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部分的第六十章 李经纬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 传记部分的第六十一章。 刘雪英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为本卷做了选图、 编目和部分定稿工作。宫伟同志参与了本卷的部分摄图工作。 由于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够,作者多有疏漏,只有以后补上了。 本卷赖各位同志的努力,终于完成。如果从1987年算起,时至今日 已有十年了。王毓铨同志在学术观点上同我颇多接近,后又在中国社会科学 院历史研究所共事。我们曾经合作撰写了《说秦汉到明末官手工业和封建制 度的关系》的文章,对历史问题的看法彼此差异不多。毓铨同志因健康关系, 本卷的许多具体工作由商传同志协助办理,有时我也参加点意见。如有错 误,尚望读者指正。 周振甫同志和顾诚同志分别为本卷上、下册题字,在此表示感谢。 白寿彝 1997年9月12日于北京
传记部分的第六十章。 李经纬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 传记部分的第六十一章。 刘雪英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为本卷做了选图、 编目和部分定稿工作。宫伟同志参与了本卷的部分摄图工作。 由于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够,作者多有疏漏,只有以后补上了。 本卷赖各位同志的努力,终于完成。如果从 1987 年算起,时至今日, 已有十年了。王毓铨同志在学术观点上同我颇多接近,后又在中国社会科学 院历史研究所共事。我们曾经合作撰写了《说秦汉到明末官手工业和封建制 度的关系》的文章,对历史问题的看法彼此差异不多。毓铨同志因健康关系, 本卷的许多具体工作由商传同志协助办理,有时我也参加点意见。如有错 误,尚望读者指正。 周振甫同志和顾诚同志分别为本卷上、下册题字,在此表示感谢。 白 寿 彝 1997 年 9 月 12 日于北京
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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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编序说 第一章文献资料 第一节基本史料 明实录 明实录是明朝官修的“国史”,是明朝最重要的官修史籍。明朝共修有 十三朝实录 《明太祖实录》二百五十七卷; 《明太宗实录》一百三十卷 《明仁宗实录》十卷; 《明宣宗实录》一百十五卷; 《明英宗实录》三百六十一卷 《明宪宗实录》二百九十三卷; 《明孝宗实录》二百二十四卷 《明武宗实录》一百九十七卷; 《明世宗实录》五百六十六卷; 《明穆宗实录》七十卷; 《明神宗实录》五百九十六卷 《明光宗实录》八卷 《明熹宗实录》八十四卷 其中建文朝无实录,《太宗实录》前九卷为《奉天靖难记》,不书建文 年号,只写元、二、三、四年,卷十上至卷十五记建文四年(1402)秋七月 燕王朱棣夺位后之事,时未改元永乐,革除建文年号,称洪武三十五年。景 泰朝实录附于《英宗实录》中,虽未单独修纂,却也未废年号。崇祯朝明亡, 故无官修实录。 明制,新皇帝登极后,即诏修前朝实录。历朝开局修纂实录,均设监修、 总裁、纂修诸官。礼部咨中外官署采辑史事,并派遣官吏、国子生等分赴各 地访求前朝事迹,札送史馆。实录修成后,誊录正副二本,底稿于正式进呈 前焚于太液池旁椒园。正本嘉靖前藏于内府,嘉靖十三年(1534)后,藏于 皇史宬。副本初藏于古今通集库,后改藏于内阁。 《明太祖实录》凡三修。《明史·艺文志》记 《明太祖实录》二五七卷。建文元年(1399)董伦等修。永乐元年(1403)解缙等重修。 九年(1411)胡广等复修。起元至正辛卯(1351),讫洪武三十一年戊寅(1398),首尾四十 八年。万历时,允科臣杨天民请,附建文帝元 三、四年事迹于后。①
