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1 :10. 15991/i.crki. 411028. 2010. 06. 00第50卷第6期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50No.62010年11月Nov.2010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赵秉志,男,1956年生,河南省南阳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1991年,被国家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3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定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7年,被国家人事部评选纳入首批“百千万人才工程”:1999年,被教育部评选纳入“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6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期以来,赵秉志教授致力于中国刑法改革、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以及国际犯罪和国际刑法问题的研究,发表论文5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主编及合著《犯罪主体论》《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刑法研究系列》《侵犯财产罪》《改革开放中的刑法理论与实务》、《赵秉志刑法学文集》、《死刑改革探索》等书籍100余部,论著多次获得国家级、部委级或院校的奖励,主持或参与主持了国家、部委级科研项目及与香港、日本、法国的合作研究项目20多项。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形成与完善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摘要: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经过新中国成立至今数十年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形式相对统一内容相对完备,结构相对科学的体系。将来,中国刑法体系应当坚持内容完备、结构科学的方向,通过颁布刑法修正案或者系统修改刑法典的方式进一步加以完善,并重点解决刑法典总则和分则的诸多相关问题。关键词:刑法体系:基本结构:主要特点:完善方向:重点问题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242(2010)06—0001—09收稿日期:2010-06-26作者简介:赵秉志(1956一),男,河南南阳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刑一、前言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和重要组成部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健全社会主义民刑法体系的形成也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和“有法可依,有法必形成或基本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我国有计划、有步以来,我国刑法立法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刑法的内容骤地开始一系列立法活动自前已基本形成了包不断充实,刑法的体系不断完善,积极地为我国社会括宪法及各部门法在内的门类齐全、层次完备的社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刑法体系是刑法的组成和结构可,也是承载?1994-2016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tt
第 50 卷 第 6 期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 l.50 No .6 2010 年 11 月 Jo urnal of Henan Univ ersity (Socia l Science) Nov .2010 赵秉志 ,男 , 1956 年生, 河南省南阳人 ,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 法学院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 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 暨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 ,国家社会科学基 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等社会职务 。1991 年, 被国家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 1993 年 ,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 ;1995 年 , 被中 国法学会评定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1997 年 ,被国家人事部评选纳入首 批“百千万人才工程” ;1999 年,被教育部评选纳入“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2006 年, 入选教育部“长江学 者特聘教授” 。长期以来 ,赵秉志教授致力于中国刑法改革 、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以及国际犯罪和国际刑法 问题的研究,发表论文 500 余篇,出版个人专著、主编及合著《犯罪主体论》 、《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刑法 研究系列》 、《侵犯财产罪》 、《改革开放中的刑法理论与实务》 、《赵秉志刑法学文集》 、《死刑改革探索》等书籍 100 余部 ,论著多次获得国家级、部委级或院校的奖励 ,主持或参与主持了国家 、部委级科研项目及与香港、 日本 、法国的合作研究项目 20 多项 。 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形成与完善 赵 秉 志 (北京师范大学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875) 摘 要 :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经过新中国成立至今数十年的形成 、发展和完善 ,目前已经形成了 一个形式相对统一, 内容相对完备 ,结构相对科学的体系。将来 ,中国刑法体系应当坚持内容完备、 结构科学的方向 ,通过颁布刑法修正案或者系统修改刑法典的方式进一步加以完善 ,并重点解决刑 法典总则和分则的诸多相关问题。 关键词 :刑法体系 ;基本结构 ;主要特点 ;完善方向;重点问题 中图分类号 :D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5242(2010)06 -0001 -09 收稿日期:2010-06-26 作者简介:赵秉志(1956-), 男, 河南南阳人,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教授, 法学博士, 博 士生导师。 