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型课程《应用伦理学》 大学生课题调硏报告 7如果您存在违法或者违纪的事情,您的同学或者亲属举报 了您的行为,你对他们怎么看待? 100 80 群 40 裂20 理解,可原理解,不可不理解,可不理解,不 原谅 原谅 可原谅 不清楚 19 题目中,我们询问了同学有关他人对自己违法或者违纪举报行为的观点。虽然,有近90人的同学认为这 是可理解,可原谅的事。但是不难发现,仍有仅57的人对此是不理解,并且有19人认为这是不可原谅的。而, 这里我们假设的前提还仅是,举报违纪或者违法的可能性存在。如果当事实为真,这一比例可能更高。从张鸿 雁偷钱为哥一案中就可以看出。一个人可以为哥哥做出违法事件,但是到头来却被哥哥举报。这对弟弟来说, 是多么难以忍受的一件事情,我们如何要求他一定要原谅呢?社会又如何不对哥哥有过多的舆论谴责呢? 调查人对“亲亲相隐”的看法 8您认为亲亲相隐是否在一定程度 和此问题相关的题目从题8到题11 上是合理的? 首先,超过40%的人明确表示亲亲 相隐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仅有 10%的同学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其次,从亲亲相隐的原因来看,维 护家庭稳定成为了我们隐瞒罪行的主 要原因。同时,更有26%的人选择隐 瞒是迫于外界的压力,人在环境中生 20 存,必然不能忽略他人对此问题的看 去。尤其是和我们生活环境密切相关 的人,由此可见舆论对于一个人做出 合理般不合理不好说 行为的影响力 再次,关于亲亲相隐的范围的确定 上。首先,这个题目的预设存在不合 9您认为人们为亲属隐瞒罪行的 理性,因为他囊括了所有的人,同时, 原因可能是什么? 范围太过于狭窄,对于具体分析非常 不利。不过,一半以上的同学赞同容 隐的范围仅限于直系三代以内。这表 ■罪小、可不说 明了亲属间的亲密距离对于人们的不 ■说了不好做人 同行为选择有重大影响力。 ■维护家庭稳定 ■其他 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
研讨型课程《应用伦理学》 大学生课题调研报告 博学而笃志 切问而近思 21 题目中,我们询问了同学有关他人对自己违法或者违纪举报行为的观点。虽然,有近 90 人的同学认为这 是可理解,可原谅的事。但是不难发现,仍有仅 57 的人对此是不理解,并且有 19 人认为这是不可原谅的。而, 这里我们假设的前提还仅是,举报违纪或者违法的可能性存在。如果当事实为真,这一比例可能更高。从张鸿 雁偷钱为哥一案中就可以看出。一个人可以为哥哥做出违法事件,但是到头来却被哥哥举报。这对弟弟来说, 是多么难以忍受的一件事情,我们如何要求他一定要原谅呢?社会又如何不对哥哥有过多的舆论谴责呢? 调查人对“亲亲相隐”的看法 和此问题相关的题目从题 8 到题 11. 首先,超过 40%的人明确表示亲亲 相隐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仅有 10%的同学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其次,从亲亲相隐的原因来看,维 护家庭稳定成为了我们隐瞒罪行的主 要原因。同时,更有 26%的人选择隐 瞒是迫于外界的压力,人在环境中生 存,必然不能忽略他人对此问题的看 法。尤其是和我们生活环境密切相关 的人,由此可见舆论对于一个人做出 行为的影响力。 再次,关于亲亲相隐的范围的确定 上。首先,这个题目的预设存在不合 理性,因为他囊括了所有的人,同时, 范围太过于狭窄,对于具体分析非常 不利。不过,一半以上的同学赞同容 隐的范围仅限于直系三代以内。这表 明了亲属间的亲密距离对于人们的不 同行为选择有重大影响力
研讨型课程《应用伦理学》 大学生课题调研报告 10如果法律亲属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不 举报犯罪,那么您认为亲属的范围应该界 我们更能认可一个相对亲密的 个亲属环境 定为 最后,关于取消亲亲相隐制 140 度是否有利于法律完善的问题 120 首先,这个问题的真实性值得我 们怀疑。因为这个问题存在一个 前提,那就是人们对此问题要有 000 定程度上的了解。方能很好的 做出判断,但是基于前面的调查 结果,我们只能姑且相信这样 个数据的真实性。超过33%的人 认为这是有利于法律制度的完善 的。这一选择,与之前有所矛盾。 直系三代以上直系三代以内其他 11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法律取消了亲亲相隐 制度,您认为取消了这项制度是否有利于法律 的完善 6000 非常有 非常不 利于有利于一般不利于利于 2 小组对问卷的观点:我们认为对这一问题的测量存在一些偏差性。因为人们对此问题并不是特别了解, 对和问题相关的法律也不了解,做出的结果可能会和事实有些初入。但这并不影响我们调查同学对于亲亲相隐 和大义灭亲这一重大命题的基本看法。从总体而言,超过一半的人认为,亲亲相隐的合理性,认为我们可以为 亲人隐瞒罪行而不为此承担法律责仼任。而大义灭亲从传统的价值观和道德角度而言,更被人看做是过于不近人 情,由此带来的社会各界的舆论压力也对举报的人造成了重大的心理负担。 尽管我们的力量不足以去变更法律,但是却希望法律更多的考虑人们普遍认可的观点,由此去促进人们 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正义。因为,人作为活动的主体,他才是一切行为的推动者和执行者。如果法律不能 让大多数人认可,那么我们何谈去遵守去执行呢 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
