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非银行金融机构 7.1学习要求 (1)理解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含义和特征。 (2)掌握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资本市场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非银 行金融机构。 (3)理解各类型金融机构的特点及职能。 7.2内容简述 7.2.1政策性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资本市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机构、 信用合作社等。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含义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 府的社会经济政策与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支持政府发展经济,促进 社会全面进步,配合宏观经济调控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经济开发政策性金融机构、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和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等。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征 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有共性的一面,如:要对贷款进行严 格审查,贷款要还本付息、周转使用等。但是,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其独特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一)有政府的财力支持和信用保证 政策性金融机构创建时的资金多来自政府拨款,还有一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的借款、向国内外 发行由政府担保的债券、向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国际金融机构借款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 营过程中经常由政府提供信用保证。 (二)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是专门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的,业务经营或 服务的内容多为商业性金融机构所不愿承担的,是无利可图或只有微薄收益的,这从根本上决定了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非盈利特征。因此,在经营活动中,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以自身的利润最大化为发 展目标,一旦因服从宏观整体利益而出现亏损,一般由国家财政子以弥补。但政策性金融机构又不 同于纯粹的财政部门,其资金的使用也要遵循金融的有偿性原则及银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在经营中 考虑盈亏问题,并力争保本微利。 (三)有特定的业务领域 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与商业银行进行竞争,以经办政府的中长期项目贷款为主,这些贷款项目一 般都是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中重点扶植的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资金回收慢,如基 础设施建设贷款、重点发展的产业开发贷款、社会福利建设贷款、改善环境的建设贷款。同时政策 性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同期限的商业银行利率。 (四)一般不普遍设立分支机构 由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特殊的经营性质,同时要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原则,因而不适合设置很多的 分支机构,要尽量利用现有商业银行庞大的业务网点,委托其代理自己的政策性业务,尽量节约管 理费用
1 7 非银行金融机构 7.1 学习要求 (1) 理解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含义和特征。 (2) 掌握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资本市场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非银 行金融机构。 (3) 理解各类型金融机构的特点及职能。 7.2 内容简述 7.2.1 政策性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资本市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机构、 信用合作社等。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含义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 府的社会经济政策与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支持政府发展经济,促进 社会全面进步,配合宏观经济调控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经济开发政策性金融机构、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和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等。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征 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有共性的一面,如:要对贷款进行严 格审查,贷款要还本付息、周转使用等。但是,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其独特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一)有政府的财力支持和信用保证 政策性金融机构创建时的资金多来自政府拨款,还有一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的借款、向国内外 发行由政府担保的债券、向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国际金融机构借款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 营过程中经常由政府提供信用保证。 (二)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是专门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的,业务经营或 服务的内容多为商业性金融机构所不愿承担的,是无利可图或只有微薄收益的,这从根本上决定了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非盈利特征。因此,在经营活动中,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以自身的利润最大化为发 展目标,一旦因服从宏观整体利益而出现亏损,一般由国家财政予以弥补。但政策性金融机构又不 同于纯粹的财政部门,其资金的使用也要遵循金融的有偿性原则及银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在经营中 考虑盈亏问题,并力争保本微利。 (三)有特定的业务领域 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与商业银行进行竞争,以经办政府的中长期项目贷款为主,这些贷款项目一 般都是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中重点扶植的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资金回收慢,如基 础设施建设贷款、重点发展的产业开发贷款、社会福利建设贷款、改善环境的建设贷款。同时政策 性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同期限的商业银行利率。 (四)一般不普遍设立分支机构 由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特殊的经营性质,同时要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原则,因而不适合设置很多的 分支机构,要尽量利用现有商业银行庞大的业务网点,委托其代理自己的政策性业务,尽量节约管 理费用
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类型 (一)经济开发政策性金融机构 经济开发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专门为经济开发提供长期投资或贷款的金融机构。这类机构多以促 进工业化、配合国家经济发展振兴计划或产业振兴战略为目的设立,贷款和投资方向主要是基础设 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以配合国家一定时期特定的经济和社 会发展政策,实现宏观管理的目的。其业务重点随政府产业政策的变化而不断调节。开发性金融机 构名称各异,日本叫开发银行、德国叫复兴信贷银行、美国叫复兴金融公司等。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为贯彻配合政府农业政策,专门为农业发展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的金 融机构。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农业金融制度的国家,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 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生产周期比较长,对资金的需求有强烈的季节性,经营风险比较大, 行业利润相对比较低,所以经营农业信贷也就具有风险大、期限长、收益低等特点,商业银行和其 他金融机构一般都不愿承做这方面的业务。为了扶持农业的发展,许多国家专设了以支持农业发展 为主要职责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美国的联邦土地银行、合作银行、法国的土地信贷银行、农业信 贷银行、德国的农业抵押银行、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我国的农业发展银行等。 近年来,不少农业银行的业务范围逐渐超出单纯农业信贷业务的界限。有些国家已准许农业银 行办理商业银行业务。 (三)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 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一国为促进国际贸易、改善国际收支,特别是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增 强本国商品的出口竞争能力而设立的专门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最早出现的专门从事进 出口融资的金融机构是1919年成立的英国出口信贷担保局。从所有权看,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多 为政府金融机构,如美国的进出口银行、日本的输出输入银行等、也有半官方性质的,如法国的对 外贸易银行。 (四)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 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专门扶持住房消费,尤其是扶持低收入者进入住房消费市场,发放长 期优惠住房贷款,以配合和贯彻政府住房发展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五)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专门向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优惠贷款与担保的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企业规模小,交易成本相对较 高,信息透明度较差,自有资本低,发展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等原因,商业金融体系愿意提供的资 金数额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资本的需求普遍存在着金融缺口,融资难成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 的主要因素。为促进中小企业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利用,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各国都成立了中小企业 政策性金融机构,如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小企业投资公司、日本的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金融 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韩国的产业银行、信用 担保基金、法国的中小企业设备信贷银行、泰国的产业金融公司等。 7.2.2保险公司 一、保险与保险公司的含义 保险是分散风险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它通过对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 法,集合有同类性质危险的多数人的资金建立保险基金,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实现保 险购买者风险转移和理财计划的目标。分散风险、补偿损失是保险的基本职能:投资和防灾防损是 保险的派生职能。保险在宏观和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有二:一是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保障社会 经济的安定:二是发挥社会助动器的作用,为资本投资、生产和流通保驾护航。这是保险的自然属 性使然,无论是哪一种社会制度下的保险概莫能外。 2
