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总股本529,302,579股,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 股20元(含税),总额共计1,059861万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呈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就本公司所知,截至本报告之日,不存在有关股东放弃或同意放弃2019年度拟分配之 股息的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1 月6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 居民企业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 团体及组织,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时,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10%。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8Ⅰ号)》(以下简称《沪港通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 H股取得股息红利,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 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 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根据《沪港通税收政策》,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 司将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H股取得股 息红利,按照个人投资者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 知》及联交所题为“有关香港居民就内地企业派发股息的税务安排”的函件,持有境内 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份的境外居民个人股东,可根据其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 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公司 需根据2020年6月9日(星期二)名列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H股个人股东的登记地 址确定其身份。对于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 份或税务待遇未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对于代扣机制或安排的任 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安排详情如下 (1)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以及其住所所在国与中国签订10%股息税率的税 收协议的,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 (2)H股个人股东住所所在国如与中国签订低于10%股息税率税收协议的,由股东自 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应当于2020年6月16日之前向 本公司呈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税总[2019]35号)规定的资料,经审核信息真实完整的,将按协定税率代扣代缴
16 (2) 按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总股本 5,299,302,579 股,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 股 2.0 元(含税),总额共计 1,059,861 万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呈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就本公司所知,截至本报告之日,不存在有关股东放弃或同意放弃 2019 年度拟分配之 股息的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8 年 11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 H 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 号),本公司向名列于 H 股股东名册上的非 居民企业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 团体及组织,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时,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 10%。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81 号)》(以下简称《沪港通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 H 股取得股息红利,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 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 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根据《沪港通税收政策》,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 司将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 H 股取得股 息红利,按照个人投资者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 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 知》及联交所题为“有关香港居民就内地企业派发股息的税务安排”的函件,持有境内 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份的境外居民个人股东,可根据其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 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公司 需根据 2020 年 6 月 9 日(星期二)名列公司 H 股股东名册的 H 股个人股东的登记地 址确定其身份。对于 H 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 H 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 份或税务待遇未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对于代扣机制或安排的任 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安排详情如下: (1)H 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以及其住所所在国与中国签订 10%股息税率的税 收协议的,本公司将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 (2)H 股个人股东住所所在国如与中国签订低于 10%股息税率税收协议的,由股东自 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应当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之前向 本公司呈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税总[2019]35 号)规定的资料,经审核信息真实完整的,将按协定税率代扣代缴
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否则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由此导致可享 受但未享受协定待遇而多缴税款的股东,可在税收征管法规定期限内自行或通过本公 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3)H股个人股东住所所在国为与中国签订高于10%但低于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 的,本公司将最终按相关税收协议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税项 有关税项的详情列载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7及附注38,根据 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附注四“税项”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附注 19、附注25、附注38、附注50。 (四)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经营业务中,最大的首五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 合计为33.11亿元,占本集团总销售金额的2.11%,而最大的销售客户占本集团总销售 金额的0.66%;最大的首五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384.36亿元,占本集团总采购金 额的3670%,而最大的供应商占本集团总采购金额的1804%。就本集团所知,首五位 客户和供应商与本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集团董事、监事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联交所上市规则)或就董事会所 知持有本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数目的股东概无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五大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本集团所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主要以人民币结算 (五)土地租赁、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土地租赁、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变动情况 载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附注13。 (六)总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确定的总资产约为1,788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了约292亿元 (七)储备 本公司及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项储备之变动情况载于根据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39。 (八)存款、贷款及资本化利息 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之贷款详情载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
