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第六次课** 授课内容:第八章共有;第九章用益物权通论, 学习要求:掌握共有的概念,以及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特征及其 区别。掌握用益物权的概念,熟悉用益物权的功能,了解我国用益物权 制度的立法构想。 第八章共有 第一节共有的概念 、共有的定义与特征 (一)共有的定义 ●所谓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就同一财产共同享有 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二)共有的特征 1.就主体而言,共有贴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 2.就客体而言,共有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物 3.就内容而言,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共有与公有不同 、共有的发生原因 (一)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 (二)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
1 物 权 法 ***第六次课*** 授课内容:第八章共有;第九章用益物权通论。 学习要求:掌握共有的概念,以及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特征及其 区别。掌握用益物权的概念,熟悉用益物权的功能,了解我国用益物权 制度的立法构想。 第八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 一、共有的定义与特征 (一)共有的定义 ⚫ 所谓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就同一财产共同享有 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二)共有的特征 1.就主体而言,共有财产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 2.就客体而言,共有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物 3.就内容而言,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共有与公有不同 二、共有的发生原因 (一)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 (二)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
、共有的分类 从共有的历史形态看,共有包括“共有”、“总有”和“合有”三 种。其中,“共有”即按份共有,起源于罗马法。“总有”是指多 数人结合的共同体,以团体资格所有物的共有状态。合有是介于 共有与总有之间的一种共有形态,也就是现代所称的共同共有。 我国现行的共有制度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态 第二节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概念 (一)按份共有的定义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 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按份共有的特征 1.从主体上看,按份共有的主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之人 2.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和承担义务 3.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及于全部共有财产 1.从内容上看,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单独所有权的 权利 二、按份共有的效力 (一)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所谓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是指各按份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2.共有物的处分 (1)对应有部分的处分 (2)对共有物的处分 3.共有物的管理 (1)保存行为 (2)改良行为 (3)利用行为 4.共有物的费用负担 ●在支付共有物费用负担上,除另有约定外,由各共有人按其份额 比例分担
2 三、共有的分类 ⚫ 从共有的历史形态看,共有包括“共有”、“总有”和“合有”三 种。其中,“共有”即按份共有,起源于罗马法。“总有”是指多 数人结合的共同体,以团体资格所有物的共有状态。合有是介于 共有与总有之间的一种共有形态,也就是现代所称的共同共有。 ⚫ 我国现行的共有制度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一)按份共有的定义 ⚫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 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 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二)按份共有的特征 1.从主体上看,按份共有的主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之人 2.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和承担义务 3.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及于全部共有财产 1.从内容上看,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单独所有权的 权利 二、按份共有的效力 (一)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 所谓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是指各按份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2.共有物的处分 (1)对应有部分的处分 (2)对共有物的处分 3.共有物的管理 (1)保存行为 (2)改良行为 (3)利用行为 4.共有物的费用负担 ⚫ 在支付共有物费用负担上,除另有约定外,由各共有人按其份额 比例分担
5.共有人的物上请求权 (二)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是指共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 要包括: 1.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各共有人对于外部的侵害,可以为共有人全体的利益进行独立行 使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 2.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 三、按份共有的消灭 (一)按份共有关系的消灭原因 1.共有物灭失 2.共有物归一人所有 3.协议消灭共有关系 4.提出分割共有物的请求 (二)共有物的分割 协议分割 2.裁判分割 第三节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概念 (一)共同共有的定义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 于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 )共同共有的特征 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在共同共有中,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3.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 (三)共同共有的发生 首先,法律规定某种共同关系的财产关系为共同共有,是共同关系 发生的基本原因 其次,基于当事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的共同共有 最后,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自然事实而发生某种共同关系,并