一、前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按照“健全社会主义民 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和“有法可依, 有法必 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 我国有计划、有步 骤地开始了一系列立法活动, 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包 括宪法及各部门法在内的门类齐全 、层次完备的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 ,为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 、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刑 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和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体系的形成也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形成或基本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 。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来,我国刑法立法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刑法的内容 不断充实,刑法的体系不断完善 ,积极地为我国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着保驾护航的作用。 刑法体系是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1] 36 , 也是承载 1 DOI :10.15991/j .cnki .411028.2010.06.001
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等。[32-37由于立法的零刑法目的与功能的载体。完备而科学的刑法体系有利于刑法目的的顺利实现和刑法功能的良好发挥,散、不完备,这一时期的中国刑法规范还不成体系。并且“对立法规划、立法实践、司法实践、法律汇编、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形成于1979年。1979年7法律编纂、法律情理、法学研究规划、法学图书资料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刑法典是新中分类以及法学工具书的编辑等工作,都具有直接或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刑法典。该刑法典共分为两编间接的意义”。相反,“倘若人们不正确地构建或共计192条。其中,第一编是“总则”,下设“刑法的者安排了刑法体系的要素,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有缺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陷的结果”。因此,如何构建一个科学、完备而协的具体运用”和“其他规定”等五章;第二编是“分调的刑法体系,为现代各国刑法立法所关注和重视。则”,下设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当代中国的刑法体系始于新中国成立。新中国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成立以来,中国刑法体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形成过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程,并随着中国刑事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刑法体系婚姻、家庭罪”和“渎职罪”等八章。总体上看,虽然的内容更为完备,结构更为科学。不过,中国刑法体该部刑法典只有区区192个条文,且条文大多很简系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于进一步充实、调整。因短,是一部粗放型的刑法典,但是它第一次系统地规此,如何根据中国刑法体系形成和发展的特点,合理定了犯罪、刑罚的基本原理、原则和各类具体犯罪及地确定中国刑法体系完善的方向,并采取适当的路其法定刑,是一个体系相对完善、结构相对合理的刑径解决中国刑法体系完善中的重点问题,是当代中法典,标志着我国当代刑法体系的初步形成国刑法发展过程中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二)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发展自1979年刑法典的实施至1997年新刑法典的三、当代中国刑法体系构建与完善的历程通过,是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初步发展阶段。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形成与完善经历了三个主受制定该部刑法典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治安形势的限制,加上立法时间的仓促,使得这部要阶价段,即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刑法典通过的形成阶段,从1979年刑法典的实施至1997刑法典在观念上比较保守,在内容上失于粗疏。以至年新刑法典通过的发展阶段,以及从1997年新刑法于在很短时间内便显露出与社会现实生活的诸多不适应。13加之1979年制定刑法典时就曾考虑过是否典实施至今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阶段。(一)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形成应在刑法典中规定军职罪,但后来考虑到来不及研究清楚,决定另行起草军职罪暂行条例。@749因此,自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至1979年刑法典的通过,是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初步形成阶段。其中,1979年刑法典颁布实施之后不久,国家立法机关即1979年刑法典的颁行是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初步形开始着手刑法典的补充、完善工作。1981年6月10成的标志。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政权建设行条例》。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我国社会、和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不过,由于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型犯罪不断出现。为此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主要任务是稳定政权、发展经济,国家立法机关进行了大量的刑事立法。自1981年法制建设没有被及时提上议事日程,加之受十年“文至1997年新刑法典通过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化大革命”运动的影响,因此在新中国成立至1979过了25部单行刑法并在107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了附属刑法规范。