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 第39卷第2期2019年3月 (Philos. & Soc Sci.Edit. )Vol 39 No. 2 Mar 2019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DOI:10.3969/issn.1003-0964.2019.02.003 统一战线制度:一项立国治国的 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制度安排 林华山,罗振建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重庆400064) 摘要:统一战线制度包括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制度、非公有 制经济健康成长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和人民政协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以及统一战线工作制度、统 战线政权组织制度、统一战线领导制度。统一战线制庋既与其他囯家制度相互联系、互为依存,又具有相 对的独立性,是一项立国治国的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具有团结和共识、治理和吸纳、民主和稳定、协调和话语 功能。统一战线制度实现了统一战线从重要法宝到重要制度的重大跨越、从实践优势到话语优势的转换升 级,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制度的内生性要素,催生了我国从统战立国走向统战治国的治理创新。 关键词:国家治理;统一战线制度;统一战线政权;统一战线民主 回ee OSID 中图分类号:D6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0964(2019)02-0014-11 统一战线是社会各种政治力量基于共同利益、位与功能、形成与演变、完善与发展 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结成的联盟。我国新时期统 、文献述评 战线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体现团结、民主 两大主题,发挥着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根本职能 理论界对统一战线制度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 统一战线职能的发挥离不开制度的依托和保障。在80年代。在30多年的研究进程中,统一战线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统一战线坚持研究历经三个阶段、形成三种范式 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基本理念,主要被作为一种团 (一)基于具体制度与统一战线关系的研究范 结合作、凝心聚力的组织方式和战略方针来看待,而:20世纪80年代中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 较少从国家治理制度安排角度进行思考和研究。国 在国家层面,直接与统一战线有关的制度类型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治理制度的成熟和定型。统一战线作为中国特色国下简称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 家治理的重要主体、重要内容和重要方式,具有丰富制”等。基于这种客观联系,相关文献对统一战线与 的制度体系内涵、制度功能作用和制度发展需求。具体制度的关系进行了讨论。这成为早期关于统 从更广视角和更长时段来看,统一战线制度是中国战线制度的主要研究范式。这些文献主要关注 特色国家治理的重要安排,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制国两制”多党合作制度与统一战线的关系。鉴于 度的内生性要素,体现了我国从统战立国走向统 国两制”的巨大创新性,这批文献更多研究了这 战治国的治理创新。基于统一战线制度,统战治国个问题。1985年,关梦觉分析了“一国两制”对扩大 成为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鲜明底色。本文把统一战爱国统一战线的影响,认为“爱国统一战线是一个可 线制度作为专门研究对象,在梳理本主题学术研究以囊括五湖四海的广阔的政治范畴,它与祖国大团 历史的基础上,分析统一战线制度的构成与体系 结、大统一的发展趋势相适应,可以包括当代中国的 收稿日期:2018-12-10;收修日期:201901-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4JJD810016);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 库课题(ZK20170208) 作者简介:林华山(1984—),男,福建泉州人,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学研究》编辑部主任、编辑,中国统 战线理论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统一战线学和编辑学研究; 罗振建(1957—),男,四川渠县人,教授,主要从事统一战线学研究, 14 (c)1994-2019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DOI:10.3969/j.issn.1003-0964.2019.02.003 统一战线制度:一项立国治国的 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制度安排 林华山,罗振建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重庆400064) 摘 要::统一战线制度包括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制度、非公有 制经济健康成长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和人民政协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以及统一战线工作制度、统 一战线政权组织制度、统一战线领导制度。统一战线制度既与其他国家制度相互联系、互为依存,又具有相 对的独立性,是一项立国治国的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具有团结和共识、治理和吸纳、民主和稳定、协调和话语 功能。统一战线制度实现了统一战线从重要法宝到重要制度的重大跨越、从实践优势到话语优势的转换升 级,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制度的内生性要素,催生了我国从统战立国走向统战治国的治理创新。 关键词:国家治理;统一战线制度;统一战线政权;统一战线民主 OSID: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0964(2019)02-0014-11 统一战线是社会各种政治力量基于共同利益、 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结成的联盟。我国新时期统一 战线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体现团结、民主 两大主题,发挥着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根本职能。 统一战线职能的发挥离不开制度的依托和保障。在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统一战线坚持 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基本理念,主要被作为一种团 结合作、凝心聚力的组织方式和战略方针来看待,而 较少从国家治理制度安排角度进行思考和研究。国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 治理制度的成熟和定型。统一战线作为中国特色国 家治理的重要主体、重要内容和重要方式,具有丰富 的制度体系 内 涵、制度功能作用和制度发展需求。 从更广视角和更长时段来看,统一战线制度是中国 特色国家治理的重要安排,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制 度的内生性要素[1],体现了我国从统战立国走向统 战治国的治理创新。基于统一战线制度,统战治国 成为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鲜明底色。本文把统一战 线制度作为专门研究对象,在梳理本主题学术研究 历史的基础上,分析统一战线制度的构成与体系、定 位与功能、形成与演变、完善与发展。 一、文献述评 理论界对统一战线制度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 80年代。在30多 年 的 研 究 进 程 中,统 一 战 线 制 度 研究历经三个阶段、形成三种范式。 (一)基 于 具 体 制 度 与 统 一 战 线 关 系 的 研 究 范 式:20世纪80年代中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 在国家层面,直接与统一战线有关的制度类型 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 下简称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 制”等。基于这种客观联系,相关文献对统一战线与 具体制度的关系进行了讨论。这成为早期关于统一 战线制度的主要研究范式。这些文献主要关注“一 国两制”、多 党 合 作 制 度 与 统 一 战 线 的 关 系。鉴 于 “一国两制”的巨大创新性,这批文献更多研究了这 个问题。1985年,关梦觉分析了“一国两制”对扩大 爱国统一战线的影响,认为“爱国统一战线是一个可 以囊括五湖四海的广阔的政治范畴,它与祖国大团 结、大统一的发展趋势相适应,可以包括当代中国的 收稿日期:2018-12-10;收修日期:2019-01-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4JJD810016);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 库课题(ZK20170208) 作者简介:林华山(1984—),男,福建泉州人,重庆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学研究》编辑部主任、编辑,中国统 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统一战线学和编辑学研究; 罗振建(1957—),男,四川渠县人,教授,主要从事统一战线学研究。 · 41 ·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XinyangNormalUniversity 第39卷 第2期 2019年3月 (Philos.& Soc.Sci.Edit.)Vol.39No.2Mar.2019
林华山,等:统一战线制度:一项立国治国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制度安排 各个阶级、阶层,可以容纳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眼进行整体性研究。黄友敬基于对中国共产党成立 同时,少量文献研究了多党合作制度与统一战线的以来统一战线历史的回顾,提出统一战线历经了从 关系。陈春龙认为,多党合作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统策略到制度演进的结论。任杰在以往研究成果的 线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政基础上指出,爱国统一战线是宪法确立的政治制 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具体制度与统一战线关系度。谢遐龄指出,统一战线是民主和专政之实质 的研究范式凸显了将统一战线作为与制度有关的事是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所在;统一战线包含了基本 物进行研究的意识。但是,这种研究范式尚未明确政治制度,是建构基本政治制度的思路、战略、途径 把统一战线制度作为专门的范畴来看待,有关统 和方式[。肖存良运用理性化范畴论证统一战线 战线制度的话语意识仍处于朦胧状态。 制度化的重要性,认为统一战线的理性化包括统 (二)独立提出统一战线制度概念的研究范式:战线的制度化、合理化、科层化和程序化[。张艳 20世纪90年代中期—21世纪前10年 娥站在中国制度方案的高度认识统一战线制度,认 这一阶段的相关文献更加自觉地把“统一战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具有统一战线基 制度”作为专门概念来看待。1995年,任杰首先提因的制度体系”的观点。林华山认为:“在当代中 出“统一战线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国,统一战线制度是一个体系,涉及中国共产党领导 制度”的观点,“在我国现实中,统一战线涉及国家性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质、国家政权、国家结构、政治党派和民族关系等国·一国两制’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 家政治的各个方面,也是国体的一种表现形式,从而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统一战线制度体系涉及基本政 具有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发挥着社会主义政治制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国策,是中国特色社会 度的实际功能,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独特的重要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战线制度的核 意义"。1999年,李俊首次明确提出“统一战线制心特征和显著优势是‘融合创新’。 度”概念,并将统一战线制度分为基本制度、具体制 第三阶段的研究成果对统一战线制度的发展趋 度、规章制度3个层次叼。经过此后10余年的理论势、基本性质、宏观定位进行了更加精到的解析,但 发展,学界对统一战线制度的认识更加清晰。2005仍然存在进一步系统化、体系化的空间。 年,李俊完整界定了统一战线制度的内涵和外延 综上,30多年来,理论界对统一战线制度的研 他认为:“新时期统一战线制度主要是指在一定历史究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粗略到深入,这些理论成 条件下形成的,用于规范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果界定了统一战线制度作为政治制度的基本属性和 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之间关主要构成,明确了统一战线的制度化发展方向,肯定 系的各种社会体系或体制,以及用于规范政治联盟了统一战线制度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重要性。但 内部成员主要关系的带普遍性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是,此前研究对统一战线制度基本内涵的界定仍不 等。口李俊、蔡宇宏在2008年由华文出版社出版的够系统和全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统一战线制度 专著《新时期统一战线制度研究》中把统一战线制度的狭隘化理解,特别是部分人仍把统一战线制度简 的外延进一步界定为:统一战线的劳动者制度、建设单等同于“统一战线工作制度”,对统一战线制度功 者制度、爱国者制度、政党制度、民族制度、宗教管理能定位的阐释视野相对狭窄,没有将其放到治国理 制度、组织制度。这一时期理论界对统一战线政全局和中国方案的大视野中去考察,对统一战线 制度的硏究议题进行了拓展。这些议题涉及统一战制度发展的历史进程缺乏具体、系统的梳理,对统 线制度的发展历程、统一战线具体制度、统一战线制战线制度的发展对策缺乏足够关注。本文将重点对 度功能。可见,这一阶段的研究范式彰显了统一战以上方面进行深化研究。 线制度研究意识,明确把统一战线制度定位为中国 政治制度。这对认识统一战线制度的属性、构成有 二、统一战线制度的构成与体系 很大帮助。但是,这一研究范式下的相关成果主要 统一战线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 是从统一战线内部视角来讨论的,对中国特色社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为解决多党合作 主义制度、国家治理等广泛视角的运用仍不充分 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祖国统一、政治协商、参 (三)统一战线制度整合性研究范式:21世纪初政监督、统战工作、党的领导等基本问题而逐步形成 至今 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制度、规范、程序的总和。多党 这一阶段关于统一战线制度的研究多从大处着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宗教中国化制度、促 (c)1994-2019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各个阶级、阶层,可以容纳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2]。 同时,少量文献研究了多党合作制度与统一战线的 关系。陈春龙认为,多党合作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统 一战线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政 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3]。