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期收款销售:按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按确认收入的比例确认成本 (5)售后回购:本质上属于融资行为,不确认收入,售价与发出商品实际成本以及相 关税费之间的差额通过“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 (6)售后租回:本质上属于融资行为,不确认收入,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在租赁期内按折旧进度(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或租金支付 比例(售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分摊,作为折旧费(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或租赁费(售 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的调整 (7)房地产销售:未签订合同,按《企业会计准则一一收入》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 认原则来确认收入。如签有合同,按《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建造合同》的规定处理。 (8)以旧换新销售:销售商品按《企业会计准则一一收入》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原则来确认收入,回收商品作购进处理。 (9)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10)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1)商品销售退回:在收入确认前发生,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 科目。在收入确认后发生,不论是当年销售,还是以前年度销售,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冲减 退回当月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当月销售成本。如发生现金折扣和销售折扣的,应在退回月份 一并调整。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前退回,应作为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 调整”科目核算,冲减报告年度销售收入,以及相关成本、税金。 退回商品的成本可以采用两种方法确定:一是采用汇总计算,在退回月份同类或同种销 售商品数量中扣减退回商品数量,月末一次结转成本。二是采用单独计算,按退回月份同类 或同种商品实际成本计算冲减成本,如果退回月份没有销售或没有同类或同种商品销售的, 也可以按销售月份同类或同种商品实际成本计算冲减成本 (三)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和记录 1.暂不确认收入的商品销售 企业销售商品,只有同时满足四个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个 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也不能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 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设置“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进 行核算 (1)发出商品的核算 设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 本
(4)分期收款销售:按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按确认收入的比例确认成本。 (5)售后回购:本质上属于融资行为,不确认收入,售价与发出商品实际成本以及相 关税费之间的差额通过“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 (6)售后租回:本质上属于融资行为,不确认收入,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在租赁期内按折旧进度(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或租金支付 比例(售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分摊,作为折旧费(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或租赁费(售 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的调整。 (7)房地产销售:未签订合同,按《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 认原则来确认收入。如签有合同,按《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规定处理。 (8)以旧换新销售:销售商品按《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原则来确认收入,回收商品作购进处理。 (9)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10)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11)商品销售退回:在收入确认前发生,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 科目。在收入确认后发生,不论是当年销售,还是以前年度销售,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冲减 退回当月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当月销售成本。如发生现金折扣和销售折扣的,应在退回月份 一并调整。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前退回,应作为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 调整”科目核算,冲减报告年度销售收入,以及相关成本、税金。 退回商品的成本可以采用两种方法确定:一是采用汇总计算,在退回月份同类或同种销 售商品数量中扣减退回商品数量,月末一次结转成本。二是采用单独计算,按退回月份同类 或同种商品实际成本计算冲减成本,如果退回月份没有销售或没有同类或同种商品销售的, 也可以按销售月份同类或同种商品实际成本计算冲减成本。 (三)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和记录 1.暂不确认收入的商品销售 企业销售商品,只有同时满足四个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个 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也不能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 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设置“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进 行核算。 (1)发出商品的核算 设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 本
阶段会计处理 发出商品时按成本登记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将销项税转账借:应收账款一一×企业(应收销项税) 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额) 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一一×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收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一一×企业 ×企业(应收销项税额) (2)代销商品的核算 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在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的情况下,已经发出但尚未 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在具体会计核算时,应区分“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 方式进行处理 方式阶段会计处理 委托方受托方 视同买断 交付商品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①借:应收账款一一受托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阶段 会计处理 发出商品时 按成本登记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将销项税转账 借:应收账款――×企业(应收销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额) 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企业 ――×企业(应收销项税额) (2)代销商品的核算 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在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的情况下,已经发出但尚未 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在具体会计核算时,应区分“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 方式进行处理。 方式 阶段 会计处理 委托方 受托方 视同买断 交付商品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