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教学大纲 (2003) 课程编号:00632020课程名称:法理学学分/学时:4/64 课程层次:学科专业类必修课修读类型:必修课 考试方法:闭卷考试开课学期:春季使用专业:法学 教学目的: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学科,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 论和方法论,法理学对于法律人才价值观的确立和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处于重 中之重的地位。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才必须具备良好的法理学素质。法理学课程的 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对法的存在之源的不断探求精神,提升其理性认识能力和法 律智慧,塑造其法学世界观,使其具有对人类生存状态和世俗生活的关怀,从而 为学好全部法学专业奠定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 教学基本要求:法理学系统阐释法的产生、本质、价值、作用、特征、形式 法的创制、法的实施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范畴,从宏观上总体上及其与 其他现象的联系上来揭示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运动发展的规律,展示法律的文化 内蕴、揭示法律的内在精神、原则、价值、理念,培养学生法学境界和对人类法 律生活的哲学、理性态度以及法律职业者所具有的独特思维方式,使学生掌握站 在较髙的理论层面上审视重大法学理论问题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环节的现 实问题的能力。 课程基本内容及学时分配 第一章法的概念(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主要学习法的基本特征、本质、关于法的本质的不同 学说等问题,使学生在已掌握的关于法的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对什么是法这一问题 有一个概括、全面而深层次的认识。 教学重点:法的基本特征;关于法的本质的不同学说;法的本质。 教学难点:法的意志性与规律性;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法的利益性与正义 教学方法:讲授、讨论、答疑
法理学教学大纲 (2003) 课程编号:00632020 课程名称:法理学 学分/学时:4/64 课程层次:学科专业类必修课 修读类型:必修课 考试方法:闭卷考试 开课学期:春季 使用专业:法学 教学目的: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学科,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 论和方法论,法理学对于法律人才价值观的确立和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处于重 中之重的地位。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才必须具备良好的法理学素质。法理学课程的 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对法的存在之源的不断探求精神,提升其理性认识能力和法 律智慧,塑造其法学世界观,使其具有对人类生存状态和世俗生活的关怀,从而 为学好全部法学专业奠定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 教学基本要求:法理学系统阐释法的产生、本质、价值、作用、特征、形式, 法的创制、法的实施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范畴,从宏观上总体上及其与 其他现象的联系上来揭示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运动发展的规律,展示法律的文化 内蕴、揭示法律的内在精神、原则、价值、理念,培养学生法学境界和对人类法 律生活的哲学、理性态度以及法律职业者所具有的独特思维方式,使学生掌握站 在较高的理论层面上审视重大法学理论问题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环节的现 实问题的能力。 课程基本内容及学时分配 第一章 法的概念(4 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主要学习法的基本特征、本质、关于法的本质的不同 学说等问题,使学生在已掌握的关于法的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对什么是法这一问题 有一个概括、全面而深层次的认识。 教学重点:法的基本特征;关于法的本质的不同学说;法的本质。 教学难点:法的意志性与规律性;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法的利益性与正义 性。 教学方法:讲授、讨论、答疑
学时:4学时(第1周) 第一节法的术语和外部特征(2学时) 、法的语源和词义 、法的外部特征 第二节法的本质(2学时) 法的意志性与规律性 、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 三、法的利益性与正义性 本章思考题 1、何正确认识法的概念? 2、概述法的基本特征。 3、如何正确认识法的本质? 第二章法的要素(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想了解法是什么,除了要了解法的本质和特征之外,还 要进一步研究法的要素问题,即要掌握法是由哪此基本的元素或因素所组成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法的基本构成要素以及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教学重点:法的要素的含义;不同学派在法的要素认识上的主要差异;法律 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的区别;法 律原则的功能。 教学难点: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原则的功能。 教学方法:讲授、答疑。 学时:4学时(第2周) 第一节法律规则(2学时) 法的要素的概念 法律规则的概念与逻辑构成
学 时:4 学时(第 1 周) 第一节 法的术语和外部特征(2 学时) 一、法的语源和词义 二、法的外部特征 第二节 法的本质(2 学时) 一、法的意志性与规律性 二、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 三、法的利益性与正义性 本章思考题 1、何正确认识法的概念? 2、概述法的基本特征。 3、如何正确认识法的本质? 第二章 法的要素(4 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想了解法是什么,除了要了解法的本质和特征之外,还 要进一步研究法的要素问题,即要掌握法是由哪此基本的元素或因素所组成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法的基本构成要素以及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教学重点:法的要素的含义;不同学派在法的要素认识上的主要差异;法律 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的区别;法 律原则的功能。 教学难点: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原则的功能。 教学方法:讲授、答疑。 学 时:4 学时(第 2 周) 第一节 法律规则(2 学时) 一、法的要素的概念 二、法律规则的概念与逻辑构成
