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钝器损伤 发布时间:2010-03-22浏览次数:1043 第六章钝器损伤 钝器伤( blunt force injury or blunt instrument in jury)是由钝器(即无锋利刃缘、尖端 的物体)作用于人体造成的机械性损伤 钝器种类繁多,从人体的掌、拳、足、牙到各种生活用品、以及生产工具都可以用作致伤物 因此造成的损伤形态多种多样。钝器伤可以表现为擦伤、挫伤、挫裂创、骨折、内部器官破裂或肢 体断离等形态,其中以擦伤、挫伤和挫裂创最多见。挫伤常与擦伤并存,挫裂创一般都伴有擦伤和 挫伤 钝器伤多见于他杀案件及意外事故。有人统计钝器伤在他杀案中占28.0%,自杀案中占9.8%。钝 器伤亦见于交通事故、坠落和挤压等情况。最常见的钝器为棍棒、斧锤、砖石,其次为徒手伤及其 他钝器。 第一节棍棒伤 棍棒打击人体造成的损伤称棍棒伤( injury by club)。因棍棒易于获取、便于携带和挥动、 打击力强等特点,是伤害案件中较常见的致伤物。根据棍棒外形不同可分为圆柱形、方柱形及不规 则形等。根据质地不同可分为木质、金属、竹、藤及塑胶等。棍棒的基本形态是有一个长条形的体 和两个端,常见以棒体打击为多,受伤部位以头部多见,躯干、四肢次之 、圆柱形棍棒伤 由于圆柱形棍棒表面是圆弧形,打击在人体上仅有部分接触,且各部位的压强也不同,因而形 成的损伤有其特征性。常见的是长条状皮内、皮下出血,中心部位较重,向两侧逐渐减轻,边界不 清,出血带宽度较棍棒直径小。木质棍棒表面不平滑时,可在打击范围内出现孤岛状表皮剥脱,铁 质棍棒形成的表皮剥脱较重,在打击范围内常有条状表皮剥脱 1.圆柱形棍棒若快速、重力打击在平坦且软组织较丰满部位,可出现“中空性挫伤”(彩图7 (第三版彩图4))。中空区的宽度一般小于棍棒直径,尤其是木、竹质圆柱形棍棒更易形成。在我 国以往的法医学著作中称为“竹打中空或棒打中空”。国外的书中称铁轨样挫伤( train-- line or railway line bruise)。中空性挫伤的形成机制可能是:由于致伤物接触的中心部分的皮肤快速垂 直下压,牵拉力撕裂两侧血管,当中心压力瞬间释放后,血液迅速进入损伤区边缘组织间隙而发生 出血。 2.圆柱形棍棒若打击在头部,因颅骨衬垫及头皮血管丰富、脆性大,易岀现头皮挫裂创,两侧 创缘可见对称性挫伤带,称为“镶边”样挫伤带:;垂直打击时,创缘两侧的挫伤带宽度一致;偏击 时,棍棒运行方向与头部夹角小于90度的一侧因受力较大,该侧的挫伤带宽于另一侧。创腔内可有 木屑或树皮、铁锈、油污等附着物,检査时应注意提取,以备实验室检验。 此外,头皮及皮下组织易被挫裂或挫碎,棒体端部打击时,形成弧形挫裂创。棒体打击力量较 大时会导致颅骨骨折,轻者为线形骨折,重者形成“舟状”凹陷性骨折。木质棍棒多形成线形骨 折,铁质棍棒多形成凹陷性骨折,周围常伴有嵌压性小骨裂。多次打击形成粉碎性骨折。用棍棒端 部戳击时,出现相同直径的圆形皮内、皮下出血,重者可致颅骨洞穿性骨折。 方柱形棍棒伤
第六章 钝器损伤 发布时间: 2010-03-22 浏览次数: 1043 第六章 钝器损伤 钝器伤(blunt force injury or blunt instrument injury)是由钝器(即无锋利刃缘、尖端 的物体)作用于人体造成的机械性损伤。 钝器种类繁多,从人体的掌、拳、足、牙到各种生活用品、以及生产工具都可以用作致伤物, 因此造成的损伤形态多种多样。钝器伤可以表现为擦伤、挫伤、挫裂创、骨折、内部器官破裂或肢 体断离等形态,其中以擦伤、挫伤和挫裂创最多见。挫伤常与擦伤并存,挫裂创一般都伴有擦伤和 挫伤。 钝器伤多见于他杀案件及意外事故。有人统计钝器伤在他杀案中占28.0%,自杀案中占9.8%。钝 器伤亦见于交通事故、坠落和挤压等情况。最常见的钝器为棍棒、斧锤、砖石,其次为徒手伤及其 他钝器。 第一节 棍棒伤 棍棒打击人体造成的损伤称棍棒伤(injury by club )。