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4G={xx=1V(门y)(y∈Gx=y)}. 集合G是用递归方法定义的.这个定义是构造性的, 可以由该定义求G的每个元素,从而构造出G.构 造G的过程是 由1∈G,有{1}∈G, 由{1}∈G,有K1}∈G, 这个构造过程是无止境的,因此G的元素有无限多 个
§ 例4 G={x|x=1 V(y)(yG^x={y})}. 集合G是用递归方法定义的.这个定义是构造性的, 可以由该定义求G的每个元素,从而构造出G.构 造G的过程是 由1G,有{1} G, 由{1} G,有{{1}} G, … 这个构造过程是无止境的,因此G的元素有无限多 个.
例5H={XX是一个集合xEX. 可用反证法证明集合H是不存在的.假设存在这样的集合H, 下面将证明,对某一具体事物y,无法确定y是否属于H.我 们以H本身作为这个具体事物y,证明中y就是H.对于集合H, 必有y∈H或yH,下面分别考虑之.(1)若yH.由于y是H的 元素,y就具有H中元素的性质yy.考虑到y就是H,所以 yEH.这与yEH矛盾.(2)由子y不是H的元素,y就没有H中 元素的性质,因此y∈y.又因y就是H,则yH.这与yH矛 盾.两种情况都存在矛盾,所以yH和yH都不成立,集合 H不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集合论不能研究“所有集合组 成的集合”.这是集合论中的一个悖论,称为Rusellt悖论
§ 例5 H={x|x是一个集合^x x}. 可用反证法证明集合H是不存在的.假设存在这样的集合H, 下面将证明,对某一具体事物y,无法确定y是否属于H.我 们以H本身作为这个具体事物y,证明中y就是H.对于集合H, 必有yH或yH,下面分别考虑之.(1)若yH.由于y是H的 元素,y就具有H中元素的性质yy.考虑到y就是H,所以 yH.这与yH矛盾.(2)由于y不是H的元素,y就没有H中 元素的性质,因此yy.又因y就是H,则yH.这与yH矛 盾.两种情况都存在矛盾,所以yH和yH都不成立,集合 H不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集合论不能研究“所有集合组 成的集合”.这是集合论中的一个悖论,称为Rusell悖论.
9.2集合间的关系和特殊集合 9.2.1集合间的关系 在实数之间可以定义关系=、<、≤,>、 ≥.类似地,在集合之间可以定义关系=、 C、 C、D、D
9.2 集合间的关系和特殊集合 9.2.1 集合间的关系 § 在实数之间可以定义关系=、<、≤,>、 ≥.类似地,在集合之间可以定义关系= 、 、 、 、
·定义9.2.1两个集合是相等的,当且仅当 它们有相同的元素.若两个集合A和B相等, 则记作A=B;若A和B不相等,则记作AB, 这个定义也可以写成 A=B<=>(X)(X∈A←-→X∈B), A≠B<=>(日X)一(X∈A←-→X∈B)
§ 定义9.2.1 两个集合是相等的,当且仅当 它们有相同的元素.若两个集合A和B相等, 则记作A=B;若A和B不相等,则记作A≠B, § 这个定义也可以写成 A=B<=>(x)(xA←→xB), A≠B<=>(x)﹁(xA←→xB).
这个定义就是集合论中的外延公理,也叫外延原 理.它实质上是说“一个集合是由它的元素完全决 定的”,因此,可以用不同的表示方法(外延的或内 涵的),用不同的性质、条件和内涵表示同一个集 合.例如 {7,8,9}, {X是整数6<x<10}, {x|(X-7)(x-8)(x-9)=0}, 表示同一个集合,即三个集合相等
§ 这个定义就是集合论中的外延公理,也叫外延原 理.它实质上是说“一个集合是由它的元素完全决 定的”.因此,可以用不同的表示方法(外延的或内 涵的),用不同的性质、条件和内涵表示同一个集 合.例如 {7,8,9}, {x|x是整数^6<x<10}, {x|(x-7)(x-8)(x-9)=0}, 表示同—个集合,即三个集合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