具体制度与统一战线关系 的研究范式凸显了将统一战线作为与制度有关的事 物进行研究的意识。但是,这种研究范式尚未明确 把统一战线制度作为专门的范畴来看待,有关统一 战线制度的话语意识仍处于朦胧状态。 (二)独立提出统一战线制度概念的研究范式: 20世纪90年代中期—21世纪前10年 这一阶段的相关文献更加自觉地把“统一战线 制度”作为 专 门 概 念 来 看 待。1995年,任 杰 首 先 提 出“统一战线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 制度”的观点,“在我国现实中,统一战线涉及国家性 质、国家政权、国家结构、政治党派和民族关系等国 家政治的各个方面,也是国体的一种表现形式,从而 具有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发挥着社会主义政治制 度的实际功能,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独特的重要 意义”[4]。1999年,李俊首次明确提出“统一战线制 度”概念,并将统一战线制度分为基本制度、具体制 度、规章制度3个层次[5]。经过此后10余年的理论 发展,学界对统一战线制度的认识更加清晰。2005 年,李俊完整界定了统一战线制度的内涵和外延。 他认为:“新时期统一战线制度主要是指在一定历史 条件下形成的,用于规范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 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之间关 系的各种社会体系或体制,以及用于规范政治联盟 内部成员主要关系的带普遍性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等。”[5]李俊、蔡宇宏在2008年由华文出版社出版的 专著《新时期统一战线制度研究》中把统一战线制度 的外延进一步界定为:统一战线的劳动者制度、建设 者制度、爱国者制度、政党制度、民族制度、宗教管理 制度、组织制度[7]序4。这一时期,理论界对统一战线 制度的研究议题进行了拓展。这些议题涉及统一战 线制度的发展历程、统一战线具体制度、统一战线制 度功能。可见,这一阶段的研究范式彰显了统一战 线制度研究意识,明确把统一战线制度定位为中国 政治制度。这对认识统一战线制度的属性、构成有 很大帮助。但是,这一研究范式下的相关成果主要 是从统一战线内部视角来讨论的,对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制度、国家治理等广泛视角的运用仍不充分。 (三)统一战线制度整合性研究范式:21世纪初 至今 这一阶段关于统一战线制度的研究多从大处着 眼进行整体性研究。黄友敬基于对中国共产党成立 以来统一战线历史的回顾,提出统一战线历经了从 策略到制度演进的结论[8]。任杰在以往研究成果的 基础上 指 出,爱国统一战线是宪法确立 的政治制 度[9]。谢遐龄指出,统一战线是民主和专政之实质, 是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所在;统一战线包含了基本 政治制度,是建构基本政治制度的思路、战略、途径 和方式[10]。肖存良运用理性化范畴论证统一战线 制度化的重要性,认为统一战线的理性化包括统一 战线的制度 化、合 理 化、科 层 化 和 程 序 化[11]。张 艳 娥站在中国制度方案的高度认识统一战线制度,认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具有统一战线基 因的制度体系”的观点[12]。林华山认为:“在当代中 国,统一战线制度是一个体系,涉及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多党合作 和 政 治 协 商 制 度、民 族 区 域 自 治 制 度、 ‘一国两制’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 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统一战线制度体系涉及基本政 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国策,是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战线制度的核 心特征和显著优势是‘融合创新’。”[13] 第三阶段的研究成果对统一战线制度的发展趋 势、基本性质、宏观定位进行了更加精到的解析,但 仍然存在进一步系统化、体系化的空间。 综上,30多年 来,理论界对统一战线制度的研 究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粗略到深入,这些理论成 果界定了统一战线制度作为政治制度的基本属性和 主要构成,明确了统一战线的制度化发展方向,肯定 了统一战 线 制 度 在 中 国 政 治 体 制 中 的 重 要 性。但 是,此前研究对统一战线制度基本内涵的界定仍不 够系统和全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统一战线制度 的狭隘化理解,特别是部分人仍把统一战线制度简 单等同于“统一战线工作制度”,对统一战线制度功 能定位的阐释视野相对狭窄,没有将其放到治国理 政全局和中国方案的大视野中去考察,对统一战线 制度发展的历史进程缺乏具体、系统的梳理,对统一 战线制度的发展对策缺乏足够关注。本文将重点对 以上方面进行深化研究。 二、统一战线制度的构成与体系 统一战线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 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为解决多党合作、 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祖国统一、政治协商、参 政监督、统战工作、党的领导等基本问题而逐步形成 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制度、规范、程序的总和。多党 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宗教中国化制度、促 · 51 · 林华山,等:统一战线制度:一项立国治国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制度安排
第39卷第2期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3月 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拥有正式代表10人、候补代表2人,保障了少数民 成长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族参与创建新政权的权利。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 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以及统一战线工作制度、的性质来看,它反映了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人民民 统一战线政权制度、统一战线领导制度等构成统一主专政内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战线制度体系。统一战线制度涉及并嵌入我国根本(以下简称《共同纲领》)第51条规定:“各少数民族 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国体、政体,在形式上表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 现为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统一战线法律法规和统一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 战线党内法规的集成。对构成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的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 10项具体制度分析如下。 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民族区 (一)多党合作制度 域自治制度把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 多党合作制度作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一项系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国家制度,建立了我国单一制 新型政党制度,是对现代世界政党制度乃至整个人下带有复合制特征的国家结构形式安排。民族区域 类政治文明的重大创新。新型政党制度作为中国基自治既不同于联邦制国家中的联邦成员自治,也不 本政治制度之一,不仅是一项具有鲜明统一战线特同于单一制国家中的普通行政区基层群众自治或特 点的国家政治制度,而且是一项具有显著独立性的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它是一种新型民族自治模式 统一战线制度。