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犯罪与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概念 ·第二节 犯罪构成
第四章 犯罪与犯罪构成 • 第一节 犯罪概念 • 第二节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概念(一) ·犯罪是刑法的核心概念 。犯罪概念的类型 (一)犯罪的法定概念 1.形式概念 2.实质概念 3.混合概念,即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概念。 (二)犯罪的理论概念 1.规范概念 2.事实概念 (三)犯罪的刑事法概念
第一节 犯罪概念(一) • 犯罪是刑法的核心概念 • 犯罪概念的类型 (一)犯罪的法定概念 1.形式概念 2.实质概念 3.混合概念,即实质与形式相统一的概念。 (二)犯罪的理论概念 1.规范概念 2.事实概念 (三)犯罪的刑事法概念
第一节 犯罪概念(二)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第13条 混合的犯罪概念:一切危害社会的、 触犯刑律的、应当受刑事 处罚的行为,都是犯罪。 。 犯罪的特征 二特征说(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 不同学术观点 三特征说(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罚当罚性 四特征说(危害社会行为、触犯刑事法律行为、 罪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行为) 个人观点:二特征说 犯罪的本质(参看犯罪的规范概念) 思考:社会危害性一定表现为实际损害吗?
第一节 犯罪概念(二) •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第13条 混合的犯罪概念:一切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当受刑事 处罚的行为,都是犯罪。 • 犯罪的特征 二特征说(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 不同学术观点 三特征说(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罚当罚性) 四特征说(危害社会行为、触犯刑事法律行为、 罪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行为) 个人观点:二特征说 • 犯罪的本质(参看犯罪的规范概念) 思考:社会危害性一定表现为实际损害吗?
第一节 犯罪概念(三) 。 犯罪的分类 (一)理论分类 1.自然犯与法定犯(以是香违反社会伦理为标准) 自然犯:又称刑事犯,指无须等待法律规定,由于其性质 上违反社会伦理而被认为犯罪者。 法定犯:又称行政犯,指并不违反社会伦理,而是由于行 政取缔的目的,根据法律的禁止而被认为犯罪者。 2隔离犯与非隔离犯(以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与结果发 生的时间、地点是否有间隔为标准) 隔离犯包括:隔时犯 隔地犯 (二)法定分类 1.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 2.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3.亲告罪与非亲告罪,4.基本犯、加重犯、减轻犯
第一节 犯罪概念(三) • 犯罪的分类 (一)理论分类 1.自然犯与法定犯(以是否违反社会伦理为标准) 自然犯:又称刑事犯,指无须等待法律规定,由于其性质 上违反社会伦理而被认为犯罪者。 法定犯:又称行政犯,指并不违反社会伦理,而是由于行 政取缔的目的,根据法律的禁止而被认为犯罪者。 2.隔离犯与非隔离犯(以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与结果发 生的时间、地点是否有间隔为标准) 隔离犯包括:隔时犯 隔地犯 (二)法定分类 1.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 2.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3.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4.基本犯、加重犯、减轻犯
第二节 犯罪构成(一) 犯罪构成理论的历史沿革 意大利中世纪纠问式诉讼中的“犯罪的确证 意大利学者法利那休斯1581年用corpus delicti表 ↓示“犯罪的事实” 德国学者克莱因1796年将“犯罪的事实”译为Tatbestand(罪体 德国学者费尔巴哈赋予其实体法上的意义 20世纪后德国学者贝林格建立犯罪构成理论基础:犯 罪类型说→迈耶认识根据说-→麦兹格存在根据说→小 野清一郎违法责任类型说(现代犯罪构成理论)
第二节 犯罪构成(一) • 犯罪构成理论的历史沿革 意大利中世纪纠问式诉讼中的“犯罪的确证” 意大利学者法利那休斯1581年用corpus delicti表 示“犯罪的事实” 德国学者克莱因1796年将“犯罪的事实” 译为Tatbestand(罪体) 德国学者费尔巴哈赋予其实体法上的意义 20世纪后德国学者贝林格建立犯罪构成理论基础:犯 罪类型说→迈耶认识根据说→麦兹格存在根据说→小 野清一郎违法责任类型说(现代犯罪构成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