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施善与化:明清的慈沮织 所处理的善堂历史主要是19世纪中期以前的历史。我把研究集 中在1850年以前,主要是基于以下的考虑:16世纪末至19世 纪中的这段历史较有一致性。在这段时间内出现的慈善组织是 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的产品。19世纪中期以后,我们看到较多前 所未有的社会变数:其一,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西方基督教 组织在19世纪中以后大举进入中国,一方面与中国传统善堂竞 争,一方面也因而影响了中国原有善堂的发展方向,此后的善 堂已多少被“洋化”了①;其二,经过十多年的太平天国运动, 战乱造成中国社会一尤其在南方一在19世纪的下半叶处 于百废待举的状态中,都市善堂因而担任了复杂的善后工作。即 是说,它们的任务除了传统的救济工作外,同时也往往包括了 维持政治秩序,这使得它们的性质有了较深远的变化,不再如 咸丰以前的善堂那样单纯。可以说,19世纪中叶以后的善堂有 太多非传统的因素,分析起来令重点分散,倍加讨论上的困难, 所以本书不处理这段历史,只在有特别需要时引用一二例来说 明个别问题。 那究竟这个维持了几百年的现象有多普遍呢?笔者利用了 两千多种的方志对整个清代的慈善组织作了一个统计:育婴组 织先后共成立了至少973个,普济堂399个,清节堂类216个, 以施棺为主的善会善堂589个,综合性的善会善堂338个,其 他难以分类的743个,而且这些数字必然是低估的,因为实际 ①最早成立的西方教会慈善机构之一是上海青浦县的育婴堂,据 徐家汇所藏《江南育婴堂记》所述:“江南教会自道光末教禁初 开,即多建育婴公所,而以青浦县之蔡家湾为最大.”(卷二)有 关19世纪中以后中国本土善堂与洋办善堂的党争,可参看王明 伦《反洋教书文揭帖选》,1984,页289、315、396、397
导言·3 上无法参考所有的方志,而方志资料本身也常有遗漏。这些数 字向我们显示慈善组织普遍性的大致程度。这些慈善组织遍布 全国,省份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 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 西、甘肃等,等于全国主要省份都有(详细统计资料见附录)。 可以说慈善组织在清代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它们的重要性 及社会意义是不容忽视的。 本书除了追溯明清慈善组织的渊源,并描述它们的组织形 态、主要活动外,另一目的是探索这个新的历史现象与明清的 社会经济,及思想发展的关系。我认为明清慈善组织不是一个 简单的社会新现象,其中渗透了复杂而具体的文化因素;我们 必须较全面地去了解这个现象,不但从客观的社会经济角度去 探讨善堂的成因,也更要从施善者的主观角度去分析善堂的功 能与性质。基本上笔者尝试从社会文化史这个角度去讨论问题, 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深入地了解明清时代的社会文化。 一、研究的角度 所谓文化史,并没有清楚的定义①。我们只能说,它比传统 的思想史更注意老百姓的价值观,更注意社会经济变化与价值 观变化间的密切关系;与传统社会经济史不同的地方,则是不 再认为纯粹的物质条件变化能充分地解释历史现象,人的价值 观往往不受客观物质条件的限制,而催生新的、不全然配合现 实的现象。我认为明清慈善组织正好说明了这点。从善会善堂 ①有关最近文化史研究的发展,可参看Hunr1990
4·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 的活动中可看出它们并非单纯地要解决社会的贫人问题,事实 上它们也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而是借着施善去尝试重整社会 秩序。重点特别在社会身份等级的重新界定,诉求往往带着极 浓厚的道德性。我们可从慈善活动中看到施善者如何尝试从道 德面重新塑造“贫”与“富”、“良”与“贱”的差别,或强化 贞节观念、鼓吹象征科举文化的“惜字”活动来维护儒生阶层 的身份地位,而其实当时的传统社会分类概念已松弛,儒生地 位亦不稳固,而且这种趋势已难以逆转。