因棍棒易于获取、便于携带和挥动、 打击力强等特点,是伤害案件中较常见的致伤物。根据棍棒外形不同可分为圆柱形、方柱形及不规 则形等。根据质地不同可分为木质、金属、竹、藤及塑胶等。棍棒的基本形态是有一个长条形的体 和两个端,常见以棒体打击为多,受伤部位以头部多见,躯干、四肢次之。 一、圆柱形棍棒伤 由于圆柱形棍棒表面是圆弧形,打击在人体上仅有部分接触,且各部位的压强也不同,因而形 成的损伤有其特征性。常见的是长条状皮内、皮下出血,中心部位较重,向两侧逐渐减轻,边界不 清,出血带宽度较棍棒直径小。木质棍棒表面不平滑时,可在打击范围内出现孤岛状表皮剥脱,铁 质棍棒形成的表皮剥脱较重,在打击范围内常有条状表皮剥脱。 1.圆柱形棍棒若快速、重力打击在平坦且软组织较丰满部位,可出现“中空性挫伤”(彩图7 ( 第三版彩图4))。中空区的宽度一般小于棍棒直径,尤其是木、竹质圆柱形棍棒更易形成。在我 国以往的法医学著作中称为“竹打中空或棒打中空”。国外的书中称铁轨样挫伤(train-line or railway line bruise)。中空性挫伤的形成机制可能是:由于致伤物接触的中心部分的皮肤快速垂 直下压,牵拉力撕裂两侧血管,当中心压力瞬间释放后,血液迅速进入损伤区边缘组织间隙而发生 出血。 2.圆柱形棍棒若打击在头部,因颅骨衬垫及头皮血管丰富、脆性大,易出现头皮挫裂创,两侧 创缘可见对称性挫伤带,称为“镶边”样挫伤带;垂直打击时,创缘两侧的挫伤带宽度一致;偏击 时,棍棒运行方向与头部夹角小于90度的一侧因受力较大,该侧的挫伤带宽于另一侧。创腔内可有 木屑或树皮、铁锈、油污等附着物,检查时应注意提取,以备实验室检验。 此外,头皮及皮下组织易被挫裂或挫碎,棒体端部打击时,形成弧形挫裂创。棒体打击力量较 大时会导致颅骨骨折,轻者为线形骨折,重者形成“舟状” 凹陷性骨折。木质棍棒多形成线形骨 折,铁质棍棒多形成凹陷性骨折,周围常伴有嵌压性小骨裂。多次打击形成粉碎性骨折。用棍棒端 部戳击时,出现相同直径的圆形皮内、皮下出血,重者可致颅骨洞穿性骨折。 二、方柱形棍棒伤
1.方柱形棍棒以其平面垂直打击人体时,形成均匀的带状挫伤,界限清楚,宽度与接触面宽度 基本一致;快速、猛击平坦且软组织丰厚的部位,形成带状中空性挫伤:用棒端打击时,出现槽状 中空性皮下出血,中空区宽度可反映接触面宽度,力量较大时,可形成线状骨折,或长方形凹陷骨 折、粉碎性骨折。 2.若以其棱边垂直打击人体软组织,可形成条状擦伤、挫伤,中心部位较重。若软组织下有骨 质衬垫,则易形成条状挫裂创,创口边缘平直,创缘周围出血带不明显,创腔内常无组织间桥,易 错误判断为锐器伤,此时应特别仔细检査创底骨面上有无锐器损伤痕迹和覆盖物(如毛发)断面的 形态特征以资鉴别。当铁质致伤物打击力量较大时,可形成颅骨沟状凹陷骨折 3.若以棒体倾斜打击,可形成条带状挫伤,着力重的一侧边界清楚,并常伴有擦伤,另一侧边 界模糊。力量大时,形成挫裂创,在颅骨上可形成一侧骨板下陷明显的骨折。 以棒端截击,可形成与棍棒端形态相似的方形挫伤。端部一角打击时,可形成三角形皮内、皮 下出血或挫裂创,在颅骨上可形成三角形凹陷骨折。 、不规则形棍棒损伤 不规则形棍棒由于形态特殊,如纵轴弯曲、粗细不均、表面凹凸不平以及有分枝或其他附属 物,打击时棍棒不能与人体表面完全接触,故可形成散在的,大小不等、形态不一、程度不同的擦 伤、挫伤及挫裂创。如棍棒有分枝或其他附属物,常形成一些与这些分枝或附属物相对应的损伤 这对于致伤物的同一认定至关重要。此外,创腔内可留下木屑或树皮、铁锈等,检查时要注意发现 和提取,以备实验室检验,为致伤工具认定提供依据。 第二节砖、石损伤 砖头( brick)、石块( stone)打击造成的损伤统称砖石伤。砖、石类是常见的建筑材料,容易 获取,因此,在钝器损伤的案件中较常见。用砖、石类伤人时多为贴近打击,亦可抛掷伤人。砖 石损伤最多见于头面部,所致的损伤形态较复杂,损伤程度差别甚大,可造成挫伤、挫裂创和骨 折。