2 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类型 (一)经济开发政策性金融机构 经济开发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专门为经济开发提供长期投资或贷款的金融机构。这类机构多以促 进工业化、配合国家经济发展振兴计划或产业振兴战略为目的设立,贷款和投资方向主要是基础设 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以配合国家一定时期特定的经济和社 会发展政策,实现宏观管理的目的。其业务重点随政府产业政策的变化而不断调节。开发性金融机 构名称各异,日本叫开发银行、德国叫复兴信贷银行、美国叫复兴金融公司等。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为贯彻配合政府农业政策,专门为农业发展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的金 融机构。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农业金融制度的国家,至今已有 200 多年的历史。 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生产周期比较长,对资金的需求有强烈的季节性,经营风险比较大, 行业利润相对比较低,所以经营农业信贷也就具有风险大、期限长、收益低等特点,商业银行和其 他金融机构一般都不愿承做这方面的业务。为了扶持农业的发展,许多国家专设了以支持农业发展 为主要职责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美国的联邦土地银行、合作银行、法国的土地信贷银行、农业信 贷银行、德国的农业抵押银行、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我国的农业发展银行等。 近年来,不少农业银行的业务范围逐渐超出单纯农业信贷业务的界限。有些国家已准许农业银 行办理商业银行业务。 (三)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 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一国为促进国际贸易、改善国际收支,特别是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增 强本国商品的出口竞争能力而设立的专门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最早出现的专门从事进 出口融资的金融机构是 1919 年成立的英国出口信贷担保局。从所有权看,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多 为政府金融机构,如美国的进出口银行、日本的输出输入银行等、也有半官方性质的,如法国的对 外贸易银行。 (四)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 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专门扶持住房消费,尤其是扶持低收入者进入住房消费市场,发放长 期优惠住房贷款,以配合和贯彻政府住房发展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五)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专门向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优惠贷款与担保的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企业规模小,交易成本相对较 高,信息透明度较差,自有资本低,发展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等原因,商业金融体系愿意提供的资 金数额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资本的需求普遍存在着金融缺口,融资难成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 的主要因素。为促进中小企业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利用,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各国都成立了中小企业 政策性金融机构,如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小企业投资公司、日本的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金融 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韩国的产业银行、信用 担保基金、法国的中小企业设备信贷银行、泰国的产业金融公司等。 7.2.2 保险公司 一、保险与保险公司的含义 保险是分散风险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它通过对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 法,集合有同类性质危险的多数人的资金建立保险基金,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实现保 险购买者风险转移和理财计划的目标。分散风险、补偿损失是保险的基本职能;投资和防灾防损是 保险的派生职能。保险在宏观和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有二:一是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保障社会 经济的安定;二是发挥社会助动器的作用,为资本投资、生产和流通保驾护航。这是保险的自然属 性使然,无论是哪—种社会制度下的保险概莫能外
