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加码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业务,通过收购金能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交付能力,在研发和供应链管理等 方面释放协同效应;积极开展电动工具市场的布局,为行业优质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3、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能力,推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推进与上游公司的战略合作,一方面确保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另外一方面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细化 公司内部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控,进一步提高生产线的稼动率和产品合格率,降低产品制造成本 4、继续探索“外延式”发展模式,达成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公司对麦克韦尔三年多的孕育,使其实现了接近10倍的增长。目前为促进麦克韦尔公司利益最大化, 公司转让了对于麦克韦尔的控股权,让麦克韦尔独立IPO,作为麦克韦尔的重要股东,公司也将获得最大 利益。因此,在麦克韦尔成功的案例基础上,继续探索“外延式”发展模式,旨在达成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口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投资者关系信息:2017年3月2日投资 017年03月02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年05月18日 其他 机构 投资者关系信息:2017年5月18日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年06月13日 投资者关系信息:2017年6月13日投 实地调研 机构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年08月15日 投资者关系信息:2017年8月15日投 其他 机构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投资者关系信息:2017年12月28日投 2017年12月28日 实地调研 围机构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加码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业务,通过收购金能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交付能力,在研发和供应链管理等 方面释放协同效应;积极开展电动工具市场的布局,为行业优质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3、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能力,推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推进与上游公司的战略合作,一方面确保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另外一方面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细化 公司内部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控,进一步提高生产线的稼动率和产品合格率,降低产品制造成本。 4、继续探索“外延式”发展模式,达成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公司对麦克韦尔三年多的孕育,使其实现了接近10倍的增长。目前为促进麦克韦尔公司利益最大化, 公司转让了对于麦克韦尔的控股权,让麦克韦尔独立IPO,作为麦克韦尔的重要股东,公司也将获得最大 利益。因此,在麦克韦尔成功的案例基础上,继续探索“外延式”发展模式,旨在达成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03 月 0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投资者关系信息:2017 年 3 月 2 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05 月 18 日 其他 机构 投资者关系信息:2017 年 5 月 18 日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06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投资者关系信息:2017 年 6 月 13 日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08 月 15 日 其他 机构 投资者关系信息:2017 年 8 月 15 日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投资者关系信息:2017 年 12 月 28 日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27,104,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1,252,517.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 增427,104,310股。2017年3月28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杈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17770万股限制性股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17年3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10ZA000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2月28日止 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的总股本由原来的427,104,310股变更为428,881,310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3.14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881,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95027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75524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l.19502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RQF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58566股,转增 后股本总数为855,985593股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现金分红管理 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维护了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27,104,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1,252,517.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 增427,104,310股。2017年3月28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177.70万股限制性股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17年3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10ZA000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2月28日止 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的总股本由原来的427,104,310股变更为428,881,310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7.3.14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881,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95027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75524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1.19502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58566股,转增 后股本总数为855,985,593股。 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现金分红管理 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维护了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口否口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85.636.622 可分配利润(元) ,066660,026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5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51,302,560.8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627,380.08元后,加 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418,229,88383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555905,06456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 额652,981,61553元。经讨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7,093,71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032028.33元(含 税) 2、2016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浄利润为251,815,1865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1,238469.10元后,加 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555905,06456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754,449,75363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 额668,637591.19元。经讨论,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427,104,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1,252,517.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27,104,310股,转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是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0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856,366,226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85,636,622.60 可分配利润(元) 1,066,660,026.86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5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51,302,560.8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627,380.08元后,加 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418,229,883.83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555,905,064.56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 额652,981,615.53元。经讨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7,093,71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032,028.33元(含 税)。 2、2016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1,815,186.5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1,238,469.10元后,加 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555,905,064.56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754,449,753.63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 额668,637,591.19元。经讨论,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427,104,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1,252,517.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27,104,310股,转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54,20862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第7.3.14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 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28881,31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9502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58566 股。