研讨型课程《应用伦理学》 大学生课题调研报告 博学而笃志 切问而近思 22 小组对问卷的观点:我们认为对这一问题的测量存在一些偏差性。因为人们对此问题并不是特别了解, 对和问题相关的法律也不了解,做出的结果可能会和事实有些初入。但这并不影响我们调查同学对于亲亲相隐 和大义灭亲这一重大命题的基本看法。从总体而言,超过一半的人认为,亲亲相隐的合理性,认为我们可以为 亲人隐瞒罪行而不为此承担法律责任。而大义灭亲从传统的价值观和道德角度而言,更被人看做是过于不近人 情,由此带来的社会各界的舆论压力也对举报的人造成了重大的心理负担。 尽管我们的力量不足以去变更法律,但是却希望法律更多的考虑人们普遍认可的观点,由此去促进人们 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正义。因为,人作为活动的主体,他才是一切行为的推动者和执行者。如果法律不能 让大多数人认可,那么我们何谈去遵守去执行呢? 我们更能认可一个相对亲密的一 个亲属环境。 最后,关于取消亲亲相隐制 度是否有利于法律完善的问题。 首先,这个问题的真实性值得我 们怀疑。因为这个问题存在一个 前提,那就是人们对此问题要有 一定程度上的了解。方能很好的 做出判断,但是基于前面的调查 结果,我们只能姑且相信这样一 个数据的真实性。超过 33%的人 认为这是有利于法律制度的完善 的。这一选择,与之前有所矛盾
研讨型课程《应用伦理学》 大学生课题调硏报告 (附:)大义灭亲vs亲亲相隐 亲爱的同学: 您好!我们是应用伦理学课程的调査小组。想就法律上亲属间举报犯罪是否有悖伦理展开调査。如无意 外,本问卷题目均为单选题。本调查采用不记名形式,请放心填写。谢谢您的配合。 附一名词解释 亲亲相隐,是指亲属间相互隐瞒罪行不论罪或者减免其刑,当隐而不隐者则要定罪处刑的制度。 性别 1、我们想了解以下对于这个问题您的一般看法 是 不清楚 在我国,亲属享有出庭作证的豁免权 为亲属隐瞒罪行只限于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 在多数情况下,亲亲相隐都是不对的 AAAA 大义灭亲的举动值得提倡 2、您觉得包庇亲属的罪行,应该被判刑吗 B不应该 C不知道 3、最近一年,您有听说或者看到过关于大义灭亲的报道? B、没有 C、不清楚 4、如果有人做出大义灭亲的举动,您对他持什么态度?(选择D、E的同学跳答第7题) A、非常赞成 B赞成 一般 D不赞成 E非常不赞 5、在大多数情况下,您认为人们选择大义灭亲行为的原因是? A、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B、挽救亲人,避免再错下去 C、害怕隐而不报产生的不良后果 D其他(请注明 6、如果当您得知您的亲人有违法行为,您可能会做出什么选择? A、坚决举报 犹豫再三之后举报 C、暂时隐瞒以待观察D、坚决不报 E不清楚 7、如果您存在违法或者违纪的事情,您的同学或者亲属举报了您的行为,你对他们怎么看待? A、理解,可原谅 B理解,不能原谅 C不理解,可原谅 D不理解,不可原谅 E不清楚 8、您认为亲亲相隐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 B、一般 C、不合理 D不好说 9、您认为人们为亲属隐瞒罪行的原因可能是什么?(可多选) A、罪小、可不说 B、说了不好做人 C、维护家庭稳定 D、其他 10、如果法律亲属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不举报犯罪,那么您认为亲属的范围应该界定为?(以下称谓 都是从法律意义上来说) A、直系三代以上 B、直系三代以内 C、其他(请注 11、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法律取消了亲亲相隐制度,您认为取消了这项制度是否有利于法律的完善? A、非常有利于 B、有利于 D不利于E非常不利于*非常感谢 您的填写!祝期末取得好成绩!(*^*) 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
研讨型课程《应用伦理学》 大学生课题调研报告 博学而笃志 切问而近思 23 (附:)大义灭亲 vs 亲亲相隐 亲爱的同学: 您好!我们是应用伦理学课程的调查小组。想就法律上亲属间举报犯罪是否有悖伦理展开调查。如无意 外,本问卷题目均为单选题。本调查采用不记名形式,请放心填写。谢谢您的配合。 附一名词解释: 亲亲相隐,是指亲属间相互隐瞒罪行不论罪或者减免其刑,当隐而不隐者则要定罪处刑的制度。 年 级 ------------------------- 专 业 ----------------------------- 性 别 ------------------------- 1、我们想了解以下对于这个问题您的一般看法。 是 否 不清楚 在我国,亲属享有出庭作证的豁免权 A B C 为亲属隐瞒罪行只限于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 A B C 在多数情况下,亲亲相隐都是不对的 A B C 大义灭亲的举动值得提倡 A B C 2、您觉得包庇亲属的罪行,应该被判刑吗? A 应该 B 不应该 C 不知道 3、最近一年,您有听说或者看到过关于大义灭亲的报道? A、有 B、没有 C、不清楚 4、如果有人做出大义灭亲的举动,您对他持什么态度?