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西窗法雨 法律内外的平等 (37) 法律与公F (39) 恶法非法 (41) 法律就是“强制”? (43) 正义的“自然性质” (45) 自然而然的事情 (47) 法律与人类本性 (49) 法律和规律 (51) 地理环境中的法律 (53) 活的法律 (55) 白纸黑字背后 (57) 隐含的法律规则 (59) 法律的条文与目的 (61) 法律中的大众准则 (63) 一般公民的陪审团 (65) 一般规则之下的自由裁量 (67) 包细亚的智慧… (69) “区别”的技术 (71) 道德的法律强制 (73) 馅饼的增大 (75) 官司的成本计算 (77) 法官嘴里的法律 (79) 法律=具体判决 (81) 法律的双刃性 (83) 法律的“矛盾” (85) 法律的最终效力 (87) 为什么要遵守法律? (89) 法律形式上的正义 S 4. (91) 法无明文不处罚 (93)
目 录 3 无罪推定 (95) 照老规矩办… (97) 私领域的程序第 (99) 法院的“救济” (101) 天平上的权力与权利 (103) “片警”的援助义务 (105) 无效的诱供 (107) 官方面子… (109) 因势利导的缘由… (111) 你说什么法官裁断什么… (113) “事实”和“证据”这两个词 (115) 自由心证 (117) 法庭上的“对抗”… (119) 证人的麻烦… (121) 防患于末然… (123) 没有过错的犯罪 (125) 辛普森的命运 (127) 泾渭分明 (129) “公平的”责任分担 (131) 合同中的“暗含条款”… (133) 痛苦与赔偿… (135) 自扫门前雪… (137) 牛和熊… (139) 结婚前的“考验期”.… (141) 再婚的“等待期” (143) 反省的能力(结束篇)… (145) 附录 (147) 民众之中的法 (147) 花生仁儿 (150)
4 西窗法雨 法律中的雄辩? (153) 域外沉默权一瞥… (157) 追踪法律的效力… (164) 理解法律的新视角… (167) 法律的最终立场(访谈录) (170)
/ 苏格拉底的慎重 柏拉图写过不少对话录,里面讲述了许多稀奇古怪、在中国人看 来不可思议的故事,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就是其中的一个。 苏格拉底是个著名的哲学家。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犟,尤其喜 好运用“辩证法”将那些自以为学富五车的人驳得哑口无言。这辩证 法与咱们现在知道的不同,它是一种很伤人的辩论技术,分为“讥讽” 和“助产术”两部分。具体来说,辩论者首先向对方请教学问,好像自 已什么都不懂似的,然后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逐渐使对方出现前后 矛盾的回答,以达到“讥讽”的目的。最后,提问者便直截了当地告诉 对方:“其实你并不懂,还是让我来解释所请教的学问是什么。当然, 学问在你心里,只是你无法想起来,现在我帮助你回忆,就像帮你生 小孩一样。”这样,便开始“助产”。正是因为经常运用这种方式向他 人“请教”,苏格拉底得罪了一些自以为是的“智者”(又称“詭辩学 者”)。 于是,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苏格拉底传 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腐化及误导青年,并还真的把他送进了监 狱。在狱中,他被判饮毒而死。 临刑前,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力同来看他,告诉他期友们决定帮助 他越狱,而且一切已安排妥当。可是苏格拉底却坦然自若,表示不越 狱。克力同提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告拆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 这样的法律简直是迁腐,但仍然无效。苏格拉底还反问:越狱就正当
2 西窗法雨 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 逃避法律制裁摊道就正当了?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 过与克力同的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还是选择了饮毒。 在一般国人看来,这种事情恐怕不雅处理。既然法律本身就 不公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实在应该堂而皇之越狱而去。 这个故事可以说大致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个方而的深层意 识。从古至今,有些西方人似乎就不像中国人这么“坚决”。他们认 为,对待自已认为不公正的法律,态度要慎重。理由是,人们要法律, 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有些法律当然不好,甚至可恶, 但是如果因此便以将法律随意戏弄,那么可能人人都会找借口逃 避法律的约束,从而岸致社会的混乱无序。而且,当某些人认为这个 法律公正,而分一些人持相反看法时,能否-定会找到一个公认的标 准来确定谁是谁非?当然不一定。就此故事来说,苏格拉底和他的 学生认为雅典的法律不公正,而许多雅典人却认为那法律再好不过 了,我恐怕就难以找到连当时大多数希腊人也接受的标准去说“就 是苏格拉底正确”,或说“就是大多数雅典人正确”。价值判断这东 西,有时就是见仁见智。所以,有些西方人相信,必须慎重对待自已 认为不好的法律。把自已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致没有理性没 有秩序而只有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