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损程度,有无义齿、龋齿、汞线,齿龈有无破损及色素沉着:舌尖在口腔内的位置,舌有无咬 伤、溃疡及舌苔情况。 (二)颈项部 观察及检査颈部是否对称,甲状腺及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有无肿块及颈静脉怒张;颈部有无 损伤、索沟、扼痕及压痕等。如有创口要检査创口的部位、数目、方向、深度及有无试切创、创腔 内有无异物。如有索沟应检査索沟的位置、数目、深浅、方向,有无出血斑点及水泡形成,索沟是 否闭锁,有无绳索结扣压痕,多个索沟则要注意是否平行或交叉,索沟间有否嵴样突起和点状出 血。颈部屈伸旋转状态,颈椎有无脱位及骨折现象。 )胸腹部 1.胸部观察胸部外形是否对称,胸壁有无损伤及注射针眼,检査肋骨有无骨折,腋窝淋巴结 是否肿大,女性尸体需检査乳房发育状况,有无咬痕、肿块及损伤。 2.腹部观察腹部外形是否平坦、膨隆、有无舟状腹、腹壁有无损伤、瘢痕及皮下静脉曲张, 检査腹部有无波动感、腹股沟淋巴结是否肿大。女尸应检査有无妊娠及妊娠纹。 四)腰背部 观察腰背部有无损伤,腰骶部有无褥疮,臀部有无注射针眼。检査脊柱有无畸形或骨折 (五)会阴部及肛门 观察会阴部及外生殖器的发育状况、有无畸形、有无损伤和病变。男性尸体应挤压阴茎,观察 尿道口有无液体流出。女性尸体要观察外阴部有无血痕、精液及分泌物附着:检査处女膜完整程 度:是否破裂,是否曾修补,阴道内有无异物,必要时采取阴道内容物备检。对疑为强奸而处女膜 未破者,应详细检查处女膜的类型、厚薄、伸展性。 (六)四肢 观察肢体的形态、位置,有无肿胀、畸形,有无软组织损伤、骨折和关节脱位。上肢应检査手 掌,手中是否抓有物体或附有异物;指甲颜色及是否脱落,甲沟内有无异物(如血痕、皮肉、毛发 及衣物纤维等)。当上肢有损伤时,应根据其损伤特点,分析判断是否为防卫抵抗伤。下肢应检查 有无水肿、趾甲颜色、静脉是否曲张。女尸还应注意大腿内侧有无擦伤和挫伤:精斑、血迹和毛发 等附着物。 三、尸体外表的特殊检验 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中,有些细微损伤或尸体表面附着物、创腔内的异物等用肉眼不能观察和 确定,在案情需要时,可借助仪器进行辅助检査和特殊检验。 1.X线检査疑为空气栓塞、骨折、爆炸死亡、盲管枪弹创或散弹枪创案例,必要时可进行Ⅹ线 检查,了解骨折的形态特征以帮助分析损伤形成的原因和机理,寻找和发现体内弹粒或金属碎片的 所在部位。 2.立体显微镜检査观察衣物服饰损伤部位纱线移位、压扁、断裂、变形情况及衣着附着物的 种类、性质和特点;观察损伤部位表皮擦伤的形态特征,力的作用方向:观察创腔内异物的种类、 性质和特征。如检査电击死案例的电流斑、枪创的子弹射入口和出口等。 3.微量化学检测如检测持枪射击者手上沉着烟尘的铅、钡、锑等化合物,电击死时电流斑处 皮肤金属化微粒,爆炸死亡者尸体附着物的化学元素测定等。 4.中子活化分析应用中子活化分析方法测定皮肤表面附着的粉尘,显示皮肤金属化时金属元 素等 5.扫描电镜如用扫描电镜加X线能谱分析可检测枪弹创皮肤射击残留物、手上沾染的底火粉 尘、尸体表面损伤处致伤物的痕迹,电击伤、爆炸伤及化学烧伤引起的改变等。 6.分子生物学技术如对粘附尸体表面的人体组织和体液等作XY染色体检验,鉴定男女性别 用PCR技术对尸体表面的血痕、精斑或分泌物同一性认定等 四、尸体外表检验的注意事项
磨损程度,有无义齿、龋齿、汞线,齿龈有无破损及色素沉着;舌尖在口腔内的位置,舌有无咬 伤、溃疡及舌苔情况。 (二)颈项部 观察及检查颈部是否对称,甲状腺及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有无肿块及颈静脉怒张;颈部有无 损伤、索沟、扼痕及压痕等。如有创口要检查创口的部位、数目、方向、深度及有无试切创、创腔 内有无异物。如有索沟应检查索沟的位置、数目、深浅、方向,有无出血斑点及水泡形成,索沟是 否闭锁,有无绳索结扣压痕,多个索沟则要注意是否平行或交叉,索沟间有否嵴样突起和点状出 血。