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8-收 入”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集团房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因行业特性导致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尽管相关资产往往超 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然划分为流动资产;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 在资产负债日后超过一年才予清偿,仍然划分为流动负债。除此以外,本集团其他业务的正 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 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香港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 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 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 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8“收 入”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集团房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因行业特性导致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尽管相关资产往往超 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然划分为流动资产;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 在资产负债日后超过一年才予清偿,仍然划分为流动负债。除此以外,本集团其他业务的正 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 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香港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 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 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 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
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 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 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 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 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 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 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 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 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 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 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 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 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 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 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 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
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 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 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 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 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 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 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 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 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 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 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 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 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 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 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 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
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 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 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 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 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 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 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 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 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 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 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 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 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 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 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 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 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 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 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 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 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 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 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 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表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 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 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 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 处理。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将合营安排分 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 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 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 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 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 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 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不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 供偾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岀资义 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 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对于为完成不 同活动而设立多项合营安排的一个框架性协议,本集团分别确定各项合营安排的分类。 确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及对合营企业的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3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 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 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 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 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 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 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 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集团属于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 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金融工具
之前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 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表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 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 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 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 处理。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将合营安排分 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 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 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 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 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 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 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不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 供债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 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 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对于为完成不 同活动而设立多项合营安排的一个框架性协议,本集团分别确定各项合营安排的分类。 确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及对合营企业的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3。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 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 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 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 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 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 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 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集团属于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 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金融工具
或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集团持有的期 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 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 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 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 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 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 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 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期初、期末即期汇率的平 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 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 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 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或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集团持有的期 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 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 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 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 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 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 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 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期初、期末即期汇率的平 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 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 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 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