保险公司是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通过合同形式与投保人建立权利义 务关系,根据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保险公司则对合同约定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 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 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二、保险公司的种类与业务范围 按照所承担风险的类型不同,可以将保险公司分为财产保险公司与人身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 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原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 (一)财产保险公司 财产保险公司是对法人财产和家庭财物提供保险的金融机构。当投保人的财产在保险期内由于 灾害及其他原因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财产保险的主要业务险种可分为以下几类: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 具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每一险种中又有不同的险别,每个险别又 有各自的适用范围、承保责任和特约内容等。 (二)人身保险公司 人身保险公司是为人们因遭到意外伤害、疾病、死亡而造成经济损失提供保险的金融机构。与 财产保险相比,人身保险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征:第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第二,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不幸事故或疾病、衰老等原因造成的生、老、病、死、伤残:第三, 人身保险的给付条件是保险期内保险事故发生人的伤残、死亡等,或是保险期满被保险人生存:第 四,人身保险金多是定额给付。 人身保险的主要业务险种可以划分为三大类: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寿 保险又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等。死亡保险进一步可分为定期死亡保险、终身死亡保 险等。生存保险主要有年金保险形式。两全保险是死亡与生存保险的结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为 普通意外伤害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可进一步分为医疗费用保险、疾病停工收入补偿保险、 特种疾病保险等。 (三)再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是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商业组织机构。再保险是与原保险相对应的概念。原保险是指 保险人对所承保的保险事故在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或收益人进行赔偿或者给付的行为,它又称直接 保险。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为避免或减轻其在原保险中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将其所承保的风险的一 部分再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行为。 7.2.3资本市场金融机构 资本市场金融机构是在直接金融领域内为投资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或直接参与投资活动的金融机 构,主要包括投资银行、证券公司、金融公司和投资基金等。 一、投资银行 (一)投资银行的定义 美国著名金融专家罗伯特·库恩(Robert Kuhn)依照业务经营范围大小,对投资银行给出了四个 层次的不同定义: 1.最广义的投资银行:从事任何华尔街金融业务的机构。业务范围不仅包括证券投资领域从国 际承销到分支零售的全部,还包括房地产、保险等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2.较广义的投资银行:从事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承销、公 司理财、企业并购、基金管理、风险投资等,但不包括向客户零售证券、消费者房地产经纪业务、 抵押银行业务、保险产品经销业务等。 3.较狭义的投资银行:只从事部分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证券承销和企 业并购,不包括基金管理和风险投资等内容。 3
3 保险公司是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通过合同形式与投保人建立权利义 务关系,根据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保险公司则对合同约定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 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 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二、保险公司的种类与业务范围 按照所承担风险的类型不同,可以将保险公司分为财产保险公司与人身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 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原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 (一)财产保险公司 财产保险公司是对法人财产和家庭财物提供保险的金融机构。当投保人的财产在保险期内由于 灾害及其他原因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财产保险的主要业务险种可分为以下几类: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 具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每一险种中又有不同的险别,每个险别又 有各自的适用范围、承保责任和特约内容等。 (二)人身保险公司 人身保险公司是为人们因遭到意外伤害、疾病、死亡而造成经济损失提供保险的金融机构。与 财产保险相比,人身保险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征:第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第二,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不幸事故或疾病、衰老等原因造成的生、老、病、死、伤残;第三, 人身保险的给付条件是保险期内保险事故发生人的伤残、死亡等,或是保险期满被保险人生存;第 四,人身保险金多是定额给付。 人身保险的主要业务险种可以划分为三大类: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寿 保险又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等。死亡保险进一步可分为定期死亡保险、终身死亡保 险等。生存保险主要有年金保险形式。