多党合作制度涵盖了作为中国政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新型民族制度和统一战线制 唯一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政治有组织度,实现了我国新型民族关系的制度化,对调节我国 参与力量的民主党派、无组织但视同民主党派看待各民族间的关系具有重大作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的无党派人士、有组织且视同民主党派参政的工商贯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等基本 联。这就形成和发展了共产党一党执政、八个民主原则,反映了民族关系领域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 党派参政、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参照民主党派参政统一的基本精神。正如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 的这种“1+8+2”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党政治格局。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 多党合作制度不是舶来或横空出世的政治制度,而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维 是对近现代中国政党制度历经民国初年多党制到国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 民党一党制的发展历史的科学总结和扬弃的必然产区域自治制度。” 物[1。多党合作制度规定了中国“1+8+2”政党主 (三)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制度 体之间的新型政党关系:执政权由共产党行使、参政 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制度即保护宗教信仰 权由多党派行使,既有职权分工、监督制约,更有核自由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制度。这项制度源自国家 心领导、合作协商,实现了共产党领导、执政与多党根本大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 派合作、参政的有机统一。多党合作制度既不同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 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也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一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 制,既克服了一党制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弊端,又吸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 收了一党制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优点,是人类政治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 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伟大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 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 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集体结晶。 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本条款内容体现了保护宗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相统一的法治原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则。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教与不信教的自由、信仰 度,它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此教与彼教的自由、信仰同一宗教不同教派的自由、 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区域,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过去信现在不信或过去不信现在信的自由,是精神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具有丰富内涵的统一层面的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本质是依法对宗 战线制度,需要放在政权中进行考察。中国历史上教领域涉及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调 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节,属于国家治理的范畴。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与依 之初,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法管理宗教事务制度作为新型宗教制度,调节了我 加主体单元中,“国内少数民族”单列一个代表界别,国社会的宗教关系,其目标任务是积极引导宗教与 16 (c)1994-2019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 成长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 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以及统一战线工作制度、 统一战线政权制度、统一战线领导制度等构成统一 战线制度体系。统一战线制度涉及并嵌入我国根本 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国体、政体,在形式上表 现为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统一战线法律法规和统一 战线党内法规的集成。对构成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的 10项具体制度分析如下。 (一)多党合作制度 多党合作制度作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一项 新型政党制度,是对现代世界政党制度乃至整个人 类政治文明的重大创新。新型政党制度作为中国基 本政治制度之一,不仅是一项具有鲜明统一战线特 点的国家政治制度,而且是一项具有显著独立性的 统一战线制度。多党合作制度涵盖了作为中国政治 唯一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政治有组织 参与力量的民主党派、无组织但视同民主党派看待 的无党派人士、有组织且视同民主党派参政的工商 联。这就形成和发展了共产党一党执政、八个民主 党派参政、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参照民主党派参政 的这种“1+8+2”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党政治格局。 多党合作制度不是舶来或横空出世的政治制度,而 是对近现代中国政党制度历经民国初年多党制到国 民党一党制的发展历史的科学总结和扬弃的必然产 物[14]。多党合作制度规定了中国“1+8+2”政党主 体之间的新型政党关系:执政权由共产党行使、参政 权由多党派行使,既有职权分工、监督制约,更有核 心领导、合作协商,实现了共产党领导、执政与多党 派合作、参政的有机统一。多党合作制度既不同于 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也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一党 制,既克服了一党制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弊端,又吸 收了一党制和两党制或多党制的优点,是人类政治 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伟大 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 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集体结晶。