从现代的观念看,济 贫的源则应按经济或法制的理论订定,但在明清时代,慈善济 贫却纯粹是为了维护一些社会文化上的价值,而不是基于经济 理性的社会政策。面越后期的善堂,它们的文化意义越明显:如 救济寡妇的清节堂、助人积阴德的惜字会等,而且这类较晚出 现的善堂最能表现出中国传统行善的特色。 二、要探讨的问题 本书所要探讨的问题之一,就是透过民间慈善组织发展的 历史,看社会经济改变与价值观改变的关系。我认为从善会出 现的明末开始,一直到19世纪中期,慈善组织不但在组织形态 上有长足的发展,在意识形态上也有明显的改变。这个转变也 反映在本书的章节组织上。 本书第一至第四章主要是时序式的描述,第一章讨论明代 以前慈善观念与慈善组织的历史发展,了解历史的概况后,我 们才可更了解明清慈善组织的持点在哪里;第二、三及第四章 按时序讨论从明末至清乾隆之间的善会历史,即从明末的同善 会,到清初善堂的草创,以及乾隆时期的官僚化;除了述说史
导言·5 实外,这几章亦尝试分析善堂的成因及运作原则,以及变化的 原因:第五及第六章的时序比较不明显,虽然第五章所讨论的 清节堂及惜字会的出现,比第六章的保婴会及助葬善会较早,但 这些善堂均在嘉庆道光之际普及起来;这两章主要讨论善堂发 展到嘉道以后的意识形态改变,以及这种意识形态与小社区发 展的关系;并提出此时慈善组织所反映的“儒生化”。 所谓“儒生化”并没有一个很清楚的定义;本书创用此词 来说明乾隆后期以来慈善组织在意识形态上的重要转变。自宋 以来三教合一的思想已渐趋成熟,这是众所周知的。在很大程 度上,明未以来的普会现象,也得归功于三教合一的发展。然 而在这个大趋向里,我们仍可看见较细致的变化。相比于清前 期慈善组织的较倾向于“普济”佛教思想,乾隆以后的善堂更 明显地反映了一些儒家的价值:如重视孝道与贞节、蒙学教育、 儒家正统的葬礼、借字纸积德以“增加”中科举的机会等。当 然,这些价值虽主要为儒家价值,但其中的一些因素并非纯粹 属儒家理想。学术地位较高的大儒不见得无条件地认同这些价 值,如惜字、拜文昌,甚至强迫寡妇贞女守节等;因此我不称 之为“儒家化”,而用“儒生”一词,强调宣扬这些价值的人, 自乾嘉以来主要是社会及文化地位并不特别高的儒生,及文化 价值取向以中下层儒生为准的人:事实上包括了所有给科举文 化笼罩着的小百姓。 因此“儒生化”所蕴涵的意识形态发展不单包容了一些正 统儒家思想因素,而且也渗人了不少一般百姓所接受的通俗信 仰的观念。换言之,这个价值取向的发展不是纯粹从上而下的, 也有由下而上的影响;清中后期的善会善堂一一如清节堂、施 棺助葬会、惜字会、义学等一充分地反映了“儒生化”这个
6·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 “双向”式的文化交流发展。而中下层儒生也正处在大士绅与小 百姓之间的社会地位。乾嘉以后的善会不但有宣扬儒生价值的 功能,而且在实际的组织及运作上,与中下层儒生的生活问题 有极密切的关系。 本书要处理的另一课题就是公共范围(public sphere)的问 题。公共范围近年来在美国中国研究界成为热烈讨论话题,一 些学者曾引用我有关善会善堂的论文去说明明清社会公共范 围,甚至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性质。我开始作这方面的 研究时,其实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美国学者Mary Rankin在 她1986年讨论同治以后的浙江省一书中首先用这个概念分析 近代中国问题;对于讨论明清中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而言,这 的确是个有用的概念;就是说在官方与家族之间,有一个 “公”的范围,明清社会活力在其间得以发挥。本书所讨论的慈 善组织亦的确处在这个非政府、非私人的空间中,因此本书将 正视这个概念。对善堂的发展过程、组织及运作形态作了较详 细的描述后,我在结论部分讨论公共范围此一概念。 本书所可能引起的问题之一,应是到底中国有没有福利国 家(welfare state)的传统?笔者希望说明虽然自宋以来中国郎 出现了具规模的慈善机构,但是这个慈善的传统与近代西方迥 然不同,中国的传统不可能产生以西方传统为基础的福利国家。 可以说,近代中国的福利国家思想,主要是从西方输入的,并 非来自本身的历史经验。本书主要内容应充分反映这一点,在 结论中,笔者亦会对这问题再如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