两全保险是死亡与生存保险的结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为 普通意外伤害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可进一步分为医疗费用保险、疾病停工收入补偿保险、 特种疾病保险等。 (三)再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是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商业组织机构。再保险是与原保险相对应的概念。原保险是指 保险人对所承保的保险事故在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或收益人进行赔偿或者给付的行为,它又称直接 保险。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为避免或减轻其在原保险中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将其所承保的风险的一 部分再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行为。 7.2.3 资本市场金融机构 资本市场金融机构是在直接金融领域内为投资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或直接参与投资活动的金融机 构,主要包括投资银行、证券公司、金融公司和投资基金等。 一、投资银行 (一)投资银行的定义 美国著名金融专家罗伯特·库恩(Robert Kuhn)依照业务经营范围大小,对投资银行给出了四个 层次的不同定义: 1.最广义的投资银行:从事任何华尔街金融业务的机构。业务范围不仅包括证券投资领域从国 际承销到分支零售的全部,还包括房地产、保险等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2.较广义的投资银行:从事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承销、公 司理财、企业并购、基金管理、风险投资等,但不包括向客户零售证券、消费者房地产经纪业务、 抵押银行业务、保险产品经销业务等。 3.较狭义的投资银行:只从事部分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证券承销和企 业并购,不包括基金管理和风险投资等内容
4.最狭义的投资银行:只从事证券承销和交易活动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于在一级市场上承 销证券和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 美国一些金融专家和经济学家基本同意第二种定义,即认为投资银行经营除零售业务以外的所 有资本市场业务。金融服务业中只为客户(零售客户或机构客户)买卖证券而没有融资功能的公司, 只能称为证券公司或经纪公司,不能成为投资银行。 (二)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首先,从资金来源上看,投资银行是以发行股票、债券为主,有时也从其他银行取得贷款:商 业银行则以各种存款及其他借入资金为主。 其次,从主要业务上看,投资银行的本源业务是证券发行市场上的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流通市 场上的证券经纪业务,以及衍生工具的创造、交易、收购、兼并及相关服务和融资等,不存在明显 的资产负债管理特征: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存、贷款,金融衍生产品及各类金融服务等。 第三,从市场定位及功能上看,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承担了直接融资的功能:商业银 行是货币市场的核心,承担的是间接融资功能。 第四,从利润来源看,投资银行的利润主要来自证券包销业务中证券买卖差价、各种佣金收入 及融资收益:商业银行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及服务收益。 第五,从经营管理上看,投资银行经营的业务风险性高,投资性强,因此其经营方针是稳健与 开拓并重,既要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又要积极进取,不断开拓: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方针上必须 以稳健为主,保证客户可以到期提取存款。 (三)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 投资银行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公开承销、证券交易、证券私募、兼并与收购、基金管理、风险 资本、风险控制工具的、创造与交易、咨询服务等。 1.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是指在公募发行条件下投资银行以承销商身份依照协议包销或分销发行人的股票、债 券等有价证券的业务活动。所渭公募发行,是指在证券市场,由发行者向非指定的广大投资者公开 销售证券。对公募证券办理承销,是投资银行的基本业务。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包括本 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及公司在本国和 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 标准的证券承销过程分为三步:首先,拟发行证券的企业就发行事宜向投资银行咨询,投资银 行利用其各方面的人才和信息库,通过调查研究,就证券发行的种类、时间、条件和适宜性对发行 公司提出具体意见。其次,发行公司就其准备发行证券的种类、时间、数量、发行条件、承销商等 报请证券管理机关批准。最后,投资银行在与证券发行者签订协议后,便按协议承销方式积极组织 分销。投资银行一般会组成一个包括主副承销商、非承销辛迪加成员在内的规模庞大的销售集团, 以便利用各投资银行的销售网确保销售快速、方便地完成。 证券承销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全额包销,即由投资银行按议定价格购入全部拟发行的证券, 而后转售给投资者。发行者可迅速获得预定筹资款,投资银行则可以获取进出差价,但同时也要承 担证券销售和价格变动的全部风险。第二种是代理推销,即投资银行只作为发行人的销售代理人, 而不承担按规定价格购进证券的义务。投资银行尽力推销证券,从中收取手续费,但最终不能出手 的证券将返还给发行者,因此,它并不承担市场风险。第三种是余额包销或助销,即投资银行在发 行人的实际发行额达不到预定发行额时,对不足部分承担包销责任。 2.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业务是指投资银行在证券交易市场上作为经纪商从事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以获得佣金收 入,或作为自营商运用自有资本自行买卖证券,从中赚取买卖差价的经营活动。 投资银行在以经纪商身份服务于证券交易时,是充当证券买方或卖方的委托代理人,接受客户 指令,代理客户买入或卖出证券,自身的资本不投入证券交易,经营收入来自客户交纳的佣金,因