(选择 D、E 的同学跳答第 7 题) A、非常赞成 B 赞成 C 一般 D 不赞成 E 非常不赞 5、在大多数情况下,您认为人们选择大义灭亲行为的原因是? A、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B、挽救亲人,避免再错下去 C、害怕隐而不报产生的不良后果 D 其他(请注明: ) 6、如果当您得知您的亲人有违法行为,您可能会做出什么选择? A、坚决举报 B 犹豫再三之后举报 C、暂时隐瞒以待观察 D、坚决不报 E 不清楚 7、如果您存在违法或者违纪的事情,您的同学或者亲属举报了您的行为,你对他们怎么看待? A、理解,可原谅 B 理解,不能原谅 C 不理解,可原谅 D 不理解,不可原谅 E 不清楚 8、您认为亲亲相隐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 A、合理 B、一般 C、不合理 D 不好说 9、您认为人们为亲属隐瞒罪行的原因可能是什么?(可多选) A、罪小、可不说 B、说了不好做人 C、维护家庭稳定 D、其他 ------------- 10、如果法律亲属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不举报犯罪,那么您认为亲属的范围应该界定为?(以下称谓 都是从法律意义上来说) A、直系三代以上 B、直系三代以内 C、其他(请注明: ) 11、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法律取消了亲亲相隐制度,您认为取消了这项制度是否有利于法律的完善? A、非常有利于 B、有利于 C、一般 D 不利于 E 非常不利于 *非常感谢 您的填写!祝期末取得好成绩!(*^__^*)
研讨型课程《应用伦理学》 大学生课题调研报告 现代主流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认可“亲亲相隐”的现代意见主要有以下这么三个方面 1.契合了现代的“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了人性化 亲情联系是人类最为基本的、不可或缺的练习,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所有成员都无法抛弃与回避 的关系,国家通过法律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统治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必须要将人类这种最本真的情 感考虑在内,对人们的亲情给予充分的尊重和理解。如果法律规定的条文片面刻意地强调要求公民进行大义灭 亲,以告发自己的亲友的话,虽然对维护社会的公平有一定积极的作用,但这种行为背离了人类最为根本的伦 理道德,毁坏了人们所坚守的价值信条,这种毀灭人性的行为,无疑是得不偿失的。相反,实行“亲亲相隐”, 关注人性,重视仁爱,才是中华几千年来传承的价值信仰,才是真正的人性化,与我们现在所强调的科学发展 观,以人为本的原则是一致的 2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 家庭是组成人类社会的细胞,只有这样的组成社会的每个小成分得到安定,整个社会才会稳定,我 们才有可能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而在家庭关系中,亲情关系则是维持和延续一个家庭稳定的最基本的因素 尽管社会发展到今天,城市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己经打破了以往“同姓村落”这样的小的熟人社会,但是人们 在社会中生活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同姓为根基,依然是我国人民发展的主流。在这样的环境下,“大 义灭亲”行为的提倡,无疑会毁坏现存的亲人关系,并且在揭发与被揭发中,很难保证以怨抱怨的情况发生 这样会使我们依靠血缘而形成的和睦关系遭到破坏,增加了家庭甚至整个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而提倡“亲亲相 隐”则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关系的维护与发展,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进程,促进家庭稳定,才是我们构建 和谐社会的条件。 3有利于实现司法审判的价值目标 就司法机构成立的意义而言,我们的法律设立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仅仅追求公平的判决,而在于希 望能通过对社会公正的引导与维护,规范与教育公众的行为,最后维护人权,维护社会利益与社会秩序,这才 是法律法规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法律法规事不过是我们实现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一种手 段,在这种情况之下,为了片面追求个体的公正,而使社会文明倒退,人民生活不稳定,社会不能够和谐发展 只能是舍本逐末,“大义灭亲”得到法律的认可与提倡这种行为没有考虑到人的亲情,虽然使得个别的犯罪得到 了及时的追究与处理,最终却是以牺牲人们善良的亲情为代价的,这种做法从总体上来讲是得不偿失的。