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译者引言 辩证的方法,—一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还有一点:在 黑格尔这部最唯心论的著作中,是最少的唯心论,最多 的唯物论。矛盾着,然而是事实!” 总结起来,列宁著《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是以 《大逻辑》为主,而又参酌摘录并评释了《小逻辑》中许多精 要的篇章,予以补充。我们读这册《小逻辑》,最好参读列宁 的《摘要》。 本书是根据下列三种版本参考对照译成的。这三种版本 是 (一)格罗克纳 Hermann G lockner)1929年出版的纪 念黑格尔逝世百年的全集本第八册,书名: Sy stem der Philosophie.Ers- ter T eil. Die Logik.简称《格罗克纳 本小逻辑》。 二)拉松 eorg Lasson)1919年再版的校订本黑格 尔著:《哲学全书纲要》,第一部,《逻辑学》。原名为:Ency clopadie der Philo- 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 rundrisse. Erster Teil. Die w issenschaft der Logik.简称《拉松本小逻辑》。 (三)瓦拉士的英文译本《黑格尔的逻辑学》( The Logie of Hegel, translated by W illiam W allace), 1892 FF 牛津大学本第二版,简称《瓦拉士英译本小逻辑》 《拉松本小逻辑》校订精详,附有长篇导言,且曾部分地
辩 证 的 方 法 , — — 这 是 非 常 值 得 注 意 的 。 还 有 一 点 : 在 黑 格 尔 这 部 最 唯 心 论 的 著 作 中 , 是 最 少 的 唯 心 论 , 最 多 的 唯 物 论 。 矛 盾 着 , 然 而 是 事 实 ! ” 总 结 起 来 , 列 宁 著 《 黑 格 尔 〈 逻 辑 学 〉 一 书 摘 要 》 , 是 以 《 大 逻 辑 》 为 主 , 而 又 参 酌 摘 录 并 评 释 了 《 小 逻 辑 》 中 许 多 精 要 的 篇 章 , 予 以 补 充 。 我 们 读 这 册 《 小 逻 辑 》 , 最 好 参 读 列 宁 的 《 摘 要 》 。 二 本 书 是 根 据 下 列 三 种 版 本 参 考 对 照 译 成 的 。 这 三 种 版 本 是 : ( 一 ) 格 罗 克 纳 ( H e r m a n n G l o c k n e r ) 1 9 2 9 年 出 版 的 纪 念 黑 格 尔 逝 世 百 年 的 全 集 本 第 八 册 , 书 名 : S y s t e m d e r P h i l o s o p h i e . E r s - t e r T e i l . D i e L o g i k . 简 称 《 格 罗 克 纳 本 小 逻 辑 》 。 ( 二 ) 拉 松 ( G e o r g L a s s o n ) 1 9 1 9 年 再 版 的 校 订 本 黑 格 尔 著 : 《 哲 学 全 书 纲 要 》 , 第 一 部 , 《 逻 辑 学 》 。 原 名 为 : E n c y A c l o p a Bd i e d e r P h i l o - s o p h i s c h e n W i s s e n s c h a f t e n i m G r u n d r i s s e . E r s t e r T e i l . D i e W i s s e n s c h a f t d e r L o g i k . 