4 4.最狭义的投资银行:只从事证券承销和交易活动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于在一级市场上承 销证券和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 美国一些金融专家和经济学家基本同意第二种定义,即认为投资银行经营除零售业务以外的所 有资本市场业务。金融服务业中只为客户(零售客户或机构客户)买卖证券而没有融资功能的公司, 只能称为证券公司或经纪公司,不能成为投资银行。 (二)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首先,从资金来源上看,投资银行是以发行股票、债券为主,有时也从其他银行取得贷款;商 业银行则以各种存款及其他借入资金为主。 其次,从主要业务上看,投资银行的本源业务是证券发行市场上的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流通市 场上的证券经纪业务,以及衍生工具的创造、交易、收购、兼并及相关服务和融资等,不存在明显 的资产负债管理特征;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存、贷款,金融衍生产品及各类金融服务等。 第三,从市场定位及功能上看,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承担了直接融资的功能;商业银 行是货币市场的核心,承担的是间接融资功能。 第四,从利润来源看,投资银行的利润主要来自证券包销业务中证券买卖差价、各种佣金收入 及融资收益;商业银行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及服务收益。 第五,从经营管理上看,投资银行经营的业务风险性高,投资性强,因此其经营方针是稳健与 开拓并重,既要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又要积极进取,不断开拓;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方针上必须 以稳健为主,保证客户可以到期提取存款。 (三)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 投资银行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公开承销、证券交易、证券私募、兼并与收购、基金管理、风险 资本、风险控制工具的、创造与交易、咨询服务等。 1.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是指在公募发行条件下投资银行以承销商身份依照协议包销或分销发行人的股票、债 券等有价证券的业务活动。所渭公募发行,是指在证券市场,由发行者向非指定的广大投资者公开 销售证券。对公募证券办理承销,是投资银行的基本业务。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包括本 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及公司在本国和 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 标准的证券承销过程分为三步:首先,拟发行证券的企业就发行事宜向投资银行咨询,投资银 行利用其各方面的人才和信息库,通过调查研究,就证券发行的种类、时间、条件和适宜性对发行 公司提出具体意见。其次,发行公司就其准备发行证券的种类、时间、数量、发行条件、承销商等 报请证券管理机关批准。最后,投资银行在与证券发行者签订协议后,便按协议承销方式积极组织 分销。投资银行一般会组成一个包括主副承销商、非承销辛迪加成员在内的规模庞大的销售集团, 以便利用各投资银行的销售网确保销售快速、方便地完成。 证券承销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全额包销,即由投资银行按议定价格购入全部拟发行的证券, 而后转售给投资者。发行者可迅速获得预定筹资款,投资银行则可以获取进出差价,但同时也要承 担证券销售和价格变动的全部风险。第二种是代理推销,即投资银行只作为发行人的销售代理人, 而不承担按规定价格购进证券的义务。投资银行尽力推销证券,从中收取手续费,但最终不能出手 的证券将返还给发行者,因此,它并不承担市场风险。第三种是余额包销或助销,即投资银行在发 行人的实际发行额达不到预定发行额时,对不足部分承担包销责任。 2.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业务是指投资银行在证券交易市场上作为经纪商从事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以获得佣金收 入,或作为自营商运用自有资本自行买卖证券,从中赚取买卖差价的经营活动。 投资银行在以经纪商身份服务于证券交易时,是充当证券买方或卖方的委托代理人,接受客户 指令,代理客户买入或卖出证券,自身的资本不投入证券交易,经营收入来自客户交纳的佣金,因
此,不承担价格和利率变动的风险。但在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方式下,客户仅以交付部分现金或 证券作为担保,通过得到经纪商为其垫付的其余现金或证券进行证券买卖交易,作为为客户提供了 信用的经纪商自然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 3.证券私募 证券发行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前面所述证券承销实际上就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是指发 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售给特定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保险基金等。 与公募发行相比,私募发行的优点在于:对发行者来说,发行要求比较低,易为主管部门批准: 所需文件、资料较少,节约了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支付给投资银行的承销费用较低:另外,由于 私募发行的证券流动性比较差,会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较高的收益率。但是,私募发行也有缺 点,包括如:由于不能向公众出售,证券仅能在少数投资者之间交易,流动性因而比较差:发行面 的狭窄使得私募发行无法获得公募发行在扩大企业知名度、提高信誉、便于日后进一步发行证券等 方面的好处:如果想公开上市,还要向管理部门报批。 投资银行在私募发行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首先,投资银行是私募证券的设计者,它必须 考虑证券种类、定价、条件等方面的内容,在发行者和机构投资者之间设计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产 品,因此成为金融创新的发源地之一。其次,投资银行为发行者寻找合适的机构投资者,并按优劣 列示,供发行者选择。再次,投资银行在发行者自己找到了投资者时,可以作发行者的顾问,提供 咨询服务。 4.公司并购 公司并购业务,是指投资银行在公司收购兼并活动中,作为中介人或代理人为客户公司提供决 策和财务服务,或作为产权投资商直接投资于并购公司产权,获取产权交易差价的业务活动。 投资银行可以几种方式参与企业并购:寻找兼并与收购的对象:向猎手公司和猎物公司提供有 关买卖价格或非价格条款的咨询,或者帮助猎物公司采取行动,抵御恶意吞并企图:帮助猎手公司 筹措资金,以实现购买计划。并购还包括下列几种活动:大量涌现的杠杆收购:公司改组和企业资 本结构的改变:破产和处境困难公司的改组等。 5.