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 度,它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 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区域,设立自治机关,行使 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具有丰富内涵的统一 战线制度,需要放在政权中进行考察。中国历史上 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之初,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 加主体单元中,“国内少数民族”单列一个代表界别, 拥有正式代表10人、候补代表2人,保障了少数民 族参与创建新政权的权利。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 的性质来看,它反映了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人民民 主专政内 涵。《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 共 同 纲 领》 (以下简称《共同纲领》)第51条规定:“各少数民族 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 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 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 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民族区 域自治制度把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 系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国家制度,建立了我国单一制 下带有复合制特征的国家结构形式安排。民族区域 自治既不同于联邦制国家中的联邦成员自治,也不 同于单一制国家中的普通行政区基层群众自治或特 别行政区高 度 自 治,它 是 一 种 新 型 民 族 自 治 模 式。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新型民族制度和统一战线制 度,实现了我国新型民族关系的制度化,对调节我国 各民族间的关系具有重大作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贯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等基本 原则,反映了民族关系领域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 统一的基本精神。正如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 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 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维 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15] (三)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制度 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制度即保护宗教信仰 自由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制度。这项制度源自国家 根本大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 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 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 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 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本条款内容体现了保护宗 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相统一的法治原 则。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教与不信教的自由、信仰 此教与彼教的自由、信仰同一宗教不同教派的自由、 过去信现在不信或过去不信现在信的自由,是精神 层面的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本质是依法对宗 教领域涉及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调 节,属于国家治理的范畴。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与依 法管理宗教事务制度作为新型宗教制度,调节了我 国社会的宗教关系,其目标任务是积极引导宗教与 · 61 · 第39卷 第2期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3月
林华山,等:统一战线制度:一项立国治国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制度安排 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归前大幅提升。”在我国,特别行政区既不同于联 信仰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一制度邦制国家中的联邦成员,也不同于单一制国家中的 规范了政教关系、坚持无神论的执政党同坚持有神普通行政区或民族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制度既保证 论的信教群众的关系、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关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也尊重特别 系、信仰这个宗教群众和信仰那个宗教群众的关系、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在本质上,特别行政区制度 中国宗教和外国宗教的关系等,体现了信仰自由与作为一种新型行政区制度,反映了新型海内外同胞 法治管理、人权保障与社会进步的有机统一。党的关系的本质,既保证国家统一、主权与领土完整,又 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工作对这项制度进行了全保障港澳台地区繁荣稳定和高度自治,有助于团结 面反映 和凝聚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是协调一国内两种不 (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成长制度 同制度关系、内地与港澳关系、台湾与大陆关系、港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澳同胞与内地同胞关系、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关系 士健康成长(下文简称“两个健康”),是党在非公有的制度安排,也是我国单一制下带有复合制特征的 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主题。“两个健康”事关坚持国家结构形式安排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党扩大执政群众基础、处理政商 (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人民 关系等全局性问题。我国实施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政协) 内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 基本经济制度。这项基本制度规范了公有制经济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 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关系,特别是要求站在坚持和完构,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具有独 善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看待非公有制经济。习特优势和作用的富有特色的专门制度。