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辅导 主讲:高海军 第十五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本章作为所得税类的主要税种,也是税法考试中的重点税种之一。以往考试中各种题型都出 过,特别是计算题、综合题,均有一定的难度,本章每次考题在5题左右,最近三年分值平 均12.5分 本章学习和掌握的重点除了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外,主要应熟练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 算、资产的税务处理、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源泉扣缴以及税收优惠和所得税申报及缴纳等内 容 历年分值分布 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综合题合计 2002年 1分 2分 11分 1鸷十1 本章难点问题是:应税所得额的调整、成本费用列支范围与标准、不予扣除项目规定、减免 税优政策内容、定期减免与弥补亏损的综合运用、再投资退税计算与管理。 同时要注意第十四章和第十五章的关系,它们在征税对象、税负总体水平、计税原理等 很多方面是一致的,只是适用范围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本章变化内容: l、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P327 2、坏帐准备的计提依据及范围;(变化内容)P328 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已发生或新发生的用户欠费,凡拖欠时间1年以上仍无法收 回的,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P328 4、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三新费用加扣应报送相关资料。P329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纳税义务人 ·1.纳税人 ①外商投资企业 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企业 ②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分为两部分 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 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对不组成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分别计算纳税的,中方按内资企业税收法规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外方应视为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按 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享受税收优惠 对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但订有公司章程,共同经营管理,统一核算, 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由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1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辅导 主讲:高海军 第十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本章作为所得税类的主要税种,也是税法考试中的重点税种之一。以往考试中各种题型都出 过,特别是计算题、综合题,均有一定的难度,本章每次考题在5题左右,最近三年分值平 均12.5分。 • 本章学习和掌握的重点除了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外,主要应熟练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 算、资产的税务处理、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源泉扣缴以及税收优惠和所得税申报及缴纳等内 容。 历年分值分布 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 2002年 1分 2分 8分 11分 2003年 1分 1分 8分 11分 2004年 1分 2分 1分 3.5分 8分 15.5分 • 本章难点问题是:应税所得额的调整、成本费用列支范围与标准、不予扣除项目规定、减免 税优惠政策内容、定期减免与弥补亏损的综合运用、再投资退税计算与管理。 • 同时要注意第十四章和第十五章的关系,它们在征税对象、税负总体水平、计税原理等 很多方面是一致的,只是适用范围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 本章变化内容: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P327 2、坏帐准备的计提依据及范围;(变化内容)P328 3、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已发生或新发生的用户欠费,凡拖欠时间1年以上仍无法收 回的,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P328 4、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三新费用加扣应报送相关资料。P329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 一、纳税义务人 • 1.纳税人 • ①外商投资企业 • 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企业; • ②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分为两部分 • 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 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 对不组成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分别计算纳税的,中方按内资企业税收法规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外方应视为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按 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享受税收优惠。 • 对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但订有公司章程,共同经营管理,统一核算, 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由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二、征税对象P321-32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 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 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P321 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中国的居民”,负有全面纳税义务,按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总 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总机构”是指依照中国法 律组成企业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负责该企业经营管理与控制中心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所得税。 外国企业属于“非中国居民”,只负有限纳税义务,按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只就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第二节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率为30%; (二)地方所得税率为3%; (三)预提所得税率10%(般不得减除费用,对于转让收益可以扣除原账面价值。),(源 泉扣缴办法) 第三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 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税法所说的纳税年度是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权责发生制。 2、经营收入可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 (1)分期收款方式:可按交付产品或开票日期或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区 别于内资 ·(2)建筑、安装、装配、提供劳务或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 间超过1年的,可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特殊规定: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价格确 定:卖给第三方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P322 (2)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分得石油时作收入。价格确定:国际市场同品质原油定 期调整价。 (3)企业接受的非货币资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捐赠,应按照合理价格 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同时作为企业当年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后,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