简 称 《 拉 松 本 小 逻 辑 》 。 ( 三 ) 瓦 拉 士 的 英 文 译 本 《 黑 格 尔 的 逻 辑 学 》 ( T h e L o g i e o f H e g e l , t r a n s l a t e d b y W i l i a m W a l a c e ) , 1 8 9 2 年 牛 津 大 学 本 第 二 版 , 简 称 《 瓦 拉 士 英 译 本 小 逻 辑 》 。 《 拉 松 本 小 逻 辑 》 校 订 精 详 , 附 有 长 篇 导 言 , 且 曾 部 分 地 4 译 者 引 言
译者引言 5 根据保存下来的黑格尔手稿校勘过。因此错字较少。且他曾 比较过《哲学全书》在黑格尔逝世前三次版本的异同,而注 明某几行某几字是第三版新增,或某几行某几字第二版原有, 而在第三版删去。此册译本中对第二版原有的字句,经黑格 尔于第三版删去的,曾酌量摘要根据拉松本增译了几条过来。 可惜拉松本有一大缺陷,他未刊出编者附加的注释或学生笔 记 usat本书译作“附释”)。而这些附加的解释,篇幅几 乎与正文同样多,除文字流利,意义晓畅外,尚含有黑格尔 许多重要的哲学思想。这是编者所不应省去不刊,更是读者 所不应省去不读的。 《格罗克纳本小逻辑》是现行德文本中最完备的小逻辑。 书中虽偶有几个错字,我也根据拉松本校正过来了。此册译 本除正文曾参照拉松本外,全部(正文和附释)皆系根据格 罗克纳本译出。 瓦拉士的英译本对我有很大的帮助和启示。德文原著有 许多困难和费解的地方,英译本帮助我更能明白了解。而且 瓦拉士本人对黑格尔哲学不仅有译述,且复有研究与发挥。 (除译《小逻辑》外,还译有黑格尔的《精神哲学》。此外还 撰有一册《黑格尔逻辑学导言》。)他的译文力求曲折表达黑 格尔原来意思和哲学思想,因此他有时不拘泥文字,只求达 意。原文同一个字,有时他用三四个甚或六七个不同的字去 译它。有时他加一句于一段之前作为提纲,有时他加一句以 补足语意。有时他加第一…第二等字,以标明原文所说的 两层意思。他的启示使得我比较胆大,有时为求曲折地清楚 有力地表达原文的哲学思想,我不复拘泥于生硬的直译。有
根 据 保 存 下 来 的 黑 格 尔 手 稿 校 勘 过 。 因 此 错 字 较 少 。 且 他 曾 比 较 过 《 哲 学 全 书 》 在 黑 格 尔 逝 世 前 三 次 版 本 的 异 同 , 而 注 明 某 几 行 某 几 字 是 第 三 版 新 增 , 或 某 几 行 某 几 字 第 二 版 原 有 , 而 在 第 三 版 删 去 。 此 册 译 本 中 对 第 二 版 原 有 的 字 句 , 经 黑 格 尔 于 第 三 版 删 去 的 , 曾 酌 量 摘 要 根 据 拉 松 本 增 译 了 几 条 过 来 。 可 惜 拉 松 本 有 一 大 缺 陷 , 他 未 刊 出 编 者 附 加 的 注 释 或 学 生 笔 记 ( Z u s a t z 本 书 译 作 “ 附 释 ” ) 。 而 这 些 附 加 的 解 释 , 篇 幅 几 乎 与 正 文 同 样 多 , 除 文 字 流 利 , 意 义 晓 畅 外 , 尚 含 有 黑 格 尔 许 多 重 要 的 哲 学 思 想 。 这 是 编 者 所 不 应 省 去 不 刊 , 更 是 读 者 所 不 应 省 去 不 读 的 。 《 格 罗 克 纳 本 小 逻 辑 》 是 现 行 德 文 本 中 最 完 备 的 小 逻 辑 。 书 中 虽 偶 有 几 个 错 字 , 我 也 根 据 拉 松 本 校 正 过 来 了 。 此 册 译 本 除 正 文 曾 参 照 拉 松 本 外 , 全 部 ( 正 文 和 附 释 ) 皆 系 根 据 格 罗 克 纳 本 译 出 。 瓦 拉 士 的 英 译 本 对 我 有 很 大 的 帮 助 和 启 示 。 