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士与中国文化 式与原始儒家教义之间的一致性已达到了惊人的程度。这决不能以偶 然的巧合视之。我们在上文之所以详论孔、孟、荀以至董仲舒诸家的思 想便是为了说明这一点。 以下我们将转人汉代循吏的研究。 (三)“循吏”概念的变迁 “循吏”之名始于《史记》的《循吏列传》,而为班固《汉书》和范晔《后 汉书》所承袭。从此“循吏”便成为中国正史列传的一个典型,直到民国 初4所修的《清史稿》仍然沿用不变。但《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史 中的“循吏”,艺细加分析,其涵义仍各有不同,尤以《史》、《汉》之间的差 别为最值得注意5。《史记·太史公自序》说: 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 传。 同书《循吏列传》开宗明义说: 法令所以手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 者,宫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这两段话大致可以代表司马迁的循吏观。但在进一步分析之前,我们 必须对《史记·循吏列传》在传统史学上所引起的若干重要疑点略姐疏 解,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三十五《循吏列传》条云: 史公传循吏无汉以下,传酷吏无秦以前,深所难晓。 明未陈子龙已说过同样的话,不过他的结语是“寄慨深矣”四个字(见泷 川龟太郎《史记会注考证》卷一一九所引)。《史记·循吏列传》共收五, 人,都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人。这一点曾引起各种椎测。司马迁著史必 有“微言大义”在内,这是后代专家大致都承认的。这一看法自然是有 根据的,因为司马迁在《自序》中不但提出了《史记》是否上承《春秋》的 问题,并且故作“唯唯否否”之辞。但是我们虽然可以肯定《循吏列传》
四、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135 的特殊写法含有某种“微言”,却已无法确定这个“微言”究竟是什么了。 方苞《史记评语·循吏列传》条说: 循吏独举五人,伤汉事也。…史公盖欲传酷吏,而先列古循 吏以为标准、…然酷吏恣睢实由武帝侈心,不能自克,而倚以集 事。故曰:身修者官未曾乱也。(《方望溪先生全集·集外文补遗》 卷二) 这是说,司马迁写循吏传故意只列古代人物以反照汉代但有酷吏。所 以《循吏列传》事实上是史公对汉武帝的“侈心”表示一种深刻的批评。 另一种见解则恰好与此相反。《史记会注考证》卷一百二十《汲、郑列 传》引宋代叶梦得之言日: 循吏传后即次以黯,其以黯列于循吏乎?而以郑当时附之。 黯尚无为之化,当时尚黄老言,亦无为云。〔2] 这是以汲黯、郑当时为汉代的循吏,故《循吏列传》并不是“无汉以下”, 如梁玉绳或方苞所云。日本学者颇有相信此说者,泷川氏在同书卷六 十一《伯夷列传》卷首“考证”下即说: 《循吏列传》后叙汲黯、郑当时者,以两人亦循吏也。 冈崎文夫也推断汲、郑两人是“奉法循理”的循吏,并特别指出他们之间 的共同点是“好黄老言。但此外还有第三个看法,《史记志疑》卷三 十五引陈仁锡《史诠》云: 汉之循吏,莫若吴公、文翁,子长不为作传,亦一缺事。 这是以《史记》无汉代循吏乃出于史料搜集之疏漏,未必是司马迁有意 如此。 以上三种看法各有理油,但也各有困难,此处不能详说,本文不想 在《史记》无文字之处再添一种推测,兹就《史记》本文略加分析,以澄清 司马迁的循吏观。我们试读上引《太史公自序》中“奉法循理之吏,不伐
136士与中国文化 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几句话,便可发现他对循吏的描写完全是 负面的;他只强调循吏在消极方面不做什么,却无一语道及他们在积极 方面究竞做什么。他在《循吏列传》记述鲁相公仪休也说: 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 大者不得取小。 这仍然是强调“无”、强调“不”,全从反面落笔。我们看了这些文字,似 乎可以推断司马迁心中的循吏是汉初文、景之世黄老无为式的治民之 官。我们必须记住一个重要的事实:司马迁生活在酷吏当令的武帝时 代,因此他没有机会看到昭、宣以下那种“先富后教”型的循吏。他对酷 吏的深恶痛绝确是情见乎辞的,故不但《循吏列传》有“何必威严”之语, 《酷吏列传》的序论更是立场鲜明。序文是这样开端的: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 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 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日: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 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司马迁引孔、老两家之说,显然是针对武帝过分重视政刑法令而发。