2 • 二、征税对象P321-322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生产、经 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 其他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 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 、著作权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P321 • 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中国的“居民”,负有全面纳税义务,按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总 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总机构”是指依照中国法 律组成企业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负责该企业经营管理与控制中心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所得税。 • 外国企业属于“非中国居民”,只负有限纳税义务,按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只就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第二节 税率 • (一)企业所得税率为30%; • (二)地方所得税率为3%; • (三)预提所得税率10%。(一般不得减除费用,对于转让收益可以扣除原账面价值。),(源 泉扣缴办法) 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 •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 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 税法所说的纳税年度是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1、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权责发生制。 • 2、经营收入可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 • (1)分期收款方式:可按交付产品或开票日期或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区 别于内资) • (2)建筑、安装、装配、提供劳务或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 间超过1年的,可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 3、特殊规定: •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价格确 定:卖给第三方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P322 • (2)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分得石油时作收入。价格确定:国际市场同品质原油定 期调整价。 • (3)企业接受的非货币资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捐赠,应按照合理价格 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同时作为企业当年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后,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
(4)企业接受的货币捐赠,应一次性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二年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内资:没有途期时间限制 (6)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应参照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地产收取的预收款,可预计利润率按季预征所得税;产权转移、 收入实现后,再计算应补、应退的税款。(与内资一样) ·(8)从事投资业务的企业,取得的境内投资利润(股息)以外的其他所得,应缴纳所得税 (因投资利润是税后利润故不计入应税所得 (9)对外商与中国制片商合作拍摄影视作品从中国境内分取的发行收入,属于在中国境内 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版权所得,应征收所得税;外商在中国境外发行影 视作品所取得收入,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不征收所得税 (10)对生产性的外商在筹办期内取得的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减除与上述收入有关的成本、 费用和损失的余额,作为企业当期应税所得额计征所得税,但可不作为计算减免税优惠期的 获利年度。P324 (11)在公司集团重组中,外国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的企业的股权,转让给其有直接拥 有或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公司(含境内投资公司),可按股权成本价 转让,因无转让收益或损失,不计征所得税。P324 (12)股票转让净收益,应计入企业应税所得 (13)企业发行股票的溢价部分,不作为企业营业利润计征所得税;企业清算时也不计入应 税清算所得。 (14)举办俱乐部类似会员制的外商,其对会员入会时一次性收取会员费、资格保证金或其 他类似收费,应计入当期收入,并可从企业开始营业之日起分5年平均计入各期收入计算纳 税 会员退会时退还上述款项的,所退部分,可冲减企业退款当期的收入。P324 (15)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咨询收入的处理(参阅教材P324-325) 基本原则:业务全部发生在境内,应全额纳税;全部发生在境外,不纳税;同时发生在境内 外应按比例(不低于60%)划分境内外收入,并就境内收入申报纳税 (16)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库券所取得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国库券转让收 益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内资:一样) (17)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委托 境外企业在境外销售其位于我国境内的房地产的,应按境外企业向购房人销售的价格,作为 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销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向境外代销、包销所支付的各 种劳务费用,提供完整、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作费用开支,但不得超过房地产 销售收入的10%。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三、准予列支的项目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准予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以外,税 法实施细则还规定了若干具体的准予列支的项目和标准 1、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
3 • (4)企业接受的货币捐赠,应一次性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5)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二年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内资:没有逾期时间限制) • (6)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应参照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 (7)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地产收取的预收款,可预计利润率按季预征所得税;产权转移、 收入实现后,再计算应补、应退的税款。(与内资一样) • (8)从事投资业务的企业,取得的境内投资利润(股息)以外的其他所得,应缴纳所得税。 (因投资利润是税后利润故不计入应税所得) • (9)对外商与中国制片商合作拍摄影视作品从中国境内分取的发行收入,属于在中国境内 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版权所得,应征收所得税;外商在中国境外发行影 视作品所取得收入,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不征收所得税。 • (10)对生产性的外商在筹办期内取得的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减除与上述收入有关的成本、 费用和损失的余额,作为企业当期应税所得额计征所得税,但可不作为计算减免税优惠期的 获利年度。P324 • (11)在公司集团重组中,外国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的企业的股权,转让给其有直接拥 有或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公司(含境内投资公司),可按股权成本价 转让,因无转让收益或损失,不计征所得税。P324 • (12)股票转让净收益,应计入企业应税所得; • (13)企业发行股票的溢价部分,不作为企业营业利润计征所得税;企业清算时也不计入应 税清算所得。 • (14)举办俱乐部类似会员制的外商,其对会员入会时一次性收取会员费、资格保证金或其 他类似收费,应计入当期收入,并可从企业开始营业之日起分5年平均计入各期收入计算纳 税。 • 会员退会时退还上述款项的,所退部分,可冲减企业退款当期的收入。P324 • (15)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咨询收入的处理(参阅教材P324--325) • 基本原则:业务全部发生在境内,应全额纳税;全部发生在境外,不纳税;同时发生在境内 外应按比例(不低于60%)划分境内外收入,并就境内收入申报纳税。 • (16)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库券所取得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国库券转让收 益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内资:一样) • (17)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委托 境外企业在境外销售其位于我国境内的房地产的,应按境外企业向购房人销售的价格,作为 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销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向境外代销、包销所支付的各 种劳务费用,提供完整、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作费用开支,但不得超过房地产 销售收入的10%。 •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 三、准予列支的项目 •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准予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以外,税 法实施细则还规定了若干具体的准予列支的项目和标准: • 1、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
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总额、分摊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并附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鉴 证报告,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 (只是定额控制,没有比例要求;而内资企业则没有要求出具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报告 且提取比例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 ·2、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高于一般的商业贷款利率的合理的借款利息,应当提供 借款付息的证明文件,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同内资)P326 ·3、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可分别在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交际应酬费 的计提比例要熟练掌握。(区别于内资企业)P315-316 注意其为两类行业、两个档次 制造业、种植业、养殖业、商业: ①全年销货净额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5‰; ·②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3%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的全年销货净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准予列支的交际应酬费为多少? 解:准予列支的交际应酬费为: 1500×5%+1500×3%-12(万元) 或者:3000×3‰+3=12(万元) 服务性行业: ①业务收入总额500万元以下的不能超业务总收入总额的10‰; ·②业务收入总额5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5‰;(上述收入均指净额,增值税销项税不计入交 际应酬费) ·跨行业经营的,按两种办法分别计算,如划分不清,按主营业务项目所属行业计算 例:某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0年取得产品销售净额为40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300 万元,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交际应酬费为多少? 解:交际应酬费税前扣除限额为: [1500×5%+(4000-1500)×3%]+300×10‰ =15+3=18(万元) ·4、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中产生汇兑损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合理列为所属期间 的损益。(区别:内资筹建期间费用作为开办费) 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应报送其支付标准和所依据的文 件及资料,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案。以后年度工资、福利费支付标准没有发生变化的,可以不 再重复报送;支付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将标准变化情况报主管税务 机关备案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企业工资、福利贵时,应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过行认真审核 其中对福利费的列支标准,根据有关规定,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4%.(以上2段是教材 变化内容) 企业不得列支其在中国境内工作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区别内资:有扣除最高限额) 6、企业按国家或地方政府住房制度规定提存和支用各类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办理。 P327
4 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总额、分摊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并附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鉴 证报告,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 • (只是定额控制,没有比例要求;而内资企业则没有要求出具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报告, 且提取比例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 • 2、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高于一般的商业贷款利率的合理的借款利息,应当提供 借款付息的证明文件,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同内资) P326 • 3、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可分别在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交际应酬费 的计提比例要熟练掌握。(区别于内资企业) P315-316 • 注意其为两类行业、两个档次 • 制造业、种植业、养殖业、商业: • ①全年销货净额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5‰; • ②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3‰; •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的全年销货净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准予列支的交际应酬费为多少? • 解:准予列支的交际应酬费为: • 15005‰+15003‰=12(万元) • 或者:30003‰+3=12(万元) • 服务性行业: • ①业务收入总额500万元以下的不能超业务总收入总额的10 ‰ ; • ②业务收入总额5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5‰;(上述收入均指净额,增值税销项税不计入交 际应酬费) • 跨行业经营的,按两种办法分别计算,如划分不清,按主营业务项目所属行业计算。 • 例:某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0年取得产品销售净额为40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300 万元,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交际应酬费为多少? • 解:交际应酬费税前扣除限额为: • [15005‰+(4000-1500)3‰]+30010‰ • =15+3=18(万元) • 4、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中产生汇兑损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合理列为所属期间 的损益。(区别:内资筹建期间费用作为开办费) • 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应报送其支付标准和所依据的文 件及资料,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案。以后年度工资、福利费支付标准没有发生变化的,可以不 再重复报送;支付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将标准变化情况报主管税务 机关备案。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企业工资、福利费时,应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过行认真审核。 其中对福利费的列支标准,根据有关规定,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4%.(以上2段是教材 变化内容) • 企业不得列支其在中国境内工作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区别内资:有扣除最高限额) • 6、企业按国家或地方政府住房制度规定提存和支用各类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办理。 P327