颈部屈伸旋转状态,颈椎有无脱位及骨折现象。 (三)胸腹部 1.胸部 观察胸部外形是否对称,胸壁有无损伤及注射针眼,检查肋骨有无骨折,腋窝淋巴结 是否肿大,女性尸体需检查乳房发育状况,有无咬痕、肿块及损伤。 2.腹部 观察腹部外形是否平坦、膨隆、有无舟状腹、腹壁有无损伤、瘢痕及皮下静脉曲张, 检查腹部有无波动感、腹股沟淋巴结是否肿大。女尸应检查有无妊娠及妊娠纹。 (四)腰背部 观察腰背部有无损伤,腰骶部有无褥疮,臀部有无注射针眼。检查脊柱有无畸形或骨折。 (五)会阴部及肛门 观察会阴部及外生殖器的发育状况、有无畸形、有无损伤和病变。男性尸体应挤压阴茎,观察 尿道口有无液体流出。女性尸体要观察外阴部有无血痕、精液及分泌物附着;检查处女膜完整程 度:是否破裂,是否曾修补,阴道内有无异物,必要时采取阴道内容物备检。对疑为强奸而处女膜 未破者,应详细检查处女膜的类型、厚薄、伸展性。 (六)四肢 观察肢体的形态、位置,有无肿胀、畸形,有无软组织损伤、骨折和关节脱位。上肢应检查手 掌,手中是否抓有物体或附有异物;指甲颜色及是否脱落,甲沟内有无异物(如血痕、皮肉、毛发 及衣物纤维等)。当上肢有损伤时,应根据其损伤特点,分析判断是否为防卫抵抗伤。下肢应检查 有无水肿、趾甲颜色、静脉是否曲张。女尸还应注意大腿内侧有无擦伤和挫伤;精斑、血迹和毛发 等附着物。 三、尸体外表的特殊检验 法医学尸体外表检验中,有些细微损伤或尸体表面附着物、创腔内的异物等用肉眼不能观察和 确定,在案情需要时,可借助仪器进行辅助检查和特殊检验。 1.X线检查 疑为空气栓塞、骨折、爆炸死亡、盲管枪弹创或散弹枪创案例,必要时可进行X线 检查,了解骨折的形态特征以帮助分析损伤形成的原因和机理,寻找和发现体内弹粒或金属碎片的 所在部位。 2.立体显微镜检查 观察衣物服饰损伤部位纱线移位、压扁、断裂、变形情况及衣着附着物的 种类、性质和特点;观察损伤部位表皮擦伤的形态特征,力的作用方向;观察创腔内异物的种类、 性质和特征。如检查电击死案例的电流斑、枪创的子弹射入口和出口等。 3.微量化学检测 如检测持枪射击者手上沉着烟尘的铅、钡、锑等化合物,电击死时电流斑处 皮肤金属化微粒,爆炸死亡者尸体附着物的化学元素测定等。 4.中子活化分析 应用中子活化分析方法测定皮肤表面附着的粉尘,显示皮肤金属化时金属元 素等。 5.扫描电镜 如用扫描电镜加X线能谱分析可检测枪弹创皮肤射击残留物、手上沾染的底火粉 尘、尸体表面损伤处致伤物的痕迹,电击伤、爆炸伤及化学烧伤引起的改变等。 6.分子生物学技术 如对粘附尸体表面的人体组织和体液等作XY染色体检验,鉴定男女性别。 用PCR技术对尸体表面的血痕、精斑或分泌物同一性认定等。 四、尸体外表检验的注意事项
1.对某些肉眼观察不清的微细损伤,如口鼻部及大腿内侧的表皮剥脱和皮肤上细小的附着物等 可使用放大镜帮助观察 2.疑有皮下出血的部位应切开检查以便与尸斑相鉴别。若切开后见组织内有凝血则可视为皮下 出血。臀部等肌肉丰满部位宜深切检査。有时除出血外还要检査肌肉的受损情况,包括程度及范围 等 3.有些损伤,在伤后短时间内不易观察,待过一段时间后则较易观察,如表皮剥脱、枪弹损伤 时皮肤挫伤轮等待干燥成皮革样化时较易观察。 4.注意体表较隐蔽部位的检査,如腋窝、会阴部等处 5.枪弹创和刺创,仅作尸体外表检查则不完整,必须结合尸体解剖逐一完整地检査 6.碎尸、爆炸死亡等特殊类型尸体的体表损伤检査可按尸块检验,与解剖检査同时进行 7.尸体外表损伤取材时应注意尽量不影响尸体外貌,可作梭形或棱形切口取材,然后缝合 8.进行尸体外表检验时仍须注意收集有关物证。如创腔异物和损伤处的附着物等。 9.尸体外表检査不能解决死因等问题时,必须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 第五节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 法医学尸体解剖是法医学尸体检査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做好尸体解剖工 作,对提高法医学鉴定水平、保证检案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概述 为了确保法医病理学的鉴定质量,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应争取尽早进行,尸体解剖时应力求做 到全面、系统。