿干都司)”,再列卫三百八十四。所谓“边外归附者”,即女真 ①孟森:《明史讲义》第一章
都督。清称都督孟特穆,追尊肇祖。据《明太宗实录》所记,明永乐间即有 关猛哥帖木儿之记录。近代清史专家孟森(心史)先生曾对清之世系作有考 订:“清之初系,为明之建州左卫。始授左卫职之猛哥帖木儿,又因其姑姊 妹中,有入明宫为妃嫔者,因内宠之故,至升都督职衔,清实录谓之都督孟 特穆。”① 建州女真于明代入朝进见、上贡、袭替、改授及与周边之关系活动甚多, 但此均清朝发祥后为明朝之臣的明证,为清廷所讳,因此在《明史》中不但 不许见建州女真,而且凡是“女真”皆在所讳,“于是女真之服而抚字,叛 而征讨,累朝之恩威,诸臣之功过,所系于女真者,一切削除之”。① 自古以来,凡于易代之际,以后代修前代之史,关系到新朝与旧朝之处, 难免没有曲笔。但是一般来说,大都相涉年代不多,其掩饰之处,读史者也 能意会其中缘故,从未有如明朝与清朝这样关系始终,“一隐没而遂及一代 史之全部”者。 凡明朝文武诸臣,曾为督抚镇巡等官者,皆削其在辽之事迹。如王翱、 李秉、赵辅、彭谊、程信等人,《明史》中均各有传,但其于建州有抚治或 征讨之绩处,《明史》中均略去不述,间有一二语涉及,则不指明为何部落, 以何原因启衅,其史实真相,无从观看。再如马文升,以抚安东夷,自著专 书记其事,名《抚安东夷记》,书中主要记述成化时女真状况及其与明朝之 关系,尤对海西女真多有记述。《明史》卷一八二《马文升传》亦记其“凡 三至辽”之事迹,然读之却并不知其为建州女真之事,文词隐晦,只略述其 曾于辽事有功而已。宦官汪直,与马文升不合,欲建功辽事,但其传中亦不 作明述。据诸史家考证,《明史》中讳记女真之事,亦有疏忽之处,如《宪 宗纪》及《汪直传》中,有伏当伽一名。伏当伽为其时建州女真一首领名, 史官不知伏当伽为何部酋领,漏出其名,反彰其曲笔掩饰之实。 凡是明朝人中所长而必书之事在于建州者,则《明史》中削其人而不为 立传。如顾养谦、宦官亦失哈等,因生平活动不可离辽东及建州之事,《明 史》中遂无传。此外亦有明显删掉者。如卷二五七《王洽传》记:“宣大总 督王象乾与大同巡抚张宗衡争插汉款战事,……洽及诸执政并主象乾策,定 款议。详见《象乾、宗衡传》。”然《明史》无《象乾传》、《宗衡传》。 《王象乾传》,万斯同所订《明史》列传中原有传,在卷三四八,王鸿绪《明 史稿》亦有,在卷二二八。《张宗衡传》则分见两书卷三六四及卷二四一。 显然为《明史》定稿时所删。 明初于黑龙江下游设奴儿干都司之事,《明史·地理志》中漏而不述, 只见于《兵志》,称:“洪武、永乐间边外归附者,官其长,为都督、都指 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赐以敕书印记,设都司卫所。”下列:“都 司一(奴儿干都司)”,再列卫三百八十四。所谓“边外归附者”,即女真 ① 孟森:《明史讲义》第一章
各部。至于蒙古、西番,则均直书其名。 《明史》中另一掩饰之处,则为南明诸帝。自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 成农民军克北京,随后清军入关,明朝即亡。几乎与清军入北京同时,南京 建立弘光朝廷,此后又有隆武朝、绍武朝、永历朝及鲁王监国。永历帝朱由 榔于康熙元年(1662)为吴三桂所杀,或以为此系明亡之时。而孟森先生作 《明史》末述《南明之颠沛》,最后有云:“十一月辛卯(十六日),鲁王 殂于台湾,明亡,时为清康熙三年(1664)。”则此距崇祯之亡,又二十年 矣。此二十年南明之史,《明史》亦予隐讳,不承认其帝号,而将其事记述 于诸王传中,以示其仍为诸王而非帝统。 说到清初修史之讳,顺便可以略述清初之文字狱。清初著名文字狱, 为庄氏史案,罹祸者至七十余人,死者剖棺锉尸,生者延颈就戮,妻孥极边 充军为奴。而观其原书,涉及清室并未有过分讪谤之语,惟于清兵入关之事, 直书为“夷氛”、“夷寇”,于“奴酋(努儿哈赤)”名号,迹未加避讳 而于李成梁传中,称努尔哈赤为成梁所豢养:“已而并杀教场及他矢于阿台 城下。他矢子即清太祖也,以幼得不死,留置帐下。”此为清廷所最忌讳之 事,庄氏及诸修史之人因遭大祸。此为涉及清入关前史事之文字狱。涉及南 明诸帝的著名文字狱有戴名世《南山集》狱。戴名世,字田有,号褐夫,别 号忧庵。清康熙间进士,官编修。留心有明一代史事,网罗散佚,走访明季 遗老,考求遗事。著《南山集》,用南明永历年号,以存明朝统绪,为左都 御史赵申乔所劾,论斩。