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 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陈晖 摘要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利益性矛盾突出、矛盾的复杂性加大、群体性矛盾增多等特 征,矛盾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仇富、“仇官”、“仇社会”等深层次主观心理因素。由人民内部矛盾 引发的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社会骚乱事件分别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正确处理 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必须立足于源头预防,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立足于疏导 化解,建立健全诉求表达和矛盾调处机制;立足于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立 足于预警防范,严防敌对势力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 关键词社会稳定人民内部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显 著提高,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 化,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 难以避免地会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这些人民内部矛盾的大量出现,势必在不同程度上对我 国现阶段的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并将直接影响着新时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此,我们要 深入分析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内涵、特点规律及其产生原因,认真研究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 稳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积极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举措,从而为我国的改革发展创造更加和 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正确认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产生原因 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及逻辑演进 人民内部矛盾这一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论著中,虽然都有所表述,其内涵也渗透 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许多著作中,但作为一个完整、独立的概念提出,无疑是毛泽东同志的 首创。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首次将人民内部矛 盾作为敌我矛盾的相对应概念提出,强调这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它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毛泽东同志在当时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 o1994-2012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 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陈 晖 摘 要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利益性矛盾突出、矛盾的复杂性加大、群体性矛盾增多等特 征,矛盾的产生和发展具有 “仇富”、“仇官”、“仇社会”等深层次主观心理因素。由人民内部矛盾 引发的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社会骚乱事件分别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正确处理 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必须立足于源头预防,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立足于疏导 化解,建立健全诉求表达和矛盾调处机制; 立足于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 立 足于预警防范,严防敌对势力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 关键词 社会稳定 人民内部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显 著提高,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 化,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 难以避免地会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这些人民内部矛盾的大量出现,势必在不同程度上对我 国现阶段的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并将直接影响着新时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此,我们要 深入分析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内涵、特点规律及其产生原因,认真研究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 稳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积极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举措,从而为我国的改革发展创造更加和 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正确认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产生原因 ( 一) 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及逻辑演进 人民内部矛盾这一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论著中,虽然都有所表述,其内涵也渗透 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许多著作中,但作为一个完整、独立的概念提出,无疑是毛泽东同志的 首创。毛泽东同志在 1957 年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首次将人民内部矛 盾作为敌我矛盾的相对应概念提出,强调这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它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毛泽东同志在当时 作者单位: 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 ·19·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公安研究2012年第1期(总第207期) 的历史条件下,着重对政治思想方面的矛盾进行分析和论述,并从政治逻辑的角度提出了正确处 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方针、政策和方法,指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 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邓小平同志审视和研究了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状况,根据改革开放中 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情况,揭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新特点,从经济逻辑的角度提出了认识和处理人 民内部矛盾的新思路。