犯罪嫌疑人多为就地取材,作案后,常将粘染有被害人血迹、毛发的砖、石遗留在现场附近 多见于室外或野外作案 砖头伤 用砖头打击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砖头伤( injury by brick)。砖的种类很多,在案件中以普通 的粘土砖较多见。此种砖重约2.5公斤,主要含有氧化硅、钴、钙、铁等,实际工作中多用不完整的 砖作致伤物,故打击时砖屑、灰沙等可脱落遗留在损伤处,对推断和认定致伤物有重要意义 1.砖头平面打击砖块平面垂直打击在人体头面部,其挫伤区常伴有砖石粗糙面所致的点状擦 痕;平面垂直打击于软组织丰满部位,也可形成长方形中空性挫伤;倾斜打击则可见线条状平行排 列的梳齿状擦痕。若平面打击头部弧度较大的部位,可形成类圆形或不规则形头皮出血,常伴有表 皮剥脱;若打击力大,可形成星芒状挫裂创,创口周围伴有表皮剥脱和砖屑遗留;高速打击头部 可形成线状骨折或骨缝分离;打击在胸部可致肋骨骨折;打击在腹部易致肝、脾等器官破裂出血。 2.砖头棱边或棱角打击砖头棱边或棱角打击头部,在头皮可形成条形、三角形皮内、皮下出 血和表皮剥脱。如打击力大,在头皮可形成条形、三角形挫裂创,有时可见组织挫碎,创口周围可 遗留碎砖屑、灰沙等物,对应的骨质可形成线形骨折或成角状的凹陷骨折(彩图8(三版彩图5)、 图6-1) 图6-1同第三版图6-1
1.方柱形棍棒以其平面垂直打击人体时,形成均匀的带状挫伤,界限清楚,宽度与接触面宽度 基本一致;快速、猛击平坦且软组织丰厚的部位,形成带状中空性挫伤;用棒端打击时,出现槽状 中空性皮下出血,中空区宽度可反映接触面宽度,力量较大时,可形成线状骨折,或长方形凹陷骨 折、粉碎性骨折。 2.若以其棱边垂直打击人体软组织,可形成条状擦伤、挫伤,中心部位较重。若软组织下有骨 质衬垫,则易形成条状挫裂创,创口边缘平直,创缘周围出血带不明显,创腔内常无组织间桥,易 错误判断为锐器伤,此时应特别仔细检查创底骨面上有无锐器损伤痕迹和覆盖物(如毛发)断面的 形态特征以资鉴别。当铁质致伤物打击力量较大时,可形成颅骨沟状凹陷骨折。 3.若以棒体倾斜打击,可形成条带状挫伤,着力重的一侧边界清楚,并常伴有擦伤,另一侧边 界模糊。力量大时,形成挫裂创,在颅骨上可形成一侧骨板下陷明显的骨折。 以棒端截击,可形成与棍棒端形态相似的方形挫伤。端部一角打击时,可形成三角形皮内、皮 下出血或挫裂创,在颅骨上可形成三角形凹陷骨折。 三、不规则形棍棒损伤 不规则形棍棒由于形态特殊,如纵轴弯曲、粗细不均、表面凹凸不平以及有分枝或其他附属 物,打击时棍棒不能与人体表面完全接触,故可形成散在的,大小不等、形态不一、程度不同的擦 伤、挫伤及挫裂创。如棍棒有分枝或其他附属物,常形成一些与这些分枝或附属物相对应的损伤, 这对于致伤物的同一认定至关重要。此外,创腔内可留下木屑或树皮、铁锈等,检查时要注意发现 和提取,以备实验室检验,为致伤工具认定提供依据。 第二节 砖、石损伤 砖头(brick)、石块(stone)打击造成的损伤统称砖石伤。砖、石类是常见的建筑材料,容易 获取,因此,在钝器损伤的案件中较常见。用砖、石类伤人时多为贴近打击,亦可抛掷伤人。砖、 石损伤最多见于头面部,所致的损伤形态较复杂,损伤程度差别甚大,可造成挫伤、挫裂创和骨 折。犯罪嫌疑人多为就地取材,作案后,常将粘染有被害人血迹、毛发的砖、石遗留在现场附近。 多见于室外或野外作案。 一、砖头伤 用砖头打击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砖头伤(injury by brick)。砖的种类很多,在案件中以普通 的粘土砖较多见。此种砖重约2.5公斤,主要含有氧化硅、钴、钙、铁等,实际工作中多用不完整的 砖作致伤物,故打击时砖屑、灰沙等可脱落遗留在损伤处,对推断和认定致伤物有重要意义。 1.砖头平面打击 砖块平面垂直打击在人体头面部,其挫伤区常伴有砖石粗糙面所致的点状擦 痕;平面垂直打击于软组织丰满部位,也可形成长方形中空性挫伤;倾斜打击则可见线条状平行排 列的梳齿状擦痕。若平面打击头部弧度较大的部位,可形成类圆形或不规则形头皮出血,常伴有表 皮剥脱;若打击力大,可形成星芒状挫裂创,创口周围伴有表皮剥脱和砖屑遗留;高速打击头部, 可形成线状骨折或骨缝分离;打击在胸部可致肋骨骨折;打击在腹部易致肝、脾等器官破裂出血。 2.砖头棱边或棱角打击 砖头棱边或棱角打击头部,在头皮可形成条形、三角形皮内、皮下出 血和表皮剥脱。如打击力大,在头皮可形成条形、三角形挫裂创,有时可见组织挫碎,创口周围可 遗留碎砖屑、灰沙等物,对应的骨质可形成线形骨折或成角状的凹陷骨折(彩图8(三版彩图5)、 图6-1)。 图6-1同第三版 图6-1
