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度报告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产能状况 √适用口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口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设计产能 报告期内产能产能利用率(%) 福田戴姆勒汽车(一工厂) 10万辆 福田戴姆勒汽车(二工厂) 6万辆 6万辆 146.2 福田诸城汽车厂 4万辆 6万辆 88.9 福田汽车山东超级卡车工厂 6万辆 8万辆 福田诸城奥铃汽车 20万辆 22万辆 福田山东多功能汽车厂 10万辆 12万辆 福田长沙汽车厂 5万辆 万辆 47.3 福田佛山汽车厂 24万辆 8万辆 20.7 [福田汽车欧辉客车事业部北京工厂0.4万辆」 0.4万辆 44.1 福田汽车欧辉客车事业部广东工厂1万辆 0.4万辆 普罗科环境装备公司 2.15万辆 0.35万辆 福田雷萨重型机械公司宣化工厂0.8万辆 小计 89.35万辆 74.05万辆 72.6 福田康明斯 32.7万台 37万台 福田汽车发动机事业部 70万台 35万台 23.6 小计 102.7万台 72万台 福田采埃孚公司 2万台 13.7万台 采埃孚福田公司 23万台 9万台 55万台 22.7万台 14.58 注:1、“设计产能”为工厂项目批复产能,“报告期内产能”为各工厂报告期内达到的产能,“产 能利用率”为各工厂在报告期内实际产量与“报告期内产能”的比率 2、福田戴姆勒和福田康明斯都是公司50:50的合资公司。 3、福田采埃孚轻型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持股60%的合资公司,采埃孚福田自动 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持股49%的合资公司,上述2个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投产 4、福田戴姆勒汽车一、二工厂产能利用率变动的说明:2019年福田戴姆勒一工厂产能利用率0.7%, 是基于福田戴姆勒一工厂2019年整车的实际产量442台占报告期内产能60000台的比例,一工 在2019年除了实际整车产量442台以外,其焊装车间、车架车间及冲压车间也处于使用状态,为 二工厂供件,只提供工序车间的产成品,但不形成整车产量,所以未纳入产能利用率计算。为了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福田戴姆勒一工厂的发动机工厂以外的产能集中于福田戴姆勒二 工厂生产,福田戴姆勒二工厂开设双班生产。 在建产能 口适用√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口不适用 双班制:8小时/班,16小时/天,250天/年 2.整车产销量 √适用口不适用 26/256
2019 年年度报告 26 / 256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设计产能 报告期内产能 产能利用率(%) 福田戴姆勒汽车(一工厂) 10 万辆 6 万辆 0.7 福田戴姆勒汽车(二工厂) 6 万辆 6 万辆 146.2 福田诸城汽车厂 4 万辆 6 万辆 88.9 福田汽车山东超级卡车工厂 6 万辆 8 万辆 111.7 福田诸城奥铃汽车厂 20 万辆 22 万辆 98.3 福田山东多功能汽车厂 10 万辆 12 万辆 35.9 福田长沙汽车厂 5 万辆 4 万辆 47.3 福田佛山汽车厂 24 万辆 8 万辆 20.7 福田汽车欧辉客车事业部北京工厂 0.4 万辆 0.4 万辆 44.1 福田汽车欧辉客车事业部广东工厂 1 万辆 0.4 万辆 77.7 普罗科环境装备公司 2.15 万辆 0.35 万辆 56.2 福田雷萨重型机械公司宣化工厂 0.8 万辆 0.9 万辆 52.2 小计 89.35 万辆 74.05 万辆 72.6 福田康明斯 32.7 万台 37 万台 64.6 福田汽车发动机事业部 70 万台 35 万台 23.6 小计 102.7 万台 72 万台 44.67 福田采埃孚公司 32 万台 13.7 万台 13.5 采埃孚福田公司 23 万台 9 万台 16.2 小计 55 万台 22.7 万台 14.58 注:1、“设计产能”为工厂项目批复产能,“报告期内产能”为各工厂报告期内达到的产能,“产 能利用率”为各工厂在报告期内实际产量与“报告期内产能”的比率。 2、福田戴姆勒和福田康明斯都是公司 50:50 的合资公司。 3、福田采埃孚轻型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持股 60%的合资公司,采埃孚福田自动 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持股 49%的合资公司,上述 2 个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投产。 4、福田戴姆勒汽车一、二工厂产能利用率变动的说明:2019 年福田戴姆勒一工厂产能利用率 0.7%, 是基于福田戴姆勒一工厂 2019 年整车的实际产量 442 台占报告期内产能 60000 台的比例,一工厂 在 2019 年除了实际整车产量 442 台以外,其焊装车间、车架车间及冲压车间也处于使用状态,为 二工厂供件,只提供工序车间的产成品,但不形成整车产量,所以未纳入产能利用率计算。为了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福田戴姆勒一工厂的发动机工厂以外的产能集中于福田戴姆勒二 工厂生产,福田戴姆勒二工厂开设双班生产。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双班制:8 小时/班,16 小时/天,250 天/年 2. 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报告 按车型类别 √适用口不适用 销量(辆) 产量(辆) 车型类别 本年累计去年累计|增减(%)本年累计/去年累「累计同比增 累计同比 减(%) 中重卡(含重型货车、重型半挂 牵引车、重型非完整车辆、中型120,271123,213-2.39124,72512,178 2.08 货车、中型非完整车辆) 轻卡(含轻型货车、微型货车)369,99334,69610.55378,395332,991 13.64 大中客(含大型车辆、大型客车 非完整车辆、中型客车) 5,268 3,466 51.99 4,6744,18 轻客(含轻型客车、多功能乘用 车、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 41,60948,135 13.5642,04948,343 交叉型乘用车 2,586 10.52 2,552 -6.43 注:以上中重卡产销量数据包含50:50合资公司福田戴姆勒欧曼产品。 