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详情,请见本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2、公司的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深入开展节能环保全员行动,通过节约能源、减少浪费、优 化流程、使用新型环保材料,降低运营环节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本公司于2015年制定下发了《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系统的能源使用行为, 并要求各分支机构每年定期向总部报送环境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建立环境责仼信息收集统计机制,规 范公司水、电、气、热等计量器具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报废管理。 2015年,本公司继续自觉践行勤俭节约的办公作风,积极营造人人节约、处处节约的企业文化, 并通过流程优化、技术革新、新型环保材料的使用,努力降低能源的消耗。通过减少会议和活动,压 缩会议规模,精简发文数量,降低费用;全面推行办公自动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等 各项会议实现电子化会议议案、远程审阅议案、处理会议事务、查询会议档案;通过设立研发中心和 数据中心建立集中运营服务体系,实现研发和运维的集中化、服务标准化,日均批作业处理过亿条, 在提升效率的同时降低了碳排放;尽可能压缩纸质宣传品的使用,并通过采用电子发票、电子保单, 拓展微信、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新型电子化服务方式,有效节约纸质支票、信函、保单等带来的纸 张消耗 公司遵守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则的情况 本公司始终以“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坚持合规从高层 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并有效实施《保险法》、《公司法》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 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对《保险法》取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等內容的 修改决定,积极落实最髙法院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三)》,对现有业务流程、单证、医疗保险产品 以及配套实务等进行梳理、评估并修订完善,扎实推动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落地, 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主动承担减轻负担、服务医改的社会责任,使更多人享受到国家的 优惠政策,努力构建涵盖公司治理、投资管理、销售管理、保单服务等经营管理全过程的合规管理体 系,全力服务和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改革创新。 公司与客户的关系 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是企业的核心使命。本公司坚持把客户满意和客户体验作为评价公司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6 详情,请见本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2、公司的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深入开展节能环保全员行动,通过节约能源、减少浪费、优 化流程、使用新型环保材料,降低运营环节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本公司于 2015 年制定下发了《节能减排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系统的能源使用行为, 并要求各分支机构每年定期向总部报送环境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建立环境责任信息收集统计机制,规 范公司水、电、气、热等计量器具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报废管理。 2015 年,本公司继续自觉践行勤俭节约的办公作风,积极营造人人节约、处处节约的企业文化, 并通过流程优化、技术革新、新型环保材料的使用,努力降低能源的消耗。通过减少会议和活动,压 缩会议规模,精简发文数量,降低费用;全面推行办公自动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等 各项会议实现电子化会议议案、远程审阅议案、处理会议事务、查询会议档案;通过设立研发中心和 数据中心建立集中运营服务体系,实现研发和运维的集中化、服务标准化,日均批作业处理过亿条, 在提升效率的同时降低了碳排放;尽可能压缩纸质宣传品的使用,并通过采用电子发票、电子保单, 拓展微信、官方网站、手机 app 等新型电子化服务方式,有效节约纸质支票、信函、保单等带来的纸 张消耗。 3、公司遵守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则的情况 本公司始终以“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坚持合规从高层 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并有效实施《保险法》、《公司法》、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 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对《保险法》取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等内容的 修改决定,积极落实最高法院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三)》,对现有业务流程、单证、医疗保险产品 以及配套实务等进行梳理、评估并修订完善,扎实推动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落地, 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主动承担减轻负担、服务医改的社会责任,使更多人享受到国家的 优惠政策,努力构建涵盖公司治理、投资管理、销售管理、保单服务等经营管理全过程的合规管理体 系,全力服务和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改革创新。 4、公司与客户的关系 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是企业的核心使命。本公司坚持把客户满意和客户体验作为评价公司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务的根本标准,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使客户资源成为公司的价值引擎。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公司为4亿多客户提供商业保险保障服务,为近4亿客户提供大病保险、新农合等政策性保险保障 服务。客户服务满意度和客户忠诚度同比分别提升1.2%和4.8%。 015年,本公司基于客户差异化特征和需求,推出大量经营和改善客户关系的服务及活动,包括 启动全球紧急救援服务及贵宾服务,为全部长险投保人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等级的全球紧急救援、健 康咨询和贵宾关怀服务;持续加大客户关怀力度,定期开展各种运动、健康类知识讲座,搭建健康服 务平台,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在全国范围内共举办“牵手”及客户节系列服务活动和“国寿小画家 活动共计6,300余场,服务客户近300万人;创新客户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通微信等 移动沟通工具,提高客户沟通便捷性;稳步推广微信回访,改善客户体验。此外,本公司不断加强保 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通过考核等手段强化监督。2015年度, 本公司受理客户投诉同比下降14% 5、公司与员工的关系 本公司及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合规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针对新员工可塑性强的 特点,专门制定新员工培养办法,采取导师辅导、轮岗实习、追踪考核等措施进行培养:拓宽员工职 业发展通道,开展定期轮岗、双向选择、交流锻炼、教育培训、绩效辅导,实施基地平台锻炼、专业 领军人才培养等,推进各级干部员工职业发展;实行以岗定薪、按绩付酬的个人薪酬确定机制,使员 工及时足额取得与其职责、业绩相匹配的劳动报酬:切实保障法律法规赋予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 分体现对员工的人文关怀,鼓励和引导员工科学安排休息休假、合理保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本公司积极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保障员工民主权利、促进员工 和企业共同发展。总、省公司已全面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组织员工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职能,检査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提案督办工作,不断完善民主管理。 有关本公司员工情况的详情(包括员工数目、专业构成、教育程度、薪酬政策及培训计划),请 见本年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部分。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根据公司章程第211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7 务的根本标准,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使客户资源成为公司的价值引擎。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公司为 4 亿多客户提供商业保险保障服务,为近 4 亿客户提供大病保险、新农合等政策性保险保障 服务。客户服务满意度和客户忠诚度同比分别提升 1.2%和 4.8%。 2015 年,本公司基于客户差异化特征和需求,推出大量经营和改善客户关系的服务及活动,包括: 启动全球紧急救援服务及贵宾服务,为全部长险投保人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等级的全球紧急救援、健 康咨询和贵宾关怀服务;持续加大客户关怀力度,定期开展各种运动、健康类知识讲座,搭建健康服 务平台,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在全国范围内共举办“牵手”及客户节系列服务活动和“国寿小画家” 活动共计 6,300 余场,服务客户近 300 万人;创新客户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通微信等 移动沟通工具,提高客户沟通便捷性;稳步推广微信回访,改善客户体验。此外,本公司不断加强保 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通过考核等手段强化监督。2015 年度, 本公司受理客户投诉同比下降 14%。 5、公司与员工的关系 本公司及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合规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针对新员工可塑性强的 特点,专门制定新员工培养办法,采取导师辅导、轮岗实习、追踪考核等措施进行培养;拓宽员工职 业发展通道,开展定期轮岗、双向选择、交流锻炼、教育培训、绩效辅导,实施基地平台锻炼、专业 领军人才培养等,推进各级干部员工职业发展;实行以岗定薪、按绩付酬的个人薪酬确定机制,使员 工及时足额取得与其职责、业绩相匹配的劳动报酬;切实保障法律法规赋予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 分体现对员工的人文关怀,鼓励和引导员工科学安排休息休假、合理保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本公司积极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保障员工民主权利、促进员工 和企业共同发展。总、省公司已全面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组织员工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职能,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提案督办工作,不断完善民主管理。 