7、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逐年按年 末放款余额(不包括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 超过3%的坏账准备,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盈利或亏损均可按规定计提。但 以财产作抵押的贷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内资:不超过5%) 各地税务机关应对上述行业的企业报送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资料、会计报表中的放款余 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科目,进行认真审查,确认坏账准备。对信贷、 租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得计提坏账准备,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后,按年末应 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坏账准备。(新增内容) 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可列为当期的损失;少 于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应当计入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已列为坏账损失的 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P328 区别点:外资逾期2年不能收回的债务,可列为坏账损失,且确认条件只有4个P328,(内 资:逾期3年以上;有六个条件见P265 注意教材新增内容: ·4.自2004年1月1日起,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已发生或新发生的用户欠费,凡拖欠 时间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应在申报表中对损失的列支情况进行 说明。(新增内容) ·8、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 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企业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 不得列支。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经费可全额扣除。(区别内资:按比例列支) 9、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利润(股息)、利息、租佥、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除国 家另有规定外,可以作为费用扣除。P328(注意不是抵税) 10、企业租用厂房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承租方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转作出租方的支出项 目,由出租方开具相应的租金收入发票,承租方依据租金收入发票所列的场地租金数额在税 前扣除。P328 ·11、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 关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注 意:加扣同内资,但内资只有盈利工业生产企业可以加扣。注意抵扣减至0为止,不得结转 抵扣)P328-329 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时,在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同时报送以 下资料(新增内容) 1.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度编制的技术开发计划和费用预算方案 2.外商投资企业技术研究人员情况; 3.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发生情况; 4.外商投资企业上年度技术开发费发生情况; 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12、企业为雇员提存了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等基金,可以在企业所得 税前列支。可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用:不得提取,但可依据实际发生数列支,列支限额不超过全年工资的14%。P329
5 • 7、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逐年按年 末放款余额(不包括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 超过3%的坏账准备,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盈利或亏损均可按规定计提。但 以财产作抵押的贷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内资:不超过5‰) • 各地税务机关应对上述行业的企业报送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资料、会计报表中的“放款余 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科目,进行认真审查,确认坏账准备。对信贷、 租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得计提坏账准备,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后,按年末应 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坏账准备。(新增内容) • 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可列为当期的损失;少 于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应当计入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已列为坏账损失的 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P328 • • 区别点:外资逾期2年不能收回的债务,可列为坏账损失,且确认条件只有4个P328,(内 资:逾期3年以上;有六个条件见P265。 • 注意教材新增内容: • 4.自2004年1月1日起,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已发生或新发生的用户欠费,凡拖欠 时间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应在申报表中对损失的列支情况进行 说明。(新增内容) • 8、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 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企业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 不得列支。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经费可全额扣除。(区别内资:按比例列支) • 9、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除国 家另有规定外,可以作为费用扣除。P328(注意不是抵税) • 10、企业租用厂房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承租方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转作出租方的支出项 目,由出租方开具相应的租金收入发票,承租方依据租金收入发票所列的场地租金数额在税 前扣除。P328 • 11、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 关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注 意:加扣同内资,但内资只有盈利工业生产企业可以加扣。注意抵扣减至0为止,不得结转 抵扣 )P328-329 • 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时,在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同时报送以 下资料(新增内容) 1.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度编制的技术开发计划和费用预算方案; 2.外商投资企业技术研究人员情况; 3.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发生情况; 4.外商投资企业上年度技术开发费发生情况; 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 12、企业为雇员提存了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等基金,可以在企业所得 税前列支。可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 福利费用:不得提取,但可依据实际发生数列支,列支限额不超过全年工资的14%。P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