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新工具 科学中取得什么巨大的进步,这是无聊的空想。我们若是不 愿意老兜圈子而仅有极微小可鄙的进步,我们就必须从基础 上重新开始 二 古代著作家—实在是一切古代著作家—一的荣誉并未 有所触动;因为我所挑起的较量并非属于智慧和才具,而是 属于道路和方法,并且我所自任的角色又不是一个裁判官,而 只是一个向导员 二二 有一点必须明白地声明:要用冒测的办法(也就是说,要 用现所通用的推论的办法)来对我的方法或这个方法所导致 的一些发现做出什么裁判,那是不会恰当的;一个自身正被 审判着的法庭所做出的判词,当然不能强我去服从它 三四 即使只想把我所提出的东西对人们传授和解说明白,也 并不是容易的事;因为人们对于那本身其实是新的事物也总 是要参照着旧的事物去领会 三五 保加③ Borgia)关于法军征意一役曾经这样说过:他们只 是手执粉笔前来画出自己的寓所,并不是使用武器来打开自 ①参看序言第三节 译者
科 学 中 取 得 什 么 巨 大 的 进 步 , 这 是 无 聊 的 空 想 。 我 们 若 是 不 愿 意 老 兜 圈 子 而 仅 有 极 微 小 可 鄙 的 进 步 , 我 们 就 必 须 从 基 础 上 重 新 开 始 。 三 二 ① 古 代 著 作 家 — — 实 在 是 一 切 古 代 著 作 家 — — 的 荣 誉 并 未 有 所 触 动 ; 因 为 我 所 挑 起 的 较 量 并 非 属 于 智 慧 和 才 具 , 而 是 属 于 道 路 和 方 法 , 并 且 我 所 自 任 的 角 色 又 不 是 一 个 裁 判 官 , 而 只 是 一 个 向 导 员 。 三 三 有 一 点 必 须 明 白 地 声 明 : 要 用 冒 测 的 办 法 ( 也 就 是 说 , 要 用 现 所 通 用 的 推 论 的 办 法 ) 来 对 我 的 方 法 或 这 个 方 法 所 导 致 的 一 些 发 现 做 出 什 么 裁 判 , 那 是 不 会 恰 当 的 ; 一 个 自 身 正 被 审 判 着 的 法 庭 所 做 出 的 判 词 , 当 然 不 能 强 我 去 服 从 它 。 三 四 即 使 只 想 把 我 所 提 出 的 东 西 对 人 们 传 授 和 解 说 明 白 , 也 并 不 是 容 易 的 事 ; 因 为 人 们 对 于 那 本 身 其 实 是 新 的 事 物 也 总 是 要 参 照 着 旧 的 事 物 去 领 会 。 三 五 保 加 ( B o r g i a ) 关 于 法 军 征 意 一 役 曾 经 这 样 说 过 : 他 们 只 是 手 执 粉 笔 前 来 画 出 自 己 的 寓 所 , 并 不 是 使 用 武 器 来 打 开 自 1 8 新 工 具 ① 参 看 序 言 第 三 节 。 — — 译 者
第一卷 己的进路。我亦愿意使我的学说同样平平静静地进入那适 于接受它和能够接受它的人心之中;因为,凡分歧是发生在 第一性原则和概念自身以及甚至是在论证的形式的时候,驳 辩总是应用不上的。 三六 我们的传授方法只有一条,简单明了地说来就是:我们 必须把人们引导到特殊的东西本身,引导到特殊的东西的系 列和秩序;而人们在自己一方面呢,则必须强制自己暂把他 们的概念撇在一边,而开始使自己与事实熟习起来。 三七 有些人主张确实性是绝对不能获致的,这学说和我所 采取的进行途径在其最初起步时也有一些一致之处;但这两 个学说在结局上却远远地分开了,并且是相互反对。主张那 种学说的人们只是简单地断言,一切事物都是不可解的;而 我固亦断言,若用现所通用的方法,则对自然中的事物确是 不能了解多少。但是由此,他们却进至根本破除感官和理解 克钦指出:这个保加就是亚力山大第六( A lexanderⅥ);所说法军征意 役是指查理第八 (CharlesⅧ)于公元一四九四年,在五个月之内就征遍了意大 译者 ②克钦指出:这个保加就是亚力山大第六( A lexander v):所说法军征意 一役是指查理第八 (CharlesⅧ)于公元一四九四年,在五个月之内就征遍了意大 译者 ③拉丁本原文在这里使用了 acatalepsia一字。参看一卷六七条和