德 文 原 著 有 许 多 困 难 和 费 解 的 地 方 , 英 译 本 帮 助 我 更 能 明 白 了 解 。 而 且 瓦 拉 士 本 人 对 黑 格 尔 哲 学 不 仅 有 译 述 , 且 复 有 研 究 与 发 挥 。 ( 除 译 《 小 逻 辑 》 外 , 还 译 有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哲 学 》 。 此 外 还 撰 有 一 册 《 黑 格 尔 逻 辑 学 导 言 》 。 ) 他 的 译 文 力 求 曲 折 表 达 黑 格 尔 原 来 意 思 和 哲 学 思 想 , 因 此 他 有 时 不 拘 泥 文 字 , 只 求 达 意 。 原 文 同 一 个 字 , 有 时 他 用 三 四 个 甚 或 六 七 个 不 同 的 字 去 译 它 。 有 时 他 加 一 句 于 一 段 之 前 作 为 提 纲 , 有 时 他 加 一 句 以 补 足 语 意 。 有 时 他 加 第 一 … … 第 二 等 字 , 以 标 明 原 文 所 说 的 两 层 意 思 。 他 的 启 示 使 得 我 比 较 胆 大 , 有 时 为 求 曲 折 地 清 楚 有 力 地 表 达 原 文 的 哲 学 思 想 , 我 不 复 拘 泥 于 生 硬 的 直 译 。 有 译 者 引 言 5
译者引言 时我也酌量偶尔略增加几个字以补足语意。凡译者所增的皆 用〔〕号标出。但整个讲来,我仍逐字逐句毫无增损地直 译原文,力求与原文的语气、句法符合。 瓦拉士英译本于理解德文原著和翻译方法方面,对于我 虽有很大的助益和启示,但中译本很有几点与英译本不同和 改进的地方,也愿顺便提出来说一说: 第一,他省略了黑格尔《哲学全书》的三个序言和一篇 新到柏林大学的开讲词,未曾译出。这四篇东西德文本共30 余页,译成中文约二万余字。这一部分材料是根据拉松本译 出。而拉松本又是根据黑格尔手稿校订过的。这些序言和开 讲词表示黑格尔:(1)对于逻辑方法与内容结合的注重 (2)指出哲学与热情及实践联系之必要,坚持哲学有权过问 关于信仰及情感方面的问题;(3)对康德的不可知论的严刻 的批评,及对其他时代思潮的批评。这些序言虽说没有《精 神现象学》那篇有名的长序和《大逻辑》的两篇序文那样重 要,但译者似不应完全省去不译。读者却不妨择要阅读,无 须全读,关于谈到宗教部分或第二版序的长篇小注,可不读 或缓读。 第二,瓦拉士没有把德文原书中很详细且可表明逻辑学 内容的辩证发展的目录表翻译过来,反将《小逻辑》分成九 章。而且每章的分量又很不均匀。譬如,第六章仅13页,第 九章93页。殊不知黑格尔只注重范畴的内在辩证发展,对形 式地分章分节素所蔑视。在《大逻辑》序言中他特别提到一 般用处在形式去分章分节的不对。所以我们不采纳瓦拉士分 成九章的办法,特译出原书的全目录。望读者不仅把它当作
时 我 也 酌 量 偶 尔 略 增 加 几 个 字 以 补 足 语 意 。 凡 译 者 所 增 的 皆 用 〔 〕 号 标 出 。 但 整 个 讲 来 , 我 仍 逐 字 逐 句 毫 无 增 损 地 直 译 原 文 , 力 求 与 原 文 的 语 气 、 句 法 符 合 。 瓦 拉 士 英 译 本 于 理 解 德 文 原 著 和 翻 译 方 法 方 面 , 对 于 我 虽 有 很 大 的 助 益 和 启 示 , 但 中 译 本 很 有 几 点 与 英 译 本 不 同 和 改 进 的 地 方 , 也 愿 顺 便 提 出 来 说 一 说 : 第 一 , 他 省 略 了 黑 格 尔 《 哲 学 全 书 》 的 三 个 序 言 和 一 篇 新 到 柏 林 大 学 的 开 讲 词 , 未 曾 译 出 。 这 四 篇 东 西 德 文 本 共 3 0 余 页 , 译 成 中 文 约 二 万 余 字 。 