而“亲 亲相隐”的提倡,不仅可以使我们在追求社会稳定和谐的道路上迈出大的一步,而且也是社会更加人性化,文 明程度更高的一种体现 认可“大义灭亲”的现代意见同样也有以下的三个方面: 1.利于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的侦破与制裁 在前些日子重庆的反腐打黑行动中,重庆黑社会的保护伞,重庆原司法局局长文强被抓获,并在2010年 7月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而在文强一案的审理当中,公安机关曾遇到过很大的困难,案 件的审理一直苦无进展,最后以文强妻子为突破口,才使文强一案水落石出,让重庆数百上千名贪腐官员顺利 伏法。另外,前些年有些反腐败专家感慨,査出来的贪官,95%都有情妇,现在,情妇所举报的贪腐行为,绝大 部分都能被査实。从这些情况中可以看出,如果我们能够在社会上提倡“大义灭亲”,许多犯罪行为必然会被轻 易揭露出来,展示在公众视野中,如果这样,无疑是对整个社会违法乱纪行为的重大打击。更何况,犯罪分子 最为隐秘的信息与证据,往往都存在于其亲人的手中,如果能够获得这些亲人的支持,我们社会对犯罪的治理 程度必然会上一个大的台阶,这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是毋庸置疑的 2.有利于公民积极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犯罪的根本特征在于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它会对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利益所造成严重 的侵害。当今世界上,各个国家都主张公民应该积极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从而维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 可以说与犯罪行为作斗争,人人有责。就现代社会而言,人们能够接触到的,关于他人的最为隐秘的一些信息 中,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于亲人的,可以说,如果人们能够发现周围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话,那么是最有可能发现 自己亲属的犯罪行为的。这样,如果提倡“大义灭亲”,会起到鼓励民众积极与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的行动当中 的作用,会使大量犯罪行为难逃法网。而“亲亲相隐”制度的内涵是行为人明知其亲属犯罪却给以包庇、隐瞒 这样明显是违背了公民供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义务的,从而会影响到社会正义的实现 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
研讨型课程《应用伦理学》 大学生课题调研报告 博学而笃志 切问而近思 24 现代主流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认可“亲亲相隐”的现代意见主要有以下这么三个方面: 1.契合了现代的“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了人性化 亲情联系是人类最为基本的、不可或缺的练习,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 所有成员都无法抛弃与回避 的关系,国家通过法律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统治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必须要将人类这种最本真的情 感考虑在内,对人们的亲情给予充分的尊重和理解。如果法律规定的条文片面刻意地强调要求公民进行大义灭 亲,以告发自己的亲友的话,虽然对维护社会的公平有一定积极的作用,但这种行为背离了人类最为根本的伦 理道德,毁坏了人们所坚守的价值信条,这种毁灭人性的行为,无疑是得不偿失的。相反,实行“亲亲相隐”, 关注人性,重视仁爱,才是中华几千年来传承的价值信仰,才是真正的人性化,与我们现在所强调的科学发展 观,以人为本的原则是一致的。 2.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 家庭是组成人类社会的细胞,只有这样的组成社会的每个小成分得到安定,整个社会才会稳定,我 们才有可能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而在家庭关系中,亲情关系则是维持和延续一个家庭稳定的最基本的因素。 尽管社会发展到今天,城市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打破了以往“同姓村落”这样的小的熟人社会,但是人们 在社会中生活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同姓为根基,依然是我国人民发展的主流。