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引论 比所要防止的祸害还大。应当指出,既有这样一些理由免除 了事先的课责,这时主事者本人就应使自己的良心站入空着 的裁判席,去保护他人的那些没有外来保护的利益:要更加 严格地裁判自己,正因为这情事不容他在同胞的裁判面前有 所交代。 但是也有这样一类行动对于社会说来,就其有别于个人 之处来看,只有(假如还有的话)一种间接的利害。这类行 动的范围包括一个人生活和行为中仅只影响到本人自己的全 部,或者若说也影响到他人的话,那也是得有他们自由自愿 的、非经蒙骗的同意和参加的。必须说明,我在这里说仅只 影响到本人,意思是说这影响是直接的,是最初的:否则,既 是凡属影响到本人的都会通过本人而影响到他人,也未可知, 那么,凡可根据这个未可知之事而来的反对也势须予以考虑 了。这样说来,这就是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这个领域包括 着,第一,意识的内向境地,要求着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要 求着思想和感想的自由;要求着在不论是实践的或思考的、是 科学的、道德的或神学的等等一切题目上的意见和情操的绝 对自由。说到发表和刊发意见的自由,因为它属于个人涉及 他人那部分行为,看来象是归在另一原则之下;但是由于它 和思想自由本身几乎同样重要,所依据的理由又大部分相同 所以在实践上是和思想自由分不开的。第二,这个原则还要 求趣味和志趣的自由;要求有自由订定自己的生活计划以顺 应自己的性格;要求有自由照自己所喜欢的去做,当然也不 规避会随来的后果。这种自由,只要我们所做所为并无害于 我们的同胞,就不应遭到他们的妨碍,即使他们认为我们的
比 所 要 防 止 的 祸 害 还 大 。 应 当 指 出 , 既 有 这 样 一 些 理 由 免 除 了 事 先 的 课 责 , 这 时 主 事 者 本 人 就 应 使 自 己 的 良 心 站 入 空 着 的 裁 判 席 , 去 保 护 他 人 的 那 些 没 有 外 来 保 护 的 利 益 ; 要 更 加 严 格 地 裁 判 自 己 , 正 因 为 这 情 事 不 容 他 在 同 胞 的 裁 判 面 前 有 所 交 代 。 但 是 也 有 这 样 一 类 行 动 对 于 社 会 说 来 , 就 其 有 别 于 个 人 之 处 来 看 , 只 有 ( 假 如 还 有 的 话 ) 一 种 间 接 的 利 害 。 这 类 行 动 的 范 围 包 括 一 个 人 生 活 和 行 为 中 仅 只 影 响 到 本 人 自 己 的 全 部 , 或 者 若 说 也 影 响 到 他 人 的 话 , 那 也 是 得 有 他 们 自 由 自 愿 的 、 非 经 蒙 骗 的 同 意 和 参 加 的 。 必 须 说 明 , 我 在 这 里 说 仅 只 影 响 到 本 人 , 意 思 是 说 这 影 响 是 直 接 的 , 是 最 初 的 : 否 则 , 既 是 凡 属 影 响 到 本 人 的 都 会 通 过 本 人 而 影 响 到 他 人 , 也 未 可 知 , 那 么 , 凡 可 根 据 这 个 未 可 知 之 事 而 来 的 反 对 也 势 须 予 以 考 虑 了 。 这 样 说 来 , 这 就 是 人 类 自 由 的 适 当 领 域 。 这 个 领 域 包 括 着 , 第 一 , 意 识 的 内 向 境 地 , 要 求 着 最 广 义 的 良 心 的 自 由 ; 要 求 着 思 想 和 感 想 的 自 由 ; 要 求 着 在 不 论 是 实 践 的 或 思 考 的 、 是 科 学 的 、 道 德 的 或 神 学 的 等 等 一 切 题 目 上 的 意 见 和 情 操 的 绝 对 自 由 。 