邓小平认为,改革开放时期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性原因,在于生产力 的落后。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 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才能迎刃而解。“比如落实政策问题 就业问题,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回城市问题,……主要还是从经济角度来解决。经济不发展,这些 问题永远不能解决”。这一思路对当前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仍具有很强的指导 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实践,提出以人为 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使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学 说实现了由政治逻辑和经济逻辑向社会逻辑的演进。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单纯的政治问题或经济问 题,而是涉及到社会发展进步的方方面面。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没有 矛盾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 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要求我们在社会发 展与进步的动态平衡中正确处理和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不断克服各种不协调、不稳定因 素,实现社会整合和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既要深刻分析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又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各种矛盾,及时妥善 加以解决。要从系统的整体性出发,从发展的全局出发,正视矛盾、认识矛盾、解决矛盾,从而 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协同并进、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对正确认识和处理人 民内部矛盾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人民内部矛盾的类别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然是党和国家政治 生活的主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产生许多新 变化、新特点,深入分析不同类别人民内部矛盾的不同特点,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 前提。从矛盾产生的领域看,涉及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在经济领域,人民内部 矛盾主要表现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带来的多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的社会分配不公 成为当前经济领域人民内部矛盾的焦点;失业与就业的矛盾更加突出。在政治领域,人民内部矛 盾主要表现为党群矛盾、政企矛盾、干群矛盾以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等等。在思想文化领域, 主要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文化的冲击碰撞,引起人们在思想观念、价值追求、生活方式上 的矛盾和冲突。如马克思主义信仰和非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矛盾;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 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矛盾等。从矛盾涉及的主体看,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主体多元 化。一般来说,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主体比较简单,主要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 子;矛盾的结构比较单一,集中表现为国家、集体、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而今,由于所有制结 构形式与分配方式的调整,导致市场主体、利益主体多元并存。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产生分化 社会各阶层的政治经济地位发生改变,必然导致矛盾涉及的利益主体多元化,矛盾关系广泛而又 复杂,涉及诸多领域的社会成员。矛盾不仅发生在公民之间,还发生在公民与法人之间、非法人 团体和组织及其相互之间,甚至发生在党员与干部群众之间、群众与政府之间。一些群体性事件 的参与主体由农民、离退休职工,逐步扩大到在职职工、个体业主、退伍军人,甚至还有干部、 教师、学生等。从矛盾产生的原因看,有的是由于历史原因、政策原因所造成的,比如退伍军人 待遇问题、“支前民工”补偿问题等,这类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难度较大;有的是在改革发展和 o1994-2012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的历史条件下,着重对政治思想方面的矛盾进行分析和论述,并从政治逻辑的角度提出了正确处 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方针、政策和方法,指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 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邓小平同志审视和研究了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状况,根据改革开放中 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情况,揭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新特点,从经济逻辑的角度提出了认识和处理人 民内部矛盾的新思路。邓小平认为,改革开放时期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性原因,在于生产力 的落后。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着力解决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 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才能迎刃而解。 “比如落实政策问题, 就业问题,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回城市问题,……主要还是从经济角度来解决。经济不发展,这些 问题永远不能解决”。这一思路对当前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仍具有很强的指导 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实践,提出以人为 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使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学 说实现了由政治逻辑和经济逻辑向社会逻辑的演进。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单纯的政治问题或经济问 题,而是涉及到社会发展进步的方方面面。