己 的 进 路 。 ① 我 亦 愿 意 使 我 的 学 说 同 样 平 平 静 静 地 进 入 那 适 于 接 受 它 和 能 够 接 受 它 的 人 心 之 中 ; 因 为 , 凡 分 歧 是 发 生 在 第 一 性 原 则 和 概 念 自 身 以 及 甚 至 是 在 论 证 的 形 式 的 时 候 , 驳 辩 总 是 应 用 不 上 的 。 三 六 我 们 的 传 授 方 法 只 有 一 条 , 简 单 明 了 地 说 来 就 是 : 我 们 必 须 把 人 们 引 导 到 特 殊 的 东 西 本 身 , 引 导 到 特 殊 的 东 西 的 系 列 和 秩 序 ; 而 人 们 在 自 己 一 方 面 呢 , 则 必 须 强 制 自 己 暂 把 他 们 的 概 念 撇 在 一 边 , 而 开 始 使 自 己 与 事 实 熟 习 起 来 。 三 七 ② 有 些 人 主 张 确 实 性 是 绝 对 不 能 获 致 的 , ③ 这 学 说 和 我 所 采 取 的 进 行 途 径 在 其 最 初 起 步 时 也 有 一 些 一 致 之 处 ; 但 这 两 个 学 说 在 结 局 上 却 远 远 地 分 开 了 , 并 且 是 相 互 反 对 。 主 张 那 种 学 说 的 人 们 只 是 简 单 地 断 言 , 一 切 事 物 都 是 不 可 解 的 ; 而 我 固 亦 断 言 , 若 用 现 所 通 用 的 方 法 , 则 对 自 然 中 的 事 物 确 是 不 能 了 解 多 少 。 但 是 由 此 , 他 们 却 进 至 根 本 破 除 感 官 和 理 解 第 一 卷 1 9 ① ② ③ 拉 丁 本 原 文 在 这 里 使 用 了 a c a t a l e p s i a 一 字 。 参 看 一 卷 六 七 条 和 注 。 — — 译 者 克 钦 指 出 : 这 个 保 加 就 是 亚 力 山 大 第 六 ( A l e x a n d e r Ⅵ ) ; 所 说 法 军 征 意 一 役 是 指 查 理 第 八 ( C h a r l e s Ⅷ ) 于 公 元 一 四 九 四 年 , 在 五 个 月 之 内 就 征 遍 了 意 大 利 。 — — 译 者 克 钦 指 出 : 这 个 保 加 就 是 亚 力 山 大 第 六 ( A l e x a n d e r Ⅵ ) ; 所 说 法 军 征 意 一 役 是 指 查 理 第 八 ( C h a r l e s Ⅷ ) 于 公 元 一 四 九 四 年 , 在 五 个 月 之 内 就 征 遍 了 意 大 利 。 — — 译 者
新工具 力的权威;而我呢,则进而筹划要供给它们以帮助 三八 现在劫持着人类理解力并在其中扎下深根的假象和错误 的概念,不仅围困着人们的心灵以致真理不得其门而入,而 且即在得到门径以后,它们也还要在科学刚刚更新之际聚拢 起来搅扰我们,除非人们预先得到危险警告而尽力增强自 己以防御它们的猛攻。 ①弗勒在注中说:培根的最著名的、无疑亦是《新工具》全书中最重要部 分之一的假象学说于本条开始。这里要指出的是,培根所举的诸种假象,其较早 的形式(从“ a dv ancement oflearning”一书中所举可见)乃相当于族类假象、洞 穴假象和市场假象三种,而“这一学说所经历的一个实质变化则为剧场假象之随 后加入”。这个假象学说遍见于“ V a Lerius terminus”、“ a dvancement of Learning”、“ Temporis Par-- tusmasculus”、“ Partis Secundae delineatio"、“ Distri butin O peris”和“ De aug- mentis”等书,而以在(新工具》中所论最为完整。 人们常说,这假象学说在此以前早经培根的那位伟大的同姓者即罗杰·培根 (Ro- ger Bacon)提出过,他在 o pus M ajus>一书中曾指出人心的障碍 offendicu la)有四种,就是引用不够格的权威、习惯、俗见和掩饰无知并炫示表面知识。但 是爱理斯(,Elis)对这点作了正确的辩驳。他说,一则 pus majus》这书当 时还仅有手稿,培根恐怕不会看到:二则这位培根所说的“假象”与那位培根所 说的“障碍”二者之间并无多大相应合之处。人们之所以想到前者系袭自后者,或 许是因为有见于二者所共有的四分法:但我们看到,“假象”在这学说的原始形式 下,却是仅有三种而并没有四种。—译者