实践证明,仅做尸体表面检验或做局部尸体解剖,易致误诊、漏诊,从而导致冤 案、假案、错案。所谓全面、系统的尸体解剖是指不仅应剖验颅腔、胸腔、腹腔这三大腔,而且还 应剖验颈部、脊髓腔、盆腔及其他需要解剖的部位,以査明疾病或损伤的部位和范围。法医学尸体 解剖一般以剖验颅腔、胸腔、腹腔、盆腔及颈部最常见,其他如脊髓腔、关节腔、骨骼和软组织只 在需要时才进行剖验。 虽然法医学尸体解剖与病理学尸体解剖在技术操作方面基本相同,但由于解剖对象、目的和要 求不同,故具体尸解方法步骤不尽一致。因此,每一案例,在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前应认真分析, 采取适当的尸体解剖术式和程序,并在必要时采用一些选择性检验方法。 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的程序及方法 (一)解剖术式 1.直线切法从下颌下缘正中线开始,向下沿颈、胸、腹正中线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切开 皮肤及皮下组织。必要时可自此向一侧或两侧腹股沟延长。一般常用此法。 2.T字弧形切法先从左肩经胸骨上切迹至右肩峰做一弧形横切口,再在该弧线中点向下作直线 切口,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此术式的优点是可保持颈部外形完整 3.Y字切开法分别从左右耳后乳突垂直向下切至锁骨上缘,再向前内方切开至胸骨切迹处会 合,其余胸腹部切口同直线切法。颈部有损伤(如索沟、扼痕和创伤)时,应采用本术式。 4.倒Y字形切开法先按直线切法切开颈、胸部皮肤至腹上部,再作半圆形切开腹部,将皮瓣 向下翻转,腹壁有损伤时可作此术式(见图19-1)。 图19-1第三版图22-1
1.对某些肉眼观察不清的微细损伤,如口鼻部及大腿内侧的表皮剥脱和皮肤上细小的附着物等 可使用放大镜帮助观察。 2.疑有皮下出血的部位应切开检查以便与尸斑相鉴别。若切开后见组织内有凝血则可视为皮下 出血。臀部等肌肉丰满部位宜深切检查。有时除出血外还要检查肌肉的受损情况,包括程度及范围 等。 3.有些损伤,在伤后短时间内不易观察,待过一段时间后则较易观察,如表皮剥脱、枪弹损伤 时皮肤挫伤轮等待干燥成皮革样化时较易观察。 4.注意体表较隐蔽部位的检查,如腋窝、会阴部等处。 5.枪弹创和刺创,仅作尸体外表检查则不完整,必须结合尸体解剖逐一完整地检查。 6.碎尸、爆炸死亡等特殊类型尸体的体表损伤检查可按尸块检验,与解剖检查同时进行。 7.尸体外表损伤取材时应注意尽量不影响尸体外貌,可作梭形或棱形切口取材,然后缝合。 8.进行尸体外表检验时仍须注意收集有关物证。如创腔异物和损伤处的附着物等。 9.尸体外表检查不能解决死因等问题时,必须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 第五节 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 法医学尸体解剖是法医学尸体检查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做好尸体解剖工 作,对提高法医学鉴定水平、保证检案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概述 为了确保法医病理学的鉴定质量,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应争取尽早进行,尸体解剖时应力求做 到全面、系统。实践证明,仅做尸体表面检验或做局部尸体解剖,易致误诊、漏诊,从而导致冤 案、假案、错案。所谓全面、系统的尸体解剖是指不仅应剖验颅腔、胸腔、腹腔这三大腔,而且还 应剖验颈部、脊髓腔、盆腔及其他需要解剖的部位,以查明疾病或损伤的部位和范围。