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没有 矛盾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 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要求我们在社会发 展与进步的动态平衡中正确处理和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不断克服各种不协调、不稳定因 素,实现社会整合和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既要深刻分析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 又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各种矛盾,及时妥善 加以解决。要从系统的整体性出发,从发展的全局出发,正视矛盾、认识矛盾、解决矛盾,从而 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协同并进、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对正确认识和处理人 民内部矛盾提出了新的要求。 ( 二) 人民内部矛盾的类别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然是党和国家政治 生活的主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产生许多新 变化、新特点,深入分析不同类别人民内部矛盾的不同特点,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 前提。从矛盾产生的领域看,涉及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在经济领域,人民内部 矛盾主要表现在: 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带来的多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 一定程度的社会分配不公 成为当前经济领域人民内部矛盾的焦点; 失业与就业的矛盾更加突出。在政治领域,人民内部矛 盾主要表现为党群矛盾、政企矛盾、干群矛盾以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等等。在思想文化领域, 主要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文化的冲击碰撞,引起人们在思想观念、价值追求、生活方式上 的矛盾和冲突。如马克思主义信仰和非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矛盾; 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 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矛盾等。从矛盾涉及的主体看,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主体多元 化。一般来说,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主体比较简单,主要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 子; 矛盾的结构比较单一,集中表现为国家、集体、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而今,由于所有制结 构形式与分配方式的调整,导致市场主体、利益主体多元并存。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产生分化, 社会各阶层的政治经济地位发生改变,必然导致矛盾涉及的利益主体多元化,矛盾关系广泛而又 复杂,涉及诸多领域的社会成员。矛盾不仅发生在公民之间,还发生在公民与法人之间、非法人 团体和组织及其相互之间,甚至发生在党员与干部群众之间、群众与政府之间。一些群体性事件 的参与主体由农民、离退休职工,逐步扩大到在职职工、个体业主、退伍军人,甚至还有干部、 教师、学生等。从矛盾产生的原因看,有的是由于历史原因、政策原因所造成的,比如退伍军人 待遇问题、“支前民工”补偿问题等,这类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难度较大; 有的是在改革发展和 ·20· 公安研究 2012 年第 1 期 ( 总第 207 期)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经济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山林权属纠纷等等,这类问题的主要特点是涉 及一定群体的经济利益;有的是突发性个案所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如医患纠纷、交通事故以及触 发“瓮安事件”的少女死亡案件等,此类事件如果处置不当,将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的冲击和 影响 (三)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 是利益性矛盾突出。当前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表现为涉及民生的物质利益诉求。在党的十 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 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据有关数 据统计,当前由利益矛盾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已占社会矛盾纠纷的70%至80%,突出表现在就 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这些问题都是与人民群 众的日常生活有切身利益关系的民生问题。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新 的利益矛盾还会大量地不断地产生,人民内部矛盾将越来越集中表现为经济利益诉求。同时,市 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形成以及以人为本基本理念的扩散,导致社会成员的个体意识、财产意识和维 权意识逐步觉醒,人们更加看重自身的经济利益问题,更加注重现实的日常生活质量。但是,由 于民生问题在改革开放以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普通社会成员的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 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对于基础民生问题表现出一 种前所未有的重视,另一方面却是各种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变化,涉及民生方面的利益诉求必然 会大量出现,成为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 是矛盾的复杂性加大。一些人民内部矛盾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 处理起来比较复杂。有些人民内部矛盾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难度大。由于现阶段法制建设仍然 滞后,有的问题缺乏政策、法律依据,各种各样的潜规则以及无规则现象普遍存在,这就使得人 们在判断或解决一些矛盾时往往缺乏明确而统一的标准,再加上一些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的原 因,有的问题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有的人民内部矛盾关联性强,某一矛盾的处理将牵涉 到其他矛盾;某一事件处理不当不及时,将引起不同地区的同类利益主体产生共鸣,引起更大范 围的事端。在矛盾的表现形式上,往往是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他们的不合法方式交织在一起,经 济利益的诉求和维护民主权利的要求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正常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 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相互渗透,错综复杂,处理难 度大 三是群体性矛盾增多。这类矛盾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 社会转型期的一些改革发展举措往往涉及到不同的利益群体。比如,国企改革改制、农村土地承 包、城市征地拆迁等,这些问题往往带有普遍性,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具有相同背景的利 益受损群体,在通过正常诉求表达无法解决时,出于“法不责众”和“大闹大解决”的心理驱 使,只要有人挑头组织、串联煽动,很容易制造群体性事件,以此扩大影响,促使问题得到解 决。