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续表 课程性质 学分要求 知识领域 指定课程 建议选开课程 逻辑学 30学分左右 大学语文(或中文写作) 其中: 大学外语 外语类10 通识课程 人文社会科学 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 学分左右 自然科学 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微积分) 础上另行安排哲学、艺 数学类12 高等代数(或线性代数) 术、心理学等其他课程 学分左右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 政治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制度经 宏观经济学 济学、数理经济学、国 微观经济学 际经济学、经济学说 史、产业经济学、信息 专业基础 24学分左右 经济学 计量经济学 经济学、管理学原理、 课程 管理学 统计学 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 会计学 计、审计学、系统工 财政学 程、管理心理学、组织 行为学、项目管理、市 金融学 场营销、民商法等 专业 22学分 必修 “5+X”模式(详见附表2) 专业课程 左右 专业 20学分 选修 左右 根据特色培养目标自行安排备选课程 跨学科 选修课程 20学分左右 根据特色培养目标自行安排备选课程,鼓励学生跨学科选修兴趣课程 附表2金融学类本科专业必修课程“5+X”模式 专业名称 专业必修课程22学分左右 5 X(备选课程菜单) 金融学 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商业银行业务与经 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国际 营、国际金融、金融风险管理 金融、中央银行学、金融中介学、金融市场学、货币 金融工程 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学、金融 金融史、信托与租赁、国际贸易、国际结算、国际投 计量学、金融风险管理 资、金融经济学、公司金融、固定收益证券、金融工 保险学 保险学原理、风险管理、保险精算学、人身 程学、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计量学、常微分方程、应 保险、财产保险 用随机过程、实变函数、数理金融、金融时间序列分 析、金融统计分析、投资银行学、投资组合管理、项 投资学 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投资银行学、项目 目评估与管理、资产评估、投资价值分析与评估、房 评估与管理、金融风险管理 地产金融与投资、证券投资技术分析、金融产品设 金融数学 常微分方程、应用随机过程、证券投资学、 计、期货与期权、金融伦理学、金融心理学、银行会 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经济学 计、保险学原理、保险精算学、人身保险、财产保 信用经济学、信用管理学、金融风险管理、 险、保险经济学、保险法、再保险、保险会计、社会 信用管理 信用评级、征信理论与实务 保障学、保险经营管理学、保险营销学、利息理论、 信用经济学、信用管理学、信用评级、征信理论与实 经济与金融 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经济学、金融 务、信用风险度量方法、企业信用管理、消费者信用 机构与金融市场、国际金磁 管理、金融机构信用管理等 -27
经济与贸易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 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 进一步深化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制定本标准。 1998年,教育部在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第四次调整时,将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工业外贸 等本科专业合并,统称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同年,贸易经济专业被教育部批准,设置为目录外保留的 特色专业,2012年正式设置为目录内专业。新形势下,我国内外贸呈现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国际经济与 贸易、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培养的共性要求日益显现。因此,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成为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 经济这两个具有共同理论基础和应用领域相对一致的专业集合。 本标准是全国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设置、专业建设指导和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遵循标准。各高校根 据自身定位和办学特色,在制定本校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淮过程中,可对本标准的条目进行 细化,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相关要求。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高于本标准办学。 2适用专业范围 2.1专业类代码 经济与贸易类(0204) 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 贸易经济(020402) 3培养目标 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掌握经济学以 及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认识与把握国内外经济、贸 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熟练使用1门外语,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创 新创业精神,成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全球视野和较为完备知识体系的应用型、复合型、创 新型人才。 4培养规格与基本要求 4.1学制与学位 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可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允许保留学籍 休学创新创业。鼓励学生到海外学习和交流。 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 学士学位。 4.2知识要求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完备的知识结构,包括基础性知识、专业性知识、工具性知 一28—
经济与贸易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识和通识性知识等。 第一,基础性知识。接受经济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系统训练,扎实掌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理论、 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二,专业性知识。了解从事国内外经济与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和惯例,掌握国内外经济与贸易活动 专门知识的基本原理,熟悉商务活动的业务内容、业务流程以及商务文书的中外文写作规范。 第三,工具性知识。具备从事本专业学术研究和实务操作所必需的数学、外语、计算机、互联网等相 关知识。 第四,通识性知识。具备一定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人类文明 发展和世界优秀思想文化,掌握科学常识和现代科技发展趋势。 4.3能力要求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系统的能力结构,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 创新思维的能力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等。 第一,获取知识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学会利用现代科技与信息等高效的渠道和途径获取新 知识,具备自我学习知识、自我消化知识、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 第二,运用知识的能力。具备洞察问题、提炼问题、综合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研究与解 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创新思维的能力。养成独立思考、创新思维的习惯,具备进取意识和探索精神,拥有良好的创 新能力、创业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第四,跨文化交流的能力。培养跨文化交流的兴趣,养成尊重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文化及风俗等的良 好素养,在读、说、听、写、译等各个方面熟练掌握1门外语。 4.4素质要求 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较为全面的素质结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 素质和身心素质等。 第一,思想道德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 为人,富于进取,具有团队意识。 第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良好的人文和艺术修养、审美情趣及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全球化视 野,掌握自然科学常识,跟踪科技发展动态,对中外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有一定的了解。 第三,专业素质。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学科门类的基 本理论、分析方法和发展动态,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经贸政策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相关 知识,掌握商务经营活动中的操作技巧,具备从事经济贸易理论研究或商务活动的基本技能。 第四,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5课程体系 5.1总体框架 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部分。理论教学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 程、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 论文。 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应控制在1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教学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 分的20%。鼓励精简课程,压缩学分,提高质量。 