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问询问题2:关于应收账款 根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的增长速度始终低于营业收入增 长速度,公司的回款情况还步得到改善。但2016年公司收入7,933.49万元,2016年末公司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为17,59607万元,即大于当年收入7,93349万元。报告期内, LongRuangis软件即通用软件的信用政策一般为合同签订后1-3个月内客户先支付合同金 额20%30%,项目通过验收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60%70%,待一年的质保期满后,支 付剩余款项。报告期内,公司通用软件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动。大部分合同约定产品质保 期为项目验收后1年,也为公司将从完工时点开始起算超过1年未回款的应收账款作为逾 期账款处理的原因。招股说明书披露虽然应收账款坏账比例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超图软件、 数字政通略低,但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处于合理水平,能覆盖坏账损 失的风险,不存在不够谨慎的情况;而根据问询回复,超图软件、数字政通的坏账计提比 例与发行人缺乏可比性。 请发行人披露截止问询回复日,2018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逾期应收账款回款 情况以及难以回款情况,按账龄分别披露其金额。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初应收账款情况及产生原因、并列明应收账款对应的相关 合同情况;(2)说明合同明确约定了收款时点,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时点计算是否 逾期,而按照从完工时点开始起算超过1年未回款的应收账款作为逾期应收账款进行账务 处理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质保金占合同金额的比重、同行业公司的处理情况,说明 以质保期为1年将逾期应收账款认定为完工时点以后超过1年的合理性;说明公司应收质 保金列入逾期应收账款的标准;(4)逐项分析说明两年以上所有逾期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 性;(5)说明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回收采取的具体催账措施以及催收进展情况;(6)结合同 行业公司情况以及同为煤炭行业供应商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远大于营业收入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7)说明下游煤炭行业逐渐回暖的情况下,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收 情况没有明显改普的原因;(8)说明招股说明书与问询回复关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 计提政策参考性的披露差异原因,并核对首次申报文件与历次问询回复内容是否出现前后 不一致的情况并进行说明;(9)将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关于收款 的约定与支付时间、金额进行比对分析。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8-1-21 问询问题2:关于应收账款 根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的增长速度始终低于营业收入增 长速度,公司的回款情况逐步得到改善。但 2016 年公司收入 7,933.49 万元,2016 年末公司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为 17,596.07 万元,即大于当年收入 7,933.49 万元。报告期内, LongRuanGIS 软件即通用软件的信用政策一般为合同签订后 1-3 个月内客户先支付合同金 额 20%~30%,项目通过验收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 60%~70%,待一年的质保期满后,支 付剩余款项。报告期内,公司通用软件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动。大部分合同约定产品质保 期为项目验收后 1 年,也为公司将从完工时点开始起算超过 1 年未回款的应收账款作为逾 期账款处理的原因。招股说明书披露虽然应收账款坏账比例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超图软件、 数字政通略低,但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处于合理水平,能覆盖坏账损 失的风险,不存在不够谨慎的情况;而根据问询回复,超图软件、数字政通的坏账计提比 例与发行人缺乏可比性。 请发行人披露截止问询回复日,2018 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逾期应收账款回款 情况以及难以回款情况,按账龄分别披露其金额。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初应收账款情况及产生原因、并列明应收账款对应的相关 合同情况;(2)说明合同明确约定了收款时点,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时点计算是否 逾期,而按照从完工时点开始起算超过 1 年未回款的应收账款作为逾期应收账款进行账务 处理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质保金占合同金额的比重、同行业公司的处理情况,说明 以质保期为 1 年将逾期应收账款认定为完工时点以后超过 1 年的合理性;说明公司应收质 保金列入逾期应收账款的标准;(4)逐项分析说明两年以上所有逾期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 性;(5)说明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回收采取的具体催账措施以及催收进展情况;(6)结合同 