图6-1砖头伤 左侧头面部可见4处挫裂创,最严重一处为左额部,两创缘可见较宽的擦伤,创底可见颅骨骨折线 创腔的左外下段有组织间桥。为砖头棱边打击所致 3.断砖头打击砖头的断端因其凹凸不平,不规则,作用于身体时因受力不均,形成损伤轻重 不一、形态不规则。在同一损伤区内可同时存在多发性、大小形状不一的擦伤、挫伤、挫裂创 、石头伤 用石头打击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石头伤( injury by stone)。石头打击致伤的案件,多见于野 外发生的暴力性案件,其中以山石和鹅卵石损伤较为多见。受伤部位多为头部 1.山石伤山石表面凹凸不平,并有不规则的棱边和棱角,其大小和重量不等,硬度不同,故 形成的损伤形态多样。不规则的山石一次打击,常可形成大小不等、深浅不一、形态各异的损伤 与断砖打击形成的损伤相似,有时易被误认为多次打击所致。山石打击头部所致的挫裂创,可表现 为多种形状,但大多数为不规则形,有多个创角,创腔内可见石屑,呈现出周围着力较轻,中央着 力较重的趋势,并且在创口周围伴有多种形态、轻重不一的擦伤和挫伤。在法医实践中常称其为卫 星状挫裂创 山石棱角猛击头部,可形成凹陷骨折,若棱角较尖,亦可形成孔状骨折,其半径较小,周围有 伴行的环状骨裂。此种骨折的损伤范围一般较小,其着力处常有棱角戳击时形成的接触痕迹。山石 因表面不规则有多种接触面,反复打击后的创口特征和层次分辨不清,不易识别打击次数、打击顺 序和接触面的性状,但在石块上常可发现血迹和毛发。山石的边缘常呈不规则条形,打击在头顶形 成不规则条形的挫裂创,打击重时则可能形成不规则线形骨折或凹陷骨折,甚至脑损伤。因有些山 石易碎,故有时创内可检见碎石屑。 2.鹅卵石伤鹅卵石多见于河滩和一些山区,可呈不规则圆形或椭圆形,表面较光滑,质地较 坚硬致密。在暴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就地取材,其损伤部位亦多见于头部。鹅卵石打击可在 头皮上形成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其形状多为类圆形或椭圆形,中心部位出血较严重,色泽较深 周边逐渐浅淡,边界不清。鹅卵石所致挫裂创,创口周围常伴有范围较大的表皮剥脱,皮下出血。 鹅卵石打击造成的骨折,与打击力的大小和接触面有关。在一般外力打击下,可在骨外板形成 类圆形的骨质压痕。若打击力及接触面大,可形成弧形的线状骨折,颅顶、颅底联合骨折或大范围 的粉碎性骨折。若打击力大而接触面小,则可形成类圆形塌陷骨折或粉碎性骨折,此种骨折周边不 规则,有的可呈弧形,常伴有放射状骨折线从着力中心向四周延伸,骨折区内碎骨块大,数量少 骨折区相应的脑损伤也较常见 第三节斧、锤类伤 斧由斧体和斧柄组成,斧体为铁质,分斧背和斧刃两部分。斧刃为锐器,斧背为钝器,其杀伤 力强,又容易获取,为凶杀案件中的常见凶器。斧的种类很多,常见的斧背形状以方形或长方形最 为多见,少数为圆形。其损伤部位常见于头面部。 、斧背伤( injury by back of axe) 1.斧头质量重,打击时力量大。用斧背打击头面部时,常可形成反映斧背形状、大小的挫伤或 挫裂创,有时可反映出斧背完整的边缘,有的仅呈现部分的直边和直角,其出血挫伤区的边缘为斧 背棱边所致的挫裂创,挫裂创的外创缘一般较平直,内创缘不整齐,可伴有组织挫碎。斧背快速垂 直打击在较丰满的软组织时,亦可形成“中空性皮内、皮下出血”。 2.斧背击打头部弧度较大的部位或以其角面接触时,亦可形成类圆形或三角形的皮内、皮下出 血以及星芒状或凹三角形的挫裂创。对此类变异伤痕,应仔细观察其周围有无典型的边界清晰的直
