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报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100% 9999 天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0.01% 100% 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1% 49% 天津智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核査,收购人在其所编制的收购报告书中所披露的收购人股权控制结构真 实、准确、完整,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收购人重大事项的支配系通过 相关合法合规的程序进行的 六、收购人收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本次收购系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进行,不涉及资金支付 七、涉及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说明有关该证券 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以及该证券交易的便捷 性等情况 本次收购不涉及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情形。 八、收购人履行的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 (一)2020年8月10日,津智资本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环集团将 所持七一二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智博智能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9年12 月31日为基准日,由中环集团将所持七一二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天津智博智能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报告 10 经核查,收购人在其所编制的收购报告书中所披露的收购人股权控制结构真 实、准确、完整,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收购人重大事项的支配系通过 相关合法合规的程序进行的。 六、 收购人收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本次收购系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进行,不涉及资金支付。 七、 涉及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说明有关该证券 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以及该证券交易的便捷 性等情况 本次收购不涉及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情形。 八、 收购人履行的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 (一)2020 年 8 月 10 日,津智资本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环集团将 所持七一二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智博智能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由中环集团将所持七一二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天津智博智能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有限公司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天津智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 99.99% 0.01 % 100% 100% 51% 49%
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0年8月12日,中环集团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19年12月31 日为基准日,向天津智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划转中环集团持有的七一二 全部52.53%股权 (三)2020年8月12日,智博智能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2019年12月 31日为基准日,以无偿划转的方式接收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天 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全部52.53%股权 (四)2020年8月12日,渤海国资召开董事会,同意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 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全部5253%股权无偿划转 至天津智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五)2020年8月25日,智博智能与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无偿划转协议》 (六)2020年8月25日,天津市国资委出具《市国资委关于将中环集团所 持七一二公司股权进行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20]31号)。 九、对收购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安排的评价 经核査,收购人无在过渡期间对七一二资产及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安排。 本财务顾问认为,上述安排有利于保持七一二稳定经营,有利于维护七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和持续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智博智能持有七一二405,563,200股股份,占七 总股本的5253%,七一二的控股股东由中环集团变为智博智能,七一二的实际 控制人在收购前后不发生变化 智博智能就本次收购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 本次收购完成后,智博智能持有七一二52.53%的股份,成为七一二控股股 东。智博智能就本次收购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
财务顾问报告 11 (二)2020 年 8 月 12 日,中环集团召开股东会,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向天津智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划转中环集团持有的七一二 全部 52.53%股权。 (三)2020 年 8 月 12 日,智博智能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无偿划转的方式接收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天 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全部 52.53%股权。 (四)2020 年 8 月 12 日,渤海国资召开董事会,同意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 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全部 52.53%股权无偿划转 至天津智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2020 年 8 月 25 日,智博智能与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无偿划转协议》; (六)2020 年 8 月 25 日,天津市国资委出具《市国资委关于将中环集团所 持七一二公司股权进行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20]31 号)。 九、 对收购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安排的评价 经核查,收购人无在过渡期间对七一二资产及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安排。 本财务顾问认为,上述安排有利于保持七一二稳定经营,有利于维护七一二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 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和持续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智博智能持有七一二 405,563,200 股股份,占七一二 总股本的 52.53%,七一二的控股股东由中环集团变为智博智能,七一二的实际 控制人在收购前后不发生变化。 智博智能就本次收购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 本次收购完成后,智博智能持有七一二 52.53%的股份,成为七一二控股股 东。智博智能就本次收购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