17 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否则将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由此导致可享 受但未享受协定待遇而多缴税款的股东,可在税收征管法规定期限内自行或通过本公 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3)H 股个人股东住所所在国为与中国签订高于 10%但低于 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 的,本公司将最终按相关税收协议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税项 有关税项的详情列载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 7 及附注 38,根据 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附注四 “税项”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附注 19、附注 25、附注 38、附注 50。 (四)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经营业务中,最大的首五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 合计为 33.11 亿元,占本集团总销售金额的 2.11%,而最大的销售客户占本集团总销售 金额的 0.66%;最大的首五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 384.36 亿元,占本集团总采购金 额的 36.70%,而最大的供应商占本集团总采购金额的 18.04%。就本集团所知,首五位 客户和供应商与本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集团董事、监事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联交所上市规则)或就董事会所 知持有本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数目的股东概无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 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五大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本集团所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主要以人民币结算。 (五)土地租赁、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土地租赁、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变动情况 载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附注 13。 (六)总资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确定的总资产约为 1,788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了约 292 亿元。 (七)储备 本公司及本集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各项储备之变动情况载于根据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9。 (八)存款、贷款及资本化利息 本集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之贷款详情载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
附注32、附注33、附注34。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之存款银行皆为资信良 好的商业银行。本集团没有任何委托存款和任何到期不能提取的定期存款。报告期内 在建工程资本化利息为10918万元,详情刊载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 告附注6 (九)汇率风险及相关金融工具对冲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在境外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款项支 付一般以当地货币、人民币以及美元为主。进口设备、耐火砖及备件等材料主要采用 美元、欧元结算,水泥熟料及设备出口结算一般采用人民币或美元为主,海外公司采 购原材料及销售商品一般采用当地货币结算,上述外币兑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直接影 响本集团的项目建设成本、物资采购成本和出口销售收入。 为有效降低汇率风险,确保汇率风险整体受控,本集团根据海外项目建设进度,合理 安排融资及外汇收支,适时调整外汇资金管理方案。持续推进外币资金池管理模式 积极开展境内、境外外汇资金集中统一管理、调配及使用,减少结售汇成本,有效降 低财务费用:在同一投资国实施区域资金池管理模式,促进资本优势互补,提高资金 规模效益,减少货币兑换损失,降低融资成本。同时,积极应对美联储降息预期、美 元汇率波动影响,合理配置外币资产,根据汇率、利率变化情况,合理搭配贷款资金, 并根据币种汇率走势利用掉期工具规避外汇风险;根据进出口计划,充分调配外汇资 金收支,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结售汇成本,降低财务费用。 (十)业务审视、展望及主要风险因素 有关本集团的业务审视、2020年展望及主要风险因素,请参考本年报“三、公司业务 概要”及“五、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两个章节 (十一)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18
18 附注 32、附注 33、附注 34。本集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之存款银行皆为资信良 好的商业银行。本集团没有任何委托存款和任何到期不能提取的定期存款。报告期内 在建工程资本化利息为 109.18 万元,详情刊载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 告附注 6。 (九)汇率风险及相关金融工具对冲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在境外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款项支 付一般以当地货币、人民币以及美元为主。进口设备、耐火砖及备件等材料主要采用 美元、欧元结算,水泥熟料及设备出口结算一般采用人民币或美元为主,海外公司采 购原材料及销售商品一般采用当地货币结算,上述外币兑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直接影 响本集团的项目建设成本、物资采购成本和出口销售收入。 为有效降低汇率风险,确保汇率风险整体受控,本集团根据海外项目建设进度,合理 安排融资及外汇收支,适时调整外汇资金管理方案。持续推进外币资金池管理模式, 积极开展境内、境外外汇资金集中统一管理、调配及使用,减少结售汇成本,有效降 低财务费用;在同一投资国实施区域资金池管理模式,促进资本优势互补,提高资金 规模效益,减少货币兑换损失,降低融资成本。同时,积极应对美联储降息预期、美 元汇率波动影响,合理配置外币资产,根据汇率、利率变化情况,合理搭配贷款资金, 并根据币种汇率走势利用掉期工具规避外汇风险;根据进出口计划,充分调配外汇资 金收支,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结售汇成本,降低财务费用。 (十)业务审视、展望及主要风险因素 有关本集团的业务审视、2020 年展望及主要风险因素,请参考本年报“三、公司业务 概要”及“五、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两个章节。 (十一)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已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五、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经营状况分析 (一)经营发展概述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本集团紧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推动 髙质量发展,强化市场供求形势硏判,坚持差异化营销策略,合理把握产销节奏,积 极抢抓市场需求,公司水泥熟料销量稳步增长,产品价格髙位运行;通过统筹大宗原 燃材料采购和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指标管控和生产运行管理,运营质量不断提髙,经 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营业收入为1,570.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67%;每股 盈利634元,较上年同期上升0.71元/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营业收入为 1,570.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30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12.63%;每股盈利6.35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做好国内项目建设,新建成投产2台水泥磨,10个骨料项目和 3个商品混凝土项目。同时,本集团积极稳妥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通过加强海外布局 和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已投产项目整体运营质量明显改善,老挝琅勃拉邦项目竣 工投产,东南亚、中亚等地区在建及拟建项目有序推进。此外,围绕“一带一路”,本 集团继续加强海外项目调研论证,储备项目载体。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増熟料产能90万吨,水泥产能625万吨,骨料产能1,690万吨 商品混凝土产能240万立方米。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熟料产能2.53亿吨,水泥产能 3.59亿吨,骨料产能5,530万吨,商品混凝土300万立方米。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收入和成本分析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比 (千元) (千元)(%)比上年增比上年增上年增减 减(%)减(%) (%) 建材行业 1194下降031 (自产品销售) 1097657155802765447.131.29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 (贸易业务) 38348548382859060.16 52.1 5213下降00 个百分点