甲编 序 说 第一章 文献资料 第一节 基本史料 明 实 录 明实录是明朝官修的“国史”,是明朝最重要的官修史籍。明朝共修有 十三朝实录: 《明太祖实录》二百五十七卷; 《明太宗实录》一百三十卷; 《明仁宗实录》十卷; 《明宣宗实录》一百十五卷; 《明英宗实录》三百六十一卷; 《明宪宗实录》二百九十三卷; 《明孝宗实录》二百二十四卷; 《明武宗实录》一百九十七卷; 《明世宗实录》五百六十六卷; 《明穆宗实录》七十卷; 《明神宗实录》五百九十六卷; 《明光宗实录》八卷; 《明熹宗实录》八十四卷。 其中建文朝无实录,《太宗实录》前九卷为《奉天靖难记》,不书建文 年号,只写元、二、三、四年,卷十上至卷十五记建文四年(1402)秋七月 燕王朱棣夺位后之事,时未改元永乐,革除建文年号,称洪武三十五年。景 泰朝实录附于《英宗实录》中,虽未单独修纂,却也未废年号。崇祯朝明亡, 故无官修实录。 明制,新皇帝登极后,即诏修前朝实录。历朝开局修纂实录,均设监修、 总裁、纂修诸官。礼部咨中外官署采辑史事,并派遣官吏、国子生等分赴各 地访求前朝事迹,札送史馆。实录修成后,誊录正副二本,底稿于正式进呈 前焚于太液池旁椒园。正本嘉靖前藏于内府,嘉靖十三年(1534)后,藏于 皇史宬。副本初藏于古今通集库,后改藏于内阁。 《明太祖实录》凡三修。《明史·艺文志》记: 《明太祖实录》二五七卷。建文元年(1399)董伦等修。永乐元年(1403)解缙等重修。 九年(1411)胡广等复修。起元至正辛卯(1351),讫洪武三十一年戊寅(1398),首尾四十 八年。万历时,允科臣杨天民请,附建文帝元、二、三、四年事迹于后。①
今所见之《明太祖实录》,即三修本,前二修本则均已不得见其书。 《明太祖实录》三修本成书于永乐十六年(1418)。自建文元年初修之 始,至永乐三修告竣,二十年间三成其书。中经“靖难”之役燕王夺位,政 事、人事变动甚大,因而引起对本书的各种议论,加之历来史家多称颂建文 宽仁”,不满于燕王夺位后对建文遗臣之杀戮,故多指斥永乐中之三修 事皆改窜,罪在重修”③。然而究其修纂史实,并不尽如此。 《明太祖实录》初修于建文元年正月,书成于建文三年(1401)十二月 前后凡三年。 当洪武晩年,太子朱标病逝,太孙朱允炆年幼,诸王觊觎皇位,藩衅已 萌。洪武三十一年(1398)七月,命曹国公李景隆突执周王,废为庶人,数 日后,便有“征江西处士杨士奇充实录纂修官”之命。至建文元年正月正 式开局修书,则同月又废代王。四月湘王自焚,五月废齐王,六月废岷王, 七月燕王朱棣起兵北平(今北京),“靖难”之役爆发。建文三年十二月书 成上呈时,则燕王挥师南下,战局已定。半年后燕师入南京。由此可知,其 一修《明太祖实录》始于“靖难”起兵之前夕,终于燕王夺位之前夕,大略 与“靖难”之役相始终。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修成的《明太祖实录》中,对于 燕王及诸藩的记述,自然会多有指斥之处。因此燕王夺位后,“以前任知府 叶惠仲等修《太祖实录》,指斥靖难君臣为逆党,论死籍没 既然《明太祖实录》中有此记述,燕王朱棣夺位后必然亟命修改,建文 四年(时改称洪武三十五年)十月,下令重修《明太祖实录》,此距燕王夺 位仅三月,而距建文一修成书尚不足一年。利用这次改修《明太祖实录》 以正其夺位之名,这与当时大戮建文遗臣目的乃是一致的。 这次重修,前后仅用了八个月,至永乐元年六月即匆匆成书。全书一百 八十三卷,分写一百六十五册,此即所谓《明太祖实录》二修本。从修纂 时间及过程来看,这并非一次真正的重修,而只是在原书基础之上,将其中 触犯忌讳之处作删改增订而已。这是出于当时形势所需,“又成于急促,未 及精详”③。因此便决定了此书必然还将有第三次修纂。 《明太祖实录》第三次修纂始于永乐九年,至十六年五月书成,历时六 年七个月。全书计二百五十七卷,分写二百五十册,又有《宝训》十五卷, 分写十五册。 ①张岱:《琅嬛文集》卷三《征修明史檄》。 ②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监修实录》。 《监修实录》作叶仲惠。今据《明史》卷一四三本传改 ①《明太宗实录》卷十三,洪武三十五年十月己未。 ②李景隆、解缙:《进实录表》,影印本《明太祖实录》卷首 3《明太宗实录》卷一二O,永乐九年十月乙巳 夏原吉:《进实录表》,《明太祖实录》卷首