这 一 部 分 材 料 是 根 据 拉 松 本 译 出 。 而 拉 松 本 又 是 根 据 黑 格 尔 手 稿 校 订 过 的 。 这 些 序 言 和 开 讲 词 表 示 黑 格 尔 : ( 1 ) 对 于 逻 辑 方 法 与 内 容 结 合 的 注 重 ; ( 2 ) 指 出 哲 学 与 热 情 及 实 践 联 系 之 必 要 , 坚 持 哲 学 有 权 过 问 关 于 信 仰 及 情 感 方 面 的 问 题 ; ( 3 ) 对 康 德 的 不 可 知 论 的 严 刻 的 批 评 , 及 对 其 他 时 代 思 潮 的 批 评 。 这 些 序 言 虽 说 没 有 《 精 神 现 象 学 》 那 篇 有 名 的 长 序 和 《 大 逻 辑 》 的 两 篇 序 文 那 样 重 要 , 但 译 者 似 不 应 完 全 省 去 不 译 。 读 者 却 不 妨 择 要 阅 读 , 无 须 全 读 , 关 于 谈 到 宗 教 部 分 或 第 二 版 序 的 长 篇 小 注 , 可 不 读 或 缓 读 。 第 二 , 瓦 拉 士 没 有 把 德 文 原 书 中 很 详 细 且 可 表 明 逻 辑 学 内 容 的 辩 证 发 展 的 目 录 表 翻 译 过 来 , 反 将 《 小 逻 辑 》 分 成 九 章 。 而 且 每 章 的 分 量 又 很 不 均 匀 。 譬 如 , 第 六 章 仅 1 3 页 , 第 九 章 9 3 页 。 殊 不 知 黑 格 尔 只 注 重 范 畴 的 内 在 辩 证 发 展 , 对 形 式 地 分 章 分 节 素 所 蔑 视 。 在 《 大 逻 辑 》 序 言 中 他 特 别 提 到 一 般 用 处 在 形 式 去 分 章 分 节 的 不 对 。 所 以 我 们 不 采 纳 瓦 拉 士 分 成 九 章 的 办 法 , 特 译 出 原 书 的 全 目 录 。 望 读 者 不 仅 把 它 当 作 6 译 者 引 言
译者引言 目录看,而要能看出黑格尔三个范畴一组的格式。这些格式 也许太机械、太公式化,但可帮助我们了解逻辑范畴矛盾发 展的层次和线索。 第三,瓦拉士附有注释40多页于书来。而本书译者的注 释和按语皆附在正文中间,以免检阅的不方便。瓦拉士的注 释大都与了解原书并不直接相干,所以我只采用了几条。大 部分的译者注是用黑格尔解释黑格尔,特别注重义理的说明 有时或恐名词和译文生硬费解,特略加按语使读者容易理解。 第四,瓦拉士英译本有多处脱漏和错误,我都已经改正。 例如英译本第169页第22行,将原文 G egen satz(对立)误 译成 object(对象):第177页倒数第3行,将原文 Gegen satzes(依拉松本校正,格罗克纳本误作 Gegenstandes)译成 distinction:第254页倒数第10行,原文nur(仅仅)误译作 more(更多);第300页倒数第13行,将原文Satz(命题)误 译作 judgment(判断);第208节德文Mite(中,或中项) 字出现几次,他皆误译作 means(工具),显系将 Mitte误认 作 Mittel之故。此外,英译本尚有脱落遗漏一、二字或 句的地方,因无关重要,且或系手民之误,用不着指出了。至 于英译本不错,而我的中文译本可能还有弄错了的地方,尚 望读者指正。 第五,瓦拉士英译本将学生笔记译出,用小一号的字低 格印出,以示与正文有别。本册译本则采德文原本的办法, 排印时用同样大的字,不低二格,以示与正文几有同等重要。 这些学生的笔记有亲切晓畅,联系实际,使短简紧凑的正文 活泼生动、有感人力量,这是它们的长处。而且这些附加的