图6-1 砖头伤 左侧头面部可见4处挫裂创,最严重一处为左额部,两创缘可见较宽的擦伤,创底可见颅骨骨折线, 创腔的左外下段有组织间桥。为砖头棱边打击所致。 3.断砖头打击 砖头的断端因其凹凸不平,不规则,作用于身体时因受力不均,形成损伤轻重 不一、形态不规则。在同一损伤区内可同时存在多发性、大小形状不一的擦伤、挫伤、挫裂创。 二、石头伤 用石头打击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石头伤(injury by stone)。石头打击致伤的案件,多见于野 外发生的暴力性案件,其中以山石和鹅卵石损伤较为多见。受伤部位多为头部。 1.山石伤 山石表面凹凸不平,并有不规则的棱边和棱角,其大小和重量不等,硬度不同,故 形成的损伤形态多样。不规则的山石一次打击,常可形成大小不等、深浅不一、形态各异的损伤, 与断砖打击形成的损伤相似,有时易被误认为多次打击所致。山石打击头部所致的挫裂创,可表现 为多种形状,但大多数为不规则形,有多个创角,创腔内可见石屑,呈现出周围着力较轻,中央着 力较重的趋势,并且在创口周围伴有多种形态、轻重不一的擦伤和挫伤。在法医实践中常称其为卫 星状挫裂创。 山石棱角猛击头部,可形成凹陷骨折,若棱角较尖,亦可形成孔状骨折,其半径较小,周围有 伴行的环状骨裂。此种骨折的损伤范围一般较小,其着力处常有棱角戳击时形成的接触痕迹。山石 因表面不规则有多种接触面,反复打击后的创口特征和层次分辨不清,不易识别打击次数、打击顺 序和接触面的性状,但在石块上常可发现血迹和毛发。山石的边缘常呈不规则条形,打击在头顶形 成不规则条形的挫裂创,打击重时则可能形成不规则线形骨折或凹陷骨折,甚至脑损伤。因有些山 石易碎,故有时创内可检见碎石屑。 2.鹅卵石伤 鹅卵石多见于河滩和一些山区,可呈不规则圆形或椭圆形,表面较光滑,质地较 坚硬致密。在暴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就地取材,其损伤部位亦多见于头部。鹅卵石打击可在 头皮上形成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其形状多为类圆形或椭圆形,中心部位出血较严重,色泽较深, 周边逐渐浅淡,边界不清。鹅卵石所致挫裂创,创口周围常伴有范围较大的表皮剥脱,皮下出血。 鹅卵石打击造成的骨折,与打击力的大小和接触面有关。在一般外力打击下,可在骨外板形成 类圆形的骨质压痕。若打击力及接触面大,可形成弧形的线状骨折,颅顶、颅底联合骨折或大范围 的粉碎性骨折。若打击力大而接触面小,则可形成类圆形塌陷骨折或粉碎性骨折,此种骨折周边不 规则,有的可呈弧形,常伴有放射状骨折线从着力中心向四周延伸,骨折区内碎骨块大,数量少。 骨折区相应的脑损伤也较常见。 第三节 斧、锤类伤 斧由斧体和斧柄组成,斧体为铁质,分斧背和斧刃两部分。斧刃为锐器,斧背为钝器,其杀伤 力强,又容易获取,为凶杀案件中的常见凶器。斧的种类很多,常见的斧背形状以方形或长方形最 为多见,少数为圆形。其损伤部位常见于头面部。 一、斧背伤(injury by back of axe) 1.斧头质量重,打击时力量大。用斧背打击头面部时,常可形成反映斧背形状、大小的挫伤或 挫裂创,有时可反映出斧背完整的边缘,有的仅呈现部分的直边和直角,其出血挫伤区的边缘为斧 背棱边所致的挫裂创,挫裂创的外创缘一般较平直,内创缘不整齐,可伴有组织挫碎。斧背快速垂 直打击在较丰满的软组织时,亦可形成“中空性皮内、皮下出血”。 2.斧背击打头部弧度较大的部位或以其角面接触时,亦可形成类圆形或三角形的皮内、皮下出 血以及星芒状或凹三角形的挫裂创。对此类变异伤痕,应仔细观察其周围有无典型的边界清晰的直