按地区 √适用口不适用 境内销量(辆 境外销量(辆) 车型类别 本年累计去年累计增减(%)/本年累计去年累计累计同比 增减(% 中重卡(含重型货车、重型 112,156 117,420 -4.48 8,115 5,793 半挂牵引车、重型非完整车 辆、中型货车、中型非完整 车辆) 轻卡(含轻型货车、微型货340,895296,16015.11 9,104 -24.48 大中客(含大型车辆、大型 4,592,99452.27 47250.21 客车非完整车辆、中型客车) 轻客(含轻型客车、多功能 34,832 37,34 6,777 乘用车、运动型多用途乘用 车) 交叉型乘用车 936 1,910 1,650 15.76 注:以上中重卡产销量数据包含50:50合资公司福田戴姆勒欧曼产品 3.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口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口不适用 销量 产量 零部件类别 本年去年累计同比本年去年累计同比 累计累计增减(%)累计 累计|增减(%) 福田康明斯发动机(台)234,406239,987-2.33239,131241,802-1.10 柴油发动机 44,68341,0548.84 14,41440,7948.87 汽油发动机 37,59247,955-21.61 38,11148,628-21.63 按市场类别 27/256
2019 年年度报告 27 / 256 按车型类别 √适用 □不适用 销量(辆) 产量(辆) 车型类别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累计同比 增减(%) 本年累计 去年累 计 累计同比增 减(%) 中重卡(含重型货车、重型半挂 牵引车、重型非完整车辆、中型 货车、中型非完整车辆) 120,271 123,213 -2.39 124,725 122,178 2.08 轻卡(含轻型货车、微型货车) 369,999 334,696 10.55 378,395 332,991 13.64 大中客(含大型车辆、大型客车 非完整车辆、中型客车) 5,268 3,466 51.99 4,674 4,188 11.60 轻客(含轻型客车、多功能乘用 车、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 41,609 48,135 -13.56 42,049 48,343 -13.02 交叉型乘用车 2,858 2,586 10.52 2,388 2,552 -6.43 注:以上中重卡产销量数据包含 50:50 合资公司福田戴姆勒欧曼产品。 按地区 √适用 □不适用 境内销量(辆) 境外销量(辆) 车型类别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累计同比 增减(%)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累计同比 增减(%) 中重卡(含重型货车、重型 半挂牵引车、重型非完整车 辆、中型货车、中型非完整 车辆) 112,156 117,420 -4.48 8,115 5,793 40.08 轻卡(含轻型货车、微型货 车) 340,895 296,160 15.11 29,104 38,536 -24.48 大中客(含大型车辆、大型 客车非完整车辆、中型客车) 4,559 2,994 52.27 709 472 50.21 轻客(含轻型客车、多功能 乘用车、运动型多用途乘用 车) 34,832 37,334 -6.70 6,777 10,801 -37.26 交叉型乘用车 948 936 1.28 1,910 1,650 15.76 注:以上中重卡产销量数据包含 50:50 合资公司福田戴姆勒欧曼产品。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 □不适用 销量 产量 零部件类别 本年 累计 去年 累计 累计同比 增减(%) 本年 累计 去年 累计 累计同比 增减(%) 福田康明斯发动机(台) 234,406 239,987 -2.33 239,131 241,802 -1.10 柴油发动机 44,683 41,054 8.84 44,414 40,794 8.87 汽油发动机 37,592 47,955 -21.61 38,111 48,628 -21.63 按市场类别
2019年年度报告 口适用√不适用 4.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口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产能状况 √适用口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柔性生产线,新能源车与传统能源车可以共线生产,可参考整车产能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适用口不适用 销量(辆) 产量(辆) 车型类别 本年累计去年累计累计同比增减本年累去年累「累计同比 计 计|增减(%) 乘用车(纯电动) 350 36.01 350 497 客车(纯电动、插电 混合动力、燃料电 4,343 2,064 110.423,8302,748 货车(纯电动、燃料 电池) 1,295 1,109 17.091,4351,100 30.81 (注:新能源产销量含非完整车辆) 新能源汽车收入及补贴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车型类别 收入 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 补贴占比(%) 大中客 615,12 5.其他说明 √适用口不适用 1、整车销售方式 公司主要采用代理销售模式,报告期末授权经销商门店数量2465家,新增网络427家,淘汰 弱势网络178家。