说 到 发 表 和 刊 发 意 见 的 自 由 , 因 为 它 属 于 个 人 涉 及 他 人 那 部 分 行 为 , 看 来 象 是 归 在 另 一 原 则 之 下 ; 但 是 由 于 它 和 思 想 自 由 本 身 几 乎 同 样 重 要 , 所 依 据 的 理 由 又 大 部 分 相 同 , 所 以 在 实 践 上 是 和 思 想 自 由 分 不 开 的 。 第 二 , 这 个 原 则 还 要 求 趣 味 和 志 趣 的 自 由 ; 要 求 有 自 由 订 定 自 己 的 生 活 计 划 以 顺 应 自 己 的 性 格 ; 要 求 有 自 由 照 自 己 所 喜 欢 的 去 做 , 当 然 也 不 规 避 会 随 来 的 后 果 。 这 种 自 由 , 只 要 我 们 所 做 所 为 并 无 害 于 我 们 的 同 胞 , 就 不 应 遭 到 他 们 的 妨 碍 , 即 使 他 们 认 为 我 们 的 1 4 第 一 章 引 论
第一章引论 行为是愚蠢、背谬、或错误的。第三,随着各个人的这种自 由而来的,在同样的限度之内,还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 由;这就是说,人们有自由为着任何无害于他人的目的而彼 此联合,只要参加联合的人们是成年,又不是出于被迫或受 任何一个社会,若是上述这些自由整个说来在那里不受 尊重,那就不算自由,不论其政府形式怎样;任何一个社会, 若是上述这些自由在那里的存在不是绝对的和没有规限的, 那就不算完全自由。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 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 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每 个人是其自身健康的适当监护者,不论是身体的健康,或者 是智力的健康,或者是精神的健康。人类若彼此容忍各照自 己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比强迫每人都照其余的人们所认 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所获是要较多的 这条教义虽然绝非什么新奇的东西,并且在某些人看来 还有不言自明的意味,但是它却与现有意见和实践的一般趋 势直接相反,没有一个别的教义比它更甚的了。社会曾尽其 全力试图(照其所见)强迫人们适应于它对人的优越性以及 对社会的优越性的观念。古代的共和国认为自己有权实行,而 古代哲学家则表示赞助,使用公共权威去约制私人行为的每 部分;其根据是说国家对每一公民的全部体力的和智力的 训练是有着深切关怀的。一些被强敌包围着的小的共和国,经 常有被外来攻击或内部骚乱推翻的危险,即使在一个短的时 隙中精力和自制若有松懈,也易成为致命的损害,因而就不
行 为 是 愚 蠢 、 背 谬 、 或 错 误 的 。 第 三 , 随 着 各 个 人 的 这 种 自 由 而 来 的 , 在 同 样 的 限 度 之 内 , 还 有 个 人 之 间 相 互 联 合 的 自 由 ; 这 就 是 说 , 人 们 有 自 由 为 着 任 何 无 害 于 他 人 的 目 的 而 彼 此 联 合 , 只 要 参 加 联 合 的 人 们 是 成 年 , 又 不 是 出 于 被 迫 或 受 骗 。 