可42通过这些单行刑法以及非刑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通过之前,中国的刑法立法还十分缺乏,主要的刑法立法只有中央人民政府委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规范,不仅刑法体系的空间效员会于1951年2月2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力、潮及力、犯罪主体、共同犯罪、刑罚种类、死刑案件的核准、量刑制度、罪数、分则罪名、罪状、法定刑、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1952年罚金适用、法条适用14144-52等要素内容得到了进一步4月2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56年11月16日颁布的补充、完善,而且刑法体系的结构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关于宽大处理和安置城市残余反革命分子的决定》充实,形成了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规范相互和关于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决补充、相互配合的格局。但是,这一时期的刑法立法的决以及一些包含刑事罚则的非刑事法律,如也存在一系列的缺陷,如刑法的内容不完善、有些罪《消防监督条例》、《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刑关系的规范不协调、刑法规范过于粗略、刑事立法21994-2016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
刑法目的与功能的载体。完备而科学的刑法体系有 利于刑法目的的顺利实现和刑法功能的良好发挥 , 并且“对立法规划、立法实践、司法实践、法律汇编 、 法律编纂 、法律情理、法学研究规划 、法学图书资料 分类以及法学工具书的编辑等工作 ,都具有直接或 间接的意义” [ 2] 。相反 , “倘若人们不正确地构建或 者安排了刑法体系的要素 ,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有缺 陷的结果” [ 3] 。因此 ,如何构建一个科学、完备而协 调的刑法体系, 为现代各国刑法立法所关注和重视 。 当代中国的刑法体系始于新中国成立。新中国 成立以来 ,中国刑法体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形成过 程,并随着中国刑事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刑法体系 的内容更为完备 ,结构更为科学。不过 ,中国刑法体 系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有待于进一步充实、调整。因 此,如何根据中国刑法体系形成和发展的特点 ,合理 地确定中国刑法体系完善的方向 ,并采取适当的路 径解决中国刑法体系完善中的重点问题, 是当代中 国刑法发展过程中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 。 二 、当代中国刑法体系构建与完善的历程 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形成与完善经历了三个主 要阶段, 即从 1949 年新中国成立至 1979 年刑法典 通过的形成阶段, 从 1979 年刑法典的实施至 1997 年新刑法典通过的发展阶段, 以及从 1997 年新刑法 典实施至今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阶段。 (一)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形成 自 1949 年新中国的成立至 1979 年刑法典的通 过,是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初步形成阶段。其中 , 1979 年刑法典的颁行是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初步形 成的标志 。 1949 年新中国的成立, 标志着中国的政权建设 和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不过, 由于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主要任务是稳定政权 、发展经济 , 法制建设没有被及时提上议事日程 ,加之受十年“文 化大革命”运动的影响, 因此在新中国成立至 1979 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通过之前 ,中国的刑法立法 还十分缺乏,主要的刑法立法只有中央人民政府委 员会于 1951 年 2 月 20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惩治反革命条例》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 1952 年 4 月 21 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 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56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 《关于宽大处理和安置城市残余反革命分子的决定》 和《关于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决 的决定》以及一些包含刑事罚则的非刑事法律 , 如 《消防监督条例》 、《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等。 [ 4] 32-37 由于立法的零 散 、不完备, 这一时期的中国刑法规范还不成体系。 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形成于 1979 年 。 1979 年 7 月 1 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刑法典是新中 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刑法典。该刑法典共分为两编, 共计 192 条 。其中 ,第一编是“总则” , 下设“刑法的 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 、“犯罪” 、“刑罚” 、“刑罚 的具体运用” 和“ 其他规定” 等五章;第二编是“分 则” ,下设“反革命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 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 罪” 、“侵犯财产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 婚姻、家庭罪”和“渎职罪” 等八章 。总体上看 ,虽然 该部刑法典只有区区 192 个条文, 且条文大多很简 短 ,是一部粗放型的刑法典 ,但是它第一次系统地规 定了犯罪、刑罚的基本原理 、原则和各类具体犯罪及 其法定刑,是一个体系相对完善 、结构相对合理的刑 法典,标志着我国当代刑法体系的初步形成。 (二)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发展 自 1979 年刑法典的实施至 1997 年新刑法典的 通过,是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初步发展阶段。 受制定该部刑法典当时的政治、经济 、文化及社 会治安形势的限制 ,加上立法时间的仓促 ,使得这部 刑法典在观念上比较保守, 在内容上失于粗疏, 以至 于在很短时间内便显露出与社会现实生活的诸多不 适应 。 [ 5] 加之 1979 年制定刑法典时就曾考虑过是否 应在刑法典中规定军职罪 ,但后来考虑到来不及研 究清楚 ,决定另行起草军职罪暂行条例 。 [ 6] 749 因此, 1979 年刑法典颁布实施之后不久, 国家立法机关即 开始着手刑法典的补充 、完善工作。 1981 年 6 月 10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 行条例》 。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我国社会、 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 新型犯罪不断出现。为此, 国家立法机关进行了大量的刑事立法。自 1981 年 至 1997 年新刑法典通过前 ,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 过了 25 部单行刑法,并在 107 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 了附属刑法规范。 [ 4] 42 通过这些单行刑法以及非刑 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规范 ,不仅刑法体系的空间效 力 、溯及力 、犯罪主体、共同犯罪 、刑罚种类、死刑案 件的核准、量刑制度、罪数、分则罪名 、罪状 、法定刑、 罚金适用、法条适用 [ 4] 44-52等要素内容得到了进一步 补充、完善, 而且刑法体系的结构也得到了进一步的 充实,形成了刑法典 、单行刑法、附属刑法规范相互 补充、相互配合的格局 。但是,这一时期的刑法立法 也存在一系列的缺陷, 如刑法的内容不完善、有些罪 刑关系的规范不协调、刑法规范过于粗略 、刑事立法 2