习近平总书 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国 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是在 “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人民政协就是适合 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1将人 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民政协视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对人民政 误的1。“两个健康”制度是我国新型经济制度的协性质定位做出的新概括,具有多重内涵:第一,这 重要内容,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保证,也是巩种安排是制度化的,即把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色社 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构成来对待,把协商民主运行制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是党执政必须团度化固定下来。第二,这种制度安排是中国独有的 结的重要力量。促进“两个健康”,需要构建亲清新在中国,其他社会政治力量不是通过西方那种参与 型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同样内在地反执政竞争制度(如选举、议会活动、组建新政党、参与 映着我国法治、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党执政的要求,政党结盟等)来实现政治参与的,而是通过规范的民 也是“两个健康”制度的出发点。 主协商制度来实现政治参与的。第三这种制度安 (五)特别行政区制度 排是有领导核心的,即坚持和贯穿中国共产党的领 国两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特别行导,避免了参与扩大化后的无序、低效乃至失控的风 政区制度是实施这项基本国策的具体制度安排。险。可以说,人民政协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 国两制”在港澳的实践,坚持和发展了特别行政度安排,保障了扩大政治参与与实现政治稳定的 区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正是在“一国两制”的语境下统 创造性地提出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新表述。习近平总 (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书记指出,“一国两制”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 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14。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民主制度”的要求,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 书记首次明确提出了“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概念。概念。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把“发展社会主义协商 2017年6月30日,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欢迎民主”写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中 晚宴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把“民主协商”作为新增环节写入民主五个基本环节 区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有效运作,民主政之中,提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 制依法推进,政府效能、法治水平等多项指标均比回人民民主的真谛”的重大论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c)1994-2019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宗教 信仰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一制度 规范了政教关系、坚持无神论的执政党同坚持有神 论的信教群众的关系、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关 系、信仰这个宗教群众和信仰那个宗教群众的关系、 中国宗教和外国宗教的关系等,体现了信仰自由与 法治管理、人权保障与社会进步的有机统一。党的 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工作对这项制度进行了全 面反映。 (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成长制度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 士健康成长(下文简称“两个健康”),是党在非公有 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主题。“两个健康”事关坚持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党扩大执政群众基础、处理政商 关系等全局性问题。我国实施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 内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 基本经济制度。这项基本制度规范了公有制经济与 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关系,特别是要求站在坚持和完 善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看待非公有制经济。习 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 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 “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 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 误的”[16]。“两个健康”制度是我国新型经济制度的 重要内容,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保证,也是巩 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是党执政必须团 结的重要力量。促进“两个健康”,需要构建亲清新 型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同样内在地反 映着我国法治、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党执政的要求, 也是“两个健康”制度的出发点。 (五)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国两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特别行 政区制度是实施这项 基本国策的具体制度安排。 “一国两制”在港澳的实践,坚持和发展了特别行政 区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正是在“一国两制”的语境下 创造性地提出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新表述。习近平总 书记指出,“一国两制”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 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17]434。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 书记首次明确提出了 “特 别 行 政 区 制 度”的 概 念。 2017年6月30日,他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欢 迎 晚宴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 区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有效运作,民主政 制依法推进,政府效能、法治水平等多项指标均比回 归前大幅提升。”