任 何 一 个 社 会 , 若 是 上 述 这 些 自 由 整 个 说 来 在 那 里 不 受 尊 重 , 那 就 不 算 自 由 , 不 论 其 政 府 形 式 怎 样 ; 任 何 一 个 社 会 , 若 是 上 述 这 些 自 由 在 那 里 的 存 在 不 是 绝 对 的 和 没 有 规 限 的 , 那 就 不 算 完 全 自 由 。 唯 一 实 称 其 名 的 自 由 , 乃 是 按 照 我 们 自 己 的 道 路 去 追 求 我 们 自 己 的 好 处 的 自 由 , 只 要 我 们 不 试 图 剥 夺 他 人 的 这 种 自 由 , 不 试 图 阻 碍 他 们 取 得 这 种 自 由 的 努 力 。 每 个 人 是 其 自 身 健 康 的 适 当 监 护 者 , 不 论 是 身 体 的 健 康 , 或 者 是 智 力 的 健 康 , 或 者 是 精 神 的 健 康 。 人 类 若 彼 此 容 忍 各 照 自 己 所 认 为 好 的 样 子 去 生 活 , 比 强 迫 每 人 都 照 其 余 的 人 们 所 认 为 好 的 样 子 去 生 活 , 所 获 是 要 较 多 的 。 这 条 教 义 虽 然 绝 非 什 么 新 奇 的 东 西 , 并 且 在 某 些 人 看 来 还 有 不 言 自 明 的 意 味 , 但 是 它 却 与 现 有 意 见 和 实 践 的 一 般 趋 势 直 接 相 反 , 没 有 一 个 别 的 教 义 比 它 更 甚 的 了 。 社 会 曾 尽 其 全 力 试 图 ( 照 其 所 见 ) 强 迫 人 们 适 应 于 它 对 人 的 优 越 性 以 及 对 社 会 的 优 越 性 的 观 念 。 古 代 的 共 和 国 认 为 自 己 有 权 实 行 , 而 古 代 哲 学 家 则 表 示 赞 助 , 使 用 公 共 权 威 去 约 制 私 人 行 为 的 每 一 部 分 ; 其 根 据 是 说 国 家 对 每 一 公 民 的 全 部 体 力 的 和 智 力 的 训 练 是 有 着 深 切 关 怀 的 。 一 些 被 强 敌 包 围 着 的 小 的 共 和 国 , 经 常 有 被 外 来 攻 击 或 内 部 骚 乱 推 翻 的 危 险 , 即 使 在 一 个 短 的 时 隙 中 精 力 和 自 制 若 有 松 懈 , 也 易 成 为 致 命 的 损 害 , 因 而 就 不 第 一 章 引 论 1 5
16 第一章引论 容它们等待自由发生健康的永久效果一在这样一些小的共 和国里,这种想法曾是可以认可的。在近代世界中,政治群 体的体量是较大了,还有最主要的一点,即灵界的和俗界的 权威是分开了(这就把对于人们良心的指导权放到另外一个 不控制人们世俗事务的手里),这些情况就阻止了法律对于私 人生活细节的那样大量的干涉。可是道德压迫的一些机器却 又被更有力地挥动起来去反对在仅关本人的事情上与统治意 见有所分歧,甚至比在社会性的事情上反对得还要出力。即 以在参加形成道德情绪中最称有力因素的宗教来说,它就几 乎永远不是被教吏团的野心控制着—它是企求控制人类行 为每一部门的—一就是被清教主义的精神控制着。就是某些 反对旧时宗教最力的近代革新者,在主张精神统治的权利方 面也并不后于一些教会或教派。其中要特别指出孔德 ( Comte),他的社会思想体系,如他在“论现实的政治”一书 中所展示的,目的就在于建立一种社会对个人的专制(虽然 用道德的工具多于用法律的工具),竟超过了古代哲学家中最 严格的纪律主义者在其政治理想中所曾思议到的任何东西 除开思想家们个人的特殊学说而外,世界上还广泛地有 着一种日益增长的倾向,要把社会凌驾于个人的权力不适当 地加以伸展,既用舆论力量,甚至也用立法力量。既然世界 上发生着的一切变化是趋向于加强社会的权力而减弱个人的 权力,可见这个侵蚀就不是那种趋于自动消失的灾祸,相反 是会增长得愈来愈可怕的。无论作为统治者或者作为公民同 胞,人类之倾向于把自己的意见和意向当作行为准则来强加 于他人,是有着人类本性中难免带有的某些最好和某些最坏