缺乏总体规划、立法解释极为欠缺等小,因而影响渐成为我国刑法补充、完善的主要方式。“相比于单了刑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修法模式这种修法模式兼顾1997年新刑法典的通过,是当代中国刑法体系修法的及时性、科学性和维护刑法典的统一性。受到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1997年3月了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致认同。从一定意义上14日通过的新刑法典尽管在总体上基本延续了讲,刑法修正案模式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修改模式的基本成熟。"[9]自1997年新刑法典颁行之后迄1979年刑法典的体系,但是在具体设计上更为完备。这主要体现在:(1)将“总则”第一章的章名由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颁行了7个刑法修正案,刑“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更改为“型刑法的法修正案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刑法修改的主要方式。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增加规定了现代刑法三、中国现行刑法体系的基本结构与主要特点的三项基本原则,强化了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2)在“总则”第二章“犯罪”中增加了“单位犯罪”一节,新中国成立至今,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历经数十进一步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严密了法网;(3)“分年的发展,其结构已经基本成形,并呈现出一些主要则”由原来的八章增加为十章,并进一步扩充、完善特点。了刑法典分则的体系:一是将“军人违反职责罪”以(一)中国现行刑法体系的基本结构中国现行刑法体系是由1997年的刑法典以及专章的形式纳入刑法典,并且增加了“危害国防利益罪”专章,完备了对国家军事利益的刑法维护,也实1997年至今的3部单行刑法和7个刑法修正案共现了刑法体系的统一;二是将妨害婚姻、家庭罪”并同组成。总体上看,这3部单行刑法和7个刑法修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并根据惩正案只是对刑法典分则涉及的具体犯罪及法定刑的治贪污贿略犯的需要将贪污贿赂犯罪分别从原修改和补充:而刑法修正案一经通过即融入刑法“侵犯财产罪”“渎职罪”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一章典而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因而我国现行刑法体系“贪污贿赂罪”,突出广对现代腐败犯罪的惩治:三是仍主要体现为刑法典的体系。从结构上看,中国现将“分则”第一章的章名由“反革命罪”更改为“危害行刑法体系的基本结构主要体现为:国家安全罪”,将第三章的章名由“破坏社会主义经第一,总体上采取的是编、章、节的层次结构。济秩序罪”更改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其中,章、节不是在每编、每章下均设有,而是根据条充分体现了刑法的科学性与时代性特色;四是在“分文的需要进行设计的,如“附则”下就没有章节,“总则”的一些大“章”下设“节”,其中第三章“破坏社会则”和“分则”的部分章下没有设节。这样,整体上基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下设八节,第六章“妨害社会本形成了由编到章再到节的一个完整结构,整个刑管理秩序罪”下设九节,从而避免了大章的内容过于法体系层次分明,结构严谨,一目了然。庞杂、条文过多过杂而难以把握的不足。经过这些第二,编是中国刑法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共有三修改,整个刑法典的体系显得更为统一、完备。编。其中,第一编是“总则”,主要规定的是刑法的任(三)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完善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以及犯罪、刑罚的基本原理、1997年新刑法典颁布实施之后,我国刑法体系原则;第二编是“分则”,主要规定的是各类具体的犯进入了深入发展、完善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因应社罪及其法定刑;第三编是“附则”,其一是规定刑法典会实践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刑法体系的变化主要的生效时间,其二是规定刑法典与以往单行刑法的关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单行型法继续存在但已不再系,宣布刑法典生效后某些单行刑法的废止,以及桌是主要的刑法补充、完善方式。1997年新刑法典颁些单行刑事法律中有关刑事责任内容的失效。行之后,在1998一2000年间,国家立法机关又颁行第三,除了附则外,总则、分则都下设章,其中总了3个单行刑法文件,它们分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则共分五章,分别是“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和适用1998年12月29日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和“其他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9年10月30规定”;分则共分十章,分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日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维护互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联网安全的决定》。8但自此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就再也没有颁行过单行刑法自前单行刑法已经不“贪污贿赂罪”、“读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再是一种主要的刑法完善方式。二是刑法修正案逐第四,总则、分则的部分章下设节。如“总则”的?1994-2016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
