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士与中国文化 有圣矣。然则有圣之害虽多,犹愈于亡圣之无治也。 这些注语颇与葛洪驳鲍敬言的议论相通,不过有简繁之别,玄质之异而 已。如果不了解当时思想的背景,我们不免要误会郭注是无的放矢了。 像“无贤不可以无君”,“犹愈于亡圣之无治”这些话,其时代痕迹和驳论 对象都是十分明显的。 但是郭象虽然主张有君,却并无意恢复汉代的政治秩序,因为他所 提倡的君道不但是无为的,而且还是“各任其自为”的,即是使士大夫都 能“适性逍遥”的一种局面。所以西晋以下与自然合而为一的名教,其 涵义早已暗中偷换。名教的重点已从大一统的政治秩序转到高门华胄 的家族伦理方面来了。 (三)家族伦理的危机 汉末以来名教的危机是全面性的,不限于君臣一伦,这一点葛洪曾 给我们提供了很生动的资料。《抱朴于》外篇卷二十五《疾谬》说: 汉之末世…蓬发乱鬓,横抉不带。或以亵衣以接人,或裸袒 而箕踞。朋友之集,类味之游,莫切切进德,阔訚修业,攻过弼违, 讲道精业。其相见也,不复叙离阔,问安否。宾则入门而呼奴,主 则望客而唤狗。其或不尔,不成亲至,而弃之不与为党。及好会, 则狐蹲牛饮,争食竞割,掣拨森折,无复廉耻。以同此者为泰,以不 尔者为劣。终日无及义之言,彻夜无箴规之益。诬引老、庄,贵于 率任。大行不顾细礼,至人不拘检括。啸傲纵逸,谓之体道。鸣呼 惜乎,岂不哀哉! 同书外篇卷二十七《刺骄》说: 闻之汉末诸无行,自相品藻次第。群骄慢傲不入道检者为都 魁雄伯、四通八达,皆背叛礼教而从肆邪僻。讪毁真正,中伤非党; 口习丑言,身行弊事。凡所云为,使人不忍论也。 首先必须指出,葛洪虽指明这些是汉末的社会现象,但事实上恐怕不免
七、名敦思想与魏晋士风的演变363 把他自己所见的士风时习也包括进去了,不过这种风气可以溯源至汉 末是不成问题的。像葛洪所描写的这些行为显然不能认为完全是由政 治情况造成的,而毋宁是个性解放后精神上要求打破一切桎梏的具体 表现。葛洪骂他们“背叛礼教”,是不错的。魏晋时代的“礼教”或“礼 法”主要是指在家族伦理的基础上所发展出来的一套繁文缛节。虽然 在很多情形下,“礼教”或“礼法”也可以视为“名教”的同义语,但是前者 的政治涵义较轻而社会涵义则较重。换句话说,“礼教”或“礼法”往往 不是指着君臣一伦而言的。“名教”一词则比较笼统,有时可以解释为 政治上的名分,就像陈寅格先生所说的,“以官长君臣之义为教”。汉末 以来,史籍所载的“背叛礼教”或“不遵礼法”之士其实是对名教作全 面性的反抗,其中包括然而决不限于君臣一伦。嵇康在《难自然好学 论》(《嵇康集》卷七)中对这一点说得最清楚: 六经以抑引为主,人性以从欲为欢;抑引则违其愿,从欲则得 自然。然则自然之得,不由抑引之六经;全性之本,不须犯情之礼 律。 他们既认定六经礼律都是抑性犯情的,则不但君臣之伦要打破,其他一 切人伦关系的价值也都不能不重新估定了。 我们先看看父子一伦。《后汉书》卷七十《孔融传》载: 融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官,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 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 矣0 这种议论,从字面上说,当然是从王充《论衡》中得来的。王充的《物势》 篇说: 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 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子生矣。且夫妇不故生子, 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但是往深一层看,两者在思想史上的意义则截然不同。王充在这里是
364士与中国文化 用“夫妇不故生子”的论证来打破当时儒者“天地故生人”的命题的,他 似乎并没有再进一步去考虑“夫妇不故生子”这一论证的本身所可导至 的逻辑结论。孔融则完全撒开了“天地故生人”的问题,而直接把“夫妇 不故生子”当作一项经验事实来看待,并进而分析其中所涵蕴的父子关 系。因为孔融所要破斥的不是目的论,而是世裕流行的关于“孝”的价 值论。《论衡》在汉晋之际所发生的思想上的影响往往都经过这样一层 转折[。在王充的时代(一世纪),名教的危机还没有出现,《论衡》的主 旨也绝不在“反叛礼教”。当汉末名教全而动摇之际,由子《论衡》中的 许多论点恰好适合反礼法之士的需要,其书才大行其道,成为“谈助”。 所以严格地说,王充只是给魏晋反礼法的运动提供了一些思想原料而 已。至于正式对“孝”的理论提出非难,则始作俑者恐非孔融、祢衡莫属 了。 孔融(一五三一二○八年)所经历的时代正值儒家的名教或札法 流人高度形式化、虚伪化的阶段。一部分由于察举制度的刺激,“累世 同居”的大家族在士大夫阶层中逐渐发展起来了8]。许多人为了博 “孝”之名以为进身之阶,便不惜从事种种不近人情的伪饰,以致把儒家 的礼法推向与它原意相反的境地。