容 它 们 等 待 自 由 发 生 健 康 的 永 久 效 果 — — 在 这 样 一 些 小 的 共 和 国 里 , 这 种 想 法 曾 是 可 以 认 可 的 。 在 近 代 世 界 中 , 政 治 群 体 的 体 量 是 较 大 了 , 还 有 最 主 要 的 一 点 , 即 灵 界 的 和 俗 界 的 权 威 是 分 开 了 ( 这 就 把 对 于 人 们 良 心 的 指 导 权 放 到 另 外 一 个 不 控 制 人 们 世 俗 事 务 的 手 里 ) , 这 些 情 况 就 阻 止 了 法 律 对 于 私 人 生 活 细 节 的 那 样 大 量 的 干 涉 。 可 是 道 德 压 迫 的 一 些 机 器 却 又 被 更 有 力 地 挥 动 起 来 去 反 对 在 仅 关 本 人 的 事 情 上 与 统 治 意 见 有 所 分 歧 , 甚 至 比 在 社 会 性 的 事 情 上 反 对 得 还 要 出 力 。 即 以 在 参 加 形 成 道 德 情 绪 中 最 称 有 力 因 素 的 宗 教 来 说 , 它 就 几 乎 永 远 不 是 被 教 吏 团 的 野 心 控 制 着 — — 它 是 企 求 控 制 人 类 行 为 每 一 部 门 的 — — 就 是 被 清 教 主 义 的 精 神 控 制 着 。 就 是 某 些 反 对 旧 时 宗 教 最 力 的 近 代 革 新 者 , 在 主 张 精 神 统 治 的 权 利 方 面 也 并 不 后 于 一 些 教 会 或 教 派 。 其 中 要 特 别 指 出 孔 德 ( C o m t e ) , 他 的 社 会 思 想 体 系 , 如 他 在 “ 论 现 实 的 政 治 ” 一 书 中 所 展 示 的 , 目 的 就 在 于 建 立 一 种 社 会 对 个 人 的 专 制 ( 虽 然 用 道 德 的 工 具 多 于 用 法 律 的 工 具 ) , 竟 超 过 了 古 代 哲 学 家 中 最 严 格 的 纪 律 主 义 者 在 其 政 治 理 想 中 所 曾 思 议 到 的 任 何 东 西 。 除 开 思 想 家 们 个 人 的 特 殊 学 说 而 外 , 世 界 上 还 广 泛 地 有 着 一 种 日 益 增 长 的 倾 向 , 要 把 社 会 凌 驾 于 个 人 的 权 力 不 适 当 地 加 以 伸 展 , 既 用 舆 论 力 量 , 甚 至 也 用 立 法 力 量 。 既 然 世 界 上 发 生 着 的 一 切 变 化 是 趋 向 于 加 强 社 会 的 权 力 而 减 弱 个 人 的 权 力 , 可 见 这 个 侵 蚀 就 不 是 那 种 趋 于 自 动 消 失 的 灾 祸 , 相 反 是 会 增 长 得 愈 来 愈 可 怕 的 。 无 论 作 为 统 治 者 或 者 作 为 公 民 同 胞 , 人 类 之 倾 向 于 把 自 己 的 意 见 和 意 向 当 作 行 为 准 则 来 强 加 于 他 人 , 是 有 着 人 类 本 性 中 难 免 带 有 的 某 些 最 好 和 某 些 最 坏 1 6 第 一 章 引 论
第一章引论 17 的情绪的如此有力的支持,以致从来几乎无法加以约束,除 非缺乏权力;而权力却又不是在降减,而是在增长,除非能 筑起一条道德信念的坚强堤障以反对这种祸害:这样,在世 界现势之下,我们就只能看到它在增长了。 为了便于论列,本文不打算一下子就进入这一般的论题, 而在开头只限于这论题的一个分枝,在这一分枝上,这里所 举陈的原则,假如不是全部也是在某一点上为流行意见所承 认的。这一个分枝是思想自由,还有不可能与它分开的与它 同源的言论自由和写作自由。