2019年公司在围绕赋能经销商的同时,积极实施网系创新变革,推进欧马可」 奥铃、时代中卡网络和拓陆者皮卡网络建设,推进智蓝和欧辉分销网络建设,推进奧铃和时代渠 道下沉等,全面提升了各品牌的分销体系能力 2019年,公司持续推进互联网营销模式创新,为搭建数字化营销体系做了系统性规划和行动 部署。在销售明细表、用户点单和爱行销系统开发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福田车e购、福田 e家自建平台及卡车之家电商平台、社会化营销等方面积极策划并开展了贯穿全年的品牌推广和 销售服务活动,用数字化营销工具赋能经销商提升终端营销能力和效率,打造数字化、场景化、 生活化体验,报告期内通过互联网累计实现销量52,335台,销量占比12.1%。 2、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批发类和订单类,批发类业务主要销售政策包括:带款提货和 对战略客户、政府客户按规定信用期的赊销:订单类业务主要销售政策包括:全款销售、分期销 售、金融销售,其中金融销售包括独立金融和促销金融,2019年销售政策较2018年未发生较大 28/256
2019 年年度报告 28 / 256 □适用 √不适用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柔性生产线,新能源车与传统能源车可以共线生产,可参考整车产能。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销 量(辆) 产 量(辆) 车型类别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 计 去年累 计 累计同比 增减(%) 乘用车(纯电动) 350 547 -36.01 350 497 -29.58 客车(纯电动、插电 混合动力、燃料电 池) 4,343 2,064 110.42 3,830 2,748 39.37 货车(纯电动、燃料 电池) 1,295 1,109 17.09 1,435 1,100 30.81 (注:新能源产销量含非完整车辆) 新能源汽车收入及补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车型类别 收入 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 补贴占比(%) 大中客 615,120 34,172 5.56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整车销售方式 公司主要采用代理销售模式,报告期末授权经销商门店数量 2465 家,新增网络 427 家,淘汰 弱势网络 178 家。2019 年公司在围绕赋能经销商的同时,积极实施网系创新变革,推进欧马可、 奥铃、时代中卡网络和拓陆者皮卡网络建设,推进智蓝和欧辉分销网络建设,推进奥铃和时代渠 道下沉等,全面提升了各品牌的分销体系能力。 2019 年,公司持续推进互联网营销模式创新,为搭建数字化营销体系做了系统性规划和行动 部署。在销售明细表、用户点单和爱行销系统开发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福田车 e 购、福田 e 家自建平台及卡车之家电商平台、社会化营销等方面积极策划并开展了贯穿全年的品牌推广和 销售服务活动,用数字化营销工具赋能经销商提升终端营销能力和效率,打造数字化、场景化、 生活化体验,报告期内通过互联网累计实现销量 52,335 台,销量占比 12.1%。 2、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批发类和订单类,批发类业务主要销售政策包括:带款提货和 对战略客户、政府客户按规定信用期的赊销;订单类业务主要销售政策包括:全款销售、分期销 售、金融销售,其中金融销售包括独立金融和促销金融,2019 年销售政策较 2018 年未发生较大
2019年年度报告 变化,批发业务的赊销以及订单业务的分期属于信用销售情形,金融销售方式下独立金融模式福 田不承担垫款回购义务,促销金融模式福田承担垫款回购义务 2019年销售收入为469.66亿元,同比增加14.4%,应收账款原值为98.90亿元,同比下降6.76% 主要由于新能源补贴应收款回款导致应收账款原值下降,剔除新能源补贴应收款项后2019年末应 收账款原值与2018年末基本持平,2019年公司收入大幅增长情况下信用销售规模未发生较大的 波动。 2019年促销金融模式下共销售794台,同比下降14.16%,融资金额为4.04亿元,同比增加 2.2%,2019年促销金融融资金额占销售收入比重为0.86%,近两年促销金融模式逾期率为踮%左 右,2019年促销金融模式规模与同期相当,且近两年逾期风险较小 3、零部件配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发动机外购(含福田康明斯)和自制比例为92.2%和7.8%;车桥100%外购 变速箱外购与自制比例为91.7%和8.3% 公司核心零部件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该零部件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 零部件 发动机 车桥 变速箱 占比 89.5% 67.9% 87.9%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口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七、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附注七、14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的股权投资 口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口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未达到计 序 本期收 号/自名称本年度投入 累计投入 资金来源项目进 预计收益 划进度和 度 益收益说明 佛山汽车 228,740,334.1,282,919,自筹与金融 项目尚未 厂建设项 目 机构贷款|6%完工收益 无法测算 奥铃工厂79,023,781.3354,900,27自筹与金融 项目尚未 技改项目 90%完工收益 机构贷款 无法测算 诸城中高 项目尚未 3端卡车项 99,395,052.3876,608,56自筹与金融 0 机构贷款 5%完工收益 无法测算 29/256