法医学尸体 解剖一般以剖验颅腔、胸腔、腹腔、盆腔及颈部最常见,其他如脊髓腔、关节腔、骨骼和软组织只 在需要时才进行剖验。 虽然法医学尸体解剖与病理学尸体解剖在技术操作方面基本相同,但由于解剖对象、目的和要 求不同,故具体尸解方法步骤不尽一致。因此,每一案例,在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前应认真分析, 采取适当的尸体解剖术式和程序,并在必要时采用一些选择性检验方法。 二、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的程序及方法 (一)解剖术式 1.直线切法 从下颌下缘正中线开始,向下沿颈、胸、腹正中线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切开 皮肤及皮下组织。必要时可自此向一侧或两侧腹股沟延长。一般常用此法。 2. T字弧形切法 先从左肩经胸骨上切迹至右肩峰做一弧形横切口,再在该弧线中点向下作直线 切口,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此术式的优点是可保持颈部外形完整。 3. Y字切开法 分别从左右耳后乳突垂直向下切至锁骨上缘,再向前内方切开至胸骨切迹处会 合,其余胸腹部切口同直线切法。颈部有损伤(如索沟、扼痕和创伤)时,应采用本术式。 4. 倒Y字形切开法 先按直线切法切开颈、胸部皮肤至腹上部,再作半圆形切开腹部,将皮瓣 向下翻转,腹壁有损伤时可作此术式(见图19-1)。 图19-1第三版图22-1
图191细实线为直线切法 粗虚线为T字弧形切法 粗实线为Y型切法 (二)尸体解剖程序 法医学尸体解剖时应按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化尸解。但因不同案例的要求不同,其操作程序可有 区别。以一般最常用的解剖颅腔、颈部、胸腔、腹腔、盆腔的操作程序为例,大致有以下几种 1.腹腔亠盆腔→颈部→胸腔→颅腔此顺序是将腹腔、盆腔内脏器官组织取岀后再将颈部和胸 腔内脏器官组织一起取出,最后解剖颅腔。比较常用 2.胸腔→腹腔→盆腔→颅腔→颈部该解剖顺序是将胸、腹、盆腔内脏器官取出,再解剖颅腔 取出脑后,使颈部组织的血液流净,然后才剖验颈部,以免在切开颈部软组织时被血液污染,影响 颈部损伤、出血的观察。疑是缢、勒及扼颈致死者在采取此尸解程序 3.颈部→胸腔→腹部→盆腔→颅腔这种操作顺序即可先将颈胸部内脏器官一起取出,再取腹 腔、盆腔器官,也可将颈胸部连冋腹盆腔内脏器官一起取岀,然后在尸体外分别检査,最后解剖颅 腔 上述几种不同尸解程序,在特殊情况下,尸解者可以灵活应用,以不破坏损伤和病变,有利于 寻找致死原因和死亡机制、确定致死方式为原则,再如右侧肾上腺的摘取,因它紧贴肝,可在分离 肝的同时取出,以免损坏或在肝摘除后难以寻找,同时,还要注意一些应在原位检査的病变和法医 学尸体解剖中的某些选择性检验的方法步骤,详见本章第六节 三、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方法与内脏器官取出与检査 解剖术式有多种,但在一般情况下以各内脏器官联合取出法优点较多:①能保持各内脏器官联 系,便于观察其相互关系;②保持各内脏器官血管联系,便于检査病变与血管病变的关系;③按系 统将各内脏器官联合取出,便于教学讲解 (一)暴露胸腹腔 胸腹腔一般的观察自下颌下缘正中开始,沿胸、腹正中线,绕脐左至耻骨联合部作直线形切 开。分离胸壁皮肤及皮下组织,向左右外翻。切开腹壁皮肤及皮下组织时,注意腹壁脂肪层厚度 (通常约1.5cm)、颜色、肌肉性状、颜色。然后以有钩镊子夹住腹膜向上提起,用小刀割破一孔, 从孔中伸入左手的食指与中指,略向上提,以剪刀沿两指之间剪开腹膜。切断连于胸壁下缘的肌 肉,暴露腹腔,注意腹腔内有无异常气味,腹腔内有无腹水、积血,大网膜情况及各内脏器官位置 是否正常。大网膜在正常时呈灰白色,菲薄而透明,仅含少许成条的脂肪组织。查大网膜时要注意 大网膜的颜色的位置、颜色、形状、有无脂肪坏死灶或肿瘤转移灶。