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美国的陪审团 In the Hands of the People 记载了这些方法,他们的工作绝大部分做于20世纪,但是他们考 察的习俗却饱含各个时代的智慧。随着后工业时代席卷全球,传统 的方法正在逐渐淡出历史舞台,在描述这些方法时我将使用过去时 态但其中有些方法现在仍然存留,所以此处的过去时态包含着最 近发生的过去之事。 原始的一步举措是在可接受的杀人和谋杀之间画出一条界限。 大部分社会都区分在公平争斗中死亡和秘密或偷袭中杀人,后者的 场合更可能招致致命的报复。在这一较小程度上说,汉密尔顿和伯 尔之间的决斗也获得了文明之益。决斗虽然野蛮残酷,但是在两位 绅士的法典里,这是一场公平的争斗。法律不允许复仇和报复的循 环,事实上这种循环也没有发生。汉密尔顿和伯尔的后代们也从积 怨中走出,不再纠缠于二人曾经的枪击往事中。 当“公平争斗”概念不起作用时,失去生命或者身体一部分的 情况就不可避免地呼吁人们采取行动进行改变。为应对这种局面, 为使复仇保持在理想化的正义界限之内,一种等量规则在全世界许 多地方冒出来。如果你杀死了我的兄弟,那么我也可以杀死你或者 你的兄弟—但是不能再杀其他人。我不能杀死你的全家人一我 一旦杀死了你或者你同样的亲属,纠纷即告结束。 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在东非的基苏族(Giu),被杀青年的亲戚 要等到杀人者的儿子长到死者的年龄,然后才能杀死这个年轻人。 《圣经》里的“以眼还眼”是一条等量规侧一不仅是对复仇 的要求,也是一种警示,即对挑衅的回应不能超过挑衅的程度。如 果你夺走了我的眼球,我也可以摘掉你的眼球一但不能是你的生
Civilized Fights 文明的争斗17 命一一然后我们就扯平了。这就不会有更多的争斗,也不会拖延争 斗。这一规则在《汉漠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 一镌刻 于公元前1750年的古巴比伦王国的伟大成文法典一中同样可以 找到: 如果某人毁伤了另一人的眼睛,他们也应当毁伤此人的眼 睛。 如果他打断了一人的骨头,他们也应当打断他的骨头。 如果某人打掉了他同阶层人一颗牙齿,他们也应当打掉他 一颗牙齿。 但是: 如果他只是打掉了某一普通人一颗牙齿,那么他应当赔付 三分之一马纳①白银。 “以眼还眼”规则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它反映了深植于我们灵 魂的观念,在今天表现为这样一种要求一杀死谋杀犯、鞭打行凶 者。 先工业时代的人们发明了一些比以眼还眼的暴力更复杂的方法 来发泄愤怒和侵略情绪,这些方法既不会造成实际伤害,又不会使 人颜面扫地。在世界各个角落,纠纷被引导为身体的对抗,这些对 ①mana:一种计量单位。一译者注
18 美国的陪审团 In the Hands of the People 抗并不会使人死亡或残废,却仍会产生一个最终的结果。 例如,如果汉密尔顿和伯尔都是爱斯基摩人的话,他们之间的 争吵将会由一套历史悠久的程序加以解决。习俗要求他们站于公众 集会面前,伸直臂膀打击对方头部,直至其中一方倒下为止。也可 能他们必须彼此对面而坐,以头相顶直至一方掉下座位。群体只会 许可得到控制的争斗而不允许使用更严重的暴力,后果将会为争斗 双方和各自的亲戚所接受。这就是在寒冷的北极维持生活的社会群 体的规则。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结果将会好于相距十步持枪决斗 的结果。 在新几内亚岛西部高地,类似汉密尔顿与伯尔之间的争吵是通 过一种叫做塔格巴伯斯(tagba boz)的程序得以缓和的。双方对手 和彼此的亲属一字排开互相面对,手臂紧扣于背后。然后他们朝对 方胫骨踢去,直至一组主动撤退为止。