但 是他自己的政治倾向似乎仍是在道家的一边,所以“导之以德”之“德” 在他的理解中即是“上德不德”。换句话说,他是主张“我无为而民自 化”的。后人惋惜《史记·循吏列传》不收吴公、文翁两人则是因为受了 《汉书·循吏传》的影响。班固说: 至于文、景遂移风易俗。是时循吏如河南守吴公,蜀守文翁之 属皆谨身帅先,居以廉平,不至于严,而民从化。 但事实上,吴公其人正是由于《史记》才流传下来的。《史记·屈原、贾生 列传》云: 孝文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 而常学事焉,乃征为廷尉
四、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137 可见吴公是李斯弟子,渊源在法家。司马迁提到吴公主要是因为他是 贾谊的推荐者。他究竟是否符合史公心中的循吏标准,今已不可知。 无论如何,史公并没有称他为循吏:称吴公为循吏的是东汉的班固。文 翁为蜀郡太守则始于景帝末,与史公同时而稍早,且其人终生在蜀,位 亦未至公卿。司马迁撰史时或尚不详其事迹,故《司马相如列传》中也 没有提及文翁。总之,详考《史记》本文,我们只能获得一个比较确定的 结论,即终司马迁之世,积极从事于教化工作的循吏尚未成为普遍的典 型。所以司马迁所谓“循吏”是指文、景时代黄老无为式的人物。司马 谈论六家要旨有云: 道家无为,又日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 本,以因循为用。 此处“因循”两字即是《史记》“循吏”之“循”的确诂。 《汉书·循吏传》云: 孝武之世…少能以化治称者。惟江都相董仲舒、内史公孙 弘、兒宽,居官可纪。三人皆儒者,通于世务,明习文法,以经术润 饰更事,天子器之。仲舒数谢病者,弘、宽至三公。 可见汉武帝完全是从粉饰太平的观点来提倡儒教的,至于儒家“养民”、 “教民”的基本教义测好象并没有博得他的同情。《汉书·循吏传》续言: 及至孝宣,由八陋而登至尊,兴于间阁,知民事之幕难。… 常称日: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 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为太守,吏民之本也,数变易则下 不安,民知其将久,不可欺罔,乃服从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 辄以玺书勉厉,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 用之。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王成、黄翡、朱 邑、龚遂、郑弘、召信臣等,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生有荣号,死见奉 祀,此廪康庶几德让君子之遗风矣。 上引班固两段叙事自是实录。教化型的循吏辈出确在宣帝之世。《史
138土与中国文化 记》中的循吏和宣帝以下的循吏虽同名而异实,其中一个最显著的分别 便在前者是道家的无为,而后者则是懦家的有为。“所居民窟,所去见 思”决不是仪仪“幸法循理”所克倖致,而是只有通过积极的努力才能取 得的收获。 两汉书论循吏和酷吏的消长以及政风的变迁都归因于个别君主的 政治倾向与不同时期的社会状态。而后世论者尤重视君主的影响力。 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当然是很密切的:否则何以酷吏多出现在武帝之世 而循吏却偏偏以宣帝之世为最盛「]?但是除了帝王个人和时代的因 素之外,我们也必须注意地域性的差异。中国各地风俗不同,有宜于宽 治而用循吏者,有宜于严治而用酷吏者:更有宜先严后宽或先宽后严 者,则循吏、酷吏交互为用。如卫地的东郡,据《汉书·地理志下·风俗》 篇云: 其俗刚武,上气力。汉兴,二千石治者亦以杀戮为威。宣帝时 韩延寿为东郡太守,承圣恩、崇礼义、尊谏争。至今东郡号善为吏, 延寿之化也。 这便是先严后宽的一例。《后汉书·循吏列传》序论说: 若杜诗守南阳、号为杜母,任延、锡光移变边俗,斯其绩用之最 章章者也c 后汉的循吏在边郡的成绩确很突出,这也和地域性有关。但他」的任: 用并不限于边郡,南阳在后汉是所谓“帝乡”,当然不能算是边郡。《汉 书·地理志下》韩地风俗条下云: 南阳好商贾,召父(召信臣)富以本业;颍川好争讼分异,黄 (霸)、韩(延寿)化以笃厚。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信 矣! 尤可证虽同为循吏,但内有地域性之别,教化之道也随之而各有不同。 所以班固在《汉书》卷一百下“叙传”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