此外,一些个案问题,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信息传播手段的扩散与放大作用,一些社会 成员借题发挥、借机宣泄,也容易演化成群体性矛盾。我国2005年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 明,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已由年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 也由约73万人次增加到约307万人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人民内部矛盾的激烈程度增加、对 抗性增强,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危害。胡锦涛同志指出:“段时间以来,由人民 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四)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因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我国 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 观念深刻变化”,这是对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形势做出的科学判断,也是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大 o1994-2012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经济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山林权属纠纷等等,这类问题的主要特点是涉 及一定群体的经济利益; 有的是突发性个案所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如医患纠纷、交通事故以及触 发 “瓮安事件”的少女死亡案件等,此类事件如果处置不当,将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的冲击和 影响。 ( 三) 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 一是利益性矛盾突出。当前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表现为涉及民生的物质利益诉求。在党的十 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 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据有关数 据统计,当前由利益矛盾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已占社会矛盾纠纷的 70% 至 80% ,突出表现在就 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这些问题都是与人民群 众的日常生活有切身利益关系的民生问题。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新 的利益矛盾还会大量地不断地产生,人民内部矛盾将越来越集中表现为经济利益诉求。同时,市 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形成以及以人为本基本理念的扩散,导致社会成员的个体意识、财产意识和维 权意识逐步觉醒,人们更加看重自身的经济利益问题,更加注重现实的日常生活质量。但是,由 于民生问题在改革开放以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普通社会成员的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 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对于基础民生问题表现出一 种前所未有的重视,另一方面却是各种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变化,涉及民生方面的利益诉求必然 会大量出现,成为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 二是矛盾的复杂性加大。一些人民内部矛盾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 处理起来比较复杂。有些人民内部矛盾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难度大。由于现阶段法制建设仍然 滞后,有的问题缺乏政策、法律依据,各种各样的潜规则以及无规则现象普遍存在,这就使得人 们在判断或解决一些矛盾时往往缺乏明确而统一的标准,再加上一些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的原 因,有的问题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有的人民内部矛盾关联性强,某一矛盾的处理将牵涉 到其他矛盾; 某一事件处理不当不及时,将引起不同地区的同类利益主体产生共鸣,引起更大范 围的事端。在矛盾的表现形式上,往往是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他们的不合法方式交织在一起,经 济利益的诉求和维护民主权利的要求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正常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 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相互渗透,错综复杂,处理难 度大。 三是群体性矛盾增多。这类矛盾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 社会转型期的一些改革发展举措往往涉及到不同的利益群体。比如,国企改革改制、农村土地承 包、城市征地拆迁等,这些问题往往带有普遍性,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具有相同背景的利 益受损群体,在通过正常诉求表达无法解决时,出于 “法不责众”和 “大闹大解决”的心理驱 使,只要有人挑头组织、串联煽动,很容易制造群体性事件,以此扩大影响,促使问题得到解 决。此外,一些个案问题,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信息传播手段的扩散与放大作用,一些社会 成员借题发挥、借机宣泄,也容易演化成群体性矛盾。我国 2005 年发表的 《社会蓝皮书》表 明,从 1993 年到 2003 年间,中国 “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已由年 1 万起增加到 6 万起,参与人数 也由约 73 万人次增加到约 307 万人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人民内部矛盾的激烈程度增加、对 抗性增强,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危害。胡锦涛同志指出: “一段时间以来,由人民 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 四) 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因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我国 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 观念深刻变化”,这是对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形势做出的科学判断,也是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大 ·21·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公安研究2012年第1期(总第207期) 量产生的客观层面原因。但是,近年来,一些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发展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对社会 稳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有着更深层次的主观心理因素。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仇富”心理,即由于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贫富两极分化而引发的心理失衡。