行业公司情况以及同为煤炭行业供应商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远大于营业收入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7)说明下游煤炭行业逐渐回暖的情况下,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收 情况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因;(8)说明招股说明书与问询回复关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 计提政策参考性的披露差异原因,并核对首次申报文件与历次问询回复内容是否出现前后 不一致的情况并进行说明;(9)将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关于收款 的约定与支付时间、金额进行比对分析。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请发行人披露截止问询回复日,2018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逾期应收账款 回款情况以及难以回款情况,按账龄分别披露其金额。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 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分析”之“(2)应收账款”之“⑨应收账 款期后回款情况、逾期情况分析”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1)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为3,028.04万元,其中以银 行承兑汇票方式回款1,678.76万元,无商业承兑汇票回款,以银行存款方式回款1,349.28 万元,期后回款比例15.27%。期后回款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2019630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期后回款金额合计(万元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9,506.25 454.15 1-2年 4,646.47 1,840.46 2-3年 1,668.78 408.86 3-4年 480.33 107.78 4-5年 759.72 162.01 5年以上 2,769.09 54.78 合计 19830.63 3,028.04 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2019年6月30日 逾期应收账款(万元 期后回款金额(万元) 逾期1年 1,285.74 349.64 逾期2年 344.20 76.50 逾期3年 192.92 27.79 逾期4年 636.22 24.5 逾期5年及以上 2,184.82 54.78 4,643.90 533.21 公司在2016年、2017年、2018年末,2019年6月30日,逾期应收账款合计分别为 5,92071万元、4,707.55万元、4,21806万元、4,643.90万元,报告期内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3)逾期难以回收的情形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8-1-22 一、请发行人披露截止问询回复日,2018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逾期应收账款 回款情况以及难以回款情况,按账龄分别披露其金额。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 析”之“(一)资产状况分析”之“2、流动资产分析”之“(2)应收账款”之“⑨应收账 款期后回款情况、逾期情况分析”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1)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为 3,028.04 万元,其中以银 行承兑汇票方式回款 1,678.76 万元,无商业承兑汇票回款,以银行存款方式回款 1,349.28 万元,期后回款比例 15.27%。期后回款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 2019-6-30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期后回款金额合计(万元)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9,506.25 454.15 1-2 年 4,646.47 1,840.46 2-3 年 1,668.78 408.86 3-4 年 480.33 107.78 4-5 年 759.72 162.01 5 年以上 2,769.09 54.78 合计 19,830.63 3,028.04 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日 逾期应收账款(万元) 期后回款金额(万元) 逾期 1 年 1,285.74 349.64 逾期 2 年 344.20 76.50 逾期 3 年 192.92 27.79 逾期 4 年 636.22 24.5 逾期 5 年及以上 2,184.82 54.78 合计 4,643.90 533.21 公司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末,2019 年 6 月 30 日,逾期应收账款合计分别为 5,920.71 万元、4,707.55 万元、4,218.06 万元、4,643.90 万元,报告期内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3)逾期难以回收的情形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发行人报告期应收款项存在逾期难以回收的情形,涉及金额579.53万元,其账龄情况 如下 账龄 难以收回情况(万元) 2-3年 3-4年 4-5年 49,63 5年以上 497,41 合计 57953 上述难以收回款项涉及49个客户,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应收款项之所以出现逾期难以回 收的情况,主要原因系由于受国家供给侧改革影响,部分小矿井关闭重组或停产等导致该 