这样,争斗的冲动得到了平 息,而且也没有造成比进行一场橄榄球赛更大的损害。 得到控制的争斗常常是由代表争斗双方的斗士进行的。在菲律 宾的伊富高([fugao)①人中,由于雨季的侵蚀和酷热的消退,稻 田的边界经常变动。伊富高人找到了避免让边界纠纷演变为致死冲 突的方法。在祈求祖先的保佑之后,两方各挑选一名年轻人参加正 式的格斗比赛。接着这两位斗士在稻田的泥浆中格斗,旁边有各自 的支持者在给他们打气,每一方都想压倒对方以获取领地。格斗者 ①go:,东南亚菲律宾民族。主要分布在吕宋岛北部山区。属蒙古人种马来类 型,混有尼格利陀人血统。使用伊富高语,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无文字。保持 万物有灵和多神信仰,有男性祭师,以猪、鸡为祭品,定时献祭,也盛行祖先崇 拜。—译者注
文明的争斗 19 Clvilized Fights 跌倒之处即为边界点,双方对此都深信不疑,如同我们相信工程师 的测量一样。我必须承认,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偶尔地,我曾羡 慕过伊富高人。 许多社会聪明地将暴力悉数移开而代之以象征性的比赛。爱斯 基摩人的歌唱比赛即是如此。纠纷当事人在会集的群体面前见面。 一方创作了侮辱性的歌曲并演唱出来,以此作为对另一方的口头攻 击。另一方则予以回敬,以尽其所能的巧妙方式谩骂对手。回敬与 反驳反复多次,直至双方筋疲力尽为止。到最后,谁获得人群的掌 声更多,谁就是胜者。 在菲律宾的侗侗(Tongtong))人中,争吵当事人要在相等时间 内咀嚼稻米,然后再吐出。旁观的人群作为裁判,谁将满满一口稻 米咀嚼得更细碎,谁就领先。一个显著有效的程序化争斗是南太平 洋特洛布里安群岛居民(Trobriand Islanders)的竞争性食物交换。 当争斗已经交锋到了有致命交战的风险时,当地的某位“要人”就 会介入,并指令一方所属的村子把储备的番薯作为礼物交给另一方 所属的村子。按照习俗,后者也必须回赠。侵略性的力量得到了转 移;两方对手和各自的同盟在计算、运输和提交番薯的日子里也耗 得筋疲力尽。当实现了大致等量的交换时,争论就止息了。 西北太平洋的夸扣特尔人(Kwakiutl Indians)设定了著名的冬 节一类似于工业化时代的富人们所称之为的显著的消费。对手将 各自最值钱的财物扔进熊熊火堆。每一方都极为奋力地表现其能够 比对方舍弃更多。双方都遭受了资本净值的损失,输者颜面扫地, 但双方都能择日再行争辩
20 美国的陪审团 In the Hands of the people 习俗会将决策权交予某位外来裁判者。起初,最为普遍的是, 这位裁判者是一位或者众位神灵。 由于神灵是不可知的,因此必须找到获知其裁断的方法。历史 悠久的方法是借助神力进行判断。 当澳大利亚原住民认为某人死亡是由于巫术引起时,他们会祈 求死者自身的帮助。他们把尸体抬至族人间的棺架上。当行进队伍 靠近巫士时,死者的灵魏会使棺架前移并使一块巨大的占板(Ouija board) 碰触巫士。接着人们会对其施以刑罚。 在20世纪的缅甸,诉讼当事人被要求同时点燃同等长度的蜡 烛。蜡烛燃烧时间长者获胜。 但是探求神的裁断最为普遍的方法是神判法,它在某个阶段于 世界许多地方都曾使用。嫌疑人要做测验,而且常常是十分痛苦的 测验。测验结果显示神的裁断以表明有罪或无罪。烈火、沸水、冷 水和毒药都曾经被使用过。 在西非的“基尼格木①审判”中,遭指控者必须喝下一种液 体,这种液体由基尼格木有毒的树皮中提取而来。如果他将毒液呕 吐了出来,那么他就是无罪的,并会活下来,反之,如果他没呕吐 出来,那么他就是有罪的,就会死去一裁决与行刑的巧妙结合。 在利比里亚的劳玛(Loma)人中,被指控偷窃者要从盛有沸 腾的油的罐底将黄铜脚镣拔出。如果他能成功做到这一点而无损 伤,那么他就是清白无辜的,而如果明显受伤,那么他就是有罪 的。 ①sas8wood:一种植物。一译者注