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今第一节行政主体 第二节公务员 第三节行政相对人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 ❖第二节 公务员 ❖第三节 行政相对人
第二 务员 务员的概念与范围 )国外公务员的称谓和种类 1.政务类公务员 2业务类(事务类)公务员
第二节 公务员 一、公务员的概念与范围 (一)国外公务员的称谓和种类 1.政务类公务员 2.业务类(事务类)公务员
(二)中国公务员的概念与范围 1.《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 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法》(草案 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 务和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国 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 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中国公务员的概念与范围 1.《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 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法》(草案) 公务员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 务和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国 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 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我国公务员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令受国务院委托,人事部部长张柏林(2004.1225)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就公务员 范围作如下说明: 1.法官、检察官在纳入公务员范围的同时,根据其 职务特点,草案另行设置法官、检察官职务,与 法官法、检察官法相衔接: 2.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 样纳入公务员的范围 3.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鉴于其性质虽 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管理上历来属于 部范畴,草案仍按现行做法,规定其参照公务员 法进行管理
我国公务员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 受国务院委托,人事部部长张柏林(2004.12.25)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就公务员 范围作如下说明: 1.法官、检察官在纳入公务员范围的同时,根据其 职务特点,草案另行设置法官、检察官职务,与 法官法、检察官法相衔接; 2.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一 样纳入公务员的范围; 3.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鉴于其性质虽 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管理上历来属于干 部范畴,草案仍按现行做法,规定其参照公务员 法进行管理
专家认为 我国党政机关干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 从事的都是国家管理或者是与执政、参政 有关的公共事务,均使用国家核定的行政 编制,从国家行政费用中支付薪酬,对基 本素质有着共同的要求,应当由国家立法 对他们依法管理,并依法保障其权益 张柏林认为,此举有利于保持各类机关干 部的整体一致性,有利于统一管理,有利 于党政机关之间干部的交流使用
专家认为 ❖ 我国党政机关干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 从事的都是国家管理或者是与执政、参政 有关的公共事务,均使用国家核定的行政 编制,从国家行政费用中支付薪酬,对基 本素质有着共同的要求,应当由国家立法 对他们依法管理,并依法保障其权益。 ❖ 张柏林认为,此举有利于保持各类机关干 部的整体一致性,有利于统一管理,有利 于党政机关之间干部的交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