2019 年年度报告 29 / 256 变化,批发业务的赊销以及订单业务的分期属于信用销售情形,金融销售方式下独立金融模式福 田不承担垫款回购义务,促销金融模式福田承担垫款回购义务; 2019 年销售收入为 469.66 亿元,同比增加 14.4%,应收账款原值为 98.90 亿元,同比下降 6.76%, 主要由于新能源补贴应收款回款导致应收账款原值下降,剔除新能源补贴应收款项后 2019 年末应 收账款原值与 2018 年末基本持平,2019 年公司收入大幅增长情况下信用销售规模未发生较大的 波动。 2019 年促销金融模式下共销售 794 台,同比下降 14.16%,融资金额为 4.04 亿元,同比增加 2.27%,2019 年促销金融融资金额占销售收入比重为 0.86%,近两年促销金融模式逾期率为 2%左 右,2019 年促销金融模式规模与同期相当,且近两年逾期风险较小。 3、零部件配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发动机外购(含福田康明斯)和自制比例为 92.2% 和 7.8%;车桥 100%外购; 变速箱外购与自制比例为 91.7%和 8.3%。 公司核心零部件向前 5 名供应商采购额占该零部件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 零部件 发动机 车桥 变速箱 占比 89.5% 67.9% 87.9%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七、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附注七、14 长期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 号 项目名称 本年度投入 累计投入 资金来源 项目进 度 预计收益 本期收 益 未达到计 划进度和 收益说明 1 佛山汽车 厂建设项 目 228,740,334. 25 1,282,919, 452 自筹与金融 机构贷款 76% 项目尚未 完工收益 无法测算 - - 2 奥铃工厂 技改项目 79,023,781.3 1 354,900,27 5 自筹与金融 机构贷款 90% 项目尚未 完工收益 无法测算 - - 3 诸城中高 端卡车项 目 99,395,052.3 8 876,608,56 0 自筹与金融 机构贷款 85% 项目尚未 完工收益 无法测算 - -
2019年年度报告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口不适用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 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4,255,694.05332,638,725.568,383,031.51 26,626,293.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43,563,529.32640,148,017.4296,584,48809 16,114,488.10 合计 867,819,2237972,786742.97104,967,519.60 42,740,781.48 (大)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口不适用 2019年1月15日,公司接到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确认公司向长盛 兴业(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兴业”)转让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67% 股权的转让价格为397,253.66万元,该价款分两期支付,2019年1月18日,公司己收到首付款 (30%)人民币119,176.098万元。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规定,“剩余价款人民币278,077.562 万元,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本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 内(无论是否取得本次交易前置审批)一并付清。”实际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15日。因此, 交易对方长盛兴业应于2020年1月15日前付清上述股权转让剩余价款。 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临时董事会),2月11日召开2019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转让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补充授权的议案》,同意北京 宝沃所占用的位于密云的土地和房产以评估值置换出资,福田汽车以等同于前述资产本次股权转 让831评估值16.93亿元的现金支付给北京宝沃以替代土地和房产出资,并将依照市场价格把土 地和房产租赁给北京宝沃长期使用。(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19-003号、临2019-004号、临2019-009号公告) 2019年9月,企业名称“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宝沃”)。 期后事项 截止2020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剩余价款人民币13亿元。截至2020年1月15日,长盛兴 业收购北京宝沃67%股权尚有148,077.562万元剩余价款未向公司支付(详见公司临2020028号 公告)。目前,公司应收北京宝沃的股东借款46.7亿元,均尚未到期。