我1只用举.一两个例证便足以说明 这种情况。陈蕃任青州乐安太守时: 民有赵宣葬亲而不闭挺隧,因居其中,行服二十余年。乡邑称 孝,州郡数礼请之。郡内以荐蕃,蕃与相见,问及妻子,而宣五子皆 服中所生。蕃大怒…遂致其罪。(《后汉书》卷六十六本传) 陈蕃死在一六八年,正与孔融时代相衔接。孔融本人也可能有过和陈 蕃类似的经验,据说他在北海相任内,“有遭父丧,哭泣基侧,色无憔 悴”,他就把这个伪孝子杀了(见《艺文类聚》卷八十五所引)。这个故事 不一定可信,但足以说明当时伪札教的盛行。葛洪记汉末的谚语说: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抱朴子》外篇卷十五《审举》)这更 说明了当时的伪孝和察举制度之间的密切关系。又如兄弟让财也是东 汉的一种风气,有“让”名的人往往可以获得地方官的荐举。但应劭在 《过誉》篇中就指出其虚伪性,并感叹道:“凡同居,上也:通有无,次也: 让,其下耳。”(《风俗通义》卷四)应劭是二世纪末叶人,他的话更可以使 我们认识孔融“非孝”的背景。而且综合葛洪和应劭的记载,我们还可
七、名教思想与魏晋士风的演变365 以看到,即使在“累世同居”大家族的发展阶段,其中已隐藏着一种“分 居”的倾向。 上引孔融、祢衡两人关于“父之于子,当有何亲”的一番问答,据《后 汉书》所言,本是出于路粹的“枉奏”,即经过了恶意的歪曲。其实孔融 并不“非孝”,他是怀疑“孝”是否如世俗所言,仅仅建立在生物的事实之 上而已。《后汉书》本传上明说他“十三丧父,哀摔过毁,扶而后起,州里 归其孝”。可见他内心的矛盾起于当时虚伪礼法和真正的父于之情不 能相应。在这一点上,他是开魏晋土风的人物之一。《后汉书》卷八十 三《戴良传》载: 及母卒,兄伯鸾居庐爱粥,非礼不行。良独食肉饮酒,哀至乃 哭,而二人俱有毁容。或问良日:子之居丧,礼乎?良日:然。礼所 以制情佚也,情苟不佚,何礼之论?夫食旨不甘,故致毁容之实,若 味不存口,食之可也。论者不能夺之。良才既高达,而论议尚奇, 多孩流俗。 戴良和陈蕃、郭林宗是同时的人(见《后汉书》卷五十三《黄宪传》),年代 尚在孔融之前,更有资格成为阮籍以下居丧不守礼的先驱者。所以葛 洪追溯晋代傲放无礼的士风特别以戴、阮并举(见《抱朴子》卷二七《刺 骄》)。更值得注意的是《戴良传》中说他的哥哥居丧则“非礼不行”,这 种一守札、一违礼的尖锐对比,魏晋以下尤其成为风气。《世说新语·任 诞》篇说: 阮步兵丧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 裴至,下席于地,哭吊暗毕,便去。或问裴:凡吊,主人哭,客乃为 礼,阮既不哭,君何为哭?裴日: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 中人,故以仪轨自居。时人叹为两得其中。 同书《德行》篇载: 王戎、和峤同时遭大丧,俱以孝称。王鸡骨支床,和哭泣备礼。 武帝谓刘仲雄日:卿数省王、和不?闻和哀苦过礼,使人忧之。仲 雄日:和峤虽备礼,神气不损;王戎虽不备礼,而哀毁骨立。臣以和
365 士与中国文化 峤生孝,王戎死孝。陛下不应忧峤,面应忧戎。 注引《晋阳秋》,说和峤的“憔悴哀毁,不逮戎也”。意思是王戎比和峤更 孝。如果阮、裴的故事表示自然与名教各得其所,那么王、和的故事则 说明自然高于名教,也就是“情”比“礼”更重要。义据《典略》(《潜确居 类书》卷七十引),“世谓伯鸾死孝,叔鸾生孝”。足证这种风气确与戴良 有关系,虽然“生孝”、“死孝”的用法恰好颠倒了。我们无法判断这些个 别做事的真实性[9],但其中所显示的“情”与“礼”竞赛的风气是十分可 信的。 崇尚自然的人既以“情”比“礼”更重要,父子之间的关系便不须注 重“尊卑”之别,而当以上引《抱朴子》所谓“亲至”为主了。胡毋辅之和 他的儿子谦之的关系最足以说明这种“亲至”的情形。《晋书》卷四九本 传说: 谦之字子光。才学不及父,而傲纵过之。至酣醉,常呼其父 字,辅之亦不以介意,谈者以为狂。铺之正酣饮,谦之阀而厉声曰: 彦国(按:辅之字)年老,不得为尔!将令我尻背东璧。辅之欢笑, 呼入与共饮。 儿子直呼父字,照儒家礼法观念说,可谓忤逆之极。但父亲却不以为 意,反而欢笑。这在近代西方社会不算稀奇,但在一千多年前的中国则 真足骇人听闻。其实我}如果知道此时的人伦关系讲究的是“亲至”而 不是“尊卑”,则这种情况也并无不可理解之处。《世说新语·伤逝》篇 说: 王戎丧儿万子,山简往省之,王悲不自胜。简问:孩抱中物,何 至于此?王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简服 其言,更为之恸。 注云“一说是E夷甫丧子,山简吊之”。(参看《晋书》卷四十三《王我附 从弟衍传》及《粱书》卷一十五《徐勉传》)不论是王戎还是王衍,总之魏 晋名士的父子关系已远越出儒家礼法之外。此外如王导和长子悦的关 系(见《晋书》卷六十五《王悦传》)及郗愔临其子超之殡,“一恸几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