当腹腔器官有损伤或炎症时, 大网膜可向病灶部位移动,并与之粘连甚至形成包块所以有人称大网膜为“腹腔内的警察” 检査肝、脾、胰等器官时,要注意肝右叶前缘是否超出肋缘,左叶前缘超出剑突下多少厘米 脾的前端是否超岀肋缘,脾被膜是否皱缩。沿胃大弯剪去大网膜并将胃向上翻转暴露胰腺,检査胰 腺周围脂肪组织有无坏死,胰被膜是否岀血。注意膀胱的充盈度,其顶端是否已超岀耻骨联合上 方。因为一般人在临睡前有排尿的习惯,从膀胱内残余尿的多少可以粗略估计该人于上床后多久死 亡。胃肠有无胀气,注意各内脏器官之间有无粘连。如为中毒病例,应收集相关内脏器官(胃、膀 胱)的内容物以供分析。注意横膈的高度,正常横隔的顶点,右侧为第四肋间(或肋骨),左侧为 第五肋间(或肋骨) 距肋软骨交界处约lcm的软骨上用软骨刀作斜向切断,切开胸锁关节,并用骨剪剪断第一肋骨。 然后以左手持胸骨,右手用刀分离连于肋骨上的隔肌、结缔组织,缓缓揭去胸骨,暴露胸腔。注意 胸腺大小,胸腺是否已为脂肪组织所代替。观察胸腔各内脏器官的位置及彼此关系,肺及胸壁、横 膈或心包膜有无粘连。倘有胸腔积液,应注意两侧积液的量和性状。剪开心包膜,注意心脏的大 小、心包积液含量和性状、心包有无粘连。若要取血液供化验或培养,可在此时抽取右心血液。将 右肺向前翻转,用剪刀将主动脉及奇静脉分开,即可见胸导管并进行检查。检査后,将肺恢复原
图19-1 细实线为直线切法 粗虚线为T字弧形切法 粗实线为Y型切法 (二)尸体解剖程序 法医学尸体解剖时应按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化尸解。但因不同案例的要求不同,其操作程序可有 区别。以一般最常用的解剖颅腔、颈部、胸腔、腹腔、盆腔的操作程序为例,大致有以下几种 1.腹腔→盆腔→颈部→胸腔→颅腔 此顺序是将腹腔、盆腔内脏器官组织取出后再将颈部和胸 腔内脏器官组织一起取出,最后解剖颅腔。比较常用。 2.胸腔→腹腔→盆腔→颅腔→颈部 该解剖顺序是将胸、腹、盆腔内脏器官取出,再解剖颅腔 取出脑后,使颈部组织的血液流净,然后才剖验颈部,以免在切开颈部软组织时被血液污染,影响 颈部损伤、出血的观察。疑是缢、勒及扼颈致死者在采取此尸解程序。 3.颈部→胸腔→腹部→盆腔→颅腔 这种操作顺序即可先将颈胸部内脏器官一起取出,再取腹 腔、盆腔器官,也可将颈胸部连同腹盆腔内脏器官一起取出,然后在尸体外分别检查,最后解剖颅 腔。 上述几种不同尸解程序,在特殊情况下,尸解者可以灵活应用,以不破坏损伤和病变,有利于 寻找致死原因和死亡机制、确定致死方式为原则,再如右侧肾上腺的摘取,因它紧贴肝,可在分离 肝的同时取出,以免损坏或在肝摘除后难以寻找,同时,还要注意一些应在原位检查的病变和法医 学尸体解剖中的某些选择性检验的方法步骤,详见本章第六节。 三、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方法与内脏器官取出与检查 解剖术式有多种,但在一般情况下以各内脏器官联合取出法优点较多:①能保持各内脏器官联 系,便于观察其相互关系;②保持各内脏器官血管联系,便于检查病变与血管病变的关系;③按系 统将各内脏器官联合取出,便于教学讲解。 (一)暴露胸腹腔 胸腹腔一般的观察 自下颌下缘正中开始,沿胸、腹正中线,绕脐左至耻骨联合部作直线形切 开。分离胸壁皮肤及皮下组织,向左右外翻。切开腹壁皮肤及皮下组织时,注意腹壁脂肪层厚度 (通常约1.5cm)、颜色、肌肉性状、颜色。然后以有钩镊子夹住腹膜向上提起,用小刀割破一孔, 从孔中伸入左手的食指与中指,略向上提,以剪刀沿两指之间剪开腹膜。切断连于胸壁下缘的肌 肉,暴露腹腔,注意腹腔内有无异常气味,腹腔内有无腹水、积血,大网膜情况及各内脏器官位置 是否正常。大网膜在正常时呈灰白色,菲薄而透明,仅含少许成条的脂肪组织。查大网膜时要注意 大网膜的颜色的位置、颜色、形状、有无脂肪坏死灶或肿瘤转移灶。当腹腔器官有损伤或炎症时, 大网膜可向病灶部位移动,并与之粘连甚至形成包块所以有人称大网膜为“腹腔内的警察”。 检查肝、脾、胰等器官时,要注意肝右叶前缘是否超出肋缘,左叶前缘超出剑突下多少厘米; 脾的前端是否超出肋缘,脾被膜是否皱缩。