角形皮下出血。斧背打击头部时,常伴有颅骨的线形骨折或凹陷骨折、粉碎性骨折,亦可见骨缝裂 开。骨折的性状取决于斧背与头皮的接触面,当斧背垂直打击头部,因作用面积小,打击力集中, 易形成类方形的凹陷骨折或粉碎骨折,甚至形成孔状骨折,骨折区往往大于斧背面积,在骨折边缘 上有时反映出斧背棱边、棱角的形态特征(图6-2)。若斧背斜击头部,轻者在颅骨外板上形成三角 形骨质压迹,重者则形成三角形斜坡样凹陷骨折(图6-3)。斧背打击容易在颅骨骨折的下方形成冲 击性脑挫裂伤,骨折性脑挫(裂)伤和颅内血肿。 图6-2(三版P97图6-2) 图6-2颅骨孔状骨折 斧背致左颞部颅骨形成孔状骨折,骨折区大于斧背面积 图6-3(三版P97页图6-3) 图6-3颅骨阶梯状凹性骨折 斧背打击致左额外上侧颅骨阶梯状凹陷性骨折 、锤击伤( injury by hammer) 锤由锤体和柄组成。锤体多为铁质,分锤面和锤背两部分,锤面有方形、圆形和多角形;锤背 的形状有奶头状、羊角状、鸭嘴状、帽状、圆锥状等多种形态。锤的锤面和锤背打击时可形成形态 各异的不同损伤。锤击伤多见于头面部,受害者常死于重度脑损伤或颅内出血。此类钝器便于携 带,杀伤力强,多见于有预谋的凶杀案,准确判断凶器种类十分重要。 1.圆形锤面所致损伤锤面垂直打击人体较平坦的部位可形成与锤面形态和大小相近的皮内、 皮下出血,若打击部位为丰满的软组织,可形成中空性挫伤。锤面垂直打击头部弧度较大的部位 亦可形成圆形或半月形皮内、皮下出血,但出血范围往往小于锤面直径,其出血边界不清(图6 4)。此种打击所致的挫裂创除呈弧形外,还可呈星芒状或不规则状,挫裂创的中央可见组织挫碎, 其周围可见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有时一次打击也可形成相对应的两个挫裂创,两创口之间伴有挫 伤区。重力打击可形成圆形或类圆形凹陷骨折,甚至孔状骨折,可用几何学方法根据损伤大小推算 锤面的直径。多次重击可造成严重的粉碎性骨折,此种骨折的骨碎片较小,骨折区周边多呈波纹或 阶梯状,其弧形大小近似(图6-5)。圆形锤面偏击人体可形成半月形皮内、皮下出血,亦可形成弧 形挫裂创。挫裂创弧内伴有挫伤区,近弧边损伤较重,可有组织挫碎。此种打击力量大时,可致颅 骨形成半月形阶梯状凹陷骨折,骨折的弧边内陷较深,骨面呈斜坡状 图6-4(三版P97图6-4) 图6-4锤击致中空性挫伤 左颞部头皮上可见两处圆形中空性挫伤,其右上方有一弧形挫裂创,由圆头锤所致。 图6-5(三版P98图6-5) 图6-5头皮挫裂创
图6-3 (三版P97页图6-3) 角形皮下出血。斧背打击头部时,常伴有颅骨的线形骨折或凹陷骨折、粉碎性骨折,亦可见骨缝裂 开。骨折的性状取决于斧背与头皮的接触面,当斧背垂直打击头部,因作用面积小,打击力集中, 易形成类方形的凹陷骨折或粉碎骨折,甚至形成孔状骨折,骨折区往往大于斧背面积,在骨折边缘 上有时反映出斧背棱边、棱角的形态特征(图6-2)。若斧背斜击头部,轻者在颅骨外板上形成三角 形骨质压迹,重者则形成三角形斜坡样凹陷骨折(图6-3)。斧背打击容易在颅骨骨折的下方形成冲 击性脑挫裂伤,骨折性脑挫(裂)伤和颅内血肿。 图6-2 (三版P97图6-2) 图6-2颅骨孔状骨折 斧背致左颞部颅骨形成孔状骨折,骨折区大于斧背面积 图6-3颅骨阶梯状凹性骨折 斧背打击致左额外上侧颅骨阶梯状凹陷性骨折 二、锤击伤(injury by hammer) 锤由锤体和柄组成。锤体多为铁质,分锤面和锤背两部分,锤面有方形、圆形和多角形;锤背 的形状有奶头状、羊角状、鸭嘴状、帽状、圆锥状等多种形态。锤的锤面和锤背打击时可形成形态 各异的不同损伤。锤击伤多见于头面部,受害者常死于重度脑损伤或颅内出血。此类钝器便于携 带,杀伤力强,多见于有预谋的凶杀案,准确判断凶器种类十分重要。 1.圆形锤面所致损伤 锤面垂直打击人体较平坦的部位可形成与锤面形态和大小相近的皮内、 皮下出血,若打击部位为丰满的软组织,可形成中空性挫伤。锤面垂直打击头部弧度较大的部位, 亦可形成圆形或半月形皮内、皮下出血,但出血范围往往小于锤面直径,其出血边界不清(图6- 4)。