随着改革 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分配领域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被打破,按 照价值规律和物质利益原则进行的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使人们在收入分配方面逐步拉开了差 距。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分配制度的不完善,城乡间、区域间、不同部门间的 收入差距拉大,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导致了利益差距趋向扩大化。2010年九三学社中央的“两会 提案中指出,目前我国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指数已经达0.46,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①10%左右 的家庭占有了45%的城镇居民总财产,大量的社会财富集中在极少数人手中。特别是在社会转 型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一部分群体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渠道和手段迅速积累大批 财富甚至暴富时,必将对“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传统观念产生冲击,造成人们心理失衡 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社会学理论指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 和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利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埋伏着冲突的 危险,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恨也可能扩散。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当前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尤 其是普通劳动者阶层中普遍存在的“仇富”心理,成为引发人民内部矛盾并使其激化的重要 因素。 是“仇官”心态,即干群矛盾。一方面是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通过贪污受贿等 腐败行为或以权牟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大量非法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中国社会 科学院“当代人民内部矛盾研究课题组”调查显示:在划定的10个群体类别中,59.2%的被调 查者认为“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之一。另一方面,一部分党员干部没有 加强自身修养,少数干部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官本位思想以及人治观念还相当严重,对人民群 众的疾苦漠不关心、不闻不问;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有的干部 把“官位”看作谋权生财之道,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 事”,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干群矛盾日益复杂尖锐。 胡锦涛同志指出“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 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由此而产生的“仇官”心态,也是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 因素。 三是“仇社会”苗头,即一些群众将利益分配不公、权力分配不公的根本原因归咎于社会 制度不公,从而产生对党委政府和整个社会不满的趋势和苗头。长期以来,我国民众对于政府有 着一种心理和行为的惯性依赖,特别是中国现阶段的法制建设还比较滞后,民众的法治意识仍不 健全,在这样的情形下,作为民众传统心理的一种延续或者是一种路径依赖,民众自然就会向政 府表达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依靠政府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很高。但是,随着各利益诉求主体的增 多,面对利益格局调整的需求,作为制度供给方的政府却很难给出积极的反应,很难全面有效地 解决民众的各方面要求,从而导致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下降,不满情绪上升,进而使一些不同 主体之间的矛盾演变为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的矛盾,甚至进一步激化、爆发,酿成影响社会稳定 的群体性事件。此外,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有损于群众利益、有悖于社会公正的 行为,也是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重要原因。在对贵州“瓮安事件”的调查中发现,该地区有丰 富的水电资源和矿产资源,但是,在水电开发建设过程中,当地政府对移民搬迁、生产安置等问 题始终没有妥善解决;同样,由于开发矿产资源而引起的环境恶化导致“矿群纠纷”频频出现, 政府对这些群众的利益诉求重视不够、解决不力,使各类矛盾长期积蓄沉淀,最终酿成震惊全国 的“瓮安事件”。 o1994-2012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量产生的客观层面原因。但是,近年来,一些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发展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对社会 稳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有着更深层次的主观心理因素。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 “仇富”心理,即由于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贫富两极分化而引发的心理失衡。随着改革 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分配领域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被打破,按 照价值规律和物质利益原则进行的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使人们在收入分配方面逐步拉开了差 距。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分配制度的不完善,城乡间、区域间、不同部门间的 收入差距拉大,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导致了利益差距趋向扩大化。2010 年九三学社中央的 “两会” 提案中指出,目前我国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指数已经达 0. 46,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①10% 左右 的家庭占有了 45% 的城镇居民总财产,大量的社会财富集中在极少数人手中。特别是在社会转 型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一部分群体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渠道和手段迅速积累大批 财富甚至暴富时,必将对 “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传统观念产生冲击,造成人们心理失衡, 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社会学理论指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 和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利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埋伏着冲突的 危险,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恨也可能扩散。