沿胃大弯剪去大网膜并将胃向上翻转暴露胰腺,检查胰 腺周围脂肪组织有无坏死,胰被膜是否出血。注意膀胱的充盈度 ,其顶端是否已超出耻骨联合上 方。因为一般人在临睡前有排尿的习惯,从膀胱内残余尿的多少可以粗略估计该人于上床后多久死 亡。胃肠有无胀气,注意各内脏器官之间有无粘连。如为中毒病例,应收集相关内脏器官(胃、膀 胱)的内容物以供分析。注意横膈的高度,正常横隔的顶点,右侧为第四肋间(或肋骨),左侧为 第五肋间(或肋骨)。 距肋软骨交界处约1cm的软骨上用软骨刀作斜向切断,切开胸锁关节,并用骨剪剪断第一肋骨。 然后以左手持胸骨,右手用刀分离连于肋骨上的隔肌、结缔组织,缓缓揭去胸骨,暴露胸腔。注意 胸腺大小,胸腺是否已为脂肪组织所代替。观察胸腔各内脏器官的位置及彼此关系,肺及胸壁、横 膈或心包膜有无粘连。倘有胸腔积液,应注意两侧积液的量和性状。剪开心包膜,注意心脏的大 小、心包积液含量和性状、心包有无粘连。若要取血液供化验或培养,可在此时抽取右心血液。将 右肺向前翻转,用剪刀将主动脉及奇静脉分开,即可见胸导管并进行检查。检查后,将肺恢复原
位。胸腔中的肺,因血管丰富,能保存毒物异味,在揭去胸骨时即应注意,不要到解剖结束才发 现,为时已晚。取下的胸骨,用锯作纵形锯开,观察骨髓情况 二)颈部和胸腔器官取出与检査 (1)联合取出法:如胸部为Y形切开,须将胸前已剥离翻之皮瓣,再向上剥离翻转直到下颌弓 处,以完全暴露颈部各器官(见图19-2),检査其各器官及血管后,于甲状腺后缘沿上下甲状腺动 脉找出两对甲状旁腺取出固定。然后用颈刀自颈部切口插入下颌骨正中插入口腔,紧贴下颌骨内缘 向两侧切断口腔底部的软组织,随后一手用有齿钳子自切口伸入口腔内夹住舌壁切断,这样就可与 口腔壁及咽壁分离。进而再将气管(连同甲状腺)及食管等与周围组织、脊柱的连系加以分离,直 达胸腔入口为止。然后在胸腔入口处或其上切断锁骨下动脉及颈总动脉等。随将口腔及颈部器官连 同心肺一起向下拉,使胸腔器官与背部脊柱相连软组织互相分离,直达横膈为止(如胸膜有纤维粘 连而不易剥离时,应从胸腔切口将胸膜壁层辖同肺一起剥下)。将上消化道(舌、偏桃体、咽、食 管),上呼吸道(喉、气管连同甲状腺,支气管)连冋心,肺一起取出。若需与腹腔盆腔内脏器官 一起去处,则沿膈肌与胸壁相连处切断隔肌,并从后腹壁分离腹腔和分腔器官组织,即可联合取出 全部内脏器官待查 图19-2第三版图22-2 图19-2翻转颈部皮瓣,暴露颈部结构 (2)器官分别取出法:即可先取颈部再取胸腔的器官,亦可先取胸腔再取颈部器官 1)心脏及大血管检査:用左手提起心脏,在各大血管进出心包处剪断主动脉、肺动脉、肺静脉 及上下腔静脉(其中主动脉距瓣膜5cm、肺动脉距瓣膜2cm、上腔静脉距其入口处lcm)后取出心 脏。可用电子秤秤心脏重量,心脏大小(可用死者右拳比喻或测量心脏纵长、横宽),心外形(有 无改变,左右心有无扩张或延长)。心外膜情况(色,是否平滑、光亮,心外膜下脂肪有无增 加)。如疑有空气栓或脂肪栓者,开胸时切断肋骨之位置可稍偏外(见图19-3),并暂不切断第 二肋骨,以免切断内乳动、静脉。先严密结扎进出心脏这各大血管,取出心脏后置于水面下, 剖开右心腔,如有气泡或油滴逸出,为空气和脂肪栓塞之证明 图19-3第三版图22-3 图19-3虚线为肋软骨切线 依血流方向剖开心脏(见图19-4)。先剪开上下腔静脉,然后自或心后外侧缘分别剪开右心房, 右心耳,检査右心房内有无血栓,卵圆孔是否闭合。探针能否通过,心房内膜及三尖瓣表面有无增 厚变形,检査瓣膜口是否狭窄(正常可通过二指),用长刀或肠剪之钝端插入右心室,沿心之右缘 (相当于后室间沟)切开三尖瓣口。用长刀或肠剪托于前乳头肌与右心室前壁之间,沿室中隔往上 剪开肺动脉。此时右心室完全暴露。然后剪开左右两对肺静脉口,观察左心房上部,再剪开左心 耳,检査二尖瓣膜有无增厚变形,有无血栓。然后用长刀插入二尖瓣孔,刀尖突破心尖后,沿左心 室左缘从里向外切开,然后沿室间隔前缘向上剪到主动脉口以至主动脉根部,但剪前须将其前之肺 动脉稍向左剥离,以免被切断。检査各瓣膜及心内膜情况(各心瓣膜周径、色泽、质地、光滑情