这些自由,虽然在一切宣称宗 教宽容和自由制度的国度里己经在相当分量上形成了政治道 德的一部分,可是它们所倚靠的哲学上的和实践上的根据,在 般人心中恐怕还不大熟习,甚至有些舆论领导者也未必认 识透彻,象可以期待的那样。那些根据,一经受到正确的理 解,就不只适用于这总题的一个部分,而可以有宽广得多的 应用;这也就是说,对于这个问题的这一部分的彻底考虑乃 是对于其余部分的最好的导言。当然,我这里所要讲的,对 于某些人说来并不是新的东西;因此,如果说关于这一个三 个世纪以来已时常经过讨论的题目我还敢再作一番讨论,那 么我只有希望他们原谅了
的 情 绪 的 如 此 有 力 的 支 持 , 以 致 从 来 几 乎 无 法 加 以 约 束 , 除 非 缺 乏 权 力 ; 而 权 力 却 又 不 是 在 降 减 , 而 是 在 增 长 , 除 非 能 筑 起 一 条 道 德 信 念 的 坚 强 堤 障 以 反 对 这 种 祸 害 : 这 样 , 在 世 界 现 势 之 下 , 我 们 就 只 能 看 到 它 在 增 长 了 。 为 了 便 于 论 列 , 本 文 不 打 算 一 下 子 就 进 入 这 一 般 的 论 题 , 而 在 开 头 只 限 于 这 论 题 的 一 个 分 枝 , 在 这 一 分 枝 上 , 这 里 所 举 陈 的 原 则 , 假 如 不 是 全 部 也 是 在 某 一 点 上 为 流 行 意 见 所 承 认 的 。 这 一 个 分 枝 是 思 想 自 由 , 还 有 不 可 能 与 它 分 开 的 与 它 同 源 的 言 论 自 由 和 写 作 自 由 。 这 些 自 由 , 虽 然 在 一 切 宣 称 宗 教 宽 容 和 自 由 制 度 的 国 度 里 已 经 在 相 当 分 量 上 形 成 了 政 治 道 德 的 一 部 分 , 可 是 它 们 所 倚 靠 的 哲 学 上 的 和 实 践 上 的 根 据 , 在 一 般 人 心 中 恐 怕 还 不 大 熟 习 , 甚 至 有 些 舆 论 领 导 者 也 未 必 认 识 透 彻 , 象 可 以 期 待 的 那 样 。 那 些 根 据 , 一 经 受 到 正 确 的 理 解 , 就 不 只 适 用 于 这 总 题 的 一 个 部 分 , 而 可 以 有 宽 广 得 多 的 应 用 ; 这 也 就 是 说 , 对 于 这 个 问 题 的 这 一 部 分 的 彻 底 考 虑 乃 是 对 于 其 余 部 分 的 最 好 的 导 言 。 当 然 , 我 这 里 所 要 讲 的 , 对 于 某 些 人 说 来 并 不 是 新 的 东 西 ; 因 此 , 如 果 说 关 于 这 一 个 三 个 世 纪 以 来 已 时 常 经 过 讨 论 的 题 目 我 还 敢 再 作 一 番 讨 论 , 那 么 我 只 有 希 望 他 们 原 谅 了 。 第 一 章 引 论 1 7
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这样一个时代,说对于“出版自由”,作为反对腐败政府 或暴虐政府的保证之一,还必须有所保护,希望已经过去。现 在,我们可以假定,为要反对允许一个在利害上不与人民合 的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硬把意见指示给人民并且规定何种 教义或何种论证才许人民听到,已经无需再作什么论证了。并 且,问题的这一方面已由以前的作家们这样频数地又这样胜 利地加以推进,所以此地就更无需特别坚持来讲了。在英国, 有关出版一项的法律虽然直到今天还和在都铎尔( Tudors) 朝代一样富于奴性,可是除在一时遇到某种恐慌而大臣们和 法官们害怕叛乱以致惊慌失态的时候而外,却也不大有实际 执行起来以反对政治讨论的危险:而一般说来,凡在立宪制 的国度里,都不必顾虑政府—无论它是不是完全对人民负 责一会时常试图控制发表意见,除非当它这样做时是使自 己成为代表一般公众不复宽容的机关。