缺乏总体规划 、立法解释极为欠缺等 [ 7] 5 ,因而影响 了刑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 。 1997 年新刑法典的通过 , 是当代中国刑法体系 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1997 年 3 月 14 日通过的新刑法典尽管在总体上基本延续了 1979 年刑法典的体系, 但是在具体设计上更为完 备。这主要体现在:(1)将“总则” 第一章的章名由 “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更改为“刑法的 任务 、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 增加规定了现代刑法 的三项基本原则 ,强化了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2) 在“总则”第二章“犯罪” 中增加了“单位犯罪” 一节 , 进一步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 ,严密了法网;(3)“分 则”由原来的八章增加为十章 ,并进一步扩充、完善 了刑法典分则的体系:一是将“军人违反职责罪” 以 专章的形式纳入刑法典, 并且增加了“危害国防利益 罪”专章, 完备了对国家军事利益的刑法维护, 也实 现了刑法体系的统一 ;二是将“妨害婚姻 、家庭罪”并 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并根据惩 治贪污贿赂犯罪的需要, 将贪污贿赂犯罪分别从原 “侵犯财产罪” 、“渎职罪”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一章 “贪污贿赂罪” , 突出了对现代腐败犯罪的惩治 ;三是 将“分则”第一章的章名由“反革命罪” 更改为“危害 国家安全罪” ,将第三章的章名由“破坏社会主义经 济秩序罪”更改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充分体现了刑法的科学性与时代性特色 ;四是在“分 则”的一些大“章” 下设“节” ,其中第三章“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下设八节, 第六章“妨害社会 管理秩序罪”下设九节,从而避免了大章的内容过于 庞杂、条文过多过杂而难以把握的不足。经过这些 修改 ,整个刑法典的体系显得更为统一 、完备 。 (三)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完善 1997 年新刑法典颁布实施之后, 我国刑法体系 进入了深入发展 、完善的阶段 。在这一阶段, 因应社 会实践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刑法体系的变化主要 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单行刑法继续存在但已不再 是主要的刑法补充、完善方式。 1997 年新刑法典颁 行之后, 在 1998 -2000 年间 ,国家立法机关又颁行 了 3 个单行刑法文件, 它们分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 年 12 月 29 日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 、逃 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 1999 年 10 月 30 日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 、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 的决定》和 2000 年 12 月 28 日通过的《关于维护互 联网安全的决定》 。 [ 8] 但自此之后, 全国人大常委会 就再也没有颁行过单行刑法, 目前单行刑法已经不 再是一种主要的刑法完善方式 。二是刑法修正案逐 渐成为我国刑法补充、完善的主要方式。“相比于单 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修法模式, 这种修法模式兼顾 修法的及时性、科学性和维护刑法典的统一性, 受到 了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致认同。从一定意义上 讲 ,刑法修正案模式的确立 ,标志着我国刑法修改模 式的基本成熟。” [ 9] 自 1997 年新刑法典颁行之后迄 今 ,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颁行了 7 个刑法修正案 ,刑 法修正案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刑法修改的主要方式。 三 、中国现行刑法体系的基本结构与主要特点 新中国成立至今, 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历经数十 年的发展,其结构已经基本成形 ,并呈现出一些主要 特点。 (一)中国现行刑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中国现行刑法体系是由 1997 年的刑法典以及 1997 年至今的 3 部单行刑法和 7 个刑法修正案共 同组成 。总体上看 ,这 3 部单行刑法和 7 个刑法修 正案只是对刑法典分则涉及的具体犯罪及法定刑的 修改和补充 ,而且刑法修正案一经通过即融入刑法 典而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因而我国现行刑法体系 仍主要体现为刑法典的体系。从结构上看 ,中国现 行刑法体系的基本结构主要体现为: 第一,总体上采取的是编 、章、节的层次结构。 其中,章 、节不是在每编 、每章下均设有,而是根据条 文的需要进行设计的 ,如“附则”下就没有章节 , “总 则”和“分则”的部分章下没有设节。这样 ,整体上基 本形成了由编到章再到节的一个完整结构 ,整个刑 法体系层次分明, 结构严谨 ,一目了然 。 第二,编是中国刑法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共有三 编。其中,第一编是“总则” ,主要规定的是刑法的任 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以及犯罪、刑罚的基本原理、 原则;第二编是“分则” ,主要规定的是各类具体的犯 罪及其法定刑 ;第三编是“附则” , 其一是规定刑法典 的生效时间,其二是规定刑法典与以往单行刑法的关 系,宣布刑法典生效后某些单行刑法的废止,以及某 些单行刑事法律中有关刑事责任内容的失效。 第三,除了附则外 ,总则 、分则都下设章,其中总 则共分五章 ,分别是“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 范围” 、“犯罪” 、“刑罚” 、“刑罚的具体运用” 和“其他 规定” ;分则共分十章, 分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侵犯财产 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危害国防利益罪” 、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 。 第四,总则、分则的部分章下设节 。如“总则”的 3
