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本科教学课程教案笃博至至超行学墅诚课程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课程代码:ZJ49009开课单位:法学院授课教师:张娟职称/学位:副教授博士开课时间:二〇0九至二〇一0学年第_一学期
安徽大学本科教学课程教案 课程名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课程代码: ZJ49009 开课单位: 法学院 授课教师: 张娟 职称/学位:副教授 博士 开课时间:二○ 0 九 至二○ 一 0 学年第 一 学期
课程基本情况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ZJ49009名称法学院课程考核口/考试口考查■其他方式学分方式课程1公共基础课园√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口专业选修课类别人文与科技素质教育课口其他课程总学时:90实验学时:上机学时:理论学时:90任课教师口/本校教师张娟职称副教授教师来源外聘教师口/统编教材自编教材或讲义书名作者出版时间出版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2007年教材版)出版社行政法学罗豪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张树义2002年高等教育出版社行政法学教程应松年中央学校出版社2001年教学参考英国行政法王名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用书法国行政法王名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美国行政法王名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
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 编号 ZJ49009 课程 名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教学 单位 法学院 课程 学分 5 考核 方式 □√ 考试 □ 考查 □ 其他方式: 课程 类别 □ 公共基础课 □ √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 专业选修课 □ 人文与科技素质教育课 □ 其他课程 学时 数 总学时: 90 理论学时: 90 实验学时: 上机学时: 任课 教师 张娟 职称 副教授 教师 来源 □√ 本校教师 □ 外聘教师 使用 教材 □√ 统编教材 □ 自编教材或讲义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时间 教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 版) 姜明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 出版社 2007 年 教学 参考 用书 行政法学 罗豪才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张树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年 行政法学教程 应松年 中央学校出版社 2001 年 英国行政法 王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7 年 法国行政法 王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9 年 美国行政法 王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
第3次课程教学方案第2周课时数3周次上编行政法教学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三节行政法关系苹节掌握行政法关系的两种类型,即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了解这两类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构成要素及其产生、形成和发展。南楼区区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理解行政法的法律关系为什么会有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两类,而非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技√课堂讲授口小组活动口实验演示口难点答疑口提问口作业讲评口实践教学口考试测验口其他活动口/文字教材口录像材料口录音材料口直播课堂V电子教案茶CAI课件口其他资源:口IP课件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2、简述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3、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习4、为什么行政法上的法律关系除了行政法律关系外,还会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第 3 次课程教学方案 周次 第 2 周 课时数 3 教学 章节 上编 行政法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三节行政法关系 教学 目标 和要 求 掌握行政法关系的两种类型,即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了解这两类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 构成要素及其产生、形成和发展。 教学 重点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教学 难点 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理解行政法的法律关系为什么会有行政法律关 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两类,而非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主要 教学 方式 □ √课堂讲授 □ 小组活动 □ 实验演示 □ 难点答疑 □ 提问 □ 作业讲评 □ 实践教学 □ 考试测验 □ 其他活动 使用 媒体 资源 □√文字教材 □ √电子教案 □ 录像材料 □ 录音材料 □ 直播课堂 □ CAI 课件 □ IP 课件 □ 其他资源: 作业 或练 习 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2、简述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3、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4、为什么行政法上的法律关系除了行政法律关系外,还会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第三节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分类:构成要素特点: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板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书设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计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联系:1、区别:2、联系。特点: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思考题
板 书 设 计 第三节 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 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分类: 构成要素 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 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联系: 1、区别; 2、联系。 特点: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思考题
第3次教学活动设计学生活动教学环节主要教学内容安排复习上次课关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法的两类调整对象在被行政法调整后,形成行政法的两类法律关系,即第三节法律关系所含内容。第三节法律关系瓷、巩固缘1、行政法律关系业等森书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分类:1、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和外部行政法律关系:2、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和行政程序法律关系。构成要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特点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非对等性;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法定性:4、行政主体实体上权利义务的重合性;解决争议方式的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联系:1、区别:主导地位不同、相对一方不同、客体不同。2、联系:(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产生;(2)二者相互影响: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可能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可能导致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3)相对于行政主体而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的非对等性是倒置的。特点:是一种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2、包含行政诉讼法律关系:3、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具有非对等性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思考:为什么行政法有两类调整对象,形成两类法律关系?如何理解行政主体实体上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第 3 次教学活动设计 教学环节 主要教学内容 学生活动 安排 (一般包 括 复习旧 课、导入新 课、讲授讨 论、巩固练 习、布置作 业等环节) 复习上次课关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法的两类调整对象在被行政法调整后, 形成行政法的两类法律关系,即第三节法律关系所含内容。 第三节 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 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分类:1、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和外部行政法律关系;2、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和行政 程序法律关系。 构成要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特点: 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非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法定性; 4、行政主体实体上权利义务的重合性; 5、解决争议方式的特殊性。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 调整的各种关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联系: 1、区别:主导地位不同、相对一方不同、客体不同。 2、联系: (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产生; (2)二者相互影响: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可能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消灭;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可能导致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 灭; (3)相对于行政主体而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 中的非对等性是倒置的。 特点: 1、是一种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 2、包含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3、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具有非对等性。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思考:为什么行政法有两类调整对象,形成两类法律关系? 如何理解行政主体实体上权利义务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