这样说来,且让我们 ①正待写出这几句话时,恰巧出现了1858年的“政府检举出版条例”,好 象是我这番话的一个有力对照。可是,对于公开讨论的自由的这一失当 干涉并没有导使我改动本节中的一个字,也丝毫没有削弱我的这一信 念,即:除恐慌时期外,使用刑罚来对付政治讨论的时代在我国己经过 去了。因为,第一点,这检举条例并未得到坚持:第二点,正当说来,这 检举也不是政治性的检举。条例中所指的罪行不是对制度的批评,也不 是对统治者的行动或人格的批评,而是传播一种被指为不道德的教养 即认为诛弑暴君具有合法性质的教义
第 二 章 论 思 想 自 由 和 讨 论 自 由 这 样 一 个 时 代 , 说 对 于 “ 出 版 自 由 ” , 作 为 反 对 腐 败 政 府 或 暴 虐 政 府 的 保 证 之 一 , 还 必 须 有 所 保 护 , 希 望 已 经 过 去 。 现 在 , 我 们 可 以 假 定 , 为 要 反 对 允 许 一 个 在 利 害 上 不 与 人 民 合 一 的 立 法 机 关 或 行 政 机 关 硬 把 意 见 指 示 给 人 民 并 且 规 定 何 种 教 义 或 何 种 论 证 才 许 人 民 听 到 , 已 经 无 需 再 作 什 么 论 证 了 。 并 且 , 问 题 的 这 一 方 面 已 由 以 前 的 作 家 们 这 样 频 数 地 又 这 样 胜 利 地 加 以 推 进 , 所 以 此 地 就 更 无 需 特 别 坚 持 来 讲 了 。 在 英 国 , 有 关 出 版 一 项 的 法 律 虽 然 直 到 今 天 还 和 在 都 铎 尔 ( T u d o r s ) 朝 代 一 样 富 于 奴 性 , 可 是 除 在 一 时 遇 到 某 种 恐 慌 而 大 臣 们 和 法 官 们 害 怕 叛 乱 以 致 惊 慌 失 态 的 时 候 而 外 , 却 也 不 大 有 实 际 执 行 起 来 以 反 对 政 治 讨 论 的 危 险 ; ① 而 一 般 说 来 , 凡 在 立 宪 制 的 国 度 里 , 都 不 必 顾 虑 政 府 — — 无 论 它 是 不 是 完 全 对 人 民 负 责 — — 会 时 常 试 图 控 制 发 表 意 见 , 除 非 当 它 这 样 做 时 是 使 自 己 成 为 代 表 一 般 公 众 不 复 宽 容 的 机 关 。 这 样 说 来 , 且 让 我 们 ① 正 待 写 出 这 几 句 话 时 , 恰 巧 出 现 了 1 8 5 8 年 的 “ 政 府 检 举 出 版 条 例 ” , 好 象 是 我 这 番 话 的 一 个 有 力 对 照 。 可 是 , 对 于 公 开 讨 论 的 自 由 的 这 一 失 当 干 涉 并 没 有 导 使 我 改 动 本 节 中 的 一 个 字 , 也 丝 毫 没 有 削 弱 我 的 这 一 信 念 , 即 : 除 恐 慌 时 期 外 , 使 用 刑 罚 来 对 付 政 治 讨 论 的 时 代 在 我 国 已 经 过 去 了 。 因 为 , 第 一 点 , 这 检 举 条 例 并 未 得 到 坚 持 ; 第 二 点 , 正 当 说 来 , 这 检 举 也 不 是 政 治 性 的 检 举 。 条 例 中 所 指 的 罪 行 不 是 对 制 度 的 批 评 , 也 不 是 对 统 治 者 的 行 动 或 人 格 的 批 评 , 而 是 传 播 一 种 被 指 为 不 道 德 的 教 养 , 即 认 为 诛 弑 暴 君 具 有 合 法 性 质 的 教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