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28,81,31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855,985593股。2017年5月11日,公司权益 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3、2017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403,364,781.2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3,172,128.82元后,加上上年 结存未分配利润754449,75363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1,066660,02686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 1,024,940,81928元。经讨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6,366,22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5,636,6260元(含税)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中归属于上市公司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以其他方式现金分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红的金额 红的比例 率 017年 8563662260403,364,78123 2123% 0.00% 016年 51,252,517.20 25l.815,186.50 20.35% 0.00% 2015年 32,0320283151302,560.81 21.17%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口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厦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口不适用 承诺承诺 承诺承诺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内容 方类型 时间期限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动报告书中所作无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无 诺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54,208,62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第7.3.14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 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28,881,31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9502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58566 股。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28,881,31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855,985,593股。2017年5月11日,公司权益 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3、2017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403,364,781.2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3,172,128.82元后,加上上年 结存未分配利润754,449,753.63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1,066,660,026.86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 1,024,940,819.28元。经讨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6,366,22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5,636,622.60元(含税)。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7 年 85,636,622.60 403,364,781.23 21.23% 0.00 0.00% 2016 年 51,252,517.20 251,815,186.50 20.35% 0.00 0.00% 2015 年 32,032,028.33 151,302,560.81 21.17%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 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履行 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无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无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司控制的直通电源,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亿纬锂能不存在同业竞 。我司承诺,在我司作为直通电源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前提 同业 直通 /竞争、|·直通电源不与亿纬锂能经营同类或相似业务。我司目前没有从 电源 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亿纬锂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 亿纬交易,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亿纬锂能/200 占用/的业务与亿纬锂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我司承诺在亿纬锂能/3)长/ 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若将来出现的我司控股、参股企业所从事 控股资金 提出要求时出让我司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在同 方面 条件下给予亿纬锂能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 年1月 的承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 17日 注销 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关于/本人(刘金成)与骆锦红共同控制的亿纬控股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 亿纬锂能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亿纬控股主要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前提下,亿纬控股今后不与亿纬锂能经营同类或 竞争、相似业务。本人目前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 亿纬锂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 2009 刘金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成骆任何形式从事与亿纬锂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若将来出现/07 融资时所作承诺/锦红/资金 人控股、参股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亿纬锂能有竟争或构成竞争的情 月23/长期/假行 占用 况,本人承诺在亿纬锂能提出要求时出让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日 的灭/出资或股份,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亿纬锂能对该等出资或股份 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 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刘金股份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形10\长明中 履行 成刘限售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 月30 建华承诺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日 2016 年10 股份在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段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担/2016月21 段成限售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段成先生承诺自离任监事后六个月内年10日至履行 承诺 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月212017完毕 日|年04 2017股权 公司不会为《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亿纬其它 年01激励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锂能承读的激励对象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月04实施中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日|期间 其他对公司中小 东所作承诺无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截至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作承诺 亿纬 控股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我司控制的直通电源,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亿纬锂能不存在同业竞 争。我司承诺,在我司作为直通电源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前提 下,直通电源不与亿纬锂能经营同类或相似业务。我司目前没有从 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亿纬锂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 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亿纬锂能有 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若将来出现的我司控股、参股企业所从事 的业务与亿纬锂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我司承诺在亿纬锂能 提出要求时出让我司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在同 等条件下给予亿纬锂能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 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 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2009 年 07 月 23 日 长期 惠州 直通 电源 有限 公司 已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 注销 刘金 成、骆 锦红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本人(刘金成)与骆锦红共同控制的亿纬控股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 亿纬锂能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亿纬控股主要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前提下,亿纬控股今后不与亿纬锂能经营同类或 相似业务。本人目前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 亿纬锂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 任何形式从事与亿纬锂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若将来出现本 人控股、参股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亿纬锂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 况,本人承诺在亿纬锂能提出要求时出让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 出资或股份,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亿纬锂能对该等出资或股份 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 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2009 年 07 月 23 日 长期 履行 中 刘金 成、刘 建华 股份 限售 承诺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 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09 年 10 月 30 日 长期 履行 中 段成 股份 限售 承诺 在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段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担 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段成先生承诺自离任监事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6 年 10 月 21 日 201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7 年 04 月 20 日 履行 完毕 股权激励承诺 亿纬 锂能 其它 承诺 公司不会为《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的激励对象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017 年 01 月 04 日 股权 激励 实施 期间 履行 中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无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截至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