部分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发行人已对上述款项作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初应收账款情况及产生原因、并列明应收账款对应的相关合 同情况; 发行人期初应收账款按金额区间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00万以上10050万 10-50万 (含100 (含50万)(含10万) 0万以下 合计 报告期初应收余额 6,45266 1,462.21 3.642.61 560.83 12,118.30 数量(个) 28.00 20.00 171.00 23.00 342.00 余额占比 53.25% 12.07% 30.06% 4.63% 100.00% 数量占比 5.85% 50.00% 3596% 1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回款 482447 87361 1,782.26 2431472347 截至2018年末应收余额 628.19 588591,86035 31769439482 「截至2019年6月30日回款|5,04.80 873.61 2,041.95 268.148,238.49 截至209年6月30日应收余额137866861,6062613.87.80 截至问询函回复日期后回款 196.68 331.14 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金额 14340 107.31 2013年至2015年,煤炭行业形势持续低迷,客户实际回款晚于合同约定期限,造成公 司回款进度滞后于完工进度,形成大量应收账款。报告期初形成的应收款余额为12,118.30 万元,2016年至2019年6月回款金额8,238.49万元,回款比例67.98%。2019年6月末剩 余应收余额3,879.80万元,其中发行人对于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57655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8-1-23 发行人报告期应收款项存在逾期难以回收的情形,涉及金额 579.53 万元,其账龄情况 如下: 账龄 难以收回情况(万元) 2-3 年 - 3-4 年 32.50 4-5 年 49.63 5 年以上 497.41 合计 579.53 上述难以收回款项涉及 49 个客户,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应收款项之所以出现逾期难以回 收的情况,主要原因系由于受国家供给侧改革影响,部分小矿井关闭重组或停产等导致该 部分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发行人已对上述款项作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初应收账款情况及产生原因、并列明应收账款对应的相关合 同情况; 发行人期初应收账款按金额区间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00 万以上 (含 100 万) 100-50 万 (含 50 万) 10-50 万 (含 10 万) 10 万以下 合计 报告期初应收余额 6,452.66 1,462.21 3,642.61 560.83 12,118.30 数量(个) 28.00 20.00 171.00 123.00 342.00 余额占比 53.25% 12.07% 30.06% 4.63% 100.00% 数量占比 8.19% 5.85% 50.00% 35.96% 100.0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回款 4,824.47 873.61 1,782.26 243.14 7,723.47 截至 2018 年末应收余额 1,628.19 588.59 1,860.35 317.69 4,394.82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回款 5,054.80 873.61 2,041.95 268.14 8,238.49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应收余额 1,397.86 588.59 1,600.66 292.69 3,879.80 截至问询函回复日期后回款 196.68 89.86 44.60 331.14 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金额 - 143.40 325.84 107.31 576.55 2013 年至 2015 年,煤炭行业形势持续低迷,客户实际回款晚于合同约定期限,造成公 司回款进度滞后于完工进度,形成大量应收账款。报告期初形成的应收款余额为 12,118.30 万元,2016 年至 2019 年 6 月回款金额 8,238.49 万元,回款比例 67.98%。2019 年 6 月末剩 余应收余额 3,879.80 万元,其中发行人对于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 576.55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万元,其余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3,008.98万元,合计计提坏账准备3,585.53万元。对 于报告期初的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北京灵图、伊泰股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分院等, 该等企事业单位具备支付能力,公司正在积极催收并制定了回款计划,截至问询函回复日, 公司2019年6月30日之后回款331.14万元,回款比例2.73%,报告期初的应收账款已共 计回款8,569.63万元,回款比例70.72% 8-1-24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8-1-24 万元,其余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3,008.98 万元,合计计提坏账准备 3,585.53 万元。