5.2理论教学 第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应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方案,推动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第二,通识课程。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应根据专业的特点和社会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通识课程。 —29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 通识课程包括大学语文与写作、外语、数学、计算机操作与数据库应用、创新创业教育、体育、国防教育 等必修课程,以及根据学校特色和条件设置的人文艺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选修课程。 第三,专业基础课程。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课程包括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 学、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课程。各高校可根据自身专业建 设定位与特色,合理安排上述课程的结构与课时。 第四,专业课程。各高校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和条件设定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所设课程应符合专 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专业特色。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必修课程包括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 算、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世界经济、国际政治经济学、中国对外贸易、经济法、国际商法、市场营销、 消费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贸易经济学、物流学、服务贸易、期货市场学、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商务谈 判等,各高校根据专业要求应至少从中选择开设6门课程。各高校可以自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专业选修 课程应当与专业必修课程形成逻辑上的拓展和延续关系,并形成课程模块供学生选择性修读。 各高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创新创业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全英文专业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 发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制定并实施国内(外)学生交换、学分互认,鼓 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提得高校间课程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网络资 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课程与便利条件。 5.3实践教学 第一,实验(实训)。各高校应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或环节,利用 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开展数学活动。 第二,专业实习。各高校的培养方案应至少包含1次专业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周。实习过程应有 完整的实习记录,实习后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 第三,社会实践。各高校应根据培养目标组织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 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和创新创业大赛等。社会实践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各高校应积极开展创业实 践,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第四,毕业论文。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毕业论文应体现学术性和实践性。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综 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担任,提倡聘请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指导。毕业论文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和创业方案 设计等形式。建立健全毕业论文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论文质量。 6教学规范 6.1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 据,应保持相对稳定,并适时修订。执行过程中如需变动,应有规范的论证和审批手续。 6.2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实施教学和考核的基本依据,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应在开课前制定 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内容视课程性质而定,一般应包括课程性质与简介、先修课程、课时数、 各章节知识要点、教材、参考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等。 6.3教材选用 建立完善的教材选用制度,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应优先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 工程”重点教材、国家级精品教材和国家级规划立项教材等优秀教材。 6.4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教师在课前须认真备课,编制教学进度表,明确并公布课外辅导与 答疑时间。教师在教学中应注重改进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互动式、讨论式、案例式和参与式教学等, 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鼓励使用互联网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模拟仿真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坚持教 —30—
经济与贸易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规范。教师应适量布置课后作业,并认真反馈意见。 6.5课外实践 课外实践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专业须制订课外实践教学计划,教师应 直接参与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6.6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应根据课程特点选择恰当的考核方式,考查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和 运用能力。成绩考核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组成。 7师资队伍 7.1师资规模与结构 第一,教师数量。经济与贸易类专业人才培养具有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鲜明特点,为合理控制 班级授课规模,确保教学质量,须保证有充足的教师资源,专业的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10人,生师比 18:1仅为基本要求,提倡降低生师比。 第二,职称结构。教师队伍中具有教授职称的数量占专任教师总量的比重不低于10%;具有副教授 及以上职称的数量占专任教师总量的比重不低于30%。 第三,学历、学缘结构。专任教师须经历研究生学历的系统教育,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鼓励提高 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比重。专任教师选聘时应注意学缘结构,鼓励教师来源多元化。 7.2教师专业背景与水平要求 第一,教师专业背景。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本学科专业教育和研究背景,须通过岗前培训上 岗。实务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其主讲教师应具有实务工作背景或实践经验,提倡定期去实务部门挂职 锻炼。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学习经历,提倡定期选派专任教师去国内外名校进行访学 或交流。 第二,教师水平要求。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创新精神,爱岗敬业;应 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熟悉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规律,并通过学习、研究与实践,不 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应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坚持教学与科研互动,将科研成果转化为 教学内容;应积极开展并不断加强教学团队建设。 8教学条件 8.1信息资源要求 各高校应提供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源,配备满足理论教学和实 践教学需要的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 8.2教学设施要求 第一,教室和阅览室。教室数量应能满足教学和学生自习的需要,阅览室应保证学生拥有座位和足够 的空间。 第二,实验室。实验室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充分满足教学要求。实验室应建立系统、完善的管理规 范,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切实保证实验室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实习基地。各高校应拥有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应成为学校与有关方面 长期合作和交流的有效平台,通过实习基地充分发挥本专业服务社会的功能,并通过实习基地对学生进行 德、智、体、能等全方位的训练。 8.3教学经费要求 各高校应切实保障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的教学经费投入。教学经费专指在专业教学各个环节发生的资源 建设费用、教学运行费用与教学评估费用等。教学经费的使用应向教学一线倾斜,不得用于非教学用途。 各高校须合理确定教学经费的最低保障标准,并保障教学经费稳定增长。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