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业务,是指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所提供的各种服务性业务。项目融资是一种以 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和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为偿还债务的担保条件,以银行贷款为主要资金来源, 以对项目发起人无追索权或只有有限追索权为特征的特殊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与传统的企业筹资方式的最大不同在于,项目融资中归还贷款的资金来自项目本身的 收益和资产价值,而不是项目发起人与项目无关的其他资产,项目发起人的责任仅限于其在项目中 的投资额。 项目融资的关键是项目,而不是项目发起人,项目未来价值的实现是项目融资成功的关键。因 此,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所关心的也主要是项目的未来价值。 6.风险资本投资 风险资本投资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为风险资本投资者在募集资金、风险公司上市、投资变现等 诸多方面提供代理和财务技术服务,以获取佣金,或自己发起并运作和管理风险资本基金,以获取 风险回报的业务活动。 所谓风险资本,通常多指专门用于支持处于创业期或快速成长期的未上市新兴中小型企业,尤 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起和成长的资本。因此,风险资本又称为“创业资本”。新兴公司在新技术和 新发明的带动下,市场发展潜力很大,成功经营的利润回报率很高,但在实际经营中,不确定性、 破产、倒闭的风险也很大。由于规模小,资信差,风险大,它们很难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获 得债务融资。投资银行的风险资本业务正是在这种情况为其提供帮助。 风险资本投资的全过程一般表现为:投资人对新成立或具有快速成长潜力的未上市高新技术企 业提供股权投资和资产经营服务,对企业进行培育,当企业发育成长到一定成熟程度之后,再通过 5
5 此,不承担价格和利率变动的风险。但在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方式下,客户仅以交付部分现金或 证券作为担保,通过得到经纪商为其垫付的其余现金或证券进行证券买卖交易,作为为客户提供了 信用的经纪商自然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 3.证券私募 证券发行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前面所述证券承销实际上就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是指发 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售给特定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保险基金等。 与公募发行相比,私募发行的优点在于:对发行者来说,发行要求比较低,易为主管部门批准; 所需文件、资料较少,节约了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支付给投资银行的承销费用较低;另外,由于 私募发行的证券流动性比较差,会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较高的收益率。但是,私募发行也有缺 点,包括如:由于不能向公众出售,证券仅能在少数投资者之间交易,流动性因而比较差;发行面 的狭窄使得私募发行无法获得公募发行在扩大企业知名度、提高信誉、便于日后进一步发行证券等 方面的好处;如果想公开上市,还要向管理部门报批。 投资银行在私募发行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首先,投资银行是私募证券的设计者,它必须 考虑证券种类、定价、条件等方面的内容,在发行者和机构投资者之间设计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产 品,因此成为金融创新的发源地之一。其次,投资银行为发行者寻找合适的机构投资者,并按优劣 列示,供发行者选择。再次,投资银行在发行者自己找到了投资者时,可以作发行者的顾问,提供 咨询服务。 4.公司并购 公司并购业务,是指投资银行在公司收购兼并活动中,作为中介人或代理人为客户公司提供决 策和财务服务,或作为产权投资商直接投资于并购公司产权,获取产权交易差价的业务活动。 投资银行可以几种方式参与企业并购:寻找兼并与收购的对象;向猎手公司和猎物公司提供有 关买卖价格或非价格条款的咨询,或者帮助猎物公司采取行动,抵御恶意吞并企图;帮助猎手公司 筹措资金,以实现购买计划。并购还包括下列几种活动;大量涌现的杠杆收购;公司改组和企业资 本结构的改变;破产和处境困难公司的改组等。 5.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业务,是指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所提供的各种服务性业务。项目融资是一种以 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和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为偿还债务的担保条件,以银行贷款为主要资金来源, 以对项目发起人无追索权或只有有限追索权为特征的特殊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与传统的企业筹资方式的最大不同在于,项目融资中归还贷款的资金来自项目本身的 收益和资产价值,而不是项目发起人与项目无关的其他资产,项目发起人的责任仅限于其在项目中 的投资额。 项目融资的关键是项目,而不是项目发起人,项目未来价值的实现是项目融资成功的关键。因 此,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所关心的也主要是项目的未来价值。 6.风险资本投资 风险资本投资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为风险资本投资者在募集资金、风险公司上市、投资变现等 诸多方面提供代理和财务技术服务,以获取佣金,或自己发起并运作和管理风险资本基金,以获取 风险回报的业务活动。 所谓风险资本,通常多指专门用于支持处于创业期或快速成长期的未上市新兴中小型企业,尤 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起和成长的资本。因此,风险资本又称为“创业资本”。新兴公司在新技术和 新发明的带动下,市场发展潜力很大,成功经营的利润回报率很高,但在实际经营中,不确定性、 破产、倒闭的风险也很大。由于规模小,资信差,风险大,它们很难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获 得债务融资。投资银行的风险资本业务正是在这种情况为其提供帮助。 风险资本投资的全过程一般表现为:投资人对新成立或具有快速成长潜力的未上市高新技术企 业提供股权投资和资产经营服务,对企业进行培育,当企业发育成长到—定成熟程度之后,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