3 5.共有人的物上请求权 (二)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 ⚫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是指共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 要包括: 1.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 各共有人对于外部的侵害,可以为共有人全体的利益进行独立行 使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 2.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 三、按份共有的消灭 (一)按份共有关系的消灭原因 1.共有物灭失 2.共有物归一人所有 3.协议消灭共有关系 4.提出分割共有物的请求 (二)共有物的分割 1.协议分割 2.裁判分割 第三节 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 (一)共同共有的定义 ⚫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 于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 (二)共同共有的特征 1.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在共同共有中,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3.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 (三)共同共有的发生 首先,法律规定某种共同关系的财产关系为共同共有,是共同关系 发生的基本原因 其次,基于当事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的共同共有 最后,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自然事实而发生某种共同关系,并
经法律规定产生共同共有 (四)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产生的前提不同 2.权利的享有不同 3.处分应有部分的不同 4.分割限制的不同 5.共有物管理的不同 存续期间的不同 、共同共有的效力 一)共同共有人的内部关系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承担义务 (二)共同共有人的外部关系 各共有人因经营共同事业对外发生债务或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由全体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我国共同共有的类型 (一)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 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 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财产的概念是不同的 (三)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在遗产分割前全体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只能是共同共有 (四)合伙财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不能处分其份额、不能请求分割合 伙财产,但约定的除外。因此,合伙财产的性质应当为共同共有 四、共同共有关系的消灭 (一)共同共有关系的消灭原因
4 经法律规定产生共同共有 (四)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1.产生的前提不同 2.权利的享有不同 3.处分应有部分的不同 4.分割限制的不同 5.共有物管理的不同 6.存续期间的不同 二、共同共有的效力 (一)共同共有人的内部关系 ⚫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承担义务 (二)共同共有人的外部关系 ⚫ 各共有人因经营共同事业对外发生债务或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由全体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我国共同共有的类型 (一)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 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家庭共有财产 ⚫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 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 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财产的概念是不同的 (三)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 在遗产分割前全体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只能是共同共有 (四)合伙财产 ⚫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不能处分其份额、不能请求分割合 伙财产,但约定的除外。因此,合伙财产的性质应当为共同共有 四、共同共有关系的消灭 (一)共同共有关系的消灭原因
共同共有关系基于产生共同共有的共有关系的消灭而终止 (二)共有财产的分割 共有财产分割应遵循如下原则: 应遵循法律的规定 2.应充分贯彻平等协商、和睦团结的精神 3.应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九章用益物权通论 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概念 、用益物权的定义和特征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对他人 的物,在一定范围内加以使用、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一)用益物权是他物权 (二)用益物权是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的他物权 (三)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四)用益物权是有期限物权 (五)用益物权的客体主要是不动产 (六)用益物权主要是以民法为依据,但也有以特别法为依据的 二、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一)对标的物进行支配的方面有所不同 (二)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担保物权为从属物权 (三)权利实现的时间不同 (四)占有在权利行使中的地位不同 (五)二者在物上代位性上的不同 、用益物权与债权的用益权的区别 用益权,指为了一定的目的而对他人土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 益的权利 依性质的不同,用益权大致分为物权的用益权与债权的用益权 物权的用益权即用益物权
5 共同共有关系基于产生共同共有的共有关系的消灭而终止 (二)共有财产的分割 ⚫ 共有财产分割应遵循如下原则: 1.应遵循法律的规定 2.应充分贯彻平等协商、和睦团结的精神 3.应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九章 用益物权通论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 一、用益物权的定义和特征 ⚫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对他人 的物,在一定范围内加以使用、收益的权利 ⚫ 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一)用益物权是他物权 (二)用益物权是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的他物权 (三)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四)用益物权是有期限物权 (五)用益物权的客体主要是不动产 (六)用益物权主要是以民法为依据,但也有以特别法为依据的 二、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一)对标的物进行支配的方面有所不同 (二)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担保物权为从属物权 (三)权利实现的时间不同 (四)占有在权利行使中的地位不同 (五)二者在物上代位性上的不同 三、用益物权与债权的用益权的区别 ⚫ 用益权,指为了一定的目的而对他人土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 益的权利 ⚫ 依性质的不同,用益权大致分为物权的用益权与债权的用益权 ⚫ 物权的用益权即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