力 的 权 威 ; 而 我 呢 , 则 进 而 筹 划 要 供 给 它 们 以 帮 助 。 三 八 ① 现 在 劫 持 着 人 类 理 解 力 并 在 其 中 扎 下 深 根 的 假 象 和 错 误 的 概 念 , 不 仅 围 困 着 人 们 的 心 灵 以 致 真 理 不 得 其 门 而 入 , 而 且 即 在 得 到 门 径 以 后 , 它 们 也 还 要 在 科 学 刚 刚 更 新 之 际 聚 拢 一 起 来 搅 扰 我 们 , 除 非 人 们 预 先 得 到 危 险 警 告 而 尽 力 增 强 自 己 以 防 御 它 们 的 猛 攻 。 2 0 新 工 具 ① 弗 勒 在 注 中 说 : 培 根 的 最 著 名 的 、 无 疑 亦 是 《 新 工 具 》 全 书 中 最 重 要 部 分 之 一 的 假 象 学 说 于 本 条 开 始 。 这 里 要 指 出 的 是 , 培 根 所 举 的 诸 种 假 象 , 其 较 早 的 形 式 ( 从 “ A d v a n c e m e n t o f L e a r n i n g ” 一 书 中 所 举 可 见 ) 乃 相 当 于 族 类 假 象 、 洞 穴 假 象 和 市 场 假 象 三 种 , 而 “ 这 一 学 说 所 经 历 的 一 个 实 质 变 化 则 为 剧 场 假 象 之 随 后 加 入 ” 。 这 个 假 象 学 说 遍 见 于 “ V a L e r i u s T e r m i n u s ” 、 “ A d v a n c e m e n t o f L e a r n i n g ” 、 “ T e m p o r i s P a r - t u s M a s c u l u s ” 、 “ P a r t i s S e c u n d a e D e l i n e a t i o ” 、 “ D i s t r i A b u t i o O p e r i s ” 和 “ D e A u g - m e n t i s ” 等 书 , 而 以 在 《 新 工 具 》 中 所 论 最 为 完 整 。 人 们 常 说 , 这 假 象 学 说 在 此 以 前 早 经 培 根 的 那 位 伟 大 的 同 姓 者 即 罗 杰 · 培 根 ( R o - g e r B a c o n ) 提 出 过 , 他 在 《 O p u s M a j u s 》 一 书 中 曾 指 出 人 心 的 障 碍 ( o f f e n d i c u A l a ) 有 四 种 , 就 是 引 用 不 够 格 的 权 威 、 习 惯 、 俗 见 和 掩 饰 无 知 并 炫 示 表 面 知 识 。 但 是 爱 理 斯 ( R . E l i s ) 对 这 点 作 了 正 确 的 辩 驳 。 他 说 , 一 则 《 O p u s M a j u s 》 这 书 当 时 还 仅 有 手 稿 , 培 根 恐 怕 不 会 看 到 ; 二 则 这 位 培 根 所 说 的 “ 假 象 ” 与 那 位 培 根 所 说 的 “ 障 碍 ” 二 者 之 间 并 无 多 大 相 应 合 之 处 。 人 们 之 所 以 想 到 前 者 系 袭 自 后 者 , 或 许 是 因 为 有 见 于 二 者 所 共 有 的 四 分 法 ; 但 我 们 看 到 , “ 假 象 ” 在 这 学 说 的 原 始 形 式 下 , 却 是 仅 有 三 种 而 并 没 有 四 种 。 — — 译 者
第一卷 三九 围困人们心灵的假象共有四类。为区分明晰起见,我各 给以定名:第一类叫作族类的假象,第二类叫作洞穴的假象, 第三类叫作市场的假象,第四类叫作剧场的假象。 四○ 以真正的归纳法来形成概念和原理,这无疑乃是排除和 肃清假象的对症良药。而首先指出这些假象,这亦有很大的 效用;因为论述“假象”的学说之对于“解释自然”正和驳 斥“诡辩”的学说之对于“普通逻辑”是一样的 弗勒指出,培根原先曾把这四种假象分为两组,这在一卷六一条开头处 还留有痕迹。在介绍剧场假象时,他在那里写道:“剧场假象不是固有的,亦不是 隐秘地渗入理解力之中,而是由各种晢学体系的‘剧本’和走入岔道的论证规律 所公然印入人心而为人心接受进去的”。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四种假象曾分为固有 的和外来的两组,前者包括前三种假象,后者则就是剧场假象一种。这种分法在 “ Distributio O peris”一书中曾见采用。还可参看“ Partis Secundae delineatio 书中的说法(见爱理斯和斯佩丁(J. Spedding)所编《培根晢学论著全集》第三 卷第五四八页)。在《新工具》当中,这个更高一层的分法却不见了。这是因为 诚如斯佩丁所说,“当培根要把这些假象分别地一一加以描述时,他就觉到,若把 市场假象划入固有的一组则有逻辑上的矛盾,若把它划入外来的一组又有实际上 的不便:于是便决定根本放弃这个对分法而把四种假象通列起来了 译者 ②弗勒指出,这在“ V alerius terminus”一书中叫作宫殿的假象。——译 ③拉丁本原文为 dialectica—译者