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当前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尤 其是普通劳动者阶层中普遍存在的 “仇富”心理,成为引发人民内部矛盾并使其激化的重要 因素。 二是 “仇官”心态,即干群矛盾。一方面是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通过贪污受贿等 腐败行为或以权牟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大量非法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中国社会 科学院 “当代人民内部矛盾研究课题组”调查显示: 在划定的 10 个群体类别中,59. 2% 的被调 查者认为 “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之一。另一方面,一部分党员干部没有 加强自身修养,少数干部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官本位思想以及人治观念还相当严重,对人民群 众的疾苦漠不关心、不闻不问; 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有的干部 把 “官位”看作谋权生财之道,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 “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 事”,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干群矛盾日益复杂尖锐。 胡锦涛同志指出,“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 一些领 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由此而产生的 “仇官” 心态,也是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 因素。 三是 “仇社会”苗头,即一些群众将利益分配不公、权力分配不公的根本原因归咎于社会 制度不公,从而产生对党委政府和整个社会不满的趋势和苗头。长期以来,我国民众对于政府有 着一种心理和行为的惯性依赖,特别是中国现阶段的法制建设还比较滞后,民众的法治意识仍不 健全,在这样的情形下,作为民众传统心理的一种延续或者是一种路径依赖,民众自然就会向政 府表达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依靠政府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很高。但是,随着各利益诉求主体的增 多,面对利益格局调整的需求,作为制度供给方的政府却很难给出积极的反应,很难全面有效地 解决民众的各方面要求,从而导致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下降,不满情绪上升,进而使一些不同 主体之间的矛盾演变为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的矛盾,甚至进一步激化、爆发,酿成影响社会稳定 的群体性事件。此外,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有损于群众利益、有悖于社会公正的 行为,也是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重要原因。在对贵州 “瓮安事件”的调查中发现,该地区有丰 富的水电资源和矿产资源,但是,在水电开发建设过程中,当地政府对移民搬迁、生产安置等问 题始终没有妥善解决; 同样,由于开发矿产资源而引起的环境恶化导致 “矿群纠纷”频频出现, 政府对这些群众的利益诉求重视不够、解决不力,使各类矛盾长期积蓄沉淀,最终酿成震惊全国 的 “瓮安事件”。 ·22· 公安研究 2012 年第 1 期 ( 总第 207 期)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 、准确评估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一)社会稳定的概念 对于社会稳定的概念内涵,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不同的专家学者有着不同的 理解。从社会学研究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社会稳定具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含义。从宏观 层面分析,社会稳定是指社会大局稳定、社会政权稳固、社会政治安定,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有 力,没有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和社会动荡,社会的主流秩序仍处于正常运行的社会状态(下文将 以“社会政治稳定”代指这一层面的社会稳定内涵)。在微观层面上,社会稳定是指社会具有较 强的自我调节能力,各类社会矛盾和小规模的社会冲突能够得到及时化解和控制,各子系统之间 能够保持动态平衡,社会秩序保持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一种社会状态(下文将以“社会和谐 稳定”代指这一层面的社会稳定内涵)。这两个层面的稳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具有内在统一 性。假如一个国家政权频繁更迭,一个社会冲突动荡频发,必将使各方面社会秩序陷于混乱,人 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将受到冲击和影响,安居乐业、安定和谐将无从谈起;同样,一个社会如 果长期无法保持和谐稳定,各类社会矛盾冲突得不到及时化解,一旦被敌对势力插手利用、借机 生事,势必对社会的政治稳定构成危害。因此,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 统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维护社会各方面的和谐稳定,将对社会大局稳定起到基础性支撑 作用 (二)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和危害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社会矛盾都必然地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在唯物史观看 来,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社会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矛盾是事物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社会主 义社会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社会,一定程度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缓解社会政治压力的解压阀 作用,同时也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之一。总体上看,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仍然是非对 抗性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而不是敌我性质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经济利 益方面的诉求,而非政治诉求,因此,对社会政治稳定并不构成危害。但是,一些社会矛盾由于 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其表达诉求的方式从温和的维权上访逐步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矛盾的对抗 性有所增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一定范围内受到冲击和破坏,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不同程度 的影响。有的群体性事件受到别有用心的人操纵和利用,逐步发展演变为严重骚乱事件,矛盾的 性质发生改变,如果应对和处置不当,将对社会政治稳定构成危害。基于这一认识,本文从三个 层次进行分析 一是信访问题。