位。胸腔中的肺,因血管丰富,能保存毒物异味,在揭去胸骨时即应注意,不要到解剖结束才发 现,为时已晚。取下的胸骨,用锯作纵形锯开,观察骨髓情况。 (二)颈部和胸腔器官取出与检查 (1)联合取出法:如胸部为Y形切开,须将胸前已剥离翻之皮瓣,再向上剥离翻转直到下颌弓 处,以完全暴露颈部各器官(见图19-2),检查其各器官及血管后,于甲状腺后缘沿上下甲状腺动 脉找出两对甲状旁腺取出固定。然后用颈刀自颈部切口插入下颌骨正中插入口腔,紧贴下颌骨内缘 向两侧切断口腔底部的软组织,随后一手用有齿钳子自切口伸入口腔内夹住舌壁切断,这样就可与 口腔壁及咽壁分离。进而再将气管(连同甲状腺)及食管等与周围组织、脊柱的连系加以分离,直 达胸腔入口为止。然后在胸腔入口处或其上切断锁骨下动脉及颈总动脉等。随将口腔及颈部器官连 同心肺一起向下拉,使胸腔器官与背部脊柱相连软组织互相分离,直达横膈为止(如胸膜有纤维粘 连而不易剥离时,应从胸腔切口将胸膜壁层辖同肺一起剥下)。将上消化道(舌、偏桃体、咽、食 管),上呼吸道(喉、气管连同甲状腺,支气管)连同心,肺一起取出。若需与腹腔盆腔内脏器官 一起去处,则沿膈肌与胸壁相连处切断隔肌,并从后腹壁分离腹腔和分腔器官组织,即可联合取出 全部内脏器官待查。 图19-2 翻转颈部皮瓣,暴露颈部结构 (2)器官分别取出法:即可先取颈部再取胸腔的器官,亦可先取胸腔再取颈部器官。 1)心脏及大血管检查:用左手提起心脏,在各大血管进出心包处剪断主动脉、肺动脉、肺静脉 及上下腔静脉(其中主动脉距瓣膜5cm、肺动脉距瓣膜2 cm、上腔静脉距其入口处1cm)后取出心 脏。可用电子秤秤心脏重量,心脏大小(可用死者右拳比喻或测量心脏纵长、横宽),心外形(有 无改变,左右心有无扩张或延长)。心外膜情况(色,是否平滑、光亮,心外膜下脂肪有无增 加)。如疑有空气栓或脂肪栓者,开胸时切断肋骨之位置可稍偏外(见图19-3),并暂不切断第 一、二肋骨,以免切断内乳动、静脉。先严密结扎进出心脏这各大血管,取出心脏后置于水面下, 剖开右心腔,如有气泡或油滴逸出,为空气和脂肪栓塞之证明。 图19-3 虚线为肋软骨切线 依血流方向剖开心脏(见图19-4)。先剪开上下腔静脉,然后自或心后外侧缘分别剪开右心房, 右心耳,检查右心房内有无血栓,卵圆孔是否闭合。探针能否通过,心房内膜及三尖瓣表面有无增 厚变形,检查瓣膜口是否狭窄(正常可通过二指),用长刀或肠剪之钝端插入右心室,沿心之右缘 (相当于后室间沟)切开三尖瓣口。用长刀或肠剪托于前乳头肌与右心室前壁之间,沿室中隔往上 剪开肺动脉。此时右心室完全暴露。然后剪开左右两对肺静脉口,观察左心房上部,再剪开左心 耳,检查二尖瓣膜有无增厚变形,有无血栓。然后用长刀插入二尖瓣孔,刀尖突破心尖后,沿左心 室左缘从里向外切开,然后沿室间隔前缘向上剪到主动脉口以至主动脉根部,但剪前须将其前之肺 动脉稍向左剥离,以免被切断。检查各瓣膜及心内膜情况(各心瓣膜周径、色泽、质地、光滑情 图19-3第三版图22-3 图19-2第三版图22-2
况、有无粘连、增厚或短缩,二尖瓣及三尖瓣的腱索有无变细或增粗、短缩:各房室内膜色泽、光 滑情况 冠状动脉之检査:先检査主动脉根部内膜之冠状动脉开口,自左右冠状动脉主干开始,沿冠状动 脉主要分支与其纵轴相垂直以02cm间距做横切,观察各冠状动脉主要分支情况检查冠状动脉有无硬 化、狭窄、闭塞或血栓等 图19-4第三版图22-4 图19-4实线箭头示顺血流方向剪开心脏线 2)上消化道舌(粘膜色淡,有无咬痕、有无糜烂、溃疡、白斑、舌苔),咽(粘膜色泽、湿 润、有无病变),扁桃体(表、切面情况,有无肿大及炎性渗出物),颌下及舌下腺(有无肿 大)。自上而下剪开食管后壁,检査粘膜(色泽、湿润、光滑情况、有无异物、凝血块、粘膜有无 损伤、出血、溃疡及静脉曲张),然后用剪刀自下而上把食管分离到喉头 3)上呼吸道用刀从正中线将舌和喉壁(包括会厌、甲状软骨、环状软骨等)切开,再用剪刀沿 气管前面正中线剪开气管及左右支气管及其分支,检査管腔(有无异物、损伤、假膜、扩张、狭 窄、粘膜色泽、光滑等情况),气管旁及气管分支处淋巴结(有无肿大、颜色) 4)甲状腺及甲状旁腺观察其位置、大小、重量、左右两叶形状、色泽、质地、有无肿大。切面 色泽,有无结节囊肿(甲状旁腺,必要时才进行检査) 5)肺脏可以起取岀气管、支气管及两肺、亦可在两肺肺门处切断支气管、血管等联系后分别取 出左、右肺。