三 九 围 困 人 们 心 灵 的 假 象 共 有 四 类 。 ① 为 区 分 明 晰 起 见 , 我 各 给 以 定 名 : 第 一 类 叫 作 · 族 · 类 · 的 · 假 · 象 , 第 二 类 叫 作 · 洞 · 穴 · 的 · 假 · 象 , 第 三 类 叫 作 · 市 · 场 · 的 · 假 · 象 , 第 四 类 叫 作 · 剧 · 场 · 的 · 假 · 象 。 ② 四 ○ 以 真 正 的 归 纳 法 来 形 成 概 念 和 原 理 , 这 无 疑 乃 是 排 除 和 肃 清 假 象 的 对 症 良 药 。 而 首 先 指 出 这 些 假 象 , 这 亦 有 很 大 的 效 用 ; 因 为 论 述 “ 假 象 ” 的 学 说 之 对 于 “ 解 释 自 然 ” 正 和 驳 斥 “ 诡 辩 ” 的 学 说 之 对 于 “ 普 通 逻 辑 ” ③ 是 一 样 的 。 第 一 卷 2 1 ① ② ③ 拉 丁 本 原 文 为 d i a l e c t i c a 。 — — 译 者 弗 勒 指 出 , 这 在 “ V a l e r i u s T e r m i n u s ” 一 书 中 叫 作 宫 殿 的 假 象 。 — — 译 者 弗 勒 指 出 , 培 根 原 先 曾 把 这 四 种 假 象 分 为 两 组 , 这 在 一 卷 六 一 条 开 头 处 还 留 有 痕 迹 。 在 介 绍 剧 场 假 象 时 , 他 在 那 里 写 道 : “ 剧 场 假 象 不 是 固 有 的 , 亦 不 是 隐 秘 地 渗 入 理 解 力 之 中 , 而 是 由 各 种 哲 学 体 系 的 ‘ 剧 本 ’ 和 走 入 岔 道 的 论 证 规 律 所 公 然 印 入 人 心 而 为 人 心 接 受 进 去 的 ” 。 从 这 句 话 可 以 看 出 , 四 种 假 象 曾 分 为 固 有 的 和 外 来 的 两 组 , 前 者 包 括 前 三 种 假 象 , 后 者 则 就 是 剧 场 假 象 一 种 。 这 种 分 法 在 “ D i s t r i b u t i o O p e r i s ” 一 书 中 曾 见 采 用 。 还 可 参 看 “ P a r t i s S e c u n d a e D e l i n e a t i o ” 一 书 中 的 说 法 ( 见 爱 理 斯 和 斯 佩 丁 ( J . S p e d d i n g ) 所 编 《 培 根 哲 学 论 著 全 集 》 第 三 卷 第 五 四 八 页 ) 。 在 《 新 工 具 》 当 中 , 这 个 更 高 一 层 的 分 法 却 不 见 了 。 这 是 因 为 , 诚 如 斯 佩 丁 所 说 , “ 当 培 根 要 把 这 些 假 象 分 别 地 一 一 加 以 描 述 时 , 他 就 觉 到 , 若 把 市 场 假 象 划 入 固 有 的 一 组 则 有 逻 辑 上 的 矛 盾 , 若 把 它 划 入 外 来 的 一 组 又 有 实 际 上 的 不 便 ; 于 是 便 决 定 根 本 放 弃 这 个 对 分 法 而 把 四 种 假 象 通 列 起 来 了 ” 。 — — 译 者