希望通过信访解决诉求问题是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我国现行 信访制度的职能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政治参与。公民通过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对国家机 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即所谓的“民意上达”。其二是权利救济。即信访作为司 法救济之外的另一救济途径,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纠纷和实现公民的权利救济。客观地说,一些 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利益诉求通过信访的途径得以解决,可以对社会起着安全阀的作用,对群 众起到宽慰剂的作用。同时,公民通过信访这种方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的行为进 行监督,使政府的行政权力受到制约,使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得到提升,也将对社会和谐稳定起 到促进作用。但在实践中,公民往往把信访看成反映诉求、申冤维权的特殊通道,导致参与信访 的群体越来越大,信访的诉求越来越多,信访的频次越来越高,信访的方式和手段越来越激烈 出现“信访问题综合症”。第一,信访的内容错综复杂,使信访机构承受的社会责任过大。2004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对进京上访的农民进行问卷调查发现,他们作为当地农民的 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一般的个人诉求,而是涉及到基层干部贪污腐败、当地政府加重 农民负担乱收费、违规征用土地以及乡镇干部操纵村委会选举、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等农村工作的 o1994-2012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二、准确评估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 一) 社会稳定的概念 对于社会稳定的概念内涵,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不同的专家学者有着不同的 理解。从社会学研究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社会稳定具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含义。从宏观 层面分析,社会稳定是指社会大局稳定、社会政权稳固、社会政治安定,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有 力,没有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和社会动荡,社会的主流秩序仍处于正常运行的社会状态 ( 下文将 以 “社会政治稳定”代指这一层面的社会稳定内涵) 。在微观层面上,社会稳定是指社会具有较 强的自我调节能力,各类社会矛盾和小规模的社会冲突能够得到及时化解和控制,各子系统之间 能够保持动态平衡,社会秩序保持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一种社会状态 ( 下文将以 “社会和谐 稳定”代指这一层面的社会稳定内涵) 。这两个层面的稳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具有内在统一 性。假如一个国家政权频繁更迭,一个社会冲突动荡频发,必将使各方面社会秩序陷于混乱,人 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将受到冲击和影响,安居乐业、安定和谐将无从谈起; 同样,一个社会如 果长期无法保持和谐稳定,各类社会矛盾冲突得不到及时化解,一旦被敌对势力插手利用、借机 生事,势必对社会的政治稳定构成危害。因此,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 统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而维护社会各方面的和谐稳定,将对社会大局稳定起到基础性支撑 作用。 ( 二) 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和危害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社会矛盾都必然地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在唯物史观看 来,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社会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矛盾是事物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社会主 义社会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社会,一定程度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缓解社会政治压力的解压阀 作用,同时也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之一。总体上看,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仍然是非对 抗性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而不是敌我性质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经济利 益方面的诉求,而非政治诉求,因此,对社会政治稳定并不构成危害。但是,一些社会矛盾由于 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其表达诉求的方式从温和的维权上访逐步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矛盾的对抗 性有所增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一定范围内受到冲击和破坏,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不同程度 的影响。有的群体性事件受到别有用心的人操纵和利用,逐步发展演变为严重骚乱事件,矛盾的 性质发生改变,如果应对和处置不当,将对社会政治稳定构成危害。基于这一认识,本文从三个 层次进行分析: 一是信访问题。希望通过信访解决诉求问题是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我国现行 信访制度的职能主要有两个方面: 其一是政治参与。公民通过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对国家机 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即所谓的 “民意上达”。其二是权利救济。即信访作为司 法救济之外的另一救济途径,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纠纷和实现公民的权利救济。客观地说,一些 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利益诉求通过信访的途径得以解决,可以对社会起着安全阀的作用,对群 众起到宽慰剂的作用。同时,公民通过信访这种方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的行为进 行监督,使政府的行政权力受到制约,使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得到提升,也将对社会和谐稳定起 到促进作用。但在实践中,公民往往把信访看成反映诉求、申冤维权的特殊通道,导致参与信访 的群体越来越大,信访的诉求越来越多,信访的频次越来越高,信访的方式和手段越来越激烈, 出现 “信访问题综合症”。第一,信访的内容错综复杂,使信访机构承受的社会责任过大。2004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对进京上访的农民进行问卷调查发现,他们作为当地农民的 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一般的个人诉求,而是涉及到基层干部贪污腐败、当地政府加重 农民负担乱收费、违规征用土地以及乡镇干部操纵村委会选举、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等农村工作的 ·23·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