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度报告 5、公司开拓PP区域市场,与多家大型央企紧密合作,服务云南、浙江、江苏、陕西、安徽 等十余省份,涉及片区开发、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多个领域,已形成三种代表性的PP金融服 务模式。 6、公司秉承国际化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国家“走出去”战略,光大资本完成的收购国际顶尖 体育媒体服务公司M& Silva股权项目,实现了国内金融资本联合产业资本走向世界的重要突破, 荣获英国 TMTFinance最佳传媒并购大奖 持续创新是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创新上始终坚持“风 控先于创新,创新服从风控”的基本原则,对于各类业务特别是创新业务实行全过程合规管控, 不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合规审査职能;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监控机制,及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 修订限额指标,新增风险率指标,更新各类限额阀值,适应业务发展,公司还在各业务部门设置 了风控经理,在加强风险监控的同时不断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了《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了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 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 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公司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等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6 年5月18日完成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分红每10股派息数现金分红的数额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年度 (元)(含税 (含税) 东的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36/248
2016 年年度报告 36 / 248 5、公司开拓 PPP 区域市场,与多家大型央企紧密合作,服务云南、浙江、江苏、陕西、安徽 等十余省份,涉及片区开发、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多个领域,已形成三种代表性的 PPP 金融服 务模式。 6、公司秉承国际化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国家“走出去”战略,光大资本完成的收购国际顶尖 体育媒体服务公司 MP&Silva 股权项目,实现了国内金融资本联合产业资本走向世界的重要突破, 荣获英国 TMTFinance 最佳传媒并购大奖。 持续创新是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创新上始终坚持“风 控先于创新,创新服从风控”的基本原则,对于各类业务特别是创新业务实行全过程合规管控, 不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合规审查职能;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监控机制,及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 修订限额指标,新增风险率指标,更新各类限额阀值,适应业务发展,公司还在各业务部门设置 了风控经理,在加强风险监控的同时不断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了《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了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 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 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公司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等。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完成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派息数 (元)(含税)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6年年度报告 2016年 2.092157,527.803,013,019,180 2015年 6.002,344,019,303.407,646,516,077.1 2014年 273,440,000.002,068,307,502 经公司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 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4,610,787,639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 人民币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22,157,527.80元。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 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 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 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 承诺时间及是否有履是否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承诺方 内容 行期限严格履行 在筹备公司A股 于上海证券交易 与首次公开 所上市及H股于2009年 发行相关的其他中国光大集 香港联交所上市月、2016年否 承诺 团股份公司 时,均作出了以公8月 司为受益人的不 竞争承诺。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 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口已达到口未达到√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37/248
2016 年年度报告 37 / 248 2016 年 2.00 922,157,527.80 3,013,019,180.75 30.61 2015 年 6.00 2,344,019,303.40 7,646,516,077.13 30.65 2014 年 0.80 273,440,000.00 2,068,307,502.08 13.22 经公司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A 股和 H 股总股本 4,610,787,639 股为基数,向全体 A 股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22,157,527.80 元。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 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 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 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履 行期限 是否及时 严格履行 与首次公开 发行相关的 承诺 其他 中 国 光 大 集 团股份公司 在筹备公司 A 股 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及 H 股于 香港联交所上市 时,均作出了以公 司为受益人的不 竞争承诺。 2009 年 8 月、2016 年 8 月 否 是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 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6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22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哔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 注:公司境内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20万元;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光 证国际和新鸿基进行审计出具意见,合计港币490万元(折合人民币430万元)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38/248
2016 年年度报告 38 / 248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22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4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4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 注:公司境内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220 万元;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光 证国际和新鸿基进行审计出具意见,合计港币 490 万元(折合人民币 430 万元)。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16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口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口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1,000 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媒体普遍 质疑的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十六、其他重大事项及期后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口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口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口适用√不适用 248
2016 年年度报告 39 / 248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媒体普遍 质疑的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十六、其他重大事项及期后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年度报告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连交易 公司日常关联/连交易主要与控股股东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光大集团成员)之间 发生。公司和光大集团成员同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各类证 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并互相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上述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有助 于公司扩展服务范围,增加业务机会,提升服务水平。公司与关联/连人(士)相关业务的开展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发表如下意见:于公司日常业务过程 中达成: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及按照规限这些关联/连交易的协议进行,条款公平 合理,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口适用√不适用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 案》。2016年,公司严格在《公司201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连交易 范围内执行交易。本公司与光大集团成员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 2016年实际执行数(人民币万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2016年预计数(人民币万元) 元) 房屋租赁收入 800 347.82 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支出 4,500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2016年实际执行数(人民币 2016年预计数 亿元)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业务发生的不确定性较大,难 证券和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总 603 以预计上限 融产品交/额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所产生的现金流出总业务发生的不确定性较大,难以 975 预计上限 额 3.证券及金融服务 2016年预计数(人民2016年实际执行数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40/248
2016 年年度报告 40 / 248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连交易 公司日常关联/连交易主要与控股股东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光大集团成员)之间 发生。公司和光大集团成员同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各类证 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并互相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上述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有助 于公司扩展服务范围,增加业务机会,提升服务水平。公司与关联/连人(士)相关业务的开展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发表如下意见:于公司日常业务过程 中达成;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及按照规限这些关联/连交易的协议进行,条款公平 合理,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 议案》。2016 年,公司严格在《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连交易 范围内执行交易。本公司与光大集团成员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2016 年预计数(人民币万元) 2016 年实际执行数(人民币万 元) 房屋租赁业务 房屋租赁收入 800 347.82 房屋租赁支出 4,500 1,590.43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2016 年预计数 2016 年实际执行数(人民币 亿元) 证券和金 融产品交 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总 额 业务发生的不确定性较大,难 以预计上限 603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所产生的现金流出总 额 业务发生的不确定性较大,难以 预计上限 975 3. 证券及金融服务 交易性质 交易分类 2016 年预计数(人民 币万元) 2016 年实际执行数 (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