[18]在我国,特别行政区既不同于联 邦制国家中的联邦成员,也不同于单一制国家中的 普通行政区或民族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制度既保证 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也尊重特别 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在本质上,特别行政区制度 作为一种新型行政区制度,反映了新型海内外同胞 关系的本质,既保证国家统一、主权与领土完整,又 保障港澳台地区繁荣稳定和高度自治,有助于团结 和凝聚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是协调一国内两种不 同制度关系、内地与港澳关系、台湾与大陆关系、港 澳同胞与内地同胞关系、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关系 的制度安排,也是我国单一制下带有复合制特征的 国家结构形式安排。 (六)中 国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制 度 (以 下 简 称 人 民 政协)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 构,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具有独 特优势和作用的富有特色的专门制度。习近平总书 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是在 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人民政协就是适合 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19]将人 民政协视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对人民政 协性质定位做出的新概括,具有多重内涵:第一,这 种安排是制度化的,即把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构成来对待,把协商民主运行制 度化固定下来。第二,这种制度安排是中国独有的。 在中国,其他社会政治力量不是通过西方那种参与 执政竞争制度(如选举、议会活动、组建新政党、参与 政党结盟等)来实现政治参与的,而是通过规范的民 主协商制度来实现政治参与的。第三,这种制度安 排是有领导核心的,即坚持和贯穿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避免了参与扩大化后的无序、低效乃至失控的风 险。可以说,人民政协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 度安排,保障了扩大政治参与与实现政 治稳定的 统一。 (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 民主制度”的要求,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 概念。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把“发展社会主义协商 民主”写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中, 把“民主协商”作为新增环节写入民主五个基本环节 之中,提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 人民民主的真谛”的重大论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 71 · 林华山,等:统一战线制度:一项立国治国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制度安排
第39卷第2期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3月 作为人民民主的真谛和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主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中得到实施。中华人民共 需要体系化的制度建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国成立后,《共同纲领》最早确立了统一战线政权 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的国家地位。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 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统一战线以 织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由全体社会主义 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尽可能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 取得一致意见的民主参与过程中应共同遵守的办事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规程和行为准则的总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爱国者组成。统一战线中的党外力量参与国家政 度体系具体包括政党协商制度、政府协商制度、政协权。统一战线的政权组织结构反映了我国政权的共 协商制度、人大协商制度、人民团体协商制度、基层和制要求。共和制强调政党、区域、民族等多种力量 协商制度、社会组织协商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单位)的和谐共处,而且这种共处是有宪法保障的。 制度作为新型民主制度,纳入统一战线制度范畴具我国的民主共和制具有鲜明的统一战线特色,对多 有坚实的基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源和发展于中党合作、民族区域自治、“一国两制”等作了制度安 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的协商实践口,作为爱国统排,蕴含着统一战线的普遍性内容。统一战线的政 战线组织的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权组织制度解决了以党外人士为主体的公民有序参 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为首要协商渠道的政党协商、与国家政权和国家治理的根本问题。 作为最成熟完善渠道的政协协商主要发生在党的统 (十)统一战线领导制度 战线领域。协商民主理念深刻体现着合作共赢的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 统一战线本质和求同存异的统一战线精神。 的特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八)统一战线工作制度 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 统一战线工作制度主要指统一战线工作运行中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而且,“中国 特有的体制机制,是统一战线实践经验、有效做法的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已 固定化。统一战线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经载入宪法。领导权问题是统一战线的根本问题 是联谊交友制度。党内同志(重点为党员领导干部)党的领导贯穿于统一战线全局和统一战线工作各领 结交党外同志是党的统战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优域,这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重要体现。为保 良传统。该项制度对联谊交友的主体、对象、内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而形成的中国共产党领导 容、频次、程序等有一整套完整的规定。二是民主监统一战线制度(以下简称统一战线领导制度)发挥着 督制度。在这里,民主监督特指民主党派对中国共根本性作用。统一战线历史表明,中国共产党是否 产党及其党员干部的政治监督。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掌握和坚持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是统一战线事业 派和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我国的民主党派通过直成败的关键,是党的中心工作任务能否顺利实现的 接或间接方式对执政党及其干部开展协商式监督,重要条件。统一战线领导制度把中国共产党对统 已经形成一系列制度化的渠道和程序。三是政治吸战线实施政治领导的原则、意识和内容规定下来,成 纳制度。执政党重视把其他社会力量团结、吸纳和为保障统一战线一致性的最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 组织起来。