第二、三、四章下均设节,其中第二章“犯罪”下设四2.刑法体系的内容相对完备节,分别是“犯罪和刑事责任”“犯罪的预备、未遂和刑法体系的完备性是相对于1997年刑法典修改之前的型刑法规范状况面言的,从刑法体系所体中止”“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第三章“刑罚”下设八节,除了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合为一节,刑罚的现的内容上看,中国现行刑法体系的完备性主要体种类、其他三种主刑以及三种主要的附加刑各为一现在:第一,将1997年新刑法典修改前拟制定的、较节: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也下设八节,分别是为成熟的反贪污贿赂法和中央军委提请全国人大常“量刑”、“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委会审议的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法编入广1997年刑”、“减刑”、“假释”和“时效”。而“分则”的第三章刑法典,分别成为了刑法典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和第六章下亦设节,其中第三章破环社会主义市场罪”和第十章的“军人违反职责罪”,同时增设“危害国防利益罪”为专章。112]这样,在分则类罪即章的层经济秩序罪”下设八节,分别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次上,刑法体系显得更为完备。第二,在维持刑法典“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总则某些章下设节的基础上,刑法典分则第三章“破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和“扰乱市场秩序罪”;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下设九节,分别是“扰理秩序罪”都增设了节的层次,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固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害国(边)境管理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下设八节,“妨害社会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秩序罪”一章中下设九节。从而进一步充实了刑法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体系中某些庞大罪章的结构,使得刑法体系的内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和“制作、贩和层次更为丰富、完备与合理卖、传播浮稷物品罪”3.刑法体系的结构相对科学总体上看,作为中国刑法体系的宏观层次,编、除了形式的统一与内容的完备外,中国现行刑章、节共同构筑了中国刑法的完整体系,保证了整个法体系在结构上还具有科学性的特点。这主要体现刑法体系的结构完整。在:第一,总则与分则相互配合。中国现行刑法体系(二)中国现行刑法体系的主要特点援用了现代大陆法系刑法的基本框架,采取了总则、从形式、内容和结构诸方面观察,可以发现,中分则式的立法体例。其中,总则规定的是有关刑法、国现行刑法体系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鲜明特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原则,而分则规定的是具体点:犯罪及其法定刑。这样,总则规范与分则规范相互1.刑法体系的形式相对统一配合、相互作用,共同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结构体系。经过1997年的系统修法及之后的不断修改。中第二,总则的各章节之间逻辑严密。一方面,刑法总国现行刑法体系在形式上基本实现了统一。具体而则的五章基本上遵循了由刑法基本原理到犯罪的基言,这主要体现在:第一,1979年刑法典以及其后的本原理再到刑罚基本原理的顺序,逻辑严密;另一方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等,经过研究、修改、整合:都统面,刑法总则各章内的各节之间在排列上也遵循了统被纳进厂1997年修订的刑法典,在刑法典之外已严格的逻辑顺序,如第二章“犯罪”内的各节就基本经不再存在可以独立成体系的刑法规范,从而比较上按照的是从犯罪的一般条件再到犯罪的特殊形态圆满地实现了刑法的统一性。10第二,1997年以后的顺序,第三章“刑罚”内的各节按照的是主刑、附加的刑法修改主要采取的是刑法修正案的方式,进一刑的排列顺序,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内的各节步有效地保证了刑法的统一性。虽然1997年新型则是按照从量刑到行刑再到刑罚消灭的顺序排列法典颁行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曾进行过单行刑逻辑严谨。第三,分则的各章节设置较为科学。一法的立法,但总体上看,中国刑法修改的主要方式还方面,分则根据犯罪侵害的同类客体的不同,将各种是刑法修正案,并且迄今已先后颁行了7个刑法修具体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且义进一步根据其侵害正案。事实上,“以修正案的方式对刑法进行必要、具体客体的不同,将一些大类型的犯罪(如第三、六及时的修改和补充,既能保持刑法典基本原则和主章再分为若十小类:另一面分则大体根据危害体结构、内容的稳定性,又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能够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的轻重对各类犯罪进行了排列。针对实践需要作出及时、恰当的反应。从而为解决刑四、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法稳定性与适应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技术平台,"1关于中国刑法体系的完善,笔者曾经在1997年421994-2016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
第二 、三、四章下均设节 , 其中第二章“ 犯罪”下设四 节,分别是“犯罪和刑事责任”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 中止” 、“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 ;第三章“刑罚” 下 设八节,除了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合为一节, 刑罚的 种类 、其他三种主刑以及三种主要的附加刑各为一 节;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也下设八节, 分别是 “量刑” 、“累犯” 、“自首和立功” 、“ 数罪并罚” 、“ 缓 刑” 、“减刑” 、“假释” 和“时效” 。而“分则”的第三章 和第六章下亦设节, 其中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罪”下设八节,分别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罪” 、“走私罪”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金融诈骗罪” 、“危害税收 征管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和“扰乱市场秩序罪” ;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下设九节 ,分别是“扰 乱公共秩序罪” 、“妨害司法罪” 、“妨害国(边)境管理 罪” 、“妨害文物管理罪” 、“危害公共卫生罪” 、“破坏 环境资源保护罪” 、“走私 、贩卖 、运输、制造毒品罪” 、 “组织 、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和“制作 、贩 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 总体上看, 作为中国刑法体系的宏观层次 ,编 、 章、节共同构筑了中国刑法的完整体系 ,保证了整个 刑法体系的结构完整 。 (二)中国现行刑法体系的主要特点 从形式、内容和结构诸方面观察, 可以发现 , 中 国现行刑法体系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鲜明特 点: 1 .刑法体系的形式相对统一 经过 1997 年的系统修法及之后的不断修改, 中 国现行刑法体系在形式上基本实现了统一。具体而 言,这主要体现在:第一, 1979 年刑法典以及其后的 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等, 经过研究 、修改 、整合 ,都统 统被纳进了 1997 年修订的刑法典 ,在刑法典之外已 经不再存在可以独立成体系的刑法规范, 从而比较 圆满地实现了刑法的统一性。 [ 10] 第二, 1997 年以后 的刑法修改主要采取的是刑法修正案的方式, 进一 步有效地保证了刑法的统一性。虽然 1997 年新刑 法典颁行之后, 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曾进行过单行刑 法的立法 ,但总体上看,中国刑法修改的主要方式还 是刑法修正案, 并且迄今已先后颁行了 7 个刑法修 正案。事实上, “以修正案的方式对刑法进行必要 、 及时的修改和补充 ,既能保持刑法典基本原则和主 体结构、内容的稳定性 , 又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能够 针对实践需要作出及时、恰当的反应,从而为解决刑 法稳定性与适应性之间的关系 , 提供了一个重要的 技术平台 。” [ 11] 2 .刑法体系的内容相对完备 刑法体系的完备性是相对于 1997 年刑法典修 改之前的刑法规范状况而言的 。 [ 8] 从刑法体系所体 现的内容上看,中国现行刑法体系的完备性主要体 现在:第一, 将 1997 年新刑法典修改前拟制定的 、较 为成熟的反贪污贿赂法和中央军委提请全国人大常 委会审议的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法编入了 1997 年 刑法典 ,分别成为了刑法典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 罪”和第十章的“军人违反职责罪” , 同时增设“危害 国防利益罪”为专章。 [ 12] 这样 ,在分则类罪即章的层 次上,刑法体系显得更为完备。第二 ,在维持刑法典 总则某些章下设节的基础上 ,刑法典分则第三章“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第六章“妨害社会管 理秩序罪”都增设了节的层次 ,其中“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下设八节 , “妨害社会管理 秩序罪”一章中下设九节 。从而进一步充实了刑法 体系中某些庞大罪章的结构 ,使得刑法体系的内容 和层次更为丰富、完备与合理。 3 .刑法体系的结构相对科学 除了形式的统一与内容的完备外, 中国现行刑 法体系在结构上还具有科学性的特点 。这主要体现 在 :第一 ,总则与分则相互配合。中国现行刑法体系 援用了现代大陆法系刑法的基本框架 ,采取了总则、 分则式的立法体例 。其中, 总则规定的是有关刑法、 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 、原则,而分则规定的是具体 犯罪及其法定刑 。这样 , 总则规范与分则规范相互 配合、相互作用, 共同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结构体系。 第二,总则的各章节之间逻辑严密。一方面,刑法总 则的五章基本上遵循了由刑法基本原理到犯罪的基 本原理再到刑罚基本原理的顺序 ,逻辑严密;另一方 面 ,刑法总则各章内的各节之间在排列上也遵循了 严格的逻辑顺序, 如第二章“ 犯罪”内的各节就基本 上按照的是从犯罪的一般条件再到犯罪的特殊形态 的顺序 ,第三章“刑罚”内的各节按照的是主刑、附加 刑的排列顺序,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内的各节 则是按照从量刑到行刑再到刑罚消灭的顺序排列, 逻辑严谨。第三 ,分则的各章节设置较为科学 。一 方面,分则根据犯罪侵害的同类客体的不同,将各种 具体的犯罪分为十大类 , 并且又进一步根据其侵害 具体客体的不同, 将一些大类型的犯罪(如第三、六 章)再分为若干小类 ;另一方面, 分则大体根据危害 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的轻重对各类犯罪进行了排列。 四 、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关于中国刑法体系的完善, 笔者曾经在 1997 年 4
刑法典修订前后作过一些专题研究.并提出了有关单行刑法那样独立于刑法典而存在和被适用,它颁立法完善的若干建议。①笔者认为,从内容上看,其行后就要纳入刑法典中而成为刑法典的组成部分中有些建议在当前仍有继续坚持的必要,有些主张从而方便人们理解与适用;刑法修正案不但直接纳则应作适当的修正。在此,笔者拟在之前相关研究入刑法典,而且立法技术使其并不打乱刑法典的条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完善的方向、文次序,从而有利于维护刑法典的完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刑事法治的统一和协调。[8]途径及其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一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完善的方向不过,除了刑法修正案的方式,中国刑法体系的笔者认为,当代中国型法体系的完善应当坚持完善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采取全面、系统修改刑法朝着内容完备、结构科学的方向进行补充、调整。所典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刑法体系的完善不可能总谓内容完备,是指刑法体系的完善应当在章、节的层是小修小补,当刑法结构和内容需要作较大调整与次上进一步充实有关内容,如不仅可以考虑增设适完善的时候,就应当采取系统修改刑法的方式;另一用范围”、“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国际犯罪”方面,刑法是以一些基本原则、原理作为基石的,如等专章,还可以考虑在刑法典总则第二章“犯罪”之果随着刑法观念的变化,需要对这些基础性的刑法下增设罪数”专节等以进一步充实刑法典体系。要素进行调整,就也应采取系统修改刑法的方式,所谓结构科学,是指刑法体系的完善应当注重结构比较而言,系统修改刑法是完善刑法体系的最有效的合理调整,进一步强化刑法体系结构的逻辑性和也是最全面、最根本的方式。事实上,从技术上讲,科学性。对此,一方面要选择适当的标准,合理排列不系统修改刑法,也往往难以对刑法典的相关章节刑法体系内各章及章内各节的顺序以体现刑法的作顺序上的调整,进而有可能影响整个刑法体系完价值追求:另一方面要根据各章、各节的内容,合理善目标的实现。确定各章、各节的名称,以使其准确反映各章、各节(三)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完善的重点问题的同类客体,强化对相关客体的特别保护。当前,对中国刑法体系的完善,除了要解决完善(二)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完善的途径的方向和途径外,还需要针对中国型法体系中的重目标的实现总是离不开一定的途径。中国刑法点问题,从总则和分则两个方面分别加以完善。体系的完善要实现其内容完备、结构科学的目标,主1.刑法总则问题要应注意采取以下两种途径:一是采取刑法修正案刑法总则规定的是有关刑法、犯罪和刑罚的基的方式修改、充实刑法体系:二是系统地修改刑法典本原理、原则,是中国刑法体系的重心所在。从体系以全面完善刑法体系。完善的角度看,总则中需要完善的重点问题有关于刑法的完善应当采取刑法修正案的方式还(1)关于刑法适用范围之独立成章。中国刑法是单行刑法的方式,中国刑法理论界和立法界曾经关于刑法适用范围的规定是放在型刑法总则第一章有过一些不同的认识并且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中,既非独立的内,中国刑法的修改都更倾向于采取单行刑法的方一章,也非独立的一节。从体系完善的角度看,笔者式。如中国不仅在1979年刑法典颁行之后至1997主张将刑法的适用范围独立成章。这主要有三个方年新刑法典修订之前陆续制订了25部单行刑法,而面的考虑:一是刑法的适用范围涉及的是刑法的效且在1997年新刑法典修订之后也先后颁行了3部力范围及其管辖权,是一类独立的问题应当独立成单行刑法。