此种打击所致的挫裂创除呈弧形外,还可呈星芒状或不规则状,挫裂创的中央可见组织挫碎, 其周围可见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有时一次打击也可形成相对应的两个挫裂创,两创口之间伴有挫 伤区。重力打击可形成圆形或类圆形凹陷骨折,甚至孔状骨折,可用几何学方法根据损伤大小推算 锤面的直径。多次重击可造成严重的粉碎性骨折,此种骨折的骨碎片较小,骨折区周边多呈波纹或 阶梯状,其弧形大小近似(图6-5)。圆形锤面偏击人体可形成半月形皮内、皮下出血,亦可形成弧 形挫裂创。挫裂创弧内伴有挫伤区,近弧边损伤较重,可有组织挫碎。此种打击力量大时,可致颅 骨形成半月形阶梯状凹陷骨折,骨折的弧边内陷较深,骨面呈斜坡状。 图6-4 锤击致中空性挫伤 左颞部头皮上可见两处圆形中空性挫伤,其右上方有一弧形挫裂创,由圆头锤所致。 图6-5 头皮挫裂创 图6-4 (三版P97图6-4) 图6-5 (三版P98图6-5)
左额颞部及左面部有两个挫裂创,创缘不整齐,伴有皮下出血,为锤类打击所致。 2.方形锤面所致损伤较少见。方形锤面打击头部形成的损伤形态与斧背打击相似,但在法医 学实践中经认真细致的检验,两者亦不难鉴别。斧背伤在同一尸体上还可能伴有斧刃砍伤,而锤面 伤可能同时伴有锤背或锤体侧面所形成的损伤 3.锤背所致损伤锤背所致损伤与其自身的形状相似 奶头状锤背打击人体软组织,可形成小于奶头直径的圆形或类圆形皮内、皮下出血,若有骨质 衬垫亦可形成类圆形或星芒状挫裂创。挫裂创中心可伴有组织挫碎,有时露出骨质,对应的骨质可 出现圆形凹陷骨折。 羊角状锤背打击头部,可形成与羊角末端形态近似的挫裂创;打击力大时,亦可形成形态近似 的凹陷骨折或孔状骨折。 鸭嘴状锤背打击头部,可形成扁长方形皮内、皮下出血、挫裂创、凹陷骨折或孔状骨折。 第四节徒手伤 徒手伤是加害人在不用任何器具而用身体的某一部位造成被害人的损伤。常见于事先无准备或 无工具利用的情况下发生的案件,如纠纷斗殴、虐待、强奸等案件。徒手伤多用手、脚,亦可用肘 部、膝部、牙齿及头部等部位形成。损伤轻者可致擦伤、挫伤、挫裂创,重者可致骨折、内脏器官 损伤,甚至死亡。有时,打击颈、胸、腹、会阴部等敏感部位,轻微的外力亦会引起神经反射或诱发 潜在疾病发作而死亡。 (一)手所致的损伤 用手抓、扼、捂压、掌击或拳击可形成多种损伤,重者可致死亡 抓痕( scratch or finger- nail abrasion)是指甲掠过皮肤表面并使表皮移位而形成。可 呈扇形或几条平行的沟状痕,或两者并存。若为扇形抓痕,则起始端较宽且深,尾端逐渐变浅变 细:平行抓痕每条痕迹有一定宽度,多为0.2~0.5cm,检验时可见细小和未脱落的游离皮瓣存在 般斗殴时,抓痕多分布在面部、颈部及上肢等处;扼颈时,指甲掐痕或抓痕多分布在颈前两侧 强奸案中,抓痕多分布在受害人的外阴部、手腕、两乳部或股内侧等部位。被害人在搏斗过程中在 犯罪嫌疑人身上形成的抓伤,多在面部、手部及其他暴露部位。 2.手指伤手指尤其是指端以一定力量压迫身体表面一段时间,特别是颈部,受伤部位皮肤可 形成局限性圆形或椭圆形皮下出血,前部可伴有新月状表皮剥脱,多分布在颈前两侧(图6-6)。右 利手扼颈时,典型者在颈前右侧形成一个稍大的类圆形皮下出血,左侧可形成2~4个稍小的类圆形 或椭圆形挫伤,左利手时则相反。如被害人反抗明显,则挫伤数目及形态可有显著变化,可呈条形 或融合成片状皮下出血。深部软组织或肌肉可有广泛性出血,甚至有舌骨、甲状软骨骨折。 图6-6同三版教材图6-6p99 图6-6颈部指甲印痕 3.掌击伤( injury by palm)是指以手掌面打击人体所造成的损伤,多见于伤害案件,主要 攻击部位为头面部。损伤较轻者,肉眼检査可无明显改变;重者可见较大面积的皮内出血或皮下出 血,典型者可检见与手掌外形相似的皮下出血。如击中耳部,有时可造成鼓膜穿孔;击中眼部,可 造成眼部钝性损伤。有时较大的力量可造成头部剧烈旋转而引起颈椎错位、骨折或脑损伤。有的以 手掌的侧面“砍击”颈部或头部,重者可以致死亡。 4.拳击伤( punching)是指紧握的拳头打击人体造成的损伤。拳击时常以食、中、环、小指 的第一指骨和掌指关节的背侧作为打击面,作用力较集中。其损伤程度取决于打击时的拳速、体力 及受害人身体状况和受伤部位。站立体位时,多伤及头面部、颈部、胸腹部、腰背部及双上肢。由 于拳头为不规则形状,体表常见不规则形擦伤、皮内出血和皮下出血。由于拳头表面有皮肤、皮下