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宝沃股权转让剩余款项调整方案的议 案》及《关于北京宝沃股东借款偿还调整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应收长盛兴业股权款本金 148,077.562万元,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股权款本金及全部利息,长盛兴业指 定的且公司认可的第三方将为上述债权提供担保:同意北京宝沃用评估值约40亿(以届时不高于 国资核准/备案的评估值为准)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抵偿欠付公司的约40亿债务方案。未来 经双方协商一致,北京宝沃可以按照届时国资核准/备案的评估净值回购抵债资产。抵债后剩余 公司股东借款本金约9亿元及剩余的全部利息仍按原协议约定在2022年1月17日前偿还,届时 根据北京宝沃资金情况可协商,但最终偿还时间不能晚于2023年1月17日,且2022年1月17 日前偿还额不低于50%。原担保方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物抵债后,北京宝沃租赁上述资产 使用,租赁期限按照设备评估剩余可使用年限确定,租金原则上按照折旧加利息计算,租金具体 256
2019 年年度报告 30 / 256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 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4,255,694.05 332,638,725.56 8,383,031.51 26,626,293.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43,563,529.32 640,148,017.42 96,584,488.09 16,114,488.10 合计 867,819,223.37 972,786,742.97 104,967,519.60 42,740,781.48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接到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确认公司向长盛 兴业(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兴业”)转让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 67% 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397,253.66 万元,该价款分两期支付,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首付款 (30%)人民币 119,176.098 万元。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规定,“剩余价款人民币 278,077.562 万元,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本合同生效日起 12 个月 内(无论是否取得本次交易前置审批)一并付清。” 实际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因此, 交易对方长盛兴业应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前付清上述股权转让剩余价款。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临时董事会),2 月 11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转让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补充授权的议案》,同意北京 宝沃所占用的位于密云的土地和房产以评估值置换出资,福田汽车以等同于前述资产本次股权转 让 831 评估值 16.93 亿元的现金支付给北京宝沃以替代土地和房产出资,并将依照市场价格把土 地和房产租赁给北京宝沃长期使用。(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 2019-003 号、临 2019-004 号、临 2019-009 号公告) 2019 年 9 月,企业名称“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宝沃”)。 期后事项: 截止 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剩余价款人民币 13 亿元。截至 2020 年 1 月 15 日,长盛兴 业收购北京宝沃 67%股权尚有 148,077.562 万元剩余价款未向公司支付(详见公司临 2020-028 号 公告 )。目前,公司应收北京宝沃的股东借款 46.7 亿元,均尚未到期。 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宝沃股权转让剩余款项调整方案的议 案》及《关于北京宝沃股东借款偿还调整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应收长盛兴业股权款本金 148,077.562 万元,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归还股权款本金及全部利息,长盛兴业指 定的且公司认可的第三方将为上述债权提供担保;同意北京宝沃用评估值约 40 亿(以届时不高于 国资核准/备案的评估值为准)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抵偿欠付公司的 约 40 亿债务方案。未来 经双方协商一致,北京宝沃可以按照届时国资核准/备案 的评估净值回购抵债资产。抵债后剩余 公司股东借款本金约 9 亿元及剩余的全部 利息仍按原协议约定在 2022 年 1 月 17 日前偿还,届时 根据北京宝沃资金情况可协商,但最终偿还时间不能晚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且 2022 年 1 月 17 日前偿还额不低于 50%。原担保方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物抵债后,北京宝沃租赁上述资产 使用,租赁期限按照设备评估剩余可使用年限确定,租金原则上按照折旧加利息计算,租金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