不过,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刑法修正案章;二是在现行刑法典的“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的方式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自前也已经成为当下中国刑法修正的主要方式。比较刑法修改的两种方①可具体参见赵秉志《中国刑法修改若干间题研究》.《中国式,笔者以为,与单行刑法相比,刑法修正案具有许律师》1997年第2期赵秉志:《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立法完善之探讨》,《中国刑事法杂志》1996年第4期赵秉志等《论特别刑多明显的优势,应当成为中国刑法体系未来完善的法与刑法典的修改》.《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赵秉志:《关于侵犯主要方式:刑法修正案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公民民主权利罪和侵犯公民劳动权利罪立法完善的构想》,《现代法法修改程序对刑法典进行的局部修改补充。因而具学》1996年第4期;赵秉志等:《中国刑法修改若干问题研究》.《法学有灵活、及时、针对性强、立法程序相对简便的特点;研究》1996年第5期赵秉志:《刑法修改中的宏观问题研讨》,《法学研究》1996年第3期赵秉志:《关于完善刑法典分则体系结构的新在与刑法典的关系上,刑法修正案是对刑法典原有思考》,《法律科学》1996年第1期;赵秉志著《刑法改革问题研究》,条文的修改、补充、更换或者在刑法典中增补新的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高铭暄、赵秉志著:《中国刑法立法之演文,这不但可以直接促成刑法典的改进,而且不能像进》,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等。?1994-2016 China Academic Journal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t
刑法典修订前后作过一些专题研究 ,并提出了有关 立法完善的若干建议。 ① 笔者认为, 从内容上看, 其 中有些建议在当前仍有继续坚持的必要, 有些主张 则应作适当的修正。在此, 笔者拟在之前相关研究 的基础上 ,着重探讨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完善的方向 、 途径及其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完善的方向 笔者认为, 当代中国刑法体系的完善应当坚持 朝着内容完备、结构科学的方向进行补充、调整。所 谓内容完备,是指刑法体系的完善应当在章、节的层 次上进一步充实有关内容 ,如不仅可以考虑增设“适 用范围”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 国际犯罪” 等专章,还可以考虑在刑法典总则第二章“犯罪” 之 下增设“ 罪数” 专节等, 以进一步充实刑法典体系 。 所谓结构科学, 是指刑法体系的完善应当注重结构 的合理调整,进一步强化刑法体系结构的逻辑性和 科学性。对此, 一方面要选择适当的标准,合理排列 刑法体系内各章及章内各节的顺序 ,以体现刑法的 价值追求 ;另一方面要根据各章、各节的内容, 合理 确定各章 、各节的名称 , 以使其准确反映各章、各节 的同类客体,强化对相关客体的特别保护。 (二)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完善的途径 目标的实现总是离不开一定的途径 。中国刑法 体系的完善要实现其内容完备 、结构科学的目标, 主 要应注意采取以下两种途径:一是采取刑法修正案 的方式修改、充实刑法体系;二是系统地修改刑法典 以全面完善刑法体系 。 关于刑法的完善应当采取刑法修正案的方式还 是单行刑法的方式 ,中国刑法理论界和立法界曾经 有过一些不同的认识, 并且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 内,中国刑法的修改都更倾向于采取单行刑法的方 式。如中国不仅在 1979 年刑法典颁行之后至 1997 年新刑法典修订之前陆续制订了 25 部单行刑法, 而 且在 1997 年新刑法典修订之后也先后颁行了 3 部 单行刑法 。不过 ,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 ,刑法修正案 的方式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目前也已经成为当下 中国刑法修正的主要方式 。比较刑法修改的两种方 式,笔者以为,与单行刑法相比 , 刑法修正案具有许 多明显的优势, 应当成为中国刑法体系未来完善的 主要方式 :刑法修正案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 法修改程序对刑法典进行的局部修改补充, 因而具 有灵活、及时、针对性强、立法程序相对简便的特点 ; 在与刑法典的关系上, 刑法修正案是对刑法典原有 条文的修改、补充、更换或者在刑法典中增补新的条 文,这不但可以直接促成刑法典的改进 ,而且不能像 单行刑法那样独立于刑法典而存在和被适用 ,它颁 行后就要纳入刑法典中而成为刑法典的组成部分, 从而方便人们理解与适用 ;刑法修正案不但直接纳 入刑法典,而且立法技术使其并不打乱刑法典的条 文次序 ,从而有利于维护刑法典的完整性 、连续性和 稳定性 ,有利于刑事法治的统一和协调。 [ 8] 不过,除了刑法修正案的方式,中国刑法体系的 完善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采取全面、系统修改刑法 典的方式进行。一方面 , 刑法体系的完善不可能总 是小修小补 ,当刑法结构和内容需要作较大调整与 完善的时候 ,就应当采取系统修改刑法的方式;另一 方面,刑法是以一些基本原则、原理作为基石的, 如 果随着刑法观念的变化 , 需要对这些基础性的刑法 要素进行调整 , 就也应采取系统修改刑法的方式。 比较而言,系统修改刑法是完善刑法体系的最有效 也是最全面 、最根本的方式 。事实上, 从技术上讲, 不系统修改刑法, 也往往难以对刑法典的相关章节 作顺序上的调整, 进而有可能影响整个刑法体系完 善目标的实现。 (三)当代中国刑法体系完善的重点问题 当前,对中国刑法体系的完善,除了要解决完善 的方向和途径外, 还需要针对中国刑法体系中的重 点问题 ,从总则和分则两个方面分别加以完善。 1 .刑法总则问题 刑法总则规定的是有关刑法 、犯罪和刑罚的基 本原理 、原则 ,是中国刑法体系的重心所在 。从体系 完善的角度看,总则中需要完善的重点问题有: (1)关于刑法适用范围之独立成章 。中国刑法 关于刑法适用范围的规定是放在刑法总则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 、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中,既非独立的 一章,也非独立的一节 。从体系完善的角度看, 笔者 主张将刑法的适用范围独立成章 。这主要有三个方 面的考虑:一是刑法的适用范围涉及的是刑法的效 力范围及其管辖权 ,是一类独立的问题,应当独立成 章 ;二是在现行刑法典的“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 5 ① 可具体参见赵秉志:《中国刑法修改若干问题研究》 ,《中国 律师》1997 年第 2 期;赵秉志:《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立法完 善之探讨》 ,《中国刑事法杂志》1996 年第 4 期;赵秉志等:《论特别刑 法与刑法典的修改》 ,《中国法学》1996 年第 4 期;赵秉志:《关于侵犯 公民民主权利罪和侵犯公民劳动权利罪立法完善的构想》 ,《现代法 学》1996 年第 4 期;赵秉志等:《中国刑法修改若干问题研究》 ,《法学 研究》1996 年第 5 期;赵秉志:《刑法修改中的宏观问题研讨》 ,《法学 研究》1996 年第 3 期;赵秉志:《关于完善刑法典分则体系结构的新 思考》 ,《法律科学》1996 年第 1 期;赵秉志著:《刑法改革问题研究》 ,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6 年版;高铭暄、赵秉志著:《中国刑法立法之演 进》 , 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