左额颞部及左面部有两个挫裂创,创缘不整齐,伴有皮下出血,为锤类打击所致。 2.方形锤面所致损伤 较少见。方形锤面打击头部形成的损伤形态与斧背打击相似,但在法医 学实践中经认真细致的检验,两者亦不难鉴别。斧背伤在同一尸体上还可能伴有斧刃砍伤,而锤面 伤可能同时伴有锤背或锤体侧面所形成的损伤。 3.锤背所致损伤 锤背所致损伤与其自身的形状相似。 奶头状锤背打击人体软组织,可形成小于奶头直径的圆形或类圆形皮内、皮下出血,若有骨质 衬垫亦可形成类圆形或星芒状挫裂创。挫裂创中心可伴有组织挫碎,有时露出骨质,对应的骨质可 出现圆形凹陷骨折。 羊角状锤背打击头部,可形成与羊角末端形态近似的挫裂创;打击力大时,亦可形成形态近似 的凹陷骨折或孔状骨折。 鸭嘴状锤背打击头部,可形成扁长方形皮内、皮下出血、挫裂创、凹陷骨折或孔状骨折。 第四节 徒手伤 徒手伤是加害人在不用任何器具而用身体的某一部位造成被害人的损伤。常见于事先无准备或 无工具利用的情况下发生的案件,如纠纷斗殴、虐待、强奸等案件。徒手伤多用手、脚,亦可用肘 部、膝部、牙齿及头部等部位形成。损伤轻者可致擦伤、挫伤、挫裂创,重者可致骨折、内脏器官 损伤,甚至死亡。有时,打击颈、胸、腹、会阴部等敏感部位,轻微的外力亦会引起神经反射或诱发 潜在疾病发作而死亡。 (一)手所致的损伤 用手抓、扼、捂压、掌击或拳击可形成多种损伤,重者可致死亡。 1.抓痕(scratch or finger-nail abrasion) 是指甲掠过皮肤表面并使表皮移位而形成。可 呈扇形或几条平行的沟状痕,或两者并存。若为扇形抓痕,则起始端较宽且深,尾端逐渐变浅变 细;平行抓痕每条痕迹有一定宽度,多为0.2~0.5cm,检验时可见细小和未脱落的游离皮瓣存在。 一般斗殴时,抓痕多分布在面部、颈部及上肢等处;扼颈时,指甲掐痕或抓痕多分布在颈前两侧; 强奸案中,抓痕多分布在受害人的外阴部、手腕、两乳部或股内侧等部位。被害人在搏斗过程中在 犯罪嫌疑人身上形成的抓伤,多在面部、手部及其他暴露部位。 2.手指伤 手指尤其是指端以一定力量压迫身体表面一段时间,特别是颈部,受伤部位皮肤可 形成局限性圆形或椭圆形皮下出血,前部可伴有新月状表皮剥脱,多分布在颈前两侧(图6-6)。右 利手扼颈时,典型者在颈前右侧形成一个稍大的类圆形皮下出血,左侧可形成2~4个稍小的类圆形 或椭圆形挫伤,左利手时则相反。如被害人反抗明显,则挫伤数目及形态可有显著变化,可呈条形 或融合成片状皮下出血。深部软组织或肌肉可有广泛性出血,甚至有舌骨、甲状软骨骨折。 图6-6 同三版教材图6-6 p99 图6-6 颈部指甲印痕 3.掌击伤(injury by palm) 是指以手掌面打击人体所造成的损伤,多见于伤害案件,主要 攻击部位为头面部。损伤较轻者,肉眼检查可无明显改变;重者可见较大面积的皮内出血或皮下出 血,典型者可检见与手掌外形相似的皮下出血。如击中耳部,有时可造成鼓膜穿孔;击中眼部,可 造成眼部钝性损伤。有时较大的力量可造成头部剧烈旋转而引起颈椎错位、骨折或脑损伤。有的以 手掌的侧面“砍击”颈部或头部,重者可以致死亡。 4.拳击伤(punching) 是指紧握的拳头打击人体造成的损伤。拳击时常以食、中、环、小指 的第一指骨和掌指关节的背侧作为打击面,作用力较集中。其损伤程度取决于打击时的拳速、体力 及受害人身体状况和受伤部位。站立体位时,多伤及头面部、颈部、胸腹部、腰背部及双上肢。由 于拳头为不规则形状,体表常见不规则形擦伤、皮内出血和皮下出血。由于拳头表面有皮肤、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