在这样的环境下,“大 义灭亲”行为的提倡,无疑会毁坏现存的亲人关系,并且在揭发与被揭发中,很难保证以怨抱怨的情况发生, 这样会使我们依靠血缘而形成的和睦关系遭到破坏,增加了家庭甚至整个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而提倡“亲亲相 隐”则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关系的维护与发展,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进程,促进家庭稳定,才是我们构建 和谐社会的条件。 3.有利于实现司法审判的价值目标 就司法机构成立的意义而言,我们的法律设立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仅仅追求公平的判决,而在于希 望能通过对社会公正的引导与维护,规范与教育公众的行为,最后维护人权,维护社会利益与社会秩序,这才 是法律法规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法律法规事不过是我们实现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一种手 段,在这种情况之下,为了片面追求个体的公正,而使社会文明倒退,人民生活不稳定,社会不能够和谐发展, 只能是舍本逐末,“大义灭亲”得到法律的认可与提倡这种行为没有考虑到人的亲情,虽然使得个别的犯罪得到 了及时的追究与处理,最终却是以牺牲人们善良的亲情为代价的,这种做法从总体上来讲是得不偿失的。而“亲 亲相隐”的提倡,不仅可以使我们在追求社会稳定和谐的道路上迈出大的一步,而且也是社会更加人性化,文 明程度更高的一种体现。 认可“大义灭亲”的现代意见同样也有以下的三个方面: 1.利于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的侦破与制裁 在前些日子重庆的反腐打黑行动中,重庆黑社会的保护伞,重庆原司法局局长文强被抓获,并在 2010 年 7 月 7 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而在文强一案的审理当中,公安机关曾遇到过很大的困难,案 件的审理一直苦无进展,最后以文强妻子为突破口,才使文强一案水落石出,让重庆数百上千名贪腐官员顺利 伏法。另外,前些年有些反腐败专家感慨,查出来的贪官,95%都有情妇,现在,情妇所举报的贪腐行为,绝大 部分都能被查实。从这些情况中可以看出,如果我们能够在社会上提倡“大义灭亲”,许多犯罪行为必然会被轻 易揭露出来,展示在公众视野中,如果这样,无疑是对整个社会违法乱纪行为的重大打击。更何况,犯罪分子 最为隐秘的信息与证据,往往都存在于其亲人的手中,如果能够获得这些亲人的支持,我们社会对犯罪的治理 程度必然会上一个大的台阶,这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是毋庸置疑的。 2.有利于公民积极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犯罪的根本特征在于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它会对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利益所造成严重 的侵害。当今世界上,各个国家都主张公民应该积极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从而维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 可以说与犯罪行为作斗争,人人有责。就现代社会而言,人们能够接触到的,关于他人的最为隐秘的一些信息 中,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于亲人的,可以说,如果人们能够发现周围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话,那么是最有可能发现 自己亲属的犯罪行为的。这样,如果提倡“大义灭亲”,会起到鼓励民众积极与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的行动当中 的作用,会使大量犯罪行为难逃法网。而“亲亲相隐”制度的内涵是行为人明知其亲属犯罪却给以包庇、隐瞒, 这样明显是违背了公民供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义务的,从而会影响到社会正义的实现
研讨型课程《应用伦理学》 大学生课题调硏报告 3有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基本精神便是禁止基于种族、性别、语言、宗教、信仰、国籍、出身、财产 等等的原因而享有特权或遭到歧视,禁止将这些因素作为法律区别对待的标准。而在法律当中,是明文规定要 对包庇、窝藏犯罪分子的行为进行追究的。而既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亲属之间互相包庇犯罪于此就会 产生不可避免的冲突。更何况,河北高院近日出台了如果亲属举报会对犯罪嫌疑人的基准刑降低20%以下规定, 这样显然与我们法律所要坚守的人人平等的原则是相互矛盾的。“亲亲相隐”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就是强调人的 身份性,只有具有特定亲属关系身份的主体之间才存在容隐的行为,而且还会因为亲属间身份的差别而有所不 同的权利或义务。既然这样,如果我们的法律提倡“亲亲相隐”的话,必然会在法律条文中出现有冲突的地方, 会造成一些“特权”行为的产生。