今所见之《明太祖实录》,即三修本,前二修本则均已不得见其书。 《明太祖实录》三修本成书于永乐十六年(1418)。自建文元年初修之 始,至永乐三修告竣,二十年间三成其书。中经“靖难”之役燕王夺位,政 事、人事变动甚大,因而引起对本书的各种议论,加之历来史家多称颂建文 “宽仁”,不满于燕王夺位后对建文遗臣之杀戮,故多指斥永乐中之三修, “事皆改窜,罪在重修”①。然而究其修纂史实,并不尽如此。 《明太祖实录》初修于建文元年正月,书成于建文三年(1401)十二月, 前后凡三年。 当洪武晚年,太子朱标病逝,太孙朱允炆年幼,诸王觊觎皇位,藩衅已 萌。洪武三十一年(1398)七月,命曹国公李景隆突执周王,废为庶人,数 日后,便有“征江西处士杨士奇充实录纂修官”之命②。至建文元年正月正 式开局修书,则同月又废代王。四月湘王自焚,五月废齐王,六月废岷王, 七月燕王朱棣起兵北平(今北京),“靖难”之役爆发。建文三年十二月书 成上呈时,则燕王挥师南下,战局已定。半年后燕师入南京。由此可知,其 一修《明太祖实录》始于“靖难”起兵之前夕,终于燕王夺位之前夕,大略 与“靖难”之役相始终。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修成的《明太祖实录》中,对于 燕王及诸藩的记述,自然会多有指斥之处。因此燕王夺位后,“以前任知府 叶惠仲等修《太祖实录》,指斥靖难君臣为逆党,论死籍没”③。 既然《明太祖实录》中有此记述,燕王朱棣夺位后必然亟命修改,建文 四年(时改称洪武三十五年)十月,下令重修《明太祖实录》,此距燕王夺 位仅三月,而距建文一修成书尚不足一年。①利用这次改修《明太祖实录》 以正其夺位之名,这与当时大戮建文遗臣目的乃是一致的。 这次重修,前后仅用了八个月,至永乐元年六月即匆匆成书。全书一百 八十三卷,分写一百六十五册,此即所谓《明太祖实录》二修本。②从修纂 时间及过程来看,这并非一次真正的重修,而只是在原书基础之上,将其中 触犯忌讳之处作删改增订而已。这是出于当时形势所需,“又成于急促,未 及精详”③。因此便决定了此书必然还将有第三次修纂。 《明太祖实录》第三次修纂始于永乐九年,至十六年五月书成,历时六 年七个月。全书计二百五十七卷,分写二百五十册,又有《宝训》十五卷, 分写十五册。④ ① 张岱:《琅嬛文集》卷三《征修明史檄》。 ②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监修实录》。 ③ 《监修实录》作叶仲惠。今据《明史》卷一四三本传改。 ① 《明太宗实录》卷十三,洪武三十五年十月己未。 ② 李景隆、解缙:《进实录表》,影印本《明太祖实录》卷首。 ③ 《明太宗实录》卷一二○,永乐九年十月乙巳。 ④ 夏原吉:《进实录表》,《明太祖实录》卷首
这次修纂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当时全体内阁成员几乎都参与了修纂工 作;再是监修官姚广孝和夏原吉均直接参与修纂工作。 从这三次修书参与的人员来看,虽然主要修纂者人数相当,但情况却有 所不同。一修、三修用人较为精当,二修人数虽多,却有不少挂名而实未与 者。如《进实录表》中所列之王景、胡俨、杨荣、金幼孜等,《明太宗实录》 《明史》等书均未记其与修之事。其领衔监修者李景隆才品均劣,又多用监 生、生员,此为永乐之初,史官乏人,且当时在政局变动之后,人心未定 岂能尽心于考订编修国史。至三修之时,朱棣已用胡广之言,停止追治所谓 奸党”,时当永乐盛世,所用多为当时名臣,着力于“访问考稽,从实修 纂、补遗、润色,次第成书”°。因此三修本从内容上不仅较前二修丰富, 而且较前二修为好。 《明太祖实录》一修、二修本今均已不得见其书。《明太祖实录》二修 书成,即焚一修本,为使不留改动之痕迹。但三修书成,却并未焚二修本 是以二修本曾传至明末。明末清初顾炎武曾记:“闻之前辈老先生曰:《太 祖实录》凡三修。一修于建文之时,则其书已焚,不存于世矣。再修于永乐 之初,则昔时大梁宗正西亭曾有其书,而洪水滔天之后,遂不可问 明实录中另一部被改修的是《明光宗实录》。 明光宗朱常洛在位仅一个月,实录仅八卷,但却经历二修。《明史·艺 文志》记 《光宗实录》八卷,天启三年(1623)叶向高等修成。