对 于报告期初的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北京灵图、伊泰股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分院等, 该等企事业单位具备支付能力,公司正在积极催收并制定了回款计划,截至问询函回复日, 公司 2019 年 6 月 30 日之后回款 331.14 万元,回款比例 2.73%,报告期初的应收账款已共 计回款 8,569.63 万元,回款比例 70.72%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其中期初应收账款余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签订及回款情况列表如下: 报告期内回款 期初应收截 /户单位合同金合同签订日 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期初应收 至201+6/锻至问 期 余额|2016年2017年2018年019年16月月30日应收询回复 日回款 北京灵图 工终验合格后,业主向客户支付甲方应收款的90%后,客户支 1k件技术1.6987 013年11付公司至合同总价款的909%。质保期一年后的30日内,质保期 乇遗留问题,客户收到业主全部尾款后,支付尾款(合同价款10% 97 有限公司 月 北京灵图 )同签订货到现场验收后,使件及第三方软件安装调试后,收到 2件技术3935d2014年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30日内支付60%:软件完成运行一个月后支293.50 293 付30%: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10% 京灵图 同签订生效起客户收到最终用户首款后5日内支付3%:一判 3件技术948542013年3月建设内容全部到达经双方初验合格且甲方收到最终用户第二笔款 有限公司 后5日内支付2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最终用户第190 笔款项后5日内支付40%,1年质保期满支付10% 1客户从最终用户收取款项(不含硬件采购,数据库软件和中标 展务费100万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50%②在客户 4件技术598042011最终用户收取的款项(不含硬件采购,数据库软件和中标服务 费100万元)达到10764万元的情况下,应累计付至公司538 167.48 有限公司 月 ③质保期满后(项目验收后一年),甲方从最终用户收到 项目尾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部尾款合同价 l、生产调度、演练和应急指挥系统130万:合同签订日起30日 北京华科 内支付30%:系统开发完成,上线试运行期30日内支付30% 204年12统试运期满,终验合格日起30日内支付软件开发费总额的 合创科技6850月0%:系统质保期为一年,质保金为开发费用总额的10% 展有 4600390.00231.90 生产数据 SCADA系统和生产运营综合显示系统55万:合同 订日起30日内支付30%:发货前支付费用总额的40%硬件款: 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30%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8-1-25 其中期初应收账款余额 100 万元以上的合同签订及回款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客户单位 合同金 额 合同签订日 期 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期初应收 余额 报告期内回款 期初应收截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应收 余额 截至问 询回复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年1-6月 日回款 1 北 京 灵 图 软 件 技 术 有限公司 1,698.75 2013 年 11 月 竣工终验合格后,业主向客户支付甲方应收款的 90%后,客户支 付公司至合同总价款的 90%。质保期一年后的 30 日内,质保期满 无遗留问题,客户收到业主全部尾款后,支付尾款(合同价款 10%) 给公司。 835.68 70.00 668.20 - 97.48 - - 2 北 京 灵 图 软 件 技 术 有限公司 393.50 2014 年 合同签订货到现场验收后,硬件及第三方软件安装调试后,收到 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 30 日内支付 60%;软件完成运行一个月后支 付 30%;质保期满后 30 日内支付 10%。 293.50 - 293.50 - - - - 3 北 京 灵 图 软 件 技 术 有限公司 948.542013 年 3 月 合同签订生效起客户收到最终用户首款后 5 日内支付 30%;一期 建设内容全部到达经双方初验合格且甲方收到最终用户第二笔款 项后 5 日内支付 2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最终用户第 三笔款项后 5 日内支付 40%,1 年质保期满支付 10%。 190.56 - - - - 190.56 - 4 北 京 灵 图 软 件 技 术 有限公司 598.00 2011 年 11 月 ①客户从最终用户收取款项(不含硬件采购,数据库软件和中标 服务费 100 万元)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 50%;②在客户 从最终用户收取的款项(不含硬件采购,数据库软件和中标服务 费 100 万元)达到 1076.4 万元的情况下,应累计付至公司 538.2 万元;③质保期满后(项目验收后一年),甲方从最终用户收到 项目尾款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部尾款合同价款 10%。 167.48 - 20.00 - - 147.48 - 5 北 京 华 科 合 创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司 685.00 2014 年 12 月 1、生产调度、演练和应急指挥系统 130 万:合同签订日起 30 日 内支付 30%;系统开发完成,上线试运行期 30 日内支付 30%; 系统试运期满,终验合格日起 30 日内支付软件开发费总额的 30%;系统质保期为一年,质保金为开发费用总额的 10%。 2、生产数据 SCADA 系统和生产运营综合显示系统 555 万:合同 签订日起 30 日内支付 30%;发货前支付费用总额的 40%硬件款; 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 30%。 646.00 390.00 231.90 - 24.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