这是我们制定法律所坚决不能够允许的 小组观点: 总体而言,人类社会历经数千年的发展至今,我们的社会已经有了明确的价值体系存在,虽然对于是“大 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这个问题上还有很多非议,但是无论是社会高层还是普通民众,大家都普遍认为尊 重人性,以人为本才是以后发展的中心,法学家们也基本达成统一的意见认为我们的法律应该向“亲亲相隐 的方向上进行改革。现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定,也都在向着“亲亲相隐”的方向有一定的改进,可见“亲亲相 隐”作为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标志,必然是我们日后发展所要趋近的方向。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目前的社会 条件中,我们一味地强调“亲亲相隐”,而忽视“大义灭亲”的重要性,必然会对社会的发展造成许多不利的影 响,甚至会延缓我们向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由此可见,在实现高度文明的人类社会建设,实现“亲亲相隐 这一完全体现人性化规定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多的困难需要克服。但路长且阻不影响我们 改变的决心,困难多并不阻碍我们宣扬人性 我们希望有一天,在这个世界上处处开满人性的花朵:我们希望有一天,家家户户之间在努力的向着 光辉前进:我们更希望,在每一个国度,人之为人的基本价值和道德能够得到维护 我们小组仅以我们四人的力量,对此作出的是微不足道的改变。但希望,随着更多的人再学习伦理、学 习法律、学习社会学的过程能够更加深入的去改变。就像米开朗基罗说的,给他一个支点,他就将撬动整个地 球。我们也许无法向他那样天才,但是只要社会给我们大学生一个更大的平台,我们能做的远比想象中的要多 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
研讨型课程《应用伦理学》 大学生课题调研报告 博学而笃志 切问而近思 25 3.有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基本精神便是禁止基于种族、性别、语言、宗教、信仰、国籍、出身、财产 等等的原因而享有特权或遭到歧视,禁止将这些因素作为法律区别对待的标准。而在法律当中,是明文规定要 对包庇、窝藏犯罪分子的行为进行追究的。而既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亲属之间互相包庇犯罪于此就会 产生不可避免的冲突。更何况,河北高院近日出台了如果亲属举报会对犯罪嫌疑人的基准刑降低 20%以下规定, 这样显然与我们法律所要坚守的人人平等的原则是相互矛盾的。“亲亲相隐”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就是强调人的 身份性,只有具有特定亲属关系身份的主体之间才存在容隐的行为,而且还会因为亲属间身份的差别而有所不 同的权利或义务。既然这样,如果我们的法律提倡“亲亲相隐”的话,必然会在法律条文中出现有冲突的地方, 会造成一些“特权”行为的产生。这是我们制定法律所坚决不能够允许的。 小组观点: 总体而言,人类社会历经数千年的发展至今,我们的社会已经有了明确的价值体系存在,虽然对于是“大 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这个问题上还有很多非议,但是无论是社会高层还是普通民众,大家都普遍认为尊 重人性,以人为本才是以后发展的中心,法学家们也基本达成统一的意见认为我们的法律应该向“亲亲相隐” 的方向上进行改革。现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定,也都在向着“亲亲相隐”的方向有一定的改进,可见“亲亲相 隐”作为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标志,必然是我们日后发展所要趋近的方向。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目前的社会 条件中,我们一味地强调“亲亲相隐”,而忽视“大义灭亲”的重要性,必然会对社会的发展造成许多不利的影 响,甚至会延缓我们向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由此可见,在实现高度文明的人类社会建设,实现“亲亲相隐” 这一完全体现人性化规定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多的困难需要克服。但路长且阻不影响我们 改变的决心,困难多并不阻碍我们宣扬人性。 我们希望有一天,在这个世界上处处开满人性的花朵;我们希望有一天,家家户户之间在努力的向着 光辉前进;我们更希望,在每一个国度,人之为人的基本价值和道德能够得到维护。 我们小组仅以我们四人的力量,对此作出的是微不足道的改变。但希望,随着更多的人再学习伦理、学 习法律、学习社会学的过程能够更加深入的去改变。就像米开朗基罗说的,给他一个支点,他就将撬动整个地 球。我们也许无法向他那样天才,但是只要社会给我们大学生一个更大的平台,我们能做的远比想象中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