有熹宗御制序。既而霍维华等改修 未及上而熹宗崩,至崇祯元年(1628)始进呈,向高本并贮皇史成。 《明光宗实录》的改修,源于明万历以后的党争。据史载初修本出于周 炳漠、张鼐之手,而由叶向高裁定。“初,天启时,诏修《光宗实录》,礼 部侍郎周炳谟载神宗时储位鼽■及‘妖书’、‘梃击’诸事,直笔无所阿。 其后忠贤盗柄,御史石三畏劾削炳谟职。忠贤使其党重修,是非倒置。” 对此,叶向高早有所虑,曾说:“光宗在位仅一月,实录所载多潜邸时事, 然其间亦有干碍而难直书,牵连而难尽书。脱稿日余与同官互阅,皆以为允。 而自余归后,言者哄然,以张差、进药、移宫三事为非是,得旨改正。”② 张差即“梃击”之主犯,进药即“红丸”案。这明末三案是阉党与东林党冲 突之焦点。待到天启四年(1624)魏忠贤大肆诛灭东林党人后,便必然要改 述其史事。朱国桢《皇明大政记》称:“光宗在位止一月。实录先上,以: 案’改修。盖群奸仗魏逆之势恣行如此。首先建议者黄承昊也,把持涂改者 ①姚广孝:《与夏尚书》,《明经世文编》卷十三 ②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三《答汤荆岘书》 3《明史》卷九七《艺文志》。 《明史》卷二五一《文震孟传》 2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十三
这次修纂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当时全体内阁成员几乎都参与了修纂工 作;再是监修官姚广孝和夏原吉均直接参与修纂工作。 从这三次修书参与的人员来看,虽然主要修纂者人数相当,但情况却有 所不同。一修、三修用人较为精当,二修人数虽多,却有不少挂名而实未与 者。如《进实录表》中所列之王景、胡俨、杨荣、金幼孜等,《明太宗实录》、 《明史》等书均未记其与修之事。其领衔监修者李景隆才品均劣,又多用监 生、生员,此为永乐之初,史官乏人,且当时在政局变动之后,人心未定, 岂能尽心于考订编修国史。至三修之时,朱棣已用胡广之言,停止追治所谓 “奸党”,时当永乐盛世,所用多为当时名臣,着力于“访问考稽,从实修 纂、补遗、润色,次第成书”①。因此三修本从内容上不仅较前二修丰富, 而且较前二修为好。 《明太祖实录》一修、二修本今均已不得见其书。《明太祖实录》二修 书成,即焚一修本,为使不留改动之痕迹。但三修书成,却并未焚二修本。 是以二修本曾传至明末。明末清初顾炎武曾记:“闻之前辈老先生曰:《太 祖实录》凡三修。一修于建文之时,则其书已焚,不存于世矣。再修于永乐 之初,则昔时大梁宗正西亭曾有其书,而洪水滔天之后,遂不可问。”② 明实录中另一部被改修的是《明光宗实录》。 明光宗朱常洛在位仅一个月,实录仅八卷,但却经历二修。《明史·艺 文志》记: 《光宗实录》八卷,天启三年(1623)叶向高等修成。有熹宗御制序。既而霍维华等改修, 未及上而熹宗崩,至崇祯元年(1628)始进呈,向高本并贮皇史宬。③ 《明光宗实录》的改修,源于明万历以后的党争。据史载初修本出于周 炳漠、张鼐之手,而由叶向高裁定。“初,天启时,诏修《光宗实录》,礼 部侍郎周炳谟载神宗时储位臲■及‘妖书’、‘梃击’诸事,直笔无所阿。 其后忠贤盗柄,御史石三畏劾削炳谟职。忠贤使其党重修,是非倒置。”① 对此,叶向高早有所虑,曾说:“光宗在位仅一月,实录所载多潜邸时事, 然其间亦有干碍而难直书,牵连而难尽书。脱稿日余与同官互阅,皆以为允。 而自余归后,言者哄然,以张差、进药、移宫三事为非是,得旨改正。”② 张差即“梃击”之主犯,进药即“红丸”案。这明末三案是阉党与东林党冲 突之焦点。待到天启四年(1624)魏忠贤大肆诛灭东林党人后,便必然要改 述其史事。朱国桢《皇明大政记》称:“光宗在位止一月。实录先上,以‘三 案’改修。盖群奸仗魏逆之势恣行如此。首先建议者黄承昊也,把持涂改者 ① 姚广孝:《与夏尚书》,《明经世文编》卷十三。 ②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三《答汤荆岘书》。 ③ 《明史》卷九七《艺文志》。 ① 《明史》卷二五一《文震孟传》。 ②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