在实践中,执政党主要通过政治安排、社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制度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会安排和实职安排来吸纳党外代表人士。由于相关是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是底线原则,反对 岗位资源的有限性,执政党还通过多个统一战线性统一战线中任何脱离党的领导的言行,以维护统 质的社会团体把党外人士组织起来。无论是安排还战线的最根本的一致性;二是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 是组织,均有助于把党外人士吸纳入中国政治体系。线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组 对于这种政治吸纳,相关法规文件已经做出明确规织领导和业务领导,以尊重统一战线的必要的多样 定,已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规范。 性。统一战线领导制度贯穿于其他统一战线制度构 (九)统一战线的政权组织制度 成之中,是通管全局的制度安排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组织形式具 有统一战线特征。统一战线的政权组织形式源自革 三、统一战线制度的定位与功能 命战争时期形成的民主联合政府主张,并在抗日民 统一战线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 18 (c)1994-2019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作为人民民主的真谛和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需要体系化的制度建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 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通过国 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 织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 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尽可能 取得一致意见的民主参与过程中应共同遵守的办事 规程和行为准则的总和”[20]。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 度体系具体包括政党协商制度、政府协商制度、政协 协商制度、人大协商制度、人民团体协商制度、基层 协商制度、社会组织协商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制度作为新型民主制度,纳入统一战线制度范畴具 有坚实的基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源和发展于中 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的协商实践[1],作为爱国统 一战线组织的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 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为首要协商渠道的政党协商、 作为最成熟完善渠道的政协协商主要发生在党的统 一战线领域。协商民主理念深刻体现着合作共赢的 统一战线本质和求同存异的统一战线精神。 (八)统一战线工作制度 统一战线工作制度主要指统一战线工作运行中 特有的体制机制,是统一战线实践经验、有效做法的 固定化。统一战线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 是联谊交友制度。党内同志(重点为党员领导干部) 结交党外同志是党的统战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优 良传统[21]。该项 制 度 对 联 谊 交 友 的 主 体、对 象、内 容、频次、程序等有一整套完整的规定。二是民主监 督制度。在这里,民主监督特指民主党派对中国共 产党及其党员干部的政治监督。民主监督是民主党 派和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我国的民主党派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对执政党及其干部开展协商式监督, 已经形成一系列制度化的渠道和程序。三是政治吸 纳制度。执政党重视把其他社会力量团结、吸纳和 组织起来。在实践中,执政党主要通过政治安排、社 会安排和实职安排来吸纳党外代表人士。由于相关 岗位资源的有限性,执政党还通过多个统一战线性 质的社会团体把党外人士组织起来。无论是安排还 是组织,均有助于把党外人士吸纳入中国政治体系。 对于这种政治吸纳,相关法规文件已经做出明确规 定,已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规范。 (九)统一战线的政权组织制度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组织形式具 有统一战线特征。统一战线的政权组织形式源自革 命战争时期形成的民主联合政府主张,并在抗日民 主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中得到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成立后,《共同纲领》最早确立了统一战线政权 的国家地 位。而 后,《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规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 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统一战线以 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由全体社会主义 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 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爱国者组 成。统 一 战 线 中 的 党 外 力 量 参 与 国 家 政 权。统一战线的政权组织结构反映了我国政权的共 和制要求。共和制强调政党、区域、民族等多种力量 (单位)的和谐共处,而且这种共处是有宪法保障的。 我国的民主共和制具有鲜明的统一战线特色,对多 党合作、民 族 区 域 自 治、“一 国 两 制”等 作 了 制 度 安 排,蕴含着统一战线的普遍性内容。统一战线的政 权组织制度解决了以党外人士为主体的公民有序参 与国家政权和国家治理的根本问题。 (十)统一战线领导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 的特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而且,“中国 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已 经载入宪法。领导权问题是统一战线的根本问题, 党的领导贯穿于统一战线全局和统一战线工作各领 域,这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重要体现。为保 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而形成的中国共产党领导 统一战线制度(以下简称统一战线领导制度)发挥着 根本性作用。统一战线历史表明,中国共产党是否 掌握和坚持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是统一战线事业 成败的关键,是党的中心工作任务能否顺利实现的 重要条件。统一战线领导制度把中国共产党对统一 战线实施政治领导的原则、意识和内容规定下来,成 为保障统一战线一致性的最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 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制度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 是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是底线原则,反对 统一战线中任何脱离党的领导的言行,以维护统一 战线的最根本的一致性;二是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 线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组 织领导和业务领导,以尊重统一战线的必要的多样 性。统一战线领导制度贯穿于其他统一战线制度构 成之中,是通管全局的制度安排。 三、统一战线制度的定位与功能 统一战线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 · 81 · 第39卷 第2期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