凡为《南山集》作序者,如方苞等人,均获株连, 达数十人之多。此则为清初又一文字狱大案。由此可知清廷这两大避讳是触 及不得的。史官岂敢冒杀身之祸而必书其实?即使有此董狐之风,以清初文 禁之严,又岂能留只字于官修史书之中?隐讳史实固然是《明史》一大缺失, 又是必然结果 谢国桢于明清史籍所知博深,其评论《明史》缺失,共列五点,除“毁 灭不利清廷之史实”外,尚有四大点:一是于明初事实记载不翔实。因清廷 讳言明朝驱逐蒙古于漠北,亦犹如讳言建州女真于东北臣于明。又因史官为 明末降清人士,对明初统治集团內部矛盾,尽略而不愿详记。二是记建文之 事,讳言建文出亡,主张焚于火,以示亡国之君无生之理。此亦出清廷之需。 三是除李自成、张献忠起义外,其余农民起义,均只见于有关官员列传之中, 且极尽歪曲之能事。四是《明史》出于东南文人之手,于江浙文人尤其是东 林党人多立佳传。自明嘉靖以后,内阁柄政大臣,多为东南缙绅所操持, 脉相承,当时谓之“传衣钵”。《明史》对党籍中人,言之刺刺不休,与其 他方面人物相比,记述不均,因之是非亦难得其平。 此为先辈学者见识,足资后世读史时体验之。 3.《明史》在史学史上的地位。 如何给予《明史》一个概括的评价呢?前面的评述,基本上还是就其自 身内容而论,然而要给《明史》一个总的评价,就不得不把它放到历史中
各部。至于蒙古、西番,则均直书其名。 《明史》中另一掩饰之处,则为南明诸帝。自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 成农民军克北京,随后清军入关,明朝即亡。几乎与清军入北京同时,南京 建立弘光朝廷,此后又有隆武朝、绍武朝、永历朝及鲁王监国。永历帝朱由 榔于康熙元年(1662)为吴三桂所杀,或以为此系明亡之时。而孟森先生作 《明史》末述《南明之颠沛》,最后有云:“十一月辛卯(十六日),鲁王 殂于台湾,明亡,时为清康熙三年(1664)。”则此距崇祯之亡,又二十年 矣。此二十年南明之史,《明史》亦予隐讳,不承认其帝号,而将其事记述 于诸王传中,以示其仍为诸王而非帝统。 说到清初修史之讳,顺便可以略述清初之文字狱。清初著名文字狱,一 为庄氏史案,罹祸者至七十余人,死者剖棺锉尸,生者延颈就戮,妻孥极边 充军为奴。而观其原书,涉及清室并未有过分讪谤之语,惟于清兵入关之事, 直书为“夷氛”、“夷寇”,于“奴酋(努儿哈赤)”名号,迹未加避讳。 而于李成梁传中,称努尔哈赤为成梁所豢养:“已而并杀教场及他矢于阿台 城下。他矢子即清太祖也,以幼得不死,留置帐下。”此为清廷所最忌讳之 事,庄氏及诸修史之人因遭大祸。此为涉及清入关前史事之文字狱。涉及南 明诸帝的著名文字狱有戴名世《南山集》狱。戴名世,字田有,号褐夫,别 号忧庵。清康熙间进士,官编修。留心有明一代史事,网罗散佚,走访明季 遗老,考求遗事。著《南山集》,用南明永历年号,以存明朝统绪,为左都 御史赵申乔所劾,论斩。凡为《南山集》作序者,如方苞等人,均获株连, 达数十人之多。此则为清初又一文字狱大案。由此可知清廷这两大避讳是触 及不得的。史官岂敢冒杀身之祸而必书其实?即使有此董狐之风,以清初文 禁之严,又岂能留只字于官修史书之中?隐讳史实固然是《明史》一大缺失, 又是必然结果。 谢国桢于明清史籍所知博深,其评论《明史》缺失,共列五点,除“毁 灭不利清廷之史实”外,尚有四大点:一是于明初事实记载不翔实。因清廷 讳言明朝驱逐蒙古于漠北,亦犹如讳言建州女真于东北臣于明。又因史官为 明末降清人士,对明初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尽略而不愿详记。二是记建文之 事,讳言建文出亡,主张焚于火,以示亡国之君无生之理。此亦出清廷之需。 三是除李自成、张献忠起义外,其余农民起义,均只见于有关官员列传之中, 且极尽歪曲之能事。四是《明史》出于东南文人之手,于江浙文人尤其是东 林党人多立佳传。自明嘉靖以后,内阁柄政大臣,多为东南缙绅所操持,一 脉相承,当时谓之“传衣钵”。《明史》对党籍中人,言之刺刺不休,与其 他方面人物相比,记述不均,因之是非亦难得其平。 此为先辈学者见识,足资后世读史时体验之。 3.《明史》在史学史上的地位。 如何给予《明史》一个概括的评价呢?前面的评述,基本上还是就其自 身内容而论,然而要给《明史》一个总的评价,就不得不把它放到历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