有关本公司员工情况的详情(包括员工数目、专业构成、教育程度、薪酬政策及培训计划),请 见本年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部分。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根据公司章程第 211 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212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为: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股息不附带任何利息,除非公司没有在公司股息应付日将 股息派发予股东。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不到监管要求10%时,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当公司 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达不到监管要求150%时,应当以下述两者的低者作为利润分配的基础:(1)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可分配利润;(2)根据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确定的剩余综合收益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第213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 项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四)近3年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1、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16年3月23日董事会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2015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34.38亿元,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 利每股人民币0.42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18.71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2016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8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 212 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股息不附带任何利息,除非公司没有在公司股息应付日将 股息派发予股东。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不到监管要求 100%时,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当公司 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达不到监管要求 150%时,应当以下述两者的低者作为利润分配的基础:(1)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可分配利润;(2)根据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确定的剩余综合收益。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第 213 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 项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四)近 3 年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1、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 2016 年 3 月 23 日董事会通过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 2015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 34.38 亿元,按已发行股份 28,264,705,000 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 利每股人民币 0.42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118.71 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 2016年5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30日(星期一)举行之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币 计价和宣布,用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该等 外资股上市地的货币支付(如上市地不止一个的话,则用本公司董事会所确定的主要上市地的货币缴 付)。本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适用的兑 换率为宣布派发股利之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收市价。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具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决策程序 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由独立 董事尽职尽责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2、2014及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及2014年6月 18日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3、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百万元 度/送红/每10股派息数/每10股现金分红的数/分红年度合并报占合并报表中归 分红年每股 数(股)|(元)(含税 转增数 表中归属于母公属于母公司股东 (股) 额(含税)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5 l1,871 34.69 34% 2014 4.0 11,306 3221l 2013 3.0 8479 24.765 34% 四、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重大会计估计变更”部分 五、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董事长致辞”部分,以及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9 30 日(星期一)举行之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币 计价和宣布,用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该等 外资股上市地的货币支付(如上市地不止一个的话,则用本公司董事会所确定的主要上市地的货币缴 付)。本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适用的兑 换率为宣布派发股利之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收市价。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具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决策程序 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由独立 董事尽职尽责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2、2014 及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及 2014 年 6 月 18 日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3、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百万元 分红年 度 每 10股 送红股 数(股) 每10股派息数 (元)(含税) 每 10 股 转增数 (股) 现金分红的数 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5 - 4.2 - 11,871 34,699 34% 2014 - 4.0 - 11,306 32,211 35% 2013 - 3.0 - 8,479 24,765 34% 四、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 “重大会计估计变更”部分。 五、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董事长致辞”部分,以及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http://www.sse.comcn)另行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六、慈善捐款 本公司本报告期慈善捐款总额约为人民币99百万元 七、上市证券持有人所享有的税项减免资料 本公司股东从本公司取得的股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缴纳相关税项和/或享受税项减免。本报告期内, A股股东股利所得税缴纳的相关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H股股 东股利所得税缴纳的相关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 网站发布的公告。 八、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除本年报“重要事项”部分“七、其他事项”所述之本公司发行核心二级资本证券之事项外,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九、H股股票增值权 2015年本公司未进行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和行权。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安排股票增值权 有关事宜。 十、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履职情况载于本年报“公司治理”部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0 (http://www.sse.com.cn)另行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六、慈善捐款 本公司本报告期慈善捐款总额约为人民币 99 百万元。 七、上市证券持有人所享有的税项减免资料 本公司股东从本公司取得的股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缴纳相关税项和/或享受税项减免。本报告期内, A 股股东股利所得税缴纳的相关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15年6月8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H 股股 东股利所得税缴纳的相关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 网站发布的公告。 八、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除本年报“重要事项”部分“七、其他事项”所述之本公司发行核心二级资本证券之事项外,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九、H 股股票增值权 2015 年本公司未进行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和行权。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安排股票增值权 有关事宜。 十、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履职情况载于本年报“公司治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