、法律规则的种类 第二节法律原则与法律概念(2学时) 、法律原则 二、法律概念 本章思考题 法有哪些构成要素?如何理解各要素的功能? 2、怎样理解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3、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有何区别? 第三章法的形式与效力(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法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及其效力是法理学研究的主 要问题之一,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等级和效力 范围等法的实然性问题。 教学重点: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及其特点;规范性法律文件 系统化的意义和基本方式;法的效力的概念及分类。 教学重点:法的效力的等级和范围;法规汇编、法典编纂和法律清理的区别。 教学方法:讲授、答疑。 学时:4学时(第3周) 第一节法的渊源(1学时) 、法的渊源的概念 法的渊源的分类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第二节法的分类(1学时)
三、法律规则的种类 第二节 法律原则与法律概念(2 学时) 一、法律原则 二、法律概念 本章思考题 1、法有哪些构成要素?如何理解各要素的功能? 2、怎样理解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3、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有何区别? 第三章 法的形式与效力(4 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法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及其效力是法理学研究的主 要问题之一,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等级和效力 范围等法的实然性问题。 教学重点: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及其特点;规范性法律文件 系统化的意义和基本方式;法的效力的概念及分类。 教学重点:法的效力的等级和范围;法规汇编、法典编纂和法律清理的区别。 教学方法:讲授、答疑。 学 时:4 学时(第 3 周) 第一节 法的渊源(1 学时) 一、法的渊源的概念 二、法的渊源的分类 三、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第二节 法的分类(1 学时)
、法的分类的概念 、法的一般分类 法的特殊分类 第三节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1学时)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概念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意义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第四节法律效力(1学时) 、法律效力的概念 、法律效力的等级 三、法律效力的范围 本章思考题 1、什么是法的渊源? 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哪些? 3、简述法的分类。 4、什么是法的效力?如何理解法的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 第四章法律体系(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法律体系,部门法等概念,划分部门法的标准和原则 以及我国各部门法的概况,从而了解法的内在结构,正确认识法律规范之间的内 在联系。 教学重点:法律体系的概念、特点;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我国主要法律部 教学难点: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立法体系法系等相关概念的不同
一、法的分类的概念 二、法的一般分类 三、法的特殊分类 第三节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1 学时) 一、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概念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意义 三、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第四节 法律效力(1 学时)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二、法律效力的等级 三、法律效力的范围 本章思考题 1、什么是法的渊源? 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有哪些? 3、简述法的分类。 4、什么是法的效力?如何理解法的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 第四章 法律体系(4 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法律体系,部门法等概念,划分部门法的标准和原则 以及我国各部门法的概况,从而了解法的内在结构,正确认识法律规范之间的内 在联系。 教学重点:法律体系的概念、特点;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我国主要法律部 门。 教学难点: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立法体系法系等相关概念的不同
教学方法:讲授、答疑。 学时:4学时(第4周) 第一节法律体系概述(2学时) 、法律体系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之异同 第二节法律部门(1学时) 、法律部门的概念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三、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1学时) 当代中国法律部门的划分 、当代中国主要法律部门 本章思考题 1、什么是法律体系?它与立法体系有何不同? 2、什么是法律部门?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什么? 3、试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权利和义务是法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范畴。学习本章旨 在深刻理解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及其在法中的地位等问题,从 而加深认识法律及其特殊调整机制 教学重点: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与义务在法中的地位;人权及其法律保 护;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学方法:讲授、答疑。 学 时:4 学时(第 4 周) 第一节 法律体系概述(2 学时)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之异同 第二节 法律部门(1 学时)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三、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1 学时) 一、当代中国法律部门的划分 二、当代中国主要法律部门 本章思考题 1、什么是法律体系?它与立法体系有何不同? 2、什么是法律部门?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什么? 3、试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4 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权利和义务是法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范畴。学习本章旨 在深刻理解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及其在法中的地位等问题,从 而加深认识法律及其特殊调整机制。 教学重点: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与义务在法中的地位;人权及其法律保 护;权利与义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