观察左、右肺外形、肺膜情况,胸膜是否光滑,有无粘连,再用手摸肺实质有无捻发 感,有无硬结、肿块或实变病灶、肺气肿区。切开肺叶之前需秤左、右肺重量。然后将肺摆成如在 胸腔内位置状态,肺的外侧凸面向上,然后用脏器刀自肺外侧缘对准肺门作纵切面,一般切两刀 见图19-5)。切左肺时,肺底着解剖者。切右肺时,肺尖向关解剖者。检査各肺切面的色泽、有 无硬结、实变、肿块或病灶。压肺切面,有无液体流岀;有无内容物自小支气管溢出。检査支气管 内有无异物阻塞,有无粘液、溺液及其颜色、性状和数量:粘膜有无损伤和出血及炎性渗出物;支 气管壁是否增厚;支气管有无扩张。肺动脉及其分支有无血栓和栓子;肺门淋巴结颜色,是否肿 大 图19-5第三版图22-5 图19-5纵切肺脏线 (三)腹腔及盆腔内脏器官的取出及检查 腹腔及盆腔脏器的取出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常用的有以下几种:①各器官分别取出 法:即按一定顺序逐一将各个内脏器官分别取出。其顺序是脾、小肠、大肠、胃、十二指肠、胰肝 和胆囊、肾上腺、肾和盆腔内脏器官。②按系统局部联合取出法:即先分别拆除脾后,将消化系统 之肝、胃、肠及肠系膜、大网膜一起取出待检,或将肝、胃、十二指肠联合取出,空肠、回肠与大
况、有无粘连、增厚或短缩,二尖瓣及三尖瓣的腱索有无变细或增粗、短缩;各房室内膜色泽、光 滑情况。 冠状动脉之检查:先检查主动脉根部内膜之冠状动脉开口,自左右冠状动脉主干开始,沿冠状动 脉主要分支与其纵轴相垂直以0.2cm间距做横切,观察各冠状动脉主要分支情况检查冠状动脉有无硬 化、狭窄、闭塞或血栓等。 图19-4 实线箭头示顺血流方向剪开心脏线 2)上消化道 舌(粘膜色淡,有无咬痕、有无糜烂、溃疡、白斑、舌苔),咽(粘膜色泽、湿 润、有无病变),扁桃体(表、切面情况,有无肿大及炎性渗出物),颌下及舌下腺(有无肿 大)。自上而下剪开食管后壁,检查粘膜(色泽、湿润、光滑情况、有无异物、凝血块、粘膜有无 损伤、出血、溃疡及静脉曲张),然后用剪刀自下而上把食管分离到喉头。 3)上呼吸道 用刀从正中线将舌和喉壁(包括会厌、甲状软骨、环状软骨等)切开,再用剪刀沿 气管前面正中线剪开气管及左右支气管及其分支,检查管腔(有无异物、损伤、假膜、扩张、狭 窄、粘膜色泽、光滑等情况),气管旁及气管分支处淋巴结(有无肿大、颜色)。 4)甲状腺及甲状旁腺 观察其位置、大小、重量、左右两叶形状、色泽、质地、有无肿大。切面 色泽,有无结节囊肿(甲状旁腺,必要时才进行检查)。 5)肺脏 可以起取出气管、支气管及两肺、亦可在两肺肺门处切断支气管、血管等联系后分别取 出左、右肺。观察左、右肺外形、肺膜情况,胸膜是否光滑,有无粘连,再用手摸肺实质有无捻发 感,有无硬结、肿块或实变病灶、肺气肿区。切开肺叶之前需秤左、右肺重量。然后将肺摆成如在 胸腔内位置状态,肺的外侧凸面向上,然后用脏器刀自肺外侧缘对准肺门作纵切面,一般切两刀 (见图19-5)。切左肺时,肺底着解剖者。切右肺时,肺尖向关解剖者。检查各肺切面的色泽、有 无硬结、实变、肿块或病灶。压肺切面,有无液体流出;有无内容物自小支气管溢出。检查支气管 内有无异物阻塞,有无粘液、溺液及其颜色、性状和数量;粘膜有无损伤和出血及炎性渗出物;支 气管壁是否增厚;支气管有无扩张。肺动脉及其分支有无血栓和栓子;肺门淋巴结颜色,是否肿 大。 图19-5 纵切肺脏线 (三)腹腔及盆腔内脏器官的取出及检查 腹腔及盆腔脏器的取出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常用的有以下几种:①各器官分别取出 法:即按一定顺序逐一将各个内脏器官分别取出。其顺序是脾、小肠、大肠、胃、十二指肠、胰肝 和胆囊、肾上腺、肾和盆腔内脏器官。②按系统局部联合取出法:即先分别拆除脾后,将消化系统 之肝、胃、肠及肠系膜、大网膜一起取出待检,或将肝、胃、十二指肠联合取出,空肠、回肠与大 图19-4第三版图22-4 图19-5第三版图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