目 录 看 , 而 要 能 看 出 黑 格 尔 三 个 范 畴 一 组 的 格 式 。 这 些 格 式 也 许 太 机 械 、 太 公 式 化 , 但 可 帮 助 我 们 了 解 逻 辑 范 畴 矛 盾 发 展 的 层 次 和 线 索 。 第 三 , 瓦 拉 士 附 有 注 释 4 0 多 页 于 书 来 。 而 本 书 译 者 的 注 释 和 按 语 皆 附 在 正 文 中 间 , 以 免 检 阅 的 不 方 便 。 瓦 拉 士 的 注 释 大 都 与 了 解 原 书 并 不 直 接 相 干 , 所 以 我 只 采 用 了 几 条 。 大 部 分 的 译 者 注 是 用 黑 格 尔 解 释 黑 格 尔 , 特 别 注 重 义 理 的 说 明 , 有 时 或 恐 名 词 和 译 文 生 硬 费 解 , 特 略 加 按 语 使 读 者 容 易 理 解 。 第 四 , 瓦 拉 士 英 译 本 有 多 处 脱 漏 和 错 误 , 我 都 已 经 改 正 。 例 如 英 译 本 第 1 6 9 页 第 2 2 行 , 将 原 文 G e g e n s a t z ( 对 立 ) 误 译 成 O b j e c t ( 对 象 ) : 第 1 7 7 页 倒 数 第 3 行 , 将 原 文 G e g e n A s a t z e s ( 依 拉 松 本 校 正 , 格 罗 克 纳 本 误 作 G e g e n s t a n d e s ) 译 成 d i s t i n c t i o n ; 第 2 5 4 页 倒 数 第 1 0 行 , 原 文 n u r ( 仅 仅 ) 误 译 作 m o r e ( 更 多 ) ; 第 3 0 0 页 倒 数 第 1 3 行 , 将 原 文 S a t z ( 命 题 ) 误 译 作 j u d g m e n t ( 判 断 ) ; 第 2 0 8 节 德 文 M i t t e ( 中 , 或 中 项 ) 一 字 出 现 几 次 , 他 皆 误 译 作 m e a n s ( 工 具 ) , 显 系 将 M i t t e 误 认 作 M i t t e l 之 故 。 此 外 , 英 译 本 尚 有 脱 落 遗 漏 一 、 二 字 或 一 、 二 句 的 地 方 , 因 无 关 重 要 , 且 或 系 手 民 之 误 , 用 不 着 指 出 了 。 至 于 英 译 本 不 错 , 而 我 的 中 文 译 本 可 能 还 有 弄 错 了 的 地 方 , 尚 望 读 者 指 正 。 第 五 , 瓦 拉 士 英 译 本 将 学 生 笔 记 译 出 , 用 小 一 号 的 字 低 一 格 印 出 , 以 示 与 正 文 有 别 。 本 册 译 本 则 采 德 文 原 本 的 办 法 , 排 印 时 用 同 样 大 的 字 , 不 低 二 格 , 以 示 与 正 文 几 有 同 等 重 要 。 这 些 学 生 的 笔 记 有 亲 切 晓 畅 , 联 系 实 际 , 使 短 简 紧 凑 的 正 文 活 泼 生 动 、 有 感 人 力 量 , 这 是 它 们 的 长 处 。 而 且 这 些 附 加 的 译 者 引 言 7
译者引言 解释是此书的编者,根据黑格尔自己的讲稿和几位髙足听讲 的笔记整理出来的。中间大部分材料亦已散见于《大逻辑》中, 不过此处更用亲切明畅的话说出来。所以材料仍十分正确可 靠,绝不因其为附加的注释而贬损其价值。黑格尔《小逻 辑》的学生笔记,有似斯宾诺莎《伦理学》一书中的Scho lium(亦可译作“附释”)。凡读过斯宾诺莎《伦理学》的人当 可知道他的附释之亲切有味和哲学价值。 我在翻译本书时,有些名词的译法与一般不同,这里提 出几个较重要的名词解释一下。如有不妥,还望读者多提意 、“总念 德文原文是 bagrit,英译本作 notion 我们译成总念,是为了表示黑格尔所了解的特殊意义的“总 念”和一般所了解的“概念”有着重大区别。概念指抽象的 普遍性的观念,总念指具体的、有内容的、普遍性的观念。