新工具 四一 族类假象植基于人性本身中,也即植基于人这一族或这 类中。若断言人的感官是事物的量尺,这是一句错误的话。 正相反,不论感官或者心灵的一切觉知总是依个人的量尺而 不是依宇宙的量尺:而人类理解力则正如一面凹凸镜,它接 受光线既不规则,于是就因在反映事物时掺入了它自己的性 质而使得事物的性质变形和褪色 四二 洞穴假象是各个人的假象。因为每一个人(除普遍人 性所共有的错误外)都各有其自己的洞穴,使自然之光屈折 和变色。这个洞穴的形成,或是由于这人自己固有的独特的 本性;或是由于他所受的教育和与别人的交往;或是由于他 ①本句中的两个“量尺”,在拉丁本原文均为 analogia;二卷四O条末句有 相同的话,原文亦均为 analogia。而英文本在这里则译作 according to the measure of,在那里则译作 with reference to。这样,同一原文的两处译文就有分歧,两句 之间意义就有不同:而就本句来说则与原文就有出入,并且还和上句中的“量 丁本原文为 mensura)混淆起来,以致本条整个意义不明。按: analogy 字,在这里也和在三四条当中一样,是用其一般的意义,即“参照”、“比照”之 意。据此,故本句应照拉丁本原文以及二卷四O条正确的英译文改译为“不论感 官或者心灵的一切觉知总是参照着人而不是参照着宇宙”。这样,才合于原本,前 后诸条之间才无歧义,而本条意义亦才得澄清 译者 ②弗勒指出,这个譬喻系袭自柏拉图所讲的洞穴的神话,见“ Republic” 书第七卷开头的一段。但是如汉弥尔顿Ww. Hamilton)所指出,柏拉图的原喻 实相当于族类假象而无当于本条所述的这类假象
四 一 族 类 假 象 植 基 于 人 性 本 身 中 , 也 即 植 基 于 人 这 一 族 或 这 一 类 中 。 若 断 言 人 的 感 官 是 事 物 的 量 尺 , 这 是 一 句 错 误 的 话 。 正 相 反 , 不 论 感 官 或 者 心 灵 的 一 切 觉 知 总 是 依 个 人 的 量 尺 而 不 是 依 宇 宙 的 量 尺 ; ① 而 人 类 理 解 力 则 正 如 一 面 凹 凸 镜 , 它 接 受 光 线 既 不 规 则 , 于 是 就 因 在 反 映 事 物 时 掺 入 了 它 自 己 的 性 质 而 使 得 事 物 的 性 质 变 形 和 褪 色 。 四 二 洞 穴 ② 假 象 是 各 个 人 的 假 象 。 因 为 每 一 个 人 ( 除 普 遍 人 性 所 共 有 的 错 误 外 ) 都 各 有 其 自 己 的 洞 穴 , 使 自 然 之 光 屈 折 和 变 色 。 这 个 洞 穴 的 形 成 , 或 是 由 于 这 人 自 己 固 有 的 独 特 的 本 性 ; 或 是 由 于 他 所 受 的 教 育 和 与 别 人 的 交 往 ; 或 是 由 于 他 2 2 新 工 具 ① ② 弗 勒 指 出 , 这 个 譬 喻 系 袭 自 柏 拉 图 所 讲 的 洞 穴 的 神 话 , 见 “ R e p u b l i c ” 一 书 第 七 卷 开 头 的 一 段 。 但 是 如 汉 弥 尔 顿 ( W . H a m i l t o n ) 所 指 出 , 柏 拉 图 的 原 喻 实 相 当 于 族 类 假 象 而 无 当 于 本 条 所 述 的 这 类 假 象 。 本 句 中 的 两 个 “ 量 尺 ” , 在 拉 丁 本 原 文 均 为 a n a l o g i a ; 二 卷 四 ○ 条 末 句 有 相 同 的 话 , 原 文 亦 均 为 a n a l o g i a 。 而 英 文 本 在 这 里 则 译 作 a c c o r d i n g t o t h e m e a s u r e o f , 在 那 里 则 译 作 w i t h r e f e r e n c e t o 。 这 样 , 同 一 原 文 的 两 处 译 文 就 有 分 歧 , 两 句 之 间 意 义 就 有 不 同 ; 而 就 本 句 来 说 则 与 原 文 就 有 出 入 , 并 且 还 和 上 句 中 的 “ 量 尺 ” ( 拉 丁 本 原 文 为 m e n s u r a m ) 混 淆 起 来 , 以 致 本 条 整 个 意 义 不 明 。 按 : a n a l o g y 一 字 , 在 这 里 也 和 在 三 四 条 当 中 一 样 , 是 用 其 一 般 的 意 义 , 即 “ 参 照 ” 、 “ 比 照 ” 之 意 。 据 此 , 故 本 句 应 照 拉 丁 本 原 文 以 及 二 卷 四 ○ 条 正 确 的 英 译 文 改 译 为 “ 不 论 感 官 或 者 心 灵 的 一 切 觉 知 总 是 参 照 着 人 而 不 是 参 照 着 宇 宙 ” 。 这 样 , 才 合 于 原 本 , 前 后 诸 条 之 间 才 无 歧 义 , 而 本 条 意 义 亦 才 得 澄 清 。 — — 译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