19 五、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 年经营状况分析 (一)经营发展概述 2019 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本集团紧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推动 高质量发展,强化市场供求形势研判,坚持差异化营销策略,合理把握产销节奏,积 极抢抓市场需求,公司水泥熟料销量稳步增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通过统筹大宗原 燃材料采购和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指标管控和生产运行管理,运营质量不断提高,经 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营业收入为 1,570.3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5.9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2.67%;每股 盈利 6.34 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0.71 元/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营业收入为 1,570.3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6.30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12.63%;每股盈利 6.35 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做好国内项目建设,新建成投产 2 台水泥磨,10 个骨料项目和 3 个商品混凝土项目。同时,本集团积极稳妥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通过加强海外布局 和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已投产项目整体运营质量明显改善,老挝琅勃拉邦项目竣 工投产,东南亚、中亚等地区在建及拟建项目有序推进。此外,围绕“一带一路”,本 集团继续加强海外项目调研论证,储备项目载体。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熟料产能 90 万吨,水泥产能 625 万吨,骨料产能 1,690 万吨, 商品混凝土产能 240 万立方米。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熟料产能 2.53 亿吨,水泥产能 3.59 亿吨,骨料产能 5,530 万吨,商品混凝土 300 万立方米。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收入和成本分析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千元) 营业成本 (千元)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建材行业 (自产品销售) 109,765,715 58,027,654 47.13 11.29 11.94 下降 0.31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 (贸易业务) 38,348,548 38,285,906 0.16 52.12 52.13 下降 0.01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品种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比 (千元) (千元)(%) 比上年增比上年增上年增减 减(%)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上升023 -42.5级水泥1 79,106,50642,15425446.712034 19.83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2044510.52,7454853 下降1.33 1943 -17.30 -325级水泥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下降0.16 熟料 9,121,7574,996,98545.22 376 38.01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上升148 骨料及石子 1022439300392706026102005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上升3.04 -商品混凝土 70.718 53.078 24.94 -15.06 18.36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贸易业务)38,34854838.2859060.16 下降00 52.12 52.13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比 (千元) (千元)(%)比上年增比上年增上年增减 减(%) 成(%) (%)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30.823,22115,5712554948 144 13.69 上升0.34 -东部区域*2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上升0.29 中部区域3 34,986,91717,718,28949.36 9.90 9.28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南部区域4 17,83590294415247031154 12.52 下降046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西部区域 22,981,88913,334,08541.98 7.68 13.89 下降3.16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上升2.14 出口 781.604 553,349 33.93 3587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上升11.64 海外 236,1821403,52440437455 6.02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贸易业务)38,348,548382859060.165212 52.13 下降0.01 个百分点 附注:1、42.5级水泥包括42.5级和42.5级以上的水泥; 2、东部区域主要包括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及山东等; 3、中部区域主要包括安徽、江西、湖南等, 4、南部区域主要包括广东、广西及海南 5、西部区域主要包括四川、重庆、贳州、云南、甘病、陕西及新疆等。 分行业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水泥和熟料合计净销量为4.32亿吨,同比增长17.44%;受益于产品 综合销价上涨和销量增加,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81.14亿元,同比增长1960%;营业 成本963.14亿元,同比增长2508%;产品综合毛利率为3497%,较上年同期下降2.85
20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品种 营业收入 (千元) 营业成本 (千元)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42.5 级水泥 注 1 79,106,506 42,154,254 46.71 20.34 19.83 上升 0.23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32.5 级水泥 20,444,295 10,522,745 48.53 -19.43 -17.30 下降 1.33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熟 料 9,121,757 4,996,985 45.22 37.61 38.01 下降 0.16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骨料及石子 1,022,439 300,592 70.60 26.10 20.05 上升 1.48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商品混凝土 70,718 53,078 24.94 -15.06 -18.36 上升 3.04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贸易业务) 38,348,548 38,285,906 0.16 52.12 52.13 下降 0.01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千元) 营业成本 (千元)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东部区域 注 2 30,823,221 15,571,255 49.48 14.46 13.69 上升 0.34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中部区域 注 3 34,986,917 17,718,289 49.36 9.90 9.28 上升 0.29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南部区域 注 4 17,835,902 9,447,152 47.03 11.54 12.52 下降 0.46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西部区域 注 5 22,981,889 13,334,085 41.98 7.68 13.89 下降 3.16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出口 781,604 553,349 29.20 -33.93 -35.87 上升 2.14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 -海外 2,356,182 1,403,524 40.43 74.55 46.02 上升 11.64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贸易业务) 38,348,548 38,285,906 0.16 52.12 52.13 下降 0.01 个百分点 附注:1、42.5 级水泥包括 42.5 级和 42.5 级以上的水泥; 2、东部区域主要包括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及山东等; 3、中部区域主要包括安徽、江西、湖南等; 4、南部区域主要包括广东、广西及海南; 5、西部区域主要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陕西及新疆等。 分行业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水泥和熟料合计净销量为 4.32 亿吨,同比增长 17.44%;受益于产品 综合销价上涨和销量增加,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481.14 亿元,同比增长 19.60%;营业 成本 963.14 亿元,同比增长 25.08%;产品综合毛利率为 34.97%,较上年同期下降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