如 果照黑格尔的专门名词来说,则概念指抽象共相,亦即脱离 特殊的一般性,总念指具体共相,亦即与特殊相结合的一般 性。总念是由事实中或经验材料中提炼而得,是特殊具体事 实的总结。总念不是单纯孤立的甲等于甲的同一性,而是包 含其对方,或对立统一的观念。总念不是静止的观念,而是 由扬弃低级观念,扬弃对立观念,经过发展提高而达到的观 念(参看本书160至165节论总念各段) 共相——德文 Das allgemeine很难译,有译作“ 般者”、“普遍者”的,亦有单纯译作“一般”或“普遍”的 都不能很好表达原意,且在中文文字方面颇不习用。如译为 普遍的东西”或“一般的东西”又嫌太笨冗。因此在这册译
解 释 是 此 书 的 编 者 , 根 据 黑 格 尔 自 己 的 讲 稿 和 几 位 高 足 听 讲 的 笔 记 整 理 出 来 的 。 中 间 大 部 分 材 料 亦 已 散 见 于 《 大 逻 辑 》 中 , 不 过 此 处 更 用 亲 切 明 畅 的 话 说 出 来 。 所 以 材 料 仍 十 分 正 确 可 靠 , 绝 不 因 其 为 附 加 的 注 释 而 贬 损 其 价 值 。 黑 格 尔 《 小 逻 辑 》 的 学 生 笔 记 , 有 似 斯 宾 诺 莎 《 伦 理 学 》 一 书 中 的 S c h o - l i u m ( 亦 可 译 作 “ 附 释 ” ) 。 凡 读 过 斯 宾 诺 莎 《 伦 理 学 》 的 人 当 可 知 道 他 的 附 释 之 亲 切 有 味 和 哲 学 价 值 。 我 在 翻 译 本 书 时 , 有 些 名 词 的 译 法 与 一 般 不 同 , 这 里 提 出 几 个 较 重 要 的 名 词 解 释 一 下 。 如 有 不 妥 , 还 望 读 者 多 提 意 见 。 一 、 “ 总 念 ” — — 德 文 原 文 是 B e g r i f f , 英 译 本 作 N o t i o n 。 我 们 译 成 总 念 , 是 为 了 表 示 黑 格 尔 所 了 解 的 特 殊 意 义 的 “ 总 念 ” 和 一 般 所 了 解 的 “ 概 念 ” 有 着 重 大 区 别 。 概 念 指 抽 象 的 普 遍 性 的 观 念 , 总 念 指 具 体 的 、 有 内 容 的 、 普 遍 性 的 观 念 。 如 果 照 黑 格 尔 的 专 门 名 词 来 说 , 则 概 念 指 抽 象 共 相 , 亦 即 脱 离 特 殊 的 一 般 性 , 总 念 指 具 体 共 相 , 亦 即 与 特 殊 相 结 合 的 一 般 性 。 总 念 是 由 事 实 中 或 经 验 材 料 中 提 炼 而 得 , 是 特 殊 具 体 事 实 的 总 结 。 总 念 不 是 单 纯 孤 立 的 甲 等 于 甲 的 同 一 性 , 而 是 包 含 其 对 方 , 或 对 立 统 一 的 观 念 。 总 念 不 是 静 止 的 观 念 , 而 是 由 扬 弃 低 级 观 念 , 扬 弃 对 立 观 念 , 经 过 发 展 提 高 而 达 到 的 观 念 ( 参 看 本 书 1 6 0 至 1 6 5 节 论 总 念 各 段 ) 。 二 、 共 相 — — 德 文 D a s A l g e m e i n e 很 难 译 , 有 译 作 “ 一 般 者 ” 、 “ 普 遍 者 ” 的 , 亦 有 单 纯 译 作 “ 一 般 ” 或 “ 普 遍 ” 的 , 都 不 能 很 好 表 达 原 意 , 且 在 中 文 文 字 方 面 颇 不 习 用 。 如 译 为 “ 普 遍 